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人民医院手术室病人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人民医院手术室病人知情同意签字制度1、病人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患者或家属(代理人)在知情的前提和条件下,拟定实施的特殊诊疗操作、处置,做出的承诺或同意的意思表示,说明医务人员已向患者履行了医疗行为不利后果的告知义务和医务人员不同程度的关注义务。
2、诊疗活动中,在对病人实施手术治疗、特殊检查或治疗及尸解时应执行签字同意制度。
以下情况均应签署同意书:①各种手术及麻醉;②有创伤性、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③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病情危重,可能产生对患者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如输血治疗等);④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⑤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⑥对死因有异议需尸解;⑦其他需要事后证明已得到病人(或相关人)认可的事项。
3、知情同意书中条款要完善,意思表示要正确、真实、精确;字迹要工整,形式要合法。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目的、适应症、风险(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发症及不良后果)、防范措施、患者陈述,患者及相关人员签名,日期时间,医生签名。
4、签字同意的第一资格主体是患者本人,只有患者本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身体所以同意书的签字应是:①患者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时由患者本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②患者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者关系人签字(注:近亲属首先是配偶,依次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堂亲、表亲);③手术过程中出现方案改变在治疗允许的情况下应由被委托人签字;④抢救手术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有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时,经治医生应提出处置方案,在医务科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5、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要用通俗易懂、清晰、明了的语言,向病人及家属真实、准确的告知手术、特殊检查、治疗的名称、方式、目的、必要性、风险(并发症、意外及各种损害结果),风险防范、操作医师、时间、要求后,方可让病人在知情的情况下签字同意。
6、签字谈话必须由本院的主管医师进行,手术签字谈话由两级医师参加,危、重、疑难、大手术的由科主任进行。
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实用文档
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广汉市中医医院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
为了做好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一、常规告知即医院常规问题的告知。
自患者人院起,科室根据入院流程及医疗行为中涉及的相关需求进行告知。
如住院患者须知、患者授权委托书、病情告知书、病重病危通知书、出院通知书、死亡通知书、欠费通知书、尸检意见书等。
二、特殊告知即在医疗过程中对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所造成的创伤或手术方案及风险等必须履行的告知。
1、手术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第一助手填写并签字,大中型疑难手术由副主任级别以上医师签字.2、麻醉知情同意书,应由实施麻醉者与患者交待麻醉知情内容并签字。
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输血知情内容并签字。
4、介人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在介入检查治疗前,由术者向患者交待知情内容并签字。
5、术中意外处理及手术中改变术式必须由术者或上级医师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手术方式并签字。
6、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在患者需要透析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透析知情内容并签字。
7、美容整形外科手术知情同意书,在美容整形前,由术者交待手术方式及术后效果并签字。
8、有创性诊断、治疗操作(包括内科、外科、骨科、妇科等)知情同意书,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知情同意内容.9、在急诊或急救等紧急情况下以上相关同意书可由值班医师签字。
10、对新开展的手术或大型手术等,应由科主任交待知情同意内容并签字。
11、使用贵重药物和一次性耗材前必须由主管医师向患者交待,由患者选择后双方签字。
12、试用药品知情同意书,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3、在各项知情同意文件的签署中,患方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生效。
病情告知、谈话、签字制度诊疗知情同意是患者行使有关知情权、选择权的具体体现,也是医务人员依法告知的责任和义务。
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患者或家属(代理人)在知情的前提和条件下。
对拟实施的特殊诊疗操作、处置,做出的承诺或同意的意思表示,说明医务人员已向患者履行了医疗行为不利后果的告知义务和医务人员不同程度的关注义务,即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的法定形式或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定形式,
(二)诊疗活动中,以下情况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1、各种手术及麻醉;
2、输血(血液制品)治疗:
3、有创伤性、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4、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病情危重,可能产生对患者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5、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6、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如贵重药品、自费药品等;
7、对死因有异议需尸检:
8、患者病情危重;
9、其他需要事后证明已得到患者(或相关人)认可的事项。
(三)知情同意书中条款要完善,意思表达要正确,直实,精确:字流要工整。
形式要合法。
内容可包括:项目名称、目的、适应症、替代医疗方案、风险(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发症及不良后果)、防范措施、患者陈述、患者及相关人签名、日期时间。
医师签名等内容。
(四)签字同意的第一资格主体是患者本人,知情同意书的签属应遵循:
1、签字人的认定遵循确定告知对象的原则;
2、手术过程中出现方案改变在治疗允许的情况下应由被委托代理人签字:
3、存在免除知情同意告知的情况时,正常工作日期间,由院长授权分管院长或医务处长签字;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由院长授权医院总值班签字。
人民医院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人民医院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一、麻醉医师应按规范向患者、家属及授权人对麻醉相关制度进行充分的告知与说明。
二、向患者、家属及授权人说明选择的麻醉方案及术后镇痛风险、益处和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
三、更改麻醉方案必须向患者/患者授权人说明,并经患者/患者授权人同意并重新签订麻醉知情同意书认可。
四、麻醉知情同意书用复写纸同时签写一式两份,分别加按手印(右手食指)。
五、麻醉知情同意书复印页存放在病历中。
六、麻醉知情同意书原件与麻醉记录单原件粘贴存放于麻醉科。
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患者或家属(代理人)在知情的前提和条件下, 对拟实施的特殊诊疗操作、处置,做出的承诺或同意的意思表示,说明医务人员已 向患者履行了医疗行为不利后果的告知义务和医务人员不同程度的关注义务,即 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的法定形式或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定形式。
(二)诊疗活动中,以下情况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1、各种手术及麻醉; 2、输血(血液制品)治疗; 3、有创伤性、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4、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病情危重,可能产生对患者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 治疗; 5、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6、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如贵重药品、自费药品 等; 7、对死因有异议需尸检; 8、患者病情危重; 9、其他需要事后证明已得到患者(或相关人)认可的事项。 (三)知情同意书中条款要完善,意思表达要正确、真实、精确;字迹要工整,形 式要合法。内容可包括:项目名称、目的、适应症、替代医疗方案、风险(可能发生的 意外、并发症及不良后果)、防范措施、患者陈述、患者及相关人签名、日期时间、 医师签名等内容。 (四)签字同意的第一资格主体是患者本人,知情同意书的签属应遵循: 1、签字人的认定遵循确定告知对象的原则; 2、手术过程中出现方案改变在治疗允许的情况下应由被委托代理人签字; 3、存在免除知情同意告知的情况时,正常工作日期间,由院长授权分管院长 或医务处长签字;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由院长授权医院总值班签字。
第二章 循环系统 心内科
1、心脏电生理介入诊疗知情同意书 2、心导管诊疗知情同意书 3、心包穿刺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 胸外科 1、瓣膜心脏病手术知情同意书 2、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知情同意书 3、先天性心脏病手术知情同意书 4、心包疾患手术知情同意书 第三章 消化系统 消化内科 1、胃镜检查知情同意书 2、肠镜检查知情同意书 3、彩超引导下肝组织穿刺活检(肝囊肿酒精硬化治疗)知情同意书 4、内镜下扩张知情同意书 5、内镜下食管胃静脉曲张介入治疗知情同意书 6、内镜下消化道息肉切除/EMR/ESD 知情同意书 7、诊疗 ERCP 知情同意书 8、内镜下支架置入知情同意书 第四章 血液系统 1、自体外周干细胞动员,采集及冻存知情同意书 2、自体骨髓/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AST)患者知情同意书 第五章 神经系统 神经内科 1、脑血管介入治疗知情同意书 2、腰椎穿刺知情同意书 3、急性脑梗塞静脉溶栓治疗知情同意书 4、脑血管造影(DSA)知情同意书 神经外科 1、脑动脉瘤手术知情同意书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科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对提高麻醉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密切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麻醉知情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并将麻醉知情同意书存放在病历中。
三、需要麻醉的手术患者,在术前应有施麻醉者进行麻醉前访视。
四、麻醉知情同意书的解释及签字必须有本院主管医师实施。
五、麻醉前一天访视患者,经麻醉前访视,了解患者一般情况及病情,进行评估后,向患者或家属进行麻醉前谈话。
谈话内容包括介绍拟施麻醉名称及方法、麻醉前准备工作、麻醉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麻醉风险与处理对策,以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合作,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支持,之后完成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的签字,包括患者或家属和麻醉医师的签字。
六、患者本人无法签字或急诊、危重患者拟实施抢救性手术、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实施麻醉时的麻醉时,在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与其亲属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亲属在短时间内不能前来履行有关手续,且病情又不允许等待时,应由主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医疗主管部门或总值班,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七、术中需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检查输血治疗同意书,如没有,则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的医学文书。
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一、病人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患者或家属(代理人)在知情的前提条件下,对拟实施的特殊诊疗操作、处置,作出的承诺或同意的意思表示,说明医务人员已向患者履行了诊疗内容、存在风险、可能的预后及费用等告知义务。
让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不能成为医务人员推卸应负责任的手段和凭据。
二、诊疗活动中,在对病人实施手术治疗、特殊检查或治疗及需要尸解时应执行签字同意制度。
以下情况均应签署同意书:(一)各种手术及麻醉;(二)有创伤性、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三)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病情危重,可能产生对患者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如输血治疗等);(四)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五)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六)对死因有异议需尸检;(七)其他需要事后证明已得到病人(或相关人)认可的事项。
三、知情同意书中条款要完善,意思表示要正确、真实、精确;字迹要工整,形式要合法。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目的、适应症、风险(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发症及不良后果)、防范措施、患者陈述、患者及相关人签名、日期时间、医生签名。
四、签字同意的第一资格主体是患者本人,只有患者本人才有权处置自己的身体。
所以同意书的签字应是:(一)患者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时由患者本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二)患者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者关系人签字(注:近亲属首先是配偶,依次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堂亲、表亲)。
(三)手术过程中出现方案改变在治疗允许的情况下,应由监护人、近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四)抢救手术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时,经治医师应提出处置方案,在总值班、医务科或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签字同意。
五、签字谈话必须由本院的主管医师进行,一般手术签字谈话由术者进行,危、重、难、大手术需科主任参加。
六、手术同意书应在术前24小时内签署,由手术医师先签署,然后由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签署。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科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对提高麻醉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密切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麻醉知情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医师向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并将麻醉知情同意书存放在病历中。
三、需要麻醉的手术患者,在术前应有施麻醉者进行麻醉前访视。
四、麻醉知情同意书的解释及签字必须有本院主管医师实施。
五、麻醉前一天访视患者,经麻醉前访视,了解患者一般情况及病情,进行评估后,向患者或家属进行麻醉前谈话。
谈话内容包括介绍拟施麻醉名称及方法、麻醉前准备工作、麻醉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麻醉风险与处理对策,以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合作,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支持,之后完成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的签字,包括患者或家属和麻醉医师的签字。
六、患者本人无法签字或急诊、危重患者拟实施抢救性手术、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实施麻醉时的麻醉时,在患者本人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与其亲属无法取得联系,或其亲属在短时间内不能前来履行有关手续,且病情又不允许等待时,应由主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医疗主管部门或总值班,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七、术中需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检查输血治疗同意书,如没有,则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的医学文书。
麻醉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麻醉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Ⅰ 目的
提高医疗质量安全,减少医疗纠纷。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麻醉科。
Ⅰ 制度
一、麻醉知情同意的签署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麻醉医师完成,实习生、进修医师、研究生和无执业医师证书的医师无权单独进行麻醉签字。
二、大型、高风险、高龄(>75岁)、ASA分级III级及以上的患者等手术麻醉前访视和麻醉前谈话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行术前麻醉知情同意的谈话和签署。
急诊手术麻醉前访视和麻醉前谈话由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行术前麻醉知情同意的谈话和签署。
三、进行麻醉知情同意签字时,向患者或委托人详细介绍所选择的麻醉方法,麻醉前准备工作,麻醉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麻醉风险与处理对策,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备选麻醉方案等,术后镇痛的必要性、存在的风险、出现不良反应时的处理对策以及注意事项等,取得患者或委托人的理解和配合。
四、麻醉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具体详实,包括可能的意外或并
发症。
五、麻醉知情同意书必须有患者或委托人、麻醉医师双签名,并标明签署日期。
六、签署完整的麻醉知情同意书放置于患者病历中。
Ⅳ参考依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为了做好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1常规告知即医院常规问题的告知;自患者人院起,科室根据入院流程及医疗行为中涉及的相关需求进行告知;如住院患者须知、患者授权委托书、病情告知书、病重病危通知书、出院通知书、死亡通知书、欠费通知书、尸检意见书等;2特殊告知即在医疗过程中对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所造成的创伤或手术方案及风险等必须履行的告知;a、手术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第一助手填写并签字,大中型疑难手术由副主任级别以上医师签字;b、麻醉知情同意书,应由实施麻醉者与患者交待麻醉知情内容并签字;c、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输血知情内容并签字;d、介人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在介入检查治疗前,由术者向患者交待知情内容并签字;e、术中意外处理及手术中改变术式必须由术者或上级医师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手术方式并签字;f、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在患者需要透析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透析知情内容并签字;g、美容整形外科手术知情同意书,在美容整形前,由术者交待手术方式及术后效果并签字;h、有创性诊断、治疗操作包括内科、外科、骨科、妇科等知情同意书,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知情同意内容;i、在急诊或急救等紧急情况下以上相关同意书可由值班医师签字;j、对新开展的手术或大型手术等,应由科主任交待知情同意内容并签字;k、使用贵重药物和一次性耗材前必须由主管医师向患者交待,由患者选择后双方签字;l、试用药品知情同意书,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m、在各项知情同意文件的签署中,患方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生效;作者:延庆县医院2008年6月12日2004年5月修订一、患者在进行医疗活动中、进行有创性诊疗操作时,医生必须与患者或被委托人签相应的“知情同意书”;二、患者本人因病情或各种原因不能签字,必须有“病人委托书”被委托人方可签字; 三、医生向患者讲明目前病情和进行的检查、治疗、麻醉、手术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向患者或被委托人讲明病情和手术目的或特殊检查的项目; 2向患者或被委托人讲明术中或检查中出现的意外或并发症,同时采取的措施; 3向患者或被委托人讲明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四、患者或被委托人认真阅读了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后,和医生共同在相应的知情同意书中签字,随病历存档; 五、患者或被委托人如未履行签字手续,医生不得进行相应操作;签订知情同意书工作制度已经被浏览187次1、签订知情同意书的范畴指:输血治疗、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治疗、医疗美容、终止妊娠和避孕及节育手术、本院新开展重大高风险、高难度治疗、放、化疗治疗、贵重自费药品等,特殊检查介入、导管等、手术同意书;一式两份,经医患双方慎重考虑签名后各执一份;患者亦可委托他人代理签字,签字内容包括同意或不同意并署名;2、签订知情同意书前医方必须明确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当前病情、目前拟诊、病情需要采取的治疗、检查方案、该方案对人体具有的一定副作用、高风险及高难度性,鉴于当今医学科技水平的限制和患者个体特异性、病情的差异及年龄因素等,由于已知和无法预见的原因,本方案有可能会发生失败、并发症、损伤和某些难以防范和处理的意外情况,医疗风险的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并认真解答患方的疑问;3、签订知情同意书前,患方要充分了解该方案的性质、合理的预期目的、危险性、必要性和出现医疗风险情况的后果及可供选择的其它治疗检查方法及其利弊关系后,经自主选择同意已拟定的方案;4、签订知情同意书的各种手续除紧急情况外必须在实施该方案前24小时内完成;5、终止妊娠、避孕,节育手术必须由就医者书面申请,医务人员详尽提供计划生育相关咨询后由就医者本人签订手术同意书;无指征剖宫产、器官捐赠、医疗美容等亦由就医者提出书面申请,医务人员详尽提供手术利弊、手术风险、手术方法及手术并发症等相关咨询后,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由就医者签订手术同意书; 6、实验性临床治疗、本院新开展重大风险、高难度治疗、小儿、高龄、基础疾病多、夹杂症复杂、脏器功能差、手术风险大、重要脏器摘除、再次性手术,需多科或外院专家协作参与的手术以及其它特殊病例手术必须报医务处备案后进行全院院外、科内讨论,填写手术审批单,同意书谈话等必须由科主任及分管高级职称、床位医师在场情况下进行;该类手术审批权为分管副院长;非急诊一般的甲、乙类手术同意书谈话,在科主任指导下由分管的高级职称主刀者会同床位主治医师、床位医师进行;非急诊的丙、丁类手术、输血,除上述明文规定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外,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会同床位医师进行;7、依据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各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己肩负的职责、义务、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永远善待病人;8、医患双方签订同意书采用圆珠笔复写一式二份,医患双方各持一份,若家属或委托人签名者除注明关系外应附上患者授权委托书;对予详细而认真地告知病情,反复分析提醒权衡利弊的首选诊疗意见;若患者或其家属亲属拒绝某些诊疗意见时,亦须签字为证,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署“不同意”及姓名;病人知情同意书制度1、入院后及时填写“告知书”“授权书”;2、入院后3日内告知病人诊断及处理意见,并由病人确认后在“诊疗知情同意记录”上签字;3、危重病人及时告知病人家属并将抢救治疗意见、预后及注意事项,可能性等详细记录;做好沟通得到病人家属理解并签字;4、重大手术,危重、疑难病人手术,新开展手术,破坏性手术,三、四类以上手术在讨论后必须详细告知病人及家属或病人委托及代理人、单位领导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5、手术后及时将手术中情况及处理过程、诊断、可能出现情况、术后处理意见及注意事项告知病人及家属等,在术后病程录中签字,术后72小时病情告知及签字;6、手术中遇到特殊情况,如麻醉意外、术中发现与术前有特殊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家属说明,告知后并由家属签字;7、术前麻醉及手术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详细见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8、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记录及签字详细见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一、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对提高麻醉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密切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麻醉前一天访视病人,向病人或家属介绍麻醉方法、麻醉前准备、麻醉过程以及可能出现的麻醉风险与处理对策,以取得病人的信任和合作,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并完成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包括病人或家属和麻醉医师签字,并签署日期。
三、急诊病人应先做简单询问和体检,根据病情确定麻醉方案后完成知情同意签字手续。
四、麻醉知情同意书采用专门的格式文件,麻醉知情同意书为作为病历的组成部分,在麻醉完成后立即放于病历中归档。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一、病人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是患者或家属(代理人)在知情的前提条件下,对拟实施的特殊诊疗操作、处置,作出的承诺或同意的意思表示,说明医务人员已向患者履行了诊疗内容、存在风险、可能的预后及费用等告知义务。
让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不能成为医务人员推卸应负责任的手段和凭据。
二、诊疗活动中,在对病人实施手术治疗、特殊检查或治疗及需要尸解时应执行签字同意制度。
以下情况均应签署同意书:(一)各种手术及麻醉;(二)有创伤性、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三)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病情危重,可能产生对患者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如输血治疗等);(四)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五)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六)对死因有异议需尸检;(七)其他需要事后证明已得到病人(或相关人)认可的事项。
三、知情同意书中条款要完善,意思表示要正确、真实、精确;字迹要工整,形式要合法。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目的、适应症、风险(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发症及不良后果)、防范措施、患者陈述、患者及相关人签名、日期时间、医生签名。
四、签字同意的第一资格主体是患者本人,只有患者本人才有权处置自己的身体。
所以同意书的签字应是:(一)患者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时由患者本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二)患者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即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者关系人签字(注:近亲属首先是配偶,依次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堂亲、表亲)。
(三)手术过程中出现方案改变在治疗允许的情况下,应由监护人、近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四)抢救手术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时,经治医师应提出处置方案,在总值班、医务科或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签字同意。
五、签字谈话必须由本院的主管医师进行,一般手术签字谈话由术者进行,危、重、难、大手术需科主任参加。
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1、患者在进行医疗活动中、进行有创性诊疗操作时,医生必须患者或被委托人签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2、患者本人因病情或各种原因不能签字,必须有“病人委托书”被委托人方可签字。
3、医生向患者讲明目前病情和进行的检査、治疗、麻醉、手术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向患者或被委托人讲明病情和手术目的或特殊检查的项目。
(2)向患者或被委托人讲明术中或检查中出现的意外或并发症,同时采取的措施。
(3)向患者或被委托人讲明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4)患者或被委托人认真阅读了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后,和医生共同在相应的知情同意书中
签字,随病历存档。
5、患者或被委托人如未履行签字手续,医生不得进行相应操作。
《关于签署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的规定及知情同意程序4.6.3.1》
《关于签署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的规定及知情同意程序4.6.3.1》1、各种手术操作,包括外科、妇科、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烧伤科、美容整型科等各科室各种住院患者手术,医学美容、大月份人工流产、体表小肿瘤切除等局麻下进行的各种门诊小手术。
2、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骨髓穿刺、鼻窦穿刺、脑室引流等各科各种侵入性的诊疗操作。
3、一般情况下没有危险,但是因患者病情危重,有可能引起意外风险的操作,如心脏病患者、颅内压升高患者插入气管导管、胃管,胃镜或支气管镜等内镜检查,插入膀胱镜或导尿管等可能引起强烈神经反射,易引起心脏停跳等情况。
4、可能引起强烈过敏反应的药物及其敏感试验:如青霉素、普鲁卡因、碘造影剂等。
使用具有毒性或成瘾性的药物:如吗啡类止痛药物、化疗药等有强烈毒性或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
5、各种麻醉技术。
6、诊断不明确等情况下的试验性的诊断或治疗方法,如发热待查实验性药物治疗、开腹腔探查手术等。
7、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
8、技术方法本身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经济花费大,给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也必须事先征得患者同意,并且讲明花费与治疗效果之间的关系,如有可能应给患者一个在高花费和低花费治疗方法之间的选择机会。
具体标准由各个科室根据本科特点自行掌握。
9、拒绝检查、拒绝吸氧、拒绝尸解、拒绝治疗、转院风险等。
10、其他,器官组织切除、无陪人的检查、贵重用药、贵重检查、超社保范围需告知签字。
㈡、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方法1、统一格式的“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主要适用于各种基本穿刺,以及各科室的小手术等简单的操作。
2、外科手术知情同意书,用于各种住院患者的手术,全院统一印刷(骨外科、神经外科除外)。
3、各科室有的特殊手术或操作知情同意书,比如心导管检查、冠脉支架手术、心电生理等介入治疗、生殖医学、化学治疗等,由各科室按照统一格式并根据本专业技术特点设计,各科应统一谈话内容及其要求。
4、麻醉知情同意书,由麻醉科设计使用。
病情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病情知情同意书签字制度
一、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输血、麻醉、实验性临床医疗等都应当有病人签署的病情或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或由病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但必须有病人签署的病情知情同意委托书,同时有被委托人同意接受委托的签字。
二、病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病人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
为抢救病人,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名的情况下,需经院长或者院长授权的总值班审签,并报医教部备案。
三、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病人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病人近亲属并由病人签署病情知情同意委托书,再由病人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病人无近亲属的或病人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由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四、病情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自动出院知情申请同意书等等。
同意书的内容格式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xx年版)及—省《病历书写规范》(修订版)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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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知情同意书签字制
度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麻醉同意书、手术同意书签写和审核的规定
1、任何麻醉与手术必须具备麻醉同意书和手术同意书,缺乏任何一种均不能进行麻醉与手术操作。
2、麻醉同意书签写程序:
1)麻醉科临床主管医师安排好第二天的择期手术后,麻醉科医师(一般为住院医师)根据安排的手术填写麻醉同意书,到相关病房看病人,交待有关问题,签同意书(包括签名,关系和日期),并将签好的同意书放入病历。
2)择期手术麻醉科医师术前看病人时,如果病人和家属均不在病房或病人尚未入院,可将麻醉同意书放入病历内,并通知值班护士或管床外科医师;如果病人在,家属不在,可将麻醉同意书交与病人,嘱其家属来后仔细阅读后鉴字,如有疑问可打电话咨询当日值班医师,或第二天到麻醉科找有关医师咨询。
一定要向病人家属交代,麻醉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手术的需要决定和改变麻醉方法和方案。
3)如果手术病人要求术后镇痛,需在麻醉同意书上有关位置签字;非手术病人要求镇痛,无论住院或门诊病人,均需签麻醉同意书。
4)每日值班人员接到急诊手术通知单后,应立即到有关病房看病人,签麻醉同意书;紧急情况下,可一边准备抢救病人,一边通知病人家属到手术室,签麻醉同意书;如果病人没有家属签字,需立即通知院总值班备案;急诊抢救插管、放射科、门诊等基础麻醉或门诊手术麻醉,必须签好麻醉同意书后才能操作。
3、麻醉同意书的审核:
麻醉科主治医师进入手术间后,再次检查麻醉同意书中所有项目,核对无误,并确认病人家属签字后才能进行麻醉。
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减少或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