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各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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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主动防护网质量检验报告单

柔性主动防护网质量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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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次 1 2 3 4
检查项目 下承层平整度、拱度 单层搭接宽度 绑扎间距 固定钉间距
外观检查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签名: 检测: 复核: 日期: 施工主管:
平顺,无重叠,固定处无松动
自检意见
监理意见 签名: 质检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日期: 日期: 2011年7月12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工程
柔性主动防护网质量检验报告单
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核龙线K29+650边坡整治工程 桩号及部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K29+610~K29+660 合同段 三级 施工日期 检测日期 第 页 共 页 2011年7月7日~7月11日 2011年7月12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工程柔性主动防护网质量检验报告单项目名称桩号及部位合同段施工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路等级三级检测日期基本要求检查项目下承层平整度拱度10cm868981918974104787896单层搭接宽度030mm24292725232625263426绑扎间距5mm固定钉间距100cm85758789868295949887外观检查平顺无重叠固定处无松动自检意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意见签名
深圳市鲁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路等级
基本要求
1.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老化,外观无破损,无污染。 2.材料应紧贴下承层,按设计和施工要求铺设、张拉、固定。 3.材料的接缝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层材料搭接缝应交替错开。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10cm 0,+30mm ≤5mm 100cm 检 测 值 1 8.6 24 4 85 2 8.9 29 1 75 3 8.1 27 5 87 4 9.1 25 2 89 5 8.9 23 2 86 6 7.4 26 3 82 7 10.4 25 5 95 8 7.8 26 3 94 9 7.8 34 2 98 10 9.6 26 3 87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09•【字号】深交规[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2〕1号)各有关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一二年四月九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共22项)编号行政许可事项01 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02 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03 从事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04 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投入运输05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06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07 城市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08 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09 从事港口经营10 港口危险货物装卸、过驳、储存、仓储和危险货物集装箱拆装箱11 港口建设项目许可12 道路及场(站)建设项目开工许可13 占用、挖掘道路14 新建、改建、扩建路口或者拆除分隔带15 跨越、穿越道路修建设施或架设、增设管线设施16 在道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管(杆)线17 在道路两侧设置道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18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道路、桥梁、隧道19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有损害道路的机具在道路行驶20 水路运输经营权21 营运船舶经营权22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01号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一、行政许可内容(一)深圳市范围内从事道路客运(包括道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经营;(二)深圳市范围内从事道路货运经营(包括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第八条、第二十二条;(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修改)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修改)第六条、第八条;(四)《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8号公布);(五)《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公布)第三条、第十三条。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的公告【法规类别】船舶【发布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5.15【实施日期】2015.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的公告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委定于2015年3月18日起开展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备案的范围在我市海域内从事休闲旅游船舶的经营者,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注:休闲旅游船舶是指除休闲渔业船舶以外的,核定载客十二人及以下且从事海上旅游、观光、娱乐等休闲活动的船舶。

二、受理机关及地点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地址:福田区新沙街5号305室,联系电话:83470342。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备案相关要求请查询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见附件:深圳市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规定)或者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网上办事”>“部门服务”>“市交委”的“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服务事项中查询(网址:http://)。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5年5月15日深圳市海上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备案规定一、服务内容按照《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进行备案。

注:休闲旅游船舶是指除休闲渔业船舶以外的,核定载客十二人及以下且从事海上旅游、观光、娱乐等休闲活动的船舶。

二、服务对象深圳海域的休闲旅游船舶经营人,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19•【字号】深交规〔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府办规〔2018〕6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人居和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搅拌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建废管〔2018〕23号)等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8年11月19日深圳市传统泥头车淘汰补贴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泥头车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我市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的推广应用,按照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泥头车、搅拌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结合“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传统泥头车是指在我市从事建筑废弃物、砂石等工程散体物料运输的三轴及以上传统敞开式自卸车,且车辆需依法取得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车辆号牌,并按要求申请获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及资质正常的“档案号牌”;同时车辆需已按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安装了正常运行的GPS终端,并将数据接入泥头车监控平台。

传统泥头车包括以传统燃油为主要动力的传统燃油类泥头车(不含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即黄标车)和以天然气为主要动力的传统LNG类泥头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淘汰是指将传统泥头车通过报废和转出的方式自行处置。

报废是指将传统泥头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转出是指将传统泥头车迁移出我市行政区域(含深汕合作区),车辆办理转出手续,并在异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车辆登记为非粤B车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一、简介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是深圳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协调、管理深圳市的交通运输事务。

作为深圳这座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工作影响着整个城市的交通和发展。

二、职责及作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交通规划:负责制定并实施深圳市的交通规划,包括道路、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等方面的规划。

2.交通管理:管理深圳市的交通运输秩序,维护市民出行的安全和便利。

3.交通建设:负责统筹规划和建设深圳市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的交通畅通。

4.公共交通:推动公共交通发展,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减少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5.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6.交通信息化:推动交通信息化建设,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建设成就在过去的几年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交通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建设成就:1.地铁网络建设:深圳的地铁网络不断扩张,连接了城市的各个区域,提高了居民的出行便利性。

2.交通枢纽建设:积极打造交通枢纽,提升交通换乘效率,缓解交通压力。

3.智能交通建设:引入智能交通技术,提高路况监测和管理水平,优化交通流量。

4.道路建设:加快道路建设步伐,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改善交通拥堵状况。

四、未来展望未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继续致力于推动城市交通发展,努力构建更加便利、安全、高效的交通体系。

面对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挑战,交通运输委员会将不断创新,加强协调与规划,为深圳市民提供更好的交通服务。

结语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深圳市政府的重要机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未来的发展中,交通运输委员会将与时俱进,不断推动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发展,为城市交通运输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公交营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公交营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公交营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公交营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年9月)机关各处,执法支队,各辖区交通运输局,客运交通管理局:近期,“山寨公交”活动猖獗,严重扰乱了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委领导高度重视,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开展以打击“山寨公交”为重点的公交营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9月19日上午召开的公交营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统一指挥,加大打击力度此次全市公交营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刘凤俊副主任具体负责,统一指挥交警、执法支队、打非专业队、各辖区交通运输局及客运交通管理局等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打击行动。

(一)执法支队、各辖区交通局主要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口岸、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区域加大打击力度,除认真落实在值勤点及周边区域的固定打击和巡回打击外,每周至少亲自带队开展一次全体人员参加的行动,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高度关注的区域进行重拳出击。

(二)执法支队、西部交通运输局、宝安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协调好相关单位,近期重点打击民治、龙华片区滢水山庄、东泉新村、水尾、横岭、惠鑫公寓周边至华强北片区海外装饰大厦、经济大厦、曼哈商场等区域的非法营运蓝牌车、“山寨公交”“黑大巴”“黑中巴”及其他非法营运车辆,配合华强北专营巴士投放工作,扭转华强北片区交通混乱局面。

(三)客运交通管理局要继续加大对全市假冒出租车、异地驻点营运出租车,尤其是关外“山寨绿的”的查处力度,规范营运市场,整顿营运秩序。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篇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各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一)客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四楼办事大厅)。

(二)货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具体由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1.南山区、福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西部交通运输局;2.罗湖区、盐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3.宝安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4.光明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光明交通运输局;5.龙岗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岗交通运输局;6.坪山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坪山交通运输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一)客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货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具体由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决定)九、行政许可程序(一)普通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3.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4.制作文书或证件;5.送达文书或证件。

(二)告知承诺的特别程序: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应提交承诺书。

申请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限期内全面履行承诺,并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补报有关申请材料,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实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签发《履行承诺核准书》,申请人方可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十、行政许可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4年。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不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申请人即可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站(场)经营活动;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签发《履行承诺核准书》后,申请人方可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站(场)经营活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转贴自:发布日期:2009-9-11 11:10:00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辖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和计划。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若干规定的通知-深交规〔2016〕1号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若干规定的通知-深交规〔2016〕1号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若干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厘清非法营运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会同深圳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2016年12月28日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倡绿色出行,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厘清非法营运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保障合乘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一、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二、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由合乘各方自行约定并承担。

驾照考试-学法减分-科目一-科目四-易错题15套-103

驾照考试-学法减分-科目一-科目四-易错题15套-103

1. 出租汽车经营者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____的罚款。

A. 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B. 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C. 50元以上200元以下D. 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正确答案: A困难度: 5出错率: 57.49%2. 以属地命名的饭店有________。

A. 和平宾馆B. 王府井大酒店C. 崇文门饭店D. 万寿宾馆正确答案: B、C、D困难度: 4出错率: 46.01%3. 汽车行驶的基本条件是___。

A. 牵引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各种阻力,小于附着力B. 牵引力必须大于各种阻,大于附着力C. 牵引力必须等于各种阻力,等于附着力D. 牵引力必须小于各种阻力,小于附着力正确答案: A困难度: 4出错率: 45.32%4. 起步前踏离合器板检查踏板与驾驶室底板之间的间隙是否合适。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B困难度: 4出错率: 48.31%5.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

A. 规模化经营B. 垄断式经营C. 集约化经营D. 挂靠式经营正确答案: A、C困难度: 4出错率: 40.65%6. C1、C2/C3、C4教学日志中的教学项目、所用学时和学员签字等应当由学员填写。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B困难度: 4出错率: 46.33%7. 拼箱集装箱货运适用于货流量大、货流集中,中途不停靠站点,直达目的地整装整卸的情况。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B困难度: 5出错率: 51.21%8. 洋桥沿马家堡东路直行至南四环公益东桥,途经的路口有________。

A. 角门北路口B. 西马场北口C. 西罗园路口D. 大红门西路口正确答案: A、B、D困难度: 5出错率: 59.22%9. 取得《网出租汽车驾驶证》三年未注册的,注册上岗前应当完成不少于54学时的继续教育。

A. 正确B. 错误正确答案: B困难度: 4出错率: 48.00%10.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将被一次记多少分?A. 1分B. 2分C. 3分D. 6分正确答案: C困难度: 5出错率: 56.56%11. 以前门为中心,说出崇文门所在方位。

深圳市全盛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深圳市全盛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深圳市全盛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5【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1232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雅媛伍芹陈亮【审理法官】王雅媛伍芹陈亮【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深圳市全盛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陈良【当事人】深圳市全盛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陈良【当事人-个人】陈良【当事人-公司】深圳市全盛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易湘磊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谌秋林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林嘉怡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肖桂庆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易湘磊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谌秋林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林嘉怡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肖桂庆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易湘磊谌秋林林嘉怡肖桂庆【代理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深圳市全盛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被告】陈良【本院观点】本案系健康权纠纷。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处分原则代理反证直接证据过错合同诉讼请求撤销鉴定意见书证证人证言第三人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重新鉴定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陈良受伤的地点位于机动车辅道,该路段设置有自行车道。

二审调查中,各方当事人确认陈良的医疗费中包含有医保统筹费用为123869.26元,陈良未实际支付该部分医疗费;陈良自付医疗费用为67711.11元。

陈良提交的银行交易记录显示陈良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开设有银行账户,自2014年9月起该账户发生ATM存取款等业务。

陈良提交的病历资料显示陈良及其家人自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期间在深圳有多次就诊记录。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转发深圳市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转发深圳市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转发深圳市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化实施
方案的通知
正文: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转发深圳市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全处、公交处、港航处、执法支队、各交通局、客运管理局、港航货运局、智能中心、引航站、运行指挥中心,各道路运输企业: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2〕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委属各单位按照《关于深圳市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化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和我市现有车载终端技术标准,在更新常规及新能源公交、常规及电动出租、两客一危、货运车辆、执法车、引航船或相关车辆船舶加装卫星定位设备时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单模终端或GPS、北斗双模终端。

并敦促管辖企业推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应用。

二、请各运输企业按照《关于深圳市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化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和我市现有车载终端技术标准,在安装卫星定位设备时使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单模终端或GPS、北斗双模终端,并积极参与北斗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工作。

附件:关于深圳市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化实施方案(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结束——。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1.30•【字号】深交规〔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信息管理,做好我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1月30日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客运驾驶员动态监管,推进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生产、依法从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深圳市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的诚信评价,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是指依法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在本市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服务的道路客运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评价,是指对道路客运驾驶员在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工作。

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工作,由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会同各辖区交通运输局按照本办法及职责分工具体实施。

第二章诚信评价信息第五条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有关情况;(二)遵纪守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有关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等有关情况;(四)荣誉表彰: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及主管部门报道、表彰等情况;(五)好人好事:包括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参加公益任务等有关情况;(六)驾驶员从业信息:包括从业资格基本信息、公司评价、工作经历等有关信息;(七)其他机构信息:包括公安、司法、信访等系统或机构记录的诚信相关信息等情况。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租赁经营【发文字号】深交规[2017]3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日期】2017.09.14【实施日期】2017.09.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17〕3号)各有关单位:《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7年9月14日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相关规定,按照“统筹协同、辖区管理、多方共治、规范有序”的原则,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

二、工作内容(一)严格控制车辆规模。

措施1:暂停新增投放。

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阶段,暂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注新增投放车辆。

在此期间,如有企业在城市公共空间新增投放车辆,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条和《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九条进行处理。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1.30•【字号】深交〔2015〕508号•【施行日期】2015.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我委制定了《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5年11月30日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监管的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水运工程和交通场站工程。

其中:(一)道路工程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工程和公路工程。

城市市政道路工程是指市政道路的路基和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

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路基和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公路沿线附属设施工程。

(二)水运工程是指除军事港口、渔业港口、专用航道外的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联合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联合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联合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深交规〔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车辆购置税,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联合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实现小汽车数量的有序增长,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4年2月27日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指标申请第三章增量指标管理第一节指标额度与配置方式第二节申请条件第三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第四节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第四章其他指标管理第一节一般其他指标第二节二手车周转其他指标第五章更新指标管理第六章指标使用管理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小汽车数量的有序增长,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小汽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 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刘志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二审行政裁定书

刘志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二审行政裁定书

刘志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6【案件字号】(2020)粤行终13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劲标戴剑飞郭琼瑜【审理法官】林劲标戴剑飞郭琼瑜【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刘志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刘志勇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刘志勇【当事人-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赵振清、庾振业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谌秋林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熊志辉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岳彩成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振清、庾振业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谌秋林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熊志辉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岳彩成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振清、庾振业谌秋林熊志辉岳彩成【代理律所】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刘志勇【被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上诉人刘志勇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行政补偿行政允诺合法废止拒绝履行(不履行)不予答复证据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上诉人主张其曾于2010年3月15日向宝安区政府临时设立的深圳市宝安区公交区域特许经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了财政补偿申请书并签署了收款收据,申请书的格式内容与(2020)粤行终1318号案的起诉证据即尹国清2010年3月15日提交的《宝安区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改革财政补偿申请书》一致,宝安区政府在一审庭审中对上诉人提交申请文件的事实予以认可。

张天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二审行政裁定书

张天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二审行政裁定书

张天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2【案件字号】(2020)粤03行终15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罗毓莉王成明谭植元【审理法官】罗毓莉王成明谭植元【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张天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当事人】张天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当事人-个人】张天海【当事人-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柯东洲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柯东洲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柯东洲【代理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天海【被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权责关键词】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案中,上诉人于2019年1月28日向信访部门投诉,认为被上诉人实施了将××花园的内部通道改为市政道路的行为,要求将该道路移出××花园。

被上诉人于2019年2月25日向上诉人作出深交光明〔2019〕87号《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

2019年3月28日,被上诉人针对再次转来的信访件向上诉人作出深交光明〔2019〕146号《不予受理告知书》。

本案被诉的深交光明〔2019〕146号《不予受理告知书》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未产生新的影响,只是对再次转来的信访件的回复,上诉人的起诉依法应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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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一)客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四楼办事大厅)。

(二)货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具体由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
.南山区、福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西部交通运输局;
.罗湖区、盐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
.宝安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
.光明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光明交通运输局;
.龙岗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岗交通运输局;
.坪山新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坪山交通运输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一)客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货运站(场)经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具体由各辖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决定)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普通程序:
.受理申请;
.审查;
.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制作文书或证件;
.送达文书或证件。

(二)告知承诺的特别程序:
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应提交承诺书。

申请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限期内全面履行承诺,并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补报有关申请材料,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实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交通
运输委员会签发《履行承诺核准书》,申请人方可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年。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不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申请人即可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站(场)经营活动;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签发《履行承诺核准书》后,申请人方可从事道路客运或货运站(场)经营活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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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辖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和计划。

.承担辖区交通管理、运输管理、设施养护监管和社区交通服务工作;依据权限,负责交通运输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一般服务事项和行政收费工作。

.承担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交通状况相关信息,分析、评估交通运行状况;提出交通规划编制建议,参与编制交通规划;提出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建议,参与制定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施;承担方案实施效果分析和反馈工作。

.承担辖区运输管理工作;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承担公共汽电车沿途停靠站和出租小汽车停靠站站牌及广告设置管理工作;提出公共汽电车线路调整建议。

.承担政府投资的交通设施养护监管工作;依据权限,参与政府投资日常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项目验收和结算、决算;监督社会投资的交通设施养护工作;参与编制交通设施养护计划;对道路绿化提出交通安全方面的意见;
协调辖区有关单位处理道路工程、综合管线等突发性事故;依据权限,承担道路占用、挖掘的行政许可工作。

.沟通、协调服务对象和相关政府部门;调查、分析交通运输社情民意、实时动态、公共需求等相关信息,提出服务改善建议或解决方案建议。

.承担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维稳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组织、协调辖区重点物资、重点场站集散物资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旅客的运输;组织完成救灾、应急抢险、国防战备、指令运输等物资的运输工作。

.协助开展辖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交通运输统计上报工作。

.承办委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区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除以上职责外,东部交通运输局还承担以下职责:承担维护港航经营秩序工作;承担辖区港航管理工作;承担港口岸线、航道、锚地和港口陆域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港口内危险货物作业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主要负责人:陈剑钊
邮政编码:
联系人:方惠珊
电子邮件:
传真: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号公路大厦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西部交通运输局
转贴自:发布日期:
主要负责人:苏剑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智
电子邮件:
传真: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号园博园北门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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