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标准《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36-2023)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等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还适用于单台出力65t/h以上的燃煤发电锅炉或蒸汽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单台出力65t/h以上的燃气及采用其他燃料的发电锅炉或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各种容量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
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的燃气轮机组执行该标准中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但该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30•【字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施行日期】2021.07.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第三节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煤炭消耗,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煤电厂是我国能源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也成为环
境保护的重要问题。
为了控制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首先,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硫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
汞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其中,硫化物是燃煤电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之一,我国规定燃煤电厂应当安装脱硫设施,以达到硫化物排放限值。
同时,氮氧化物的排放也受到严格控制,燃煤电厂需要采用先进的脱氮技术,以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
此外,颗粒物是燃煤电厂排放的另一大污染物,我国要求燃煤电厂安装除尘设施,以控制颗粒物的排放浓度。
对于汞等有毒重金属的排放也有明确的限值要求,燃煤电厂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达到排放标准。
其次,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测也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证
排放标准的有效执行,我国建立了相应的监测和管理体系,对燃煤电厂的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
同时,相关部门对燃煤电厂的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进行处罚和整改,以确保排放标准的有效执行。
最后,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方向。
随
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我国不断修订和完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排放限值,推动燃煤电厂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总之,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我国
将继续加大对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推动燃煤电厂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煤业集团赵固2×300兆瓦低热值煤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煤业集团赵固2×300兆瓦低热值煤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豫环函〔2012〕172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煤业集团赵固2×300兆瓦低热值煤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豫环函〔2012〕172号焦作煤业集团:经对新乡市环保局、焦作市环保局出具的你公司赵固2×300兆瓦低热值煤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进行审核,现对执行标准提出如下意见:一、新乡地区执行标准(电厂部分)(一)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地表水:石门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共产主义渠合河控制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3、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4、环境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5、土壤:《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Ⅱ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1、电厂锅炉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2、废水排放石门河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焦作地区执行标准(事故灰场部分)(一)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山门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3、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4、环境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5、土壤:《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Ⅱ类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 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 出力65t/h以上燃油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气轮 机组的火电厂。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甘蔗渣、 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本标 准中以煤矸石等为主要燃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火力 发电锅炉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全厂第1 时段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计算
C1、C2、Cn--折算后的第1 时段中第1、 2、n 台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
硫浓度,mg/m3;
V1、V2、Vn--第1 时段中第1、2、n 台火力 发电锅炉排烟率(标态),m3/s;
气态污染物浓度单位换算标准中
1μmol/mol(1ppm)二氧化硫相当于2.86mg/m3 二氧 化硫质量浓度。氮氧化物质量浓度以二氧化氮计, 1μmol/mol(1ppm)氮氧化物相当于2.05mg/m3 质量 浓度。
自2004年1月1日起,通过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火 电厂建设项目(含在第2时段中通过环境 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 厂建设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a,在本 标准实施前尚未开工建设的火电厂建设项 目),执行第3时段排放控制要求。
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
有机硫在煤中均匀分布的,其主要形式是硫茂(噻吩),约占有机
硫的60%,它是煤中最普通的含硫有机结构,其它的有机硫的形式是
硫醇(-SH)、二硫化物(R-SS-R)和硫醚(R-S-R)。低硫煤中主要
是有机硫,约为无机硫的8倍;高硫煤中主要是无机硫,约为有机硫的3
倍。
硫醇RSH氧化反应最终生成SO2和烃基:
(1-30) (1-31)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5.18•【字号】〔2017〕35号•【施行日期】2017.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审核工作,根据环保部《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许可排放浓度的确定按照《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许可排放浓度应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确定,地方有更严格的排放标准要求的,按照地方标准确定。
《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近期颁布实施,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河南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方案》(豫发改能源〔2015〕1497号)及《河南省2017年严格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省火电行业、自备电厂及6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均已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为及时衔接我省地方标准要求,全省火电行业许可排放浓度按超低排放限值进行许可,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W”型火焰炉膛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
环评文件及批复中对废气排放浓度有明确要求低于烟尘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排放浓度的,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执行。
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燃气轮机组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许可排放浓度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对应的浓度限值;生物质锅炉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许可排放浓度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燃煤锅炉对应的浓度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参照循环流化床火力发电锅炉排放限值执行。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2017-11-28
2017-08-28
2017-11-28
15
DB41/T1438-2017
铁矿石赤铁矿、褐铁矿总量的测定滴定法
2017-08-28
2017-11-28
16
DB41/T1439-2017
天然碱化学分析方法钠、钾等11种元素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2017-08-28
2017-11-28
17
DB41/T1440-2017
2017-08-28
2017-11-28
21
DB41/T1444-2017
漏电保护器动作特性测试仪
2017-08-28
2017-11-28
22
DB41/T1445-2017
时钟校验仪
2017-08-28
2017-11-28
23
DB41/T1446-2017
建始槭育苗与栽培技术规程
2017-08-28
车载激光甲烷巡检仪
2017-08-28
2017-11-28
12
DB41/T1435-2017
独山玉饰品质量等级评价
2017-08-28
2017-11-28
13
DB41/T1436-2017
君迁子嫁接苗培育技术规程
2017-08-28
2017-11-28
14
DB41/T1437-2017
毛梾育苗与栽培技术规程
2017-11-28
24
DB41/T1447-2017
挪威槭"红国王"嫁接育苗技术规程
2017-08-28
2017-11-28
25
DB41/T506-2017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自行监测方案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自行监测方案2021年1月1、企业基本情况××××2、监测依据2.1××市生态环境局转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全面开展排放废气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函〔2019〕12号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2.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2.4××××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2.5《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3、污染源及治理措施3.1污染源热电厂污染物主要是锅炉产生的烟气,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
锅炉产生的原烟气经过低氮燃烧、脱硝装置脱去氮氧化物、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经过脱硫装置脱去的二氧化硫,然后达标的净烟气经由高210米的烟囱排入大气。
3.2厂区平面图见图1。
3.2工艺流程见图2。
3.3废气工艺流程图:见图3发电机变电站汽轮机凝汽器石灰石制浆系统引风机烟气湿式脱硫除尘器脱硝水处理系统矿排水和城市中水脱硫石膏 渣仓中和池原煤仓封闭煤场灰库烟囱冷却塔锅炉磨煤机 燃煤废水处理回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后至喷入脱硝前烟道噪声酸碱废水▲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烟气排放噪声 低压蒸汽高压蒸汽 噪声噪声噪声 供热电网脱硫工艺 生产工艺产污流程图及监测点位示意图3.4排污节点分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表3-1 排污节点分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13.5监测点位,见图4.23图例:▲噪声监测点;◎废水监测点、废气监测点;○无组织监测点主厂房#5凉水塔升压站锅炉 锅炉工业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处理含煤废水处理煤场含油废水处理脱硫岛◎汽车卸煤沟 老机 组 区 域氨灌区○办 公 楼#6凉水塔#6凉水塔材料仓库、检修厂房中水处理区锅炉补给水处理区燃油区电厂约47m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约400m▲2▲1▲3▲4○1○2○3○44、评价标准4.1监测执行标准表4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限值一览表5、监测内容5.1污染物监测表5-1 污染物浓度监测布点、频次、内容一览表5.2比对监测备注:废水不外排。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保护大气环境,防止空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对于大气污染的控制和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是根据环境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排放特性、环境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一系列技术措施,以达到保护大气环境的目的。
首先,对于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对污染物采用最低排放标准,以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其次,应实施科学合理的排放控制技术,包括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的控制技术,以及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等,有效控制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此外,应设置全过程的监测制度,包括对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分布、污染物浓度等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以及对污染源的技术参数、运行状况等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以确保排放标准得以执行。
综上所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于保护环境和改善大气空气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议电厂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切实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污染源,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煤电厂是我国主要的电力生产方式之一,但其排放的大气污
染物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
为了控制大气污染,我国对燃煤电
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
首先,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颗粒物和汞等污染物。
针对这些污染物,我国制定了相应
的排放标准,要求燃煤电厂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这些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燃煤电厂,我国也制定了不同的排放标准。
例如,针对超低排放燃煤电厂,我国要求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
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以确保其排放达到更严格的标准。
此外,我国还对燃煤电厂的污染物排放进行了监测和监控。
燃
煤电厂需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并将
监测数据报送给相关部门,以确保排放达标。
在实际执行中,我国也对违反排放标准的燃煤电厂进行了严厉
的处罚。
对于超标排放的燃煤电厂,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
括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以确保排放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总的来说,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将继续加大对燃煤电厂的排放标准执行力度,推动燃煤电厂向清洁、低排放方向发展,为环境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26•【字号】豫环文〔2014〕175号•【施行日期】2014.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豫环文〔2014〕17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加强我省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关于转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4〕720号),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执行环保电价加价政策的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从执行环保电价之日起即按“表1 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核算环保电价。
(二)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以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的烟囱入口前烟道(脱硫系统旁路未拆除的机组为混合烟道)或烟囱上按标准含氧量折算后的CEMS数据为准。
二、加强燃煤机组环保设施运行监管(一)燃煤发电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运行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EMS”)和工况监控系统,并与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省级电网企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CEMS和工况监控系统应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时投入使用,并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
CEMS发生故障造成数据缺失或异常的,发电企业应在12小时内按附表1要求向所在地市级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在48小时内恢复CEMS正常运行。
燃气与燃煤电厂主要大气污染排放物的对比分析
燃气与燃煤电厂主要大气污染排放物的对比分析发布时间:2021-03-25T05:52:13.675Z 来源:《河南电力》2020年9期作者:梁佳善[导读] 近年来,雾霾天气越来越严重。
雾霾的构成主要是悬浮颗粒物,其中PM2.5粒径小,能够携带微生物,在大气中长时间留存,对人体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等产生损伤作用,给人体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和致病风险。
(广州粤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10000)摘要: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污染排放量较其他国家而言仍旧较高,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传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时主要从现场巡查出发,开展治理和防控,效果较为低下。
新时期必须在智能化基础上做好大气环境的实时监测,从各项污染指标的实时监测结果出发,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开展对应防控,实现预防性管理和处治,以实现大气污染治理效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燃气;燃煤电厂;污染排放物引言近年来,雾霾天气越来越严重。
雾霾的构成主要是悬浮颗粒物,其中PM2.5粒径小,能够携带微生物,在大气中长时间留存,对人体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等产生损伤作用,给人体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和致病风险。
同时,在PM2.5的成分中,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较高,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很大。
大量的PM2.5来自于人类活动,包括燃煤、机动车尾气等排放的一次污染物及其在空气中发生化学反应而生成的二次粒子。
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公众空前的关注,相关的研究随之展开。
目前全球电力很大程度上依靠燃煤提供,化石燃料的高比例使用是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有研究认为以燃煤为主的火力发电和工业锅炉是导致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有专家提出在大型企业中开展煤电近零排放或超低排放的技术研究和创新实践,对清洁煤电和燃气发电进行了对比分析,核心问题聚焦于煤电近零排放的环保性和经济性,同时燃气电厂氮氧化物排放物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物质之一,需要对其控制技术进行改造分析。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执行说明(省环保厅总量处王群2014年7月9日在监控网发布)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执行说明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自2014-7-1起,全省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执行新环保标准:
一、已享受环保电价燃煤锅炉
1、现役锅炉(环评时间早于2012-1-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分别执行200mg/m3、100mg/m3、30mg/m3(重点地区执行20 mg/m3)排放限值,新建锅炉(环评时间晚于2012-1-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分别执行100mg/m3、100mg/m3、30mg/m3(重点地区执行20 mg/m3)排放限值。
2、出力小于65t/h的燃煤锅炉或层燃炉、抛煤机炉原则上不享受环保电价,若坚持享受环保电价,则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否则可申请退出环保电价考核,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暂未享受环保电价燃煤锅炉
1、采用W型火焰炉膛的燃煤锅炉或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2003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或通过环评审批的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执行200mg/m3排放标准。
2、重点地区中的2013年4月1日以后通过环评的燃煤锅炉立即执行重点地区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分别执行50mg/m
3、100mg/m3、20mg/m3,环评时间早于2013年
4月1日的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09.27•【字号】豫环文[2017]287号•【施行日期】2017.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豫环文[2017]28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防治,促进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7号)要求,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组织编制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以下简称《电厂新标准》),已于2017年8月28日由省政府批准发布,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现就贯彻实施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电厂新标准》的重要意义燃煤发电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控制好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事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局的大事。
《电厂新标准》紧密结合我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际,明确了燃煤电厂和6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改造治理的具体要求,科学区分了不同类型锅炉的排放限值,为依法科学开展燃煤发电行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积极做好《电厂新标准》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对辖区内燃煤发电企业和使用6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的单位分批次组织做好《电厂新标准》学习培训和指导工作,使企业全面了解并切实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自觉提高守法意识;要抓好各级环境监察、监测、监控执法人员的专题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电厂新标准》要求,提高依法履行环境监管执法、监测、监控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电厂新标准》,形成依法治理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26号
河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26号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6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8月28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DB41/1424-2017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08-282017-10-012DB41/T1425-2017汽油中甲缩醛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17-08-282017-11-283DB41/T1426-2017电梯乘运质量检测规程2017-08-282017-11-284DB41/T1427-2017虎睛石2017-08-282017-11-285DB41/T1428-2017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规范2017-08-282017-11-286DB41/T1429-2017工业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2017-08-282017-11-287DB41/T1430-2017粉尘采样器智能检定装置2017-08-282017-11-288DB41/T1431-2017颗粒物测量仪2017-08-282017-11-289DB41/T1432-2017精密耐震压力表2017-08-282017-11-2810DB41/T1433-2017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2017-08-282017-11-2811DB41/T1434-2017车载激光甲烷巡检仪2017-08-282017-11-2812DB41/T1435-2017独山玉饰品质量等级评价2017-08-282017-11-2813DB41/T1436-2017君迁子嫁接苗培育技术规程2017-08-282017-11-2814DB41/T1437-2017毛梾育苗与栽培技术规程2017-08-282017-11-2815DB41/T1438-2017铁矿石赤铁矿、褐铁矿总量的测定滴定法2017-08-282017-11-2816DB41/T1439-2017天然碱化学分析方法钠、钾等11种元素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2017-08-282017-11-2817DB41/T1440-2017验光配镜技术服务规范2017-08-282017-11-2818DB41/T1441-2017眼镜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定规范2017-08-282017-11-2819DB41/T1442-2017再利用纺织产品2017-08-282017-11-2820DB41/T1443-2017企业信用评价规范2017-08-282017-11-2821DB41/T1444-2017漏电保护器动作特性测试仪2017-08-282017-11-2822DB41/T1445-2017时钟校验仪2017-08-282017-11-2823DB41/T1446-2017建始槭育苗与栽培技术规程2017-08-282017-11-2824DB41/T1447-2017挪威槭"红国王"嫁接育苗技术规程2017-08-282017-11-2825DB41/T506-2017建筑室内用仿瓷涂料DB41/T506-20072017-08-282017-11-2826DB41/T507-2017醇酸漆稀释剂中有害物质限量2017-08-282017-11-28。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41/ 1424—2017
目次
前言 ................................................................................ II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2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 2 6 实施与监督 ........................................................................ 3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河南省辖区内燃煤发电锅炉(含单台出力 65 t/h 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 外的燃煤锅炉)执行表 1 规定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排放限值指外 排烟气中污染物任何 1h 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表1 燃煤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21 (O2 ) 21 'O2)
式中:
——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mg/m3; ' ——实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O2) ——实测的氧含量,%; (O2 ) ——基准氧含量,%。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企业应遵守本标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燃煤电厂 coal-fired power plant 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火力发电厂。
1
DB41/ 1424—2017
3.2 燃煤锅炉 coal-fired boiler 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锅炉。
3.3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烟气在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 325 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的数值。 3.4
氧含量 oxygen content 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表示。 3.5 W 型火焰炉膛 arch fired furnace 燃烧器置于炉膛前后墙拱顶,燃料和空气向下喷射,燃烧产物转折180°后从前后拱中间向上排出 而形成W型火焰的燃烧空间。
I
DB41/ 1424—2017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加强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河南省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河南省辖区内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燃煤电厂排放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和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 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具有强制性执行效力。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霞、曹金根、张长青、赵永辉、朱灵峰、冯继锋、付博。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汪太鹏、郭新望、谷一鸣、孙倩、刘勇亮、李卓立、李英姿、刘军、王涛、高 丽萍、陈丙亿、窦利军、杨惠、安玉刚、杨先锋、蔡丽、张成、门宁、李金锋、陈轲、刘璐、黄冬、高 鹏、杜鹏、赵凌飞、陈建阁、赵宇航、谢闯将、尤克、霍建、马智捷、李岳君昇、曹家璇、丁先飞、韩 海旺、高沛霖、来志林、王宇峰、刘莹。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08月28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7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
5.1.1 对企业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 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规范的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和排污 口标志。 5.1.2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应具备同时监测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能力。 5.1.3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按 DB41/T 1327 的规定执行。
方法标准编号 GB/T 16157
ISO 12141:2002 HJ 629 HJ/T 57 HJ 692 HJ 693 HJ/T 42 HJ/T 43 HJ 543
5.2 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
实测的燃煤发电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必须执行 GB/T 16157 的规定,折算为 6%基准氧含量的排放浓度,计算公式如下:
ICS 13.040.20 Z 62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 1424—2017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fired power plants
2017 - 08 - 28 发布
2017 - 10 - 01 实施
污染物项目 烟尘
二氧化硫
适用条件 全部 全部
氮氧化物(以NO2计)
全部
汞及其化合物
全部
a W 型火焰炉膛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执行该限值。
限值 10 35 50 100a
0.03
单位: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烟囱与烟道
4.2 企业的煤场应当封闭;不能封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 施防治扬尘污染。
2
DB41/ 1424—2017
5.1.4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通过验收并正常运行的,按 HJ/T 75 和 HJ/T 76 的要求,定期对自动 监控设施进行监督考核。 5.1.5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通过验收后按 DB41/T 1344 进行运行维护。 5.1.6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采样方法、采样频次、采样时间和运行负荷等要求,按 GB/T 16157 和 HJ/T 397 的规定执行。 5.1.7 大气污染物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 HJ/T 373 的规定执行。 5.1.8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 HJ 819、HJ 820 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 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1.9 对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2 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2 燃煤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ຫໍສະໝຸດ 序号 1 23 4
污染物项目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汞及其化合物
方法标准名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固定污染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烟尘)质量浓度的测定 手工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II
DB41/ 1424—2017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 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辖区内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燃煤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 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65 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DB41/T 1327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DB41/T 1344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 、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ISO 12141:2002 固定污染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烟尘)质量浓度的测定 手工重量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