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银行新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离柜业务。
第三条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对象为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信誉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客户。
第四条网上银行电子证书是确认xx银行网上银行客户身份的电子信息以及客户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的有效身份标识。
xx 银行网上银行以客户登录时所用的客户号(登录ID)、企业操作员编号、证件号码、客户证书和密码作为识别客户有效身份的标识,凡是以上述正确的客户身份标识及相应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客户自身所为,并以客户发出的指令作为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合法有效依据。
第二章基本要求和职责第五条基本要求(一)总行存款经营部负责管理全行网上银行业务。
(二)按照职责权限要求设置岗位,不得违规混岗操作。
(三)网上银行系统不单独设置账务体系,其账务处理由核心业务系统完成;账务差错调整由总行存款经营部、计划财务部和科技开发部共同完成。
(四)客户在网上银行进行交易,以核心业务系统产生的电子信息为交易完成的有效凭据。
(五)网上银行客户服务系统的客户使用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CFCA)。
(六)总行存款经营部应按月对网上银行业务开展情况和运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予以通报。
(七)网上银行客户信息、账户信息签约和注销,实行双人操作。
(八)按照国家收费价格管理规定向使用网上银行客户服务系统的客户收取相关费用。
(九)对客户进行营销推介及答疑:1、支行柜员在办理业务时要主动向客户营销推介网上银行,提供相关资料介绍。
2、支行大堂经理应熟悉网上银行业务,能够对客户提出的涉及网上银行服务业务特点、功能、使用等问题予以初步解释。
农商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农商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商行(以下简称“山西农信”)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规范电子银行业务操作,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使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旨在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保障山西农信电子银行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安全和高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山西农信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农商行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各市办事处(市联社),各县(区、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行社)及其营业网点。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省联社电子银行中心是全省农商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全辖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研究推动电子银行发展的工作机制;(二)负责各类电子银行业务管理与考核;(三)负责制定电子银行业务相关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类电子银行业务的培训工作;(五)负责各类电子银行业务的宣传、推介、营销;(六)负责组织农商行电子银行条线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七)负责各类电子银行业务功能完善的需求提出,推动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创新以及电子银行业务新产品的研发;(八)负责电子银行业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以及电子银行客户信息资源的管理和电子银行业务文档的收集和管理;(九)负责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督查;(十)负责市、县机构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整体规划和审批;(十一)指导全社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银行业金融资金的安全,完善银行业电子银行服务,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取电子形势手段或网络通信技术方式,为客户提供储蓄、支付、结算等各类金融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电子银行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办法,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章电子银行活动第四条电子银行应当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地方监管机构的规定,符合客户的需求,依法开展电子银行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动柜员机银行服务,以及与其他银行及金融机构互联互通的服务;(二)向客户提供转账支付、实时回收、信息查询、账户迁移等便民服务;(三)提供多种形式的保证措施,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四)提供特定目的的结算服务,如优惠活动、促销活动、电子发票等;(五)提供客户的网上投资理财服务;(六)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信息咨询服务;(七)支持以电子金融业务为基础的符合国家及有关规定的银行相关业务。
第三章客户管理第五条电子银行应当建立客户资料资格审查、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等机制,认真履行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义务。
第六条电子银行应当建立风险识别、客户行为监督和报告等机制,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可疑转账支付的,应及时上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有关监管机构。
第七条电子银行应当建设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客户信息的实时维护和更新,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电子银行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范网络攻击,确保安全账户交易。
第九条电子银行应当采用多重认证体系,加强访问控制,建立监控系统,测试应用程序漏洞,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条电子银行应当全面实施系统备份、业务备份及灾备措施,确保客户账户及其资金安全。
第五章投诉处理第十一条电子银行应当建立专业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落实客户投诉处理职责,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最新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渠道和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电子金融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第四条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第六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统一负责对境内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附件二十九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通知存款业务作业指导书附件1: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15年2月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管理职责 (8)第三章基本规定 (10)第四章柜员管理 (21)第五章参数管理 (22)第六章移动数字证书管理 (23)第七章个人网上银行业务 (24)第八章企业网上银行业务 (25)第九章电子银行业务特殊处理 (26)第十章客户投诉及咨询业务 (27)第十一章门户网站管理 (28)第十二章自助机具管理 (30)第十三章移动终端业务管理 (32)第十四章短信业务管理 (33)第十五章收费管理 (35)第十六章业务检查 (36)第十七章电子银行售后服务 (38)第十八章电子银行客户教育 (39)第十九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40)第二十章附则 (4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处理行为,防范风险发生,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村镇银行”)是经监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上海农商银行(以下简称“主发起行”)和其他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或境内自然人共同出资并由上海农商银行控股,主要为县(市)区域内的“三农”及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管理部是主发起行设立的,负责管理和推动村镇银行业务发展,指导村镇银行建立健全业务制度、防范各类风险的职能部门;村镇银行管理分部是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按照区域设立的二级部门,旨在指导当地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监督和保障各项业务日常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村镇银行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等方式,向客户提供的离柜金融服务。
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基本管理办法
附件:ⅩⅩ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基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ⅩⅩ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确保电子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我行电子银行业务经营和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各类电子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各类规章制度内容均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ⅩⅩ银行电子银行业务规章制度体系由基本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办法和专项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组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第四条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坚持以下原则:统一规划、渠道协同:围绕全行发展战略目标,结合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实际,整体规划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实现电子银行与物理网点以及电子银行各业务的渠道整合和协同服务。
集约经营、讲求效益:构建电子银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发挥业务优势实现集约化经营,推进业务经营转型,遵循商业银行运作原则,实现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最大化。
服务客户、创新发展:以服务客户为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实现流程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依法合规、安全高效:遵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我行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打造安全的运营环境,构建高效的业务发展模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银行开办和管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电子银行业务实行总行统筹、逐级管理、分级经营的管理体制。
各级机构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电子银行的业务管理,积极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总行电子银行部作为我行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全行电子银行业务准入和产品创新;负责全行电子银行业务宣传和服务支持;负责全行电子银行业务统计分析、考核评价、收费管理、风险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国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xxx 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向客户提供金融信息、金融及衍生服务。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可以办理业务查询、转账支付、投资理财等各种金融及衍生业务。
第三条凡办理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提供以下服务:(一)账务查询服务:余额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网银日志查询等。
(二)银行交易服务:行内转账、跨行汇款、同城转账、批量转账、自助缴费、基础理财、投资理财、集团服务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服务:账户状态查询、账户挂失(口挂)、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客户交流服务:咨询、申请、求助、建议、留言、投诉等。
(五)其他服务。
第五条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是指由金融认证中心(CFCA)发放,包含了申请人特征信息、申请人密钥等有关要素,能确认申请人唯一身份的一组电子信息。
数字证书是确认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客户身份的电子信息,是客户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的唯一有效身份标识。
网上银行的数字证书存放介质为USBKey。
第六条网上银行客户是指访问我行网上银行站点,进行信息、账户查询,或办理金融交易、衍生业务的客户。
网上银行客户按性质分为非注册客户(或称公共客户)和注册客户。
注册客户是指办理了客户注册手续,与银行签订了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并从银行取得了数字证书的个人或企业;非注册客户(或称公共客户)是指未申领数字证书的个人客户。
非注册客户(或称公共客户)可以享受xx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大众版所提供的信息及账户查询等服务。
凡是在xxx村镇银行开立账户、信誉良好的客户均可向xxx村镇银行申请注册使用网上银行系统。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
电子银行以其便捷、高效、低成本等优势,为广大客户提供了更加丰富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然而,与此同时,电子银行业务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如网络安全、信息泄露、交易欺诈等。
为了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子银行业务的定义和分类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主要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二、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一)风险评估银行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前,应当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战略风险、信誉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交易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评估应当考虑电子银行业务的特点、规模、复杂性以及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二)风险控制银行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策略、内部控制制度、应急预案等。
同时,银行应当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系统的监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
(三)风险披露银行应当向客户充分披露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风险、交易风险、服务中断风险等。
披露应当以清晰、易懂的方式进行,确保客户能够充分理解和评估风险。
三、电子银行业务的客户服务(一)客户教育银行应当加强对客户的教育,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客户正确使用电子银行业务。
教育内容应当包括电子银行的安全知识、操作流程、风险防范等。
(二)客户投诉处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
对于客户反映的问题,银行应当认真调查核实,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某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某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由上海城市商业银行清算中心托管,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传递功能,通过行内系统和网银系统的连接,提供网银用户在网上办理查询、转帐、支付等银行服务功能。
第三条某银行网上银行遵循‚集中管理、分工合作、确保安全、讲求效益‛的原则。
总部确立电子银行部为网上银行的业务管理部门,对全行网上银行业务进行管理,各相关部门及各支行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共同管理网上银行的各项工作,共同维护网上银行的安全运行,为客户提供便捷渠道服务的同时增加我行的经营效益。
第四条我行采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颁发的数字证书保证网银系统交易的安全。
第五条凡办理某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六条我行的官方网站为‚,网银登录在网址首页有链接。
第二章业务功能及日常处理第七条某银行网上银行功能将会随着业务产品的开发和网银系统的不断升级而逐步扩展。
我行网上银行分为大众版和专业版两种,大众版提供各类查询、口头挂失等服务功能,专业版提供以下服务功能:(一)账务查询功能:对公及个人存款账户实时交易查询、账户状态和余额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贷款账户余额、信息查询等。
(二)银行交易功能:行内转账、跨行转账、批量转账、定时转账、基础理财等。
‚基础理财‛包括个人活期转活期、个人定活互转。
其中,个人活期转活期是指挂在同一网银用户下的活期存折/卡之间的资金互转。
个人定活互转是指网银用户同一银行卡内的活、定期资金互转。
‚定时转账‛是指在网银上约定转账时间进行转账。
(三)账户状态管理功能:账户口头挂失、修改密码、账户关联、设定交易授权等。
(四)个性化定制功能:电子回单打印及验证、产品推荐、网上留言、预约服务等。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文件编号: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相关定义 (4)第三章组织职责 (5)第四章工作程序 (6)第一节网上银行业务发展计划 (6)第二节业务参数设置与管理 (6)第三节客户管理 (6)第四节客户注册 (7)第五节客户注册信息变更 (8)第六节客户注销 (8)第七节网上银行业务打印 (9)第八节企业客户操作员管理及授权模式管理 (9)第九节电子证书管理 (10)第十节会计核算 (11)第十一节产品定价管理 (13)第十二节安全管理 (13)第十三节事后监督 (13)第十四节重大事项类别 (14)第十五节信息数据与安全 (15)第五章附则 (17)附件: (17)附件1.《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 (18)附件2.《银行个人客户业务申请表》 (18)附件3.《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19)附件5.银行企业客户网上银行授权委托书 (23)附件6.《银行网上银行电子证书载体遗失声明》 (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个人网上银行和企业网上银行的业务管理。
第二章相关定义第三条本办法相关用语含义如下:(一)网上银行,是指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和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离柜业务;(二)经办行,是指本行有权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三)客户,是指在本行开立银行卡结算账户或对公结算账户、信誉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客户;(四)电子证书,是指本行通过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颁发,用以验证本行网上银行用户身份的电子文件;(五)USBkey,是指由本行指定加密锁厂商生产,用于装载电子证书且带有USB接口的硬件设备,本管理办法中统一称作USBKey;(六)企业证件,客户在本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时所提供的合法证件,即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文号等;(七)网上银行落地业务,是指网上银行企业客户在网上发起转账,转账金额超过银行设置的转账落地限额而需要银行进行落地审批的网上银行交易;(八)企业管理员,是指企业网银用户中具有管理权限的操作员。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处理行为,防范风险发生,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法》《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银行业务(简称“电子银行”)是指本行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等方式,向客户提供的账户管理、信息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投资理财等离柜金融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及小程序、企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短信业务等电子渠道。
第三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均须执行本办法,凡符合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条件的本行均应受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本行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应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越权操作、玩忽职守、牟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条本行开展电子银行业务应遵循“合理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的原则,严格执行新业务、新产品的申请或报备制度,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行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对外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履行以下职责:(一)确保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二)对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控制相应风险;(三)制订相应业务制度和产品服务协议等法律文本,其中涉及电子银行业务平台的规定应与本办法相符。
第七条本行通过电子银行业务平台开展产品创新时,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融入产品开发、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一)在产品研发环节,本着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原则设计业务流程和交易规则,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易用性;(二)在业务宣传材料制作环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形式介绍产品与服务的基本概念、业务规则、风险点与收费政策等;(三)在客户营销环节,详尽讲解产品和服务特征,充分揭示风险,根据客户实际需求、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有针对性地推介产品;(四)在业务签约环节,引导客户认真阅读有关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协议条款、业务规则、操作注意事项等内容,帮助客户全面了解产品;(五)在客户服务环节,及时解答客户咨询,针对客户实际问题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对于因客户理解偏差而产生的投诉事件,详细讲解银行业务规则,消除客户误解;(六)在产品和服务的售后环节,做好跟踪维护工作,对于因国家政策、监管规章等因素导致的合同条款、产品投向的变化及时告知和解释,将宣教工作贯穿产品和服务存续始终,引导客户合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DOC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渠道和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电子金融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统一负责对境内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2)
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xx总发〔zz〕108号,zz年7月4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保障客户及银行的资金安全,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xx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银行业务以因特网为传输媒介,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等服务。
网上银行业务包括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
我行网上银行按功能分为企业网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专业版和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
第三条各分支机构必须经总行批准后方可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并应遵循总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营销”的原则,保证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均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 xx银行网上银行提供以下服务:(一)账务查询服务:账户余额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账户明细查询、资产负债查询、贷款查询等。
(二)银行交易服务:行内转账、跨行转账等。
(三)账户管理服务:关联账户管理、修改网银登陆密码、账户挂失等。
(四)其他服务。
第六条网上银行客户证书是指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放,包含了申请人特征信息、申请人公钥等有关要素,能确认申请人唯一身份的一组电子信息,是客户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的唯一有效身份标识。
网上银行客户证书的存放介质为usbkey(也称U盾),usbkey作为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核算、管理和出售。
第七条网上银行客户是指访问xx银行网上银行站点,进行信息、账户查询,或办理金融交易、衍生业务的客户。
网上银行客户按性质分为证书客户和非证书客户。
证书客户是指办理客户注册手续,申请了用户号,与银行签订了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并从银行取得了客户证书的个人或企业;非证书客户是指未申请客户证书的我行个人客户,非证书客户可以享受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提供的信息及账户查询等服务。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和操作便利,制定本办法。
一、引言互联网技术日益发展,银行业务也随之进行了改革,开发了网上银行业务,实现了客户随时随地进行银行业务,提高了银行服务效率和效益。
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安全风险和管理难题。
为此,银行需要加强对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和监控,以及完善相关法规和规定,保障客户安全,保障银行业务正常运行。
二、基本原则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户第一原则。
银行服务要贴近客户需求,方便快捷地为客户服务。
2. 安全可靠原则。
银行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
3. 合规合法原则。
银行业务应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规范操作,保障银行业务正常健康运行。
三、客户申请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1. 客户申请前,银行应提供详细财务产品及相关信息。
2. 客户申请前,应签署相关协议。
3. 客户申请时,应进行身份验证和授权认证,以保障信息的安全。
4. 客户申请信息应存档且可查询。
四、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的管理1. 银行应告知客户网上银行的功能限制,交易限额,以及安全操作规范。
2. 银行应加强网上银行的数据管理、交易流程规范化,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交易风险控制与应急反应机制,应急预案得到严格实施。
五、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1. 银行应定期对高风险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业务风险分类,监测风险类别并适时防范风险。
2. 银行应对异常行为、活动进行巡检和监测。
三、网上银行业务安全的管理1. 银行应加强网站安全,以防止被客户的多种安全措施突破而直接侵入银行网络系统。
2. 银行应以多层次体系为保障客户信息安全,采取分类管理机制。
3. 银行应运用密码学技术保障数据加密,以保证客户信息和交易指令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六、网上银行业务投诉处理1. 银行应明确客户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以及给予回复。
2. 银行应记录所有投诉并进行跟进调查,保证网上银行业务服务的质量。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防范网上银行业务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网上银行业务管理第一条网上银行业务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在互联网等在线网络平台上开展的金融业务活动。
第二条客户在银行开设网上银行账户时,应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强度合适的密码。
客户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密码,如发生泄露、遗忘等情况,应及时向银行报告。
第三条银行应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要求加以实施。
第四条银行应当制定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各项业务流程、操作规定等,完善风险和安全管理体系,防范业务风险。
第五条银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向客户宣传网上银行业务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风险提示、防范措施等。
第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包括用户身份识别、业务授权等制度,建立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资金交易安全。
第三章客户身份认证第七条银行应对客户身份进行真实、准确、全面认证,可采用密码、指纹、短信验证码等多种认证方式。
第八条银行应当定期对客户身份进行验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实身份信息是否变更,确保信息随时更新、真实可靠。
第九条银行应制定相应的用户身份识别和业务授权制度,明确用户身份识别和业务授权的方式、程序及安全措施。
用户身份识别和业务授权应经过合法授权,确保资金交易安全。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条银行应建立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对网上银行业务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与管理。
第十一条银行应建立网上银行业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络安全措施、系统安全措施等,有效预防各类网络攻击、恶意软件等对网上银行业务的风险威胁。
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用户身份验证、业务授权、资金交易等监测和安全预警机制,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客户在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时,应严格遵守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认真核对交易信息,及时通知银行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3)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规范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保护客户利益,提高银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涉及所有网上银行业务、产品和功能。
第三条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的目的在于:(一)确保客户在网上银行业务中享有合法、安全和有效的服务;(二)规范银行业务的管理,维护银行正常的营运秩序;(三)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四)加强信息安全的防范和管理。
第四条银行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合规、可靠。
第五条客户应当通过在银行网站注册、身份验证等途径与银行建立合法、有效的服务关系,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己的行为和责任负责。
第六条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应当为客户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以便客户了解网上银行业务及其相关规定,充分调动客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银行业务的发展。
第七条客户在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八条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充分考虑客户的需求,及时回应客户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和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客户注册第九条客户在银行网站注册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二)确定合法、有效的账号和密码,并妥善保管;(三)同意遵守银行网站的有关规定和条款;(四)在提交注册申请前确认已经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规定和条款。
第十条银行应当对客户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和核实,保证客户的信息安全、准确、完整,并要求客户在特定情况下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客户在注册过程中,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账号和密码泄露、遗失或被盗用,应当及时通知银行并进行挂失和修改密码。
第三章身份验证第十二条为了保证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可靠,银行应当采用多种身份验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密码、数字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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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新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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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职责 (3)
第三章工作程序 (4)
第一节需求提出 (4)
第二节业务论证 (4)
第三节业务审批 (4)
第四节开发及运行 (4)
第四章附则 (5)
附件: (5)
附件1.《电子银行业务需求开发及变更申请表》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电子银行新业务的需求申请、评估、立项、开发、审批和实施,确保电子银行新业务健康发展,根据《银行远程银行业务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行电子银行业务渠道上进行功能性改进、功能性新增的需求申请、评估、立项、开发、审批、实施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行电子银行业务渠道实现的服务功能按照公司业务和个人业务进行分类。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四条总行远程银行部是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电子银行新业务需求申请的归集、具体组织实施和推动工作。
第五条总行公司业务部是公司业务类主管部门,负责电子银行公司业务类新业务需求的收集、分析、整理和提请工作。
第六条总行零售业务部是个人业务类主管部门,负责电子银行个人业务类新业务需求的收集、分析、整理和提请工作。
第七条总行科技开发部负责系统开发工作,并参与电子银行新业务的论证。
第八条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电子银行新业务错帐业务的处理工作,并参与电子银行新业务的论证。
第九条总行计财部负责电子银行新业务成本核算与产品定价工作。
第十条总行合规部负责电子银行新业务需求制度的合规性审查工作。
第十一条分、支行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新业务需求申请,负责新业务上线后的实施和营销推广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一节需求提出
第十二条总行各部门及分、支行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电子银行新业务需求,由业务主管部门分析新业务可行性。
第二节业务论证
第十三条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召集电子银行新业务需求论证会,总行相关部门参加。
会议主要内包括:
(一)业务主管部门对业务需求、操作流程、业务相关规定等进行说明;
(二)各参会部门进行讨论,确定新业务的可行性。
第三节业务审批
第十四条新业务需求属金融新产品管理范畴的,由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按照本行《银行金融产品开发管理办法》和《银行金融产品开发操作规程》提交银行产品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新业务需求属于功能改进和功能新增范畴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填写《电子银行业务需求开发及变更申请表》(附件1)交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进入开发组织阶段。
第十六条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电子银行新业务需求,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业务的应用场景、操作流程、管理办法等。
第四节开发及运行
第十七条新业务的开发工作由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涉及本行业务核心系统及其它系统软硬件平台改造的新业务需求,按照本行信息科技管理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