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机单车成本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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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机单车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章实行单机单车成本核算的目的

第一条本单位在具体实施单机单车成本核算试行办法过程中,最终应达到以下四个方面的目的:

一、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的使用效能。具体以单机(车)月产值(或完成的实物工程数量)来体现。

二、最大限度的降低设备使用成本(或消耗)。具体以单机(车)月计盈亏来体现。

三、防止内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

四、促使机驾人员尽心尽力,避免出现消极怠工及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生。

第二条单机单车成本核算激励机驾人员的方法和措施

一、以单机单车完成的实物工程数量计算工作台班,具体方法见第三条。

二、将机驾人员的月工资收入直接与所操作(驾驶)的机(车)完成的月计实物工程量、月计盈亏挂钩,促使机驾人员在尽最大努力完成实物工程量的同时降低设备使用成本(消耗)。

三、对同类设备(车辆)的单位台班维修费,单位台班油料费进行横向比较,以便及时发现并制止“跑、冒、滴、漏”等现象。

四、将机驾人员的月工资(按月计完成实物工程量及月计盈亏计算的工资)及设备完好率按比例系数绑定在一起。

第二章单机单车收入、支出及核算方式

第三条单机单车完成台班数量的确认方法

除非常特殊的情况外,一般情况下均按照单机单车完成的实物工程数量折算台班进行台班数量的确认。每台班应完成的实物工程数量以交通部2007年10月19日颁布的[2007]33号《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同时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施工环境、条件、实际机况等因素进行确定;也可考虑以《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项目经理部通过实地测定后综合确定。

第四条单机单车月收入计算

一、单机单车月收入=月完成台班数量×台班收入。

二、台班收入=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维修费+台班管理费+台班定额燃料数量×项目实际燃料到场价格+台班定额耗电度数×项目实际电价。

三、台班收入中不计算工资及规费(养路费、年检费、

运管费、保险费等)。

第五条单机单车月支出计算

单机单车月支出=月工作台班×(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管理费)+月维修费+月耗油料费+月耗电费。

其中,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管理费按《机械台班定额》执行。

月维修费=实际维修费用。

月耗油料费=月耗实际油料数量×项目实际油料到场价。

月耗电费=月实耗电量(度)×项目实际电价(元/度)。

第六条单机单车盈亏计算

单机单车月计盈利(亏损)=单机单车月收入-单机单车月支出。

第三章单机单车业绩考核及机驾人员工资发放

第七条机驾人员项目施工期间工资组成

一、机驾人员月工资由基本工资、产值(单机单车月收入)工资(或称产量工资)及盈利效益工资(注:出现亏损的效益工资为负数)三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由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产值工资按月产值×产值工资含量系数计算,产值工资含量

系数由机械化养护中心制定并报单位管委会审批后执行。

盈利效益工资按月盈利总额×1%~15%计发,如发生亏损,则按月亏损总额×1%~10%倒扣工资。

二、对发生亏损的机驾人员,应分析原因,若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应从重处罚,直至取消上岗资格。

三、因项目向机驾人员发放了基本工资,机手在机车维修期间,必须参与对机车的修理,未参与修理的按50元/天对机手进行处罚,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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