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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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优秀的教师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主力军。

为了鼓励教师在教学方面的创新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评选和管理办法来识别和激励优秀教师。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和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1. 教学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教学新秀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潜力较大的年轻教师。

评选教学新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现和培养教学能力出众的年轻教师,激励他们不断进取,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以下是教学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化:1.1 条件和标准•年龄要求:教学新秀评选对象应为3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

•教育背景:拥有相关教育专业的学士或以上学位。

•教学经验:个人教学经验应在3年以上。

•教学成绩:教学新秀应在教学评估中取得优秀的成绩,学生评价良好,教学效果突出等。

1.2 评选流程1.学校公示:学校在一学年开始之前公示评选教学新秀的条件和标准。

2.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自愿申报,提交所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授课教案、教学成果等。

3.评审小组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学校组建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或评估。

4.公示结果: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选结果公示,同时给予入选教师相应的奖励。

1.3 管理措施•导师制度:为教学新秀分配优秀骨干教师作为导师,进行教学指导、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其个人教学能力的提升。

•奖励激励:给予教学新秀一定的奖金或晋升机会作为激励,以鼓励他们在教育教学领域继续发展。

2.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投身、成绩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

评选骨干教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筛选和培养具有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以下是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化:2.1 条件和标准•年龄要求: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应为35岁以上的教师。

•教育背景:拥有相关教育专业硕士或以上学位。

•教学经验:个人教学经验应在5年以上。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级骨干教师是指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

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标准、组织评选工作,并对学校级骨干教师进行管理和奖励。

第二章评选依据和条件第五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方面:(一)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表现;(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改革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三)师德师风:包括教育教学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等方面的表现;(四)学术交流与合作:包括学术研讨交流、教研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表现;(五)学校服务:包括学校管理、学科发展等方面的表现。

第六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相关专业学历;(二)在本校具有一定的任教年限;(三)在教学工作中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和业绩;(四)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突出成果和贡献;(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

第三章评选程序和方式第七条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评选工作的公告和征集;(二)评选材料的提交和审核;(三)评选委员会的评审和决策;(四)评选结果的公示和确认;(五)对评选结果的追踪和管理。

第八条学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可以采用专家评审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符合评选要求的方式。

第九条评选结果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四章奖励与管理第十条学校对评选出的学校级骨干教师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介绍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旨在激励校内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是一种对教师工作的鼓励和认可。

评选标准
评选校级骨干教师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成果: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学成果奖等相关奖项,以及学
生综合评价、教学评估等。

2.教学能力:主要考虑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创新等方
面的表现。

3.学科建设:主要考虑学科建设规划、项目申报、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成
果。

4.教师素质:主要考虑敬业精神、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评选程序
1.个人或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校级骨干教师推荐表》并提交。

2.推荐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材料报送学
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

3.教学督导办公室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初评材料进行终审,确定候选人
名单。

4.根据评分情况,评审专家组确定校级骨干教师人选。

5.公示,听取反馈意见,最终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培训和激励
为了激励校级骨干教师持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学校将会为他们提供丰富的培训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并对教育教学成果进行资助和奖励。

同时,校级骨干教师也应该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起到表率作用,着重培养和发挥创新精神,探索教育教学新思路和新模式,在学科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的贡献。

总结
高效的教师评选制度有助于激励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发展。

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制度和平台,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效果,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育阶段的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第三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要求第四条:评选范围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段的骨干教师。

第五条:骨干教师评选要求包括教学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业务能力全面、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创新教育等。

第六条:申报骨干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持有相应教育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五年以上教学经验,连续三年教学质量合格。

第三章:评选程序和要求第七条:评选程序按照申报、初审、复审、评议、公示和公示以后再审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申报阶段:骨干教师应主动提出申报,并提交所需材料和学校的推荐信。

第九条:初审阶段: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阶段。

第十条:复审阶段:学校成立复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和实际教学观察,复审合格者进入评议阶段。

第十一条:评议阶段:学校成立评议委员会,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评议,评议合格者进入公示阶段。

第十二条:公示阶段:公示合格者的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

公示期为七天。

第十三条:公示以后再审:对公示后收到的反映问题的意见进行再审。

第四章:骨干教师评选结果的确定和奖励第十四条:根据评选程序和要求,确定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

第十五条: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奖金、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台账,做好评选材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领导层应定期对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八条:评选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行为,将按学校相关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学校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一、基本条件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

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

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

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

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范本(2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范本(2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骨干教师是学校中的优秀教师集体,他们在教学和教育改革中具有带头作用。

为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二、选拔与评定1.选拔程序:选拔骨干教师应由学校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推荐,并经过学校领导班子审议决定。

选拔程序应公开、透明、公正。

2.选拔标准:选拔标准应以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成果为主要依据。

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经验、教学评价结果良好、教研和科研工作成果突出等条件。

3.选拔结果:选拔结果应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由申诉委员会进行复审。

4.评定周期:骨干教师评定周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进行选拔评定。

三、权责与奖惩1.权责明确:骨干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责任,在任课教学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其他教师的工作,并参与学校教育改革与管理工作。

2.奖励机制:骨干教师应享有由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各类奖励和荣誉,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级晋级、学术交流和培训机会等。

3.违纪处分:骨干教师如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教师管理条例》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暂停骨干教师职务等。

四、培训与发展1.培训计划:学校应每年制定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根据骨干教师的培训需求,合理安排培训课程和时间,并提供相应的培训经费和资源。

2.发展机会:学校鼓励骨干教师参与各类学术交流、研讨会、教研活动等,并优先考虑他们参与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交流合作:学校应积极推动骨干教师与其他学校骨干教师的交流合作,通过互访、教学观摩等形式,促进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学校建立骨干教师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听课、评课和教学检查等方式,对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评估方法:学校应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包括对其教学效果、师德表现、学科建设和教育研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3篇学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1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选拔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能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广博的教育知识,能够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

3.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5. 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学生、家长、同事和领导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针对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目标: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研究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其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能力。

2. 培训方式:采取定期培训、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3.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采取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4. 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果、教学成果和实践能力等方面。

三、骨干教师职责与权利骨干教师应当承担以下职责和权利:1. 教学职责: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计划和方案,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2. 学术职责:参与学校学术研究工作,积极申报和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为学校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做出贡献。

3. 管理职责: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为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政策提供建议和支持。

同时,应当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包括组织备课、听课、评课等工作。

4. 权利:骨干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的特殊待遇和福利,包括优先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等活动,优先获得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学术资源等。

四、骨干教师考核与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考核与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考核方式: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包括个人述职、教学成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和同行评价等方面。

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5篇模版)

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5篇模版)

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5篇模版)第一篇: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小学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特修订骨干教师考核评选制度。

考核主要内容如下:1、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

主要考核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是否自觉钻研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是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或教师资格条件,教龄在5年以上。

3、学科和教科研水平。

主要考核:①坚持在第一线工作,完成额定工作量情况;②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发挥相应示范带头作用情况:骨干教师是否能吸收教改的前沿信息,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起带头作用;在教育实践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是否参与并成为县级课题研究的骨干成员;是否以课堂为主阵地,不断创新,成为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积极实践者。

4、论文发表情况。

骨干教师每年是否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或有两篇在市级报刊发表;每年是否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5、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情况。

主要考核开展师徒结对,以老带新情况。

骨干教师每年是否在学校范围至少开设观摩课、实验课、示范课及学术讲座。

第二篇: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制度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制度]一一、指导思想:为了培养我校青年教师成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学校“名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倡导教师终身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学习型学校,特制定此评选办法。

二二、评选对象:从事教学工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三三、评选条件㈠思想政治方面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的教育事业,敬业奉献,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探索,不断创新。

3、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三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三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是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保证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而制定的。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1. 具备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有相关幼儿教育工作经验;2. 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幼儿园教育教学大纲;3. 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了解幼儿的成长发展规律;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 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发展潜力。

二、骨干教师选拔程序1. 宣传与申报:幼儿园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

教师根据选拔标准自愿申报,并提交个人简历和教学成果。

2. 选拔筛选:幼儿园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选择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面试和演讲等环节。

面试由专家组进行评委评分,并结合教师的教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3. 终审公示:幼儿园对最终入选的骨干教师进行公示,接受幼儿园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议。

三、骨干教师培养计划1. 个别培养:针对入选的骨干教师,幼儿园制定个别培养计划,根据其发展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帮助,推动其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2. 集体培养:幼儿园组织骨干教师定期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和分享,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3. 社会培训:幼儿园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幼儿教育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供相应的学习机会和经费支持。

四、骨干教师激励措施1. 薪酬激励:对入选的骨干教师给予相应的薪酬奖励,体现其在教育教学中的贡献。

2. 职称晋升:幼儿园将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职称晋升挂钩,通过选拔成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可获得教育教学科研类职称的评定机会。

3. 精品课程研发:鼓励骨干教师研发和探索幼儿教育的创新方法和有效教学策略,将其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幼儿园的整体教学质量和知名度。

以上是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的一份典型内容,不同的幼儿园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目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4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4篇)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是指在学校中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管理的一套制度,旨在提高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下面将从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管理与评价和激励与发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1. 骨干教师的选拔标准骨干教师的选拔应以教学能力为核心,同时兼顾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科带头人素养等方面。

选拔标准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以确保具备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脱颖而出。

2. 骨干教师的培训与提升骨干教师在选拔出来后,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骨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和研修,提升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培训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培训、专家授课、实践教学、研究讨论等多种方式,以满足骨干教师的个性化需求和专业发展。

二、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评价1. 骨干教师的管理学校应设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研组长组成,负责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指导。

领导小组要根据骨干教师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骨干教师工作计划,并对其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2. 骨干教师的评价对骨干教师的评价应该全面客观,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师德师风等方面。

评价过程应统一管理、科学公正,对骨干教师的工作进行及时反馈,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指导。

三、骨干教师的激励与发展1. 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学校应建立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通过加强激励手段,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激励手段可以包括薪酬激励、荣誉称号、职称晋升、学术交流和培训机会等方式,旨在为骨干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福利待遇,增强其归属感和满意度。

2. 骨干教师的发展通道学校应为骨干教师提供广阔的发展通道,鼓励他们参与学术研究、教师培训、政策制定等工作,提升其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此外,学校还应尊重骨干教师的专业选择,支持他们在教研、教学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给予相应的资源和支持。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学和教育管理中的带头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制定本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和适用条件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职工中担任教学工作岗位的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评选和管理工作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人。

2.激励、引导:通过评选激励、引导教师积极工作,提高其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3.科学、合理:评选标准科学、合理,能客观反映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4.公示、透明:评选和管理过程应对外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第二章评选内容第四条教学成果类教学成果类评选主要包括学科竞赛成绩、学生成绩、教学案例、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教改创新类教改创新类评选主要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资源开发、教学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成果。

第六条师德师风类师德师风类评选主要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师德师风、与学生家长的关系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自荐推荐骨干教师评选分为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教师可以自荐或者由同事、学生、家长等推荐。

第八条考核申报骨干教师评选按学期进行,每个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申报,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

第九条材料评议评选委员会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选标准包括教学成果类、教改创新类和师德师风类。

第十条公示确定评选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入选骨干教师名单,并对外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对评选结果的异议。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激励奖励入选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资源支持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提供教育教学资源支持,包括教学设备、教材选用、教育科研项目等。

第十三条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将享受岗位培训的机会,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职称评定骨干教师将获得加分奖励,对其申报教师职称时,将给予额外的加分。

第五章其他第十五条异议处理对于评选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以向学校教务处投诉,学校将成立专门的异议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是指对学校中的骨干教师进行管理和评价的一项制度。

学校骨干教师是具备丰富教学经验、专业能力强、具有良好教育教学效果的优秀教师。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非常重要。

以下将对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认定1.选拔标准:通过教学观摩、学生成绩、教学反馈、教育教学奖项等多方面评价指标,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教师进行选拔。

2.认定程序:候选教师提交个人教学资料,经过学校评选小组评审,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二、骨干教师的责任和权益1.教学责任:作为骨干教师,要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研究工作,带领普通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2.教学权益:享受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有更大的话语权参与学校教学决策,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和职称评定优势。

三、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1.培训机会:学校定期组织培训,提供教学技能、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培训课程,帮助骨干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2.教研合作: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组织骨干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四、骨干教师的评价体系1.教学评价:定期进行教学观摩、听课评议,并向骨干教师提供一对一的教学指导,评估教学效果。

2.学校评价: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学生评教、同事评价等方式对骨干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准确把握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

五、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1.岗位津贴:对骨干教师进行一定的岗位津贴激励,以鼓励他们发挥特长,带动其他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2.职称评定优势:对骨干教师的职称评定给予一定的优势,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骨干教师的监督和考核1.自我评价:骨干教师应主动进行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和效果,积极改进不足之处。

2.同行评价:骨干教师之间相互评价、互相监督,促进教学水平的共同提高。

3.上级评价: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考核,通过成果、成就来综合评价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发展水平。

2024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骨干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和学校领导以及教研部门的教研员。

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一般应从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一般应从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参加过县区级骨干培训对象的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产生。

第六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城镇教师应该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近三年来,承担过(区)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区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考核合格。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校教师开展,鼓励各学科、各段年级的教师积极参与。

评选标准
1. 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进行教学;
2. 课堂教学生动活泼,学生参与度高,教学成果显著;
3. 具有一定的学科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能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
4. 善于学习和反思,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素质;
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同事和家长有效沟通。

评选流程
1. 提名阶段:学校全体教师自荐或他荐,按推荐数量确定候选人名单;
2. 筛选阶段: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候选名单;
3. 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阶段:公示获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评选奖励
1. 优秀骨干教师:奖励个人证书和奖金;
2. 优秀骨干教师团队:奖励集体证书和奖金;
3. 其他获奖教师:发放荣誉证书。

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以上是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希望各位教师踊跃参与,共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中学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制定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规范评选程序,明确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二、评选标准1. 专业素质: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深厚的学科教养,能够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素质。

2. 教学成果: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

3. 教学能力:善于调动学生积极性,灵活运用不同教育教学方式,能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4. 师德师风: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注重教育教学的规范与深化,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评选程序1. 推荐环节:(1)学校组织开展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学校领导根据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和教学成果,向各学科组织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

(2)学科组组织评议会,针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填写评议表。

(3)评议结果上报学校教科室,经审核合格后,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2. 评审环节:(1)学校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等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2)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查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面试和现场教学观摩,同时进行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评估。

(3)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投票选出青年骨干教师。

3. 公示和奖励:(1)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对评选结果的监督,并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2)评选优秀者将授予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称号,并给予奖励和表彰,同时将其成果和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管理办法1. 绩效管理: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教师的教学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纳入考核指标,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和激励。

2. 培训发展:学校提供专业发展机会,鼓励青年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本校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更进一步深化校内教研教改及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服务,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具有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准确、全面、系统的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方法,能在教师群体中起到带头作用。

2、近5年内在区级或以上参加过优质课、技能大赛等活动中获二、三等奖及以上。

3、近5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并获奖。

4、5年内年终考核为合格。

5、近5年内学期统考在区级同年级中名列前茅。

三、评选程序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2、首先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本办法,然后进行个人申报,凡愿意履行“骨干教师”职责的符合具体条件的教师都可以向学校提出申报。

3、申报者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先由教研组填写推荐意见后交评审小组。

4、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填写校级“骨干教师”统计表。

四、职责和待遇1、加强自身学习,使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和完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始终达到较高层面。

2、积极主动承担课改和课题研究任务,在教研组内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3、完成学校交给的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等教学任务。

4、在此期间发表论文2篇以上。

5、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给“骨干教师”发放一定数量的津贴或纳入绩效管理。

6、外出学习培训要优先考虑“骨干教师”。

7、市级区级“骨干教师”选拔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8、优先考虑年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

学校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充分发挥学校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名师、骨干教师及其相关培养、考核、使用和激励工作。

三、名师、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认定1. 选拔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显著,教学质量优良。

(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参与过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取得过教育教学成果。

(4)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 选拔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4)公示与认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四、名师、骨干教师的培养1. 培养目标(1)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成为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

(2)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成为教师队伍的楷模。

(3)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2. 培养措施(1)开展专题培训:定期组织名师、骨干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2)开展学术交流: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讲学,拓宽视野,提升学术水平。

(3)设立导师制度:为每位名师、骨干教师配备导师,指导其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

(4)设立课题研究:支持名师、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五、名师、骨干教师的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1)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质量、教学成果、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等。

(2)师德师风:师德表现、教学态度、关爱学生等。

(3)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出教育教学改革建议等。

2. 评价方法(1)定期考核:每学期对名师、骨干教师进行一次考核。

(2)年度评价:每年对名师、骨干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3)同行评议:邀请同行对名师、骨干教师进行评议。

六、名师、骨干教师的激励与保障1. 激励措施(1)设立名师、骨干教师津贴,提高其待遇。

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和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和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和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中心校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考核认定方案,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申请骨干教师评选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道德、教研能力、教育教学效果考核成绩在良等以上。

2、参加教师课堂教学大比武获得区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

3、申报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者必须具备校、镇级骨干教师资格。

三、学校将对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勇于大胆改革探索创新、教育教学质量在可比校获前两名的中青年教师,优先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并推荐为镇级骨干教师后选人。

四、骨干教师每学期必须作一次示范课,作一次校本教研专题讲座,并与一名非骨干教师结对子予以培养。

五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依据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标准,每学年学校对各级骨干教师进行全面考核,量化打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1、师德考核不及格者。

2、不起骨干教师作用,思想消极,工作平庸,无新建树者。

3、教育教学成绩在可比校倒数第一者。

4、两评四考综合成绩在90分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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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屯镇平坝小学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其带头、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现制定我校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2、教龄:3年以上。

二、评选原则:
评选校级骨干教师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誉。

2、申报教师必须在本校教研组有一定影响,在本学科有一定知名度。

3、被省市上级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4、凡旷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两年内未参加校级以上公开课的,不得参加校级骨干教师评选。

四、评选组织与工作程序: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布评选本校骨干教师的名额(教师总数的30%左右)、相关评选条件、政策及程序。

2、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同时上报相关证件,学校领导、工作小组对拟报
名教师进行条件审核。

3、学校对参加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4、学校将本单位拟上报骨干教师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管理办法:
1、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任期一年,一年后荣誉自行终止,需重新参加评选。

2、每届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每学年必须完成一堂校级观摩课,教育教学上至少帮带一名年轻教师,制作一个精品教案。

记入骨干教师管理档案。

3、骨干教师是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评优、考察、进修等相关待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骨干教师在工作中若有重大错误、不服从工作分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应取消其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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