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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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科学,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般包括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内容。

评定标准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1.2 奖学金评定对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一般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1.3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包括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发放时间等。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细则一般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内容,通过对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2.2 综合测评程序:综合测评细则应规定综合测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定时间、评定人员、评定标准等。

2.3 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综合测评细则还应规定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3.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

3.2 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避免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3.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奖学金评定的激励作用4.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4.2 提高学术水平: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一般包括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可以促进学生提高学术水平。

4.3 培养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

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

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奖学金是怎么评定的1、保持成绩优异,重中之重成绩优异是必须的。

因为奖学金的综合测评分中,成绩是占很大一部分比例,甚至超过半数的。

所以如果想获取奖学金,好好学习是重中之重。

千万不要再听信“没有挂科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这种谣言了,挂科可是绝对会让你无缘奖学金的!2、多参加学校活动、比赛,获取荣誉大学校园最不缺的就是各种活动、比赛。

要多留心这种比赛、活动,一般只要拿奖,学校就会有“加分奖励”的。

而且活动级别越高(学院—学校—省—全国—国际),名次越前(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加的分就越多喔。

3、担任学生干部、三结合成绩高人一等许多人大一的时候总是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学生会,但是一到大二,有机会溜就溜了,没多少人留任。

其实这是一种十分亏的做法。

因为大一基本上都是被学长使唤的份,而大二就是晋级当干部的时候了,更可以给你的综合测评加分喔——“社会工作加分”项。

当然,当班干部也是可以加分的,其实是班长和团支书,这样的学生干部加分可能比你参加好几次活动都要多喔。

大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是什么1.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2.第一学年的评定要求一年级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达80分或良好以上才会获得大学生奖学金,一等奖须平均成绩达85分;第二学年的评定不考察课程考试分数,仅要求二年级课程学习无补考科目;3.英语4级425分及以上,其中参评一、二等奖须英语6级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考相应水平)。

当然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存在差异,具体以各学校规定为准。

国家奖学金评定标准国家奖学的评判由专门的细则条例,条例包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

具体内容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学院,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同等条件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者优先考虑。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3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生,促进其学术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特设立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奖助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在本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的评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以及校内工作奖励等。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种类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奖助学金等,具体种类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奖助学金的评定主要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经济状况。

第七条:学业成绩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依据,其中75%以上为主要参考,25%以下为次要参考。

第八条:科研能力的评定主要考察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参与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论文发表等。

第九条:综合素质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的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经济状况的评定主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包括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父母就业状况等。

第十一条: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和评定等环节。

第十二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始前申请奖助学金,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面试环节由奖助学金面试委员会进行,主要负责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评估。

第十五条:评定环节由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根据申请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六条: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并及时通知获奖学生和未获奖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复核。

第四章:奖助学金管理第十八条:获奖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私自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获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奖助学金活动,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促进他们在学习和发展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术表现、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表彰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 二等奖学金:表彰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表彰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有一定成绩的学生。

- 特殊贡献奖学金:表彰在特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2.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学术成绩: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学术竞赛获奖情况等进行评定。

- 科研成果:根据学生的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等进行评定。

- 社会服务:根据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进行评定。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初评、复评和公示等环节。

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学生根据学校规定的申请时间和方式,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

- 初评:由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定,筛选出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学生。

- 复评:根据初评结果,进一步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的奖学金获得者。

- 公示:公示获奖名单,并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学术成绩:综合考虑学生的课程成绩、学术竞赛获奖情况等。

- 科研成果:综合考虑学生的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等。

- 社会服务:综合考虑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

- 综合素质:综合考虑学生的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实践能力。

1.2 奖学金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和发放奖学金等环节。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定。

1.3 奖学金种类和金额奖学金种类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方面。

通过综合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分数。

定量方法包括学业成绩的加权计算,定性方法包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2.3 综合测评结果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参考。

学校可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发展平台。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和作用3.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生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3.2 提高学术竞争力奖学金评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竞争力。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会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学术竞赛等,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还需要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学术实践经历等,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学金评定
学生工作部
• 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 学金。其中,综合奖学金覆盖面 为学生总人数的20-25%;单项 奖学金大体控制在学生总数的 5%左右。
奖学金评定基础步骤
基本评定程序: • 1、班长记录学生参加德育、文体活动情 况(方法:周量化、月量化、学期量化) • 2、学习成绩标准化处理 • 3、年级统一进行德育、文体的加分以及 评等评语,并进行公示 ,学生要签名确 认无误。 • 4、制定综合测评成绩表 ,进行数据量 化处理及评定奖学金。

综合测评量化
• 1、制定综合测评量化的表格,可用excel表 格。 • 2、可将Excel表格导入到Visual Foxpro的程 序中,并将智育和综合成绩进行处理。 • 3、对德育成绩,文体成绩进行量化处理, 采用tj.prj程序进行。
• 4、综合成绩=智育成绩*0.7+德育
bz*0.2+文体bz*0.1+干部加分
纪检部进行测评统计并公示
• 1、各班同学将本学期参加的活动写清楚,各班长 再结合工作笔记将本学期每名学生参加活动以表 格的形式详细统计。 • 2、各班长将统计表交给纪检部,纪检部在年级老 师的的指导下,对本学期各项活动的加分情况进 行统一,制定德育文体加分情况表。 • 3、各班级在纪检部的监督下,按照年级的统一要 求,集中时间评选德育表现为“优”的学生,评 选比例按照学生处要求进行,新生不超过30%。 • 4、年级将德育加分、文体加分、评优的情况进行 公示,并让每名学生对自己的加分情况进行签名 确认,防止出现错误。
奖学金的评定
• 1、将前面处理后的综合测评的成绩进 行公示,学生确认无误后,开始进行奖 学金的评定。 • 2、按照特等2%,一等6%,二等12%的比 例计算奖学金的人数。 • 3、按照学习成绩的4%,12%,24%确定 入围评选的学生。即学习成绩排在前4% 的学生才有资格得特等奖学金,(按综 合测评的成绩由高到低排),以下类推。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 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500 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200 元。

2. 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 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 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 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 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 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 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 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 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 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 学院章程》和《(__41 号令)** 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 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精选10篇)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精选10篇)

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大学奖学金是高校对优秀学生的一种褒奖和鼓励,同时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种荣誉和激励。

然而,在众多的优秀学生中,怎样评定大学奖学金需要一定的标准和依据。

本文将从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贡献等三个方面探讨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标准。

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作为大学奖学金评定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是学生能力和品质的直接体现。

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考核学习成绩。

1. 学分绩点或学年绩点学分绩点是指每个学科学分乘以成绩所对应的绩点,最后求和得到的数值。

学年绩点是指本学年所有学科学分绩点总和再除以学分总数。

这个标准能够全面体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

2. 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是直接反映学生学习效果的数值。

可以通过设定最低分数线和优秀成绩线来评估学生的考试成绩。

通常,最低分数线是及格线,优秀成绩线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3. 学科竞赛成绩学科竞赛成绩是学生学习成绩中的亮点,能够直接反映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能力。

学生参加过全国及省市级的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额外加分。

二、综合素质除了学习成绩外,大学奖学金评定还需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责任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1. 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诚信、自律、社会责任等,身体素质主要是体育成绩和健康状况。

这两方面的评估需要结合学校的评价标准和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

2. 心理素质和语言交流能力在大学生活中,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心理素质评价可以通过学校的心理测评或辅导进行,语言交流能力评价可以通过口语课程的成绩或其他口语交流活动来反映。

3. 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是学生社会交往中的重要素质。

学生需要具备团队合作和社会责任感,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以及做出积极贡献。

这两方面可以通过院系、社团、学生会等组织的推荐来评价。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六篇)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200元。

2.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学院章程》和《( __41号令)**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一)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二)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五)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扩大我校优秀学生奖励范围,以奖促优、以奖促学,营造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的良好氛围,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设立学生单项奖学金。

评定办法如下:一、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二、单项奖学金的设置共设置学业进步、练技修能、自立自强、道德模范和活力创新五项单项奖学金,其中设置学业进步奖学金120名,练技修能奖学金120名,自强自立奖学金80名,道德模范奖学金80名,活力创新奖学金80名。

每项奖学金金额为300元。

三、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各科成绩合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良好”及以上。

(四)当学年未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四、各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一)学业进步奖学金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喜爱阅读,上一学年内有图书馆借阅记录。

2.上一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排名较第一学期上升10%及以上,如符合条件学生超过预定名额,依据排名上升比例数高低排序而定。

(二)练技修能奖学金对专业课程有浓厚的兴趣,平时能苦练技能、钻研技术,动手能力较强,注重职业道德养成,具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参加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考证取得优良成绩。

2.有参加职业类社团活动记录,是社团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且有个人设计或制作的专业作品(有专任教师的推荐意见)。

3.被选拔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赛前训练,表现良好(有大赛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4.参与社会技术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业绩。

(三)自强自立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自立,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自助意识较强的学生。

学校奖学金评定方案

学校奖学金评定方案

学校奖学金评定方案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习和综合素质方面优秀的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我校制定了以下的奖学金评定方案。

一、奖学金等级和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1. 一等奖评定标准:(1)学生在各门课程中获得优秀成绩,取得该学年的学科前列名次;(2)积极参与学校内外丰富多彩的活动,并有显著的表现;(3)品学兼优,遵守学校纪律,未受到任何处分。

2. 二等奖评定标准:(1)学生在各门课程中成绩良好,取得该学年的学科中等偏上名次;(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有一定的成绩和贡献;(3)品学兼优,遵守学校纪律,未受到严重处分。

3. 三等奖评定标准:(1)学生在各门课程中成绩较好,达到该学年的学科平均水平;(2)参与学校丰富多样的活动,并有一定的表现;(3)品学兼优,遵守学校纪律,未受到严重处分。

二、评定流程1. 提交申请学生需按规定时间提交奖学金申请表,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和个人荣誉等。

2. 材料审查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 学科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学科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学科奖学金的评定名额。

4. 综合素质评定学校综合考虑学生的参与活动情况、学生社会实践成果以及品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定,确定综合素质奖学金的评定名额。

5. 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6. 发放奖学金经评定确定的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部门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用于鼓励学生持续学习进步。

三、其他规定1. 奖学金一经评定发放,不可更改或撤销;2. 获奖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相关活动,并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继续发扬优秀品质;3. 对于作弊、违纪或其他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金额;4. 学校将定期对奖学金评定方案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公平公正。

总之,学校的奖学金评定方案旨在激励学生不断努力学习,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为学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目的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优秀学生在学业和综合素质发展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最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最高;-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适中;-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金额较低。

3.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得出,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三等奖学金;- 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通过学生自我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进行评定。

4.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程序如下:- 学生自我申报:学生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指导教师推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向评定委员会提供推荐信;- 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申诉;- 奖学金颁发:根据评定结果,颁发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管理- 奖学金资金来源:奖学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的专项经费和社会捐赠;- 奖学金使用范围:奖学金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学习相关费用;- 奖学金终止条件:奖学金获得者在接受奖学金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学业成绩明显下降,将取销其奖学金资格。

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

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

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激励本科生的学习成果和综合素质的提升,经过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制定本办法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细则适用于所有在本校就读的本科生,包括文科、理科以及工科。

第三条本办法细则所指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分别是指在学术成就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细则的评定事项包括学习成绩、学业竞赛、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学术报告、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

第五条本办法细则的评定由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学校统一测试和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奖学金评定细则第六条本办法细则所设的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第七条奖学金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学术成绩为依据,同时考虑其他因素如学业竞赛、学术讲座和实践经验等。

第八条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如下:(一)一等奖学金:学生在当学年的学术成绩在全班前10%之内,且在学业竞赛、学术讲座和实践经验等方面有优异表现的,可评定为一等奖学金。

(二)二等奖学金:学生在当学年的学术成绩在全班前20%之内,且在学业竞赛、学术讲座和实践经验等方面有较好表现的,可评定为二等奖学金。

(三)三等奖学金:学生在当学年的学术成绩在全班前30%之内,且在学业竞赛、学术讲座和实践经验等方面有一定表现的,可评定为三等奖学金。

第九条奖学金的金额将根据评定的结果和学校的奖学金经费进行分配。

第三章荣誉称号评定细则第十条本办法细则所设的荣誉称号包括学业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等。

第十一条荣誉称号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为依据,包括学术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

第十二条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如下:(一)学业先进个人:学生成绩在全班前20%之内,且在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评定为学业先进个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在校团队或社团中担任重要职务,并对团队或社团的工作有显著贡献的,可评定为优秀学生干部。

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摘要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学业和非学业表现的一种荣誉和奖励,也是促进学生学业和非学业表现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针对奖学金设置及评定的办法,以便于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业和非学业表现。

奖学金分级1.特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学术研究成果突出等方面表现卓越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一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学术研究成果较为突出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3.二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较好、社会实践表现突出等方面表现良好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4.三等奖学金:奖励学风优良、学业成绩尚可、参加过一定数量、质量或层次的社会实践或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表现不错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风优良: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习态度,不作弊、不抄袭、不缺勤、不迟到早退等不良学风行为,且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

2.学业成绩优异:成绩达到本专业前10%的学生,考试成绩良好,作业和实习表现优秀,目标计划切实可行等。

3.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具备了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参加过一定数量、质量或层次的社会实践或学术科研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特殊的创新成果实践、实习体验、外语能力或者相关证书等。

4.学术研究成果突出:具备了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科学研究水平较高,在项目组或个人独立开展论文、项目等研究工作中,成果具有较高的质量和较强的独创性。

奖学金评定流程1.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评奖公告,宣布奖项、条件和资格要求等。

2.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各学院相关老师组成)按照相关评定标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集体研究决定最终获奖名单。

3.公示获得奖学金的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复核不满意的,可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

4.根据获奖名单,由学校颁授奖金和证书,并发布公告,表彰获奖者。

结束语制定奖学金设置评定办法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表现和激励,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其趋向公正、科学、规范化。

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

奖学金评选办法(6篇)(篇一)为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定比例和金额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每人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7%评定,每人每学期200元。

2.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有突出进步者。

学习成绩在班级中较上一学期提高20-25个名次,每人奖励50元;提高26个名次以上每人奖励100元;不足30人的班级,提高名次50%以上每人奖励50元。

学习进步奖学金无评奖比例限制。

三、评定标准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坚持“考察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综合表现”的原则,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

2.综合奖学金以专业为单位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

3.评比学期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和发放办法1.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

2.评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一个月进行。

3.各学院对获奖学金的学生,按照评比条件和比例,逐一审核研究,不得降低奖项、增加下一奖项比例,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评选情况,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发表彰决定,落实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篇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某某学院章程》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某某学院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学金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特殊贡献的一种奖励,其评定标准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业成绩。

下面将从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特殊贡献三个方面来介绍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首先,学习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一般会根据学生的平均成绩或者学年成绩来评定奖学金,成绩优秀的学生将有更高的获奖几率。

学习成绩的评定标准一般是按照百分制来进行,学生需要在各科目的考试中取得较高的分数才能获得奖学金。

此外,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和参与课外学术活动等也会对奖学金的评定产生一定影响。

其次,综合素质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品德、文体特长、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学校会根据学生在这些方面的表现来评定奖学金。

品德方面,学生需要表现出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勤奋好学等品质;文体特长方面,学生需要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社会实践方面,学生需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展现出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最后,特殊贡献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学校会根据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上的特殊贡献来评定奖学金。

特殊贡献包括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工作、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成就,学生需要在这些方面有突出表现才能获得奖学金。

此外,学生在学校组织活动、学习竞赛、学科竞赛等方面的成绩和表现也会被纳入评定奖学金的考量范围。

综上所述,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特殊贡献三个方面。

学生需要在这些方面有出色的表现才能获得奖学金。

希望广大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争取获得奖学金的机会。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的一种认可和激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透明,本文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各门课程成绩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为优秀;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科研成果: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成果,如参预论文撰写、获得科研奖励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社会服务:根据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杰出表现,如担任学生会干部、参预志愿者工作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积极参预,如参预社会实践、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评定。

(2)评定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评定委员会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评定结果将以公示的形式发布,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4. 奖学金发放(1)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最低。

(2)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处发放,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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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计划内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第二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
特优奖学金:5000元/人.学期
特等奖学金:1500元/人.学期
一等奖学金:500元/人.学期
二等奖学金:250元/人.学期
三等奖学金:150元/人.学期
特优奖学金名额不限,特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4%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5%评定。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优、特等、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品德考评必须为优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品德考评必须为良等以上。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均分排名在专业前50%,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特优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并获四次以上一等奖学金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并获四次以上特等奖学金,限在大四下学期评选;
(2)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在95分以上,单科成绩85分以上或者单科成绩排名专业第一名;考查课成绩在85以上或者优秀以上。

(3)获全国学科、科技发明竞赛个人三等奖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或者优秀。

特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为8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或者单科成绩排名专业第一名;考查课成绩在80以上或者良好以上
(2)获得当年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一等奖者,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或者良好以上。

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75分以上或者良好以上
(2)获得当年度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二、三等奖者,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良好以上。

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
(2)获得当年校级以上各类竞赛一等奖者,或者获得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一等奖(最高奖)者,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在75分以上。

(2)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三名者,或者获得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三等奖,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3、学科竞赛的认定解释归学工处、教务处。

4、学生在评定奖学金时,同时达到学习成绩与学科竞赛两个条件且奖学金等次相同者,按学习成绩评定奖学金等次。

5、参加科学竞赛获奖加分不纳入奖学金评定范围。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成绩合格,体育达标。

第四条二、三等奖学金原则上按上述标准评定,各系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可适当降低二等奖学金比例标准,增加三等奖学金比例和增设单项奖。

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要结合学生学年总评和学生行为综合考评,由学生班级根据基本条件评比推荐;
2、学生学习科目及学习成绩应由院(系)教务员或教务处审核;补考成绩不得纳入奖学金评定范围;
3、学院各教育班综合学生在校情况,审核并提出评定等级意见,特优、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由各教育班上报学工处审批并备案;
4、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发放。

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原则上每学期评定一次。

具体评选条件以该学期奖学金评选文件为准。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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