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划重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划重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我国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居民管辖权);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收入来源地)。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适用25%税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适用20%(减按10%)小型微利企业。
20%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15%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1、收入总额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2、不征税收入a财政拨款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c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不得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b企业所得税税款c税收滞纳金d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e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f赞助支出,具体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g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经营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五、税收优惠—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个人所得税经济法必考知识点
个人所得税经济法必考知识点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不在境内居住,或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2.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税率。
对于综合所得,如工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根据所得额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税率档次。
对于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实行比例税率,统一税率为20%。
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包括基本费用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基本费用扣除是指每月固定的扣除金额,如5000元。
专项扣除是指在取得某些特定收入时可以额外扣除的费用,如社保费用等。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的额外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4.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于残疾人和孤老人员的所得、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等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的优惠。
5.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包括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税务检查等内容。
同时,对于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如偷税、逃税等,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6.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以及非居民个人的工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
7.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纳税人的所得额和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等扣除各项费用和税收优惠后的净所得。
8.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环节。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或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可编辑).doc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可编辑)《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计税方法:按“月”计税税率税率: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月工资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元或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有关“超额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考试试题中会给出无需考生去背。
()外派人员、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外企工作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非外企的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的外籍专家)费用扣除总额为元月。
()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知识点】:特殊规定()特殊规定:①离退休的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纳个税离退休工资或生活补助免税再任职应税(工资薪金)原单位福利(补贴、奖金、实物)应税(工资薪金)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税(工资薪金)②保险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支付的保险金、年金是否纳税保险金按规定缴付的“五险一金”免税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年金缴费时单位缴费部分:超过规定标准的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个人缴费部分: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的部分领取时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分红时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③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免税规定()免税规定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集2: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集2: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是()。
A.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中国境内居住的B.的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C.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270天的D.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180天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独生子女补贴B.误餐补助C.全年一次性奖金D.托儿补助费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退休人员再任职的收入B.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C.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D.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B.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公开竞价拍卖取得的所得C.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D.转让土地使用权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一次劳务报酬收入畸高的应实行加成征收,所谓“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畸高”是指()。
A.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B.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C.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超过30000元D.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超过20000元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投资者(新股东)收购企业100%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B.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C.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征收个人所得税D.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7、2021年10月中国公民李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了上市公司股票,并向注册会计师王某咨询其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中,个人独资 、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中, 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3、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所得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 )承包、 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 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 )承包、承租按合同(协议) 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 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 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 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 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 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 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居民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的条件(只要具备任意 、居民纳税人的条件( 一个即可) 一个即可)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
说明: 说明: 住所” 指因户籍、家庭、 ① “住所” —— 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 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习惯性居住” 指个人因学习、 ② “习惯性居住” —— 指个人因学习、工作 探亲等原因消除之后, 、探亲等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 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 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 或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或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初级会计师 经济法基础 第4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经 济 法 基 础 —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律 制 度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基本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 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 义务人。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 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港澳台 同胞等。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 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 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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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 √
《 经 济 法 基 础 —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律 制 度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 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 义务人。 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 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 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 义务。
《 经 济 法 基 础 —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律 制 度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
三、税目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 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 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 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共29项) 1.董事费收入 (1)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 劳务报酬所得
《 经 济 法 基 础 —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律 制 度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
一、征税对象——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1.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 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 济利益。 2.个人所得的范围 (1)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 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2)非居民纳税人只就来源于中 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 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第五章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1:个人所得税基本内容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或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1)居民个人(2)非居民个人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提示1】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住所≠住房=习惯性居住地)【提示2】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示3】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纳税义务的其他规定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2.所得来源的确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经济法基础》必备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必备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实现财政收入的有效管理和合理调节经济,对纳税人征收和管理税收的一整套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财政制度和经济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以下是《经济法基础》中关于税收法律制度的必备知识点。
一、税收的基本概念和分类1.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是政府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强制性财政收入,是国家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取得的对社会成员征收的一种资金。
2.税收的分类:根据税源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根据纳税义务人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根据税收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内税和国际税等。
二、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国家税务机关只能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能。
2.公平原则: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原则,保证税收的公正合理。
3.便利原则:税收征收和管理必须便利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4.经济发展原则:税收征收和管理要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增长和调整。
5.法律平等原则: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享有平等权利和履行平等义务。
三、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法律依据: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是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税收法律法规、税务管理制度和税务征管的规定。
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人有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合法权益的保护、申诉权等;同时也有履行义务的责任,如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等。
3.税收征收和管理的程序:税收征收和管理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包括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核定、税务审查等环节。
4.税收管理的措施和手段:税收管理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如税务登记、税务稽查、税收调查等,确保税收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征收。
5.税收征管的奖励和惩罚机制:为了提高纳税人的主动性和合规性,税收征管需要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对纳税人实行设有激励机制的奖励措施,并对违法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
经济法基础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
• 【例题1·多选题】以下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 正确的是( )。
• A. 我国采用狭义所得的概念来界定个人所得 税征税对象
• B.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混合所得税 制
• C.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 并用
• D. 我国目前对个人所得税采用课源制和申报 制两种征纳方法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
个人 •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
1年的个人 • 【答案】AB • 【解析】选项AB属于居民纳税人,选项CD属
于非居民纳税人。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
• 【例题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 税人的是( )。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
•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 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 得
•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目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经 营所得执行。
2020年3月5日星期四
•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个人 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加成征收规定 B.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70% C.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 D.对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按10%计 征
•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目的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有加成征收的规定,稿酬所得按应 纳税额减征30%。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1. 导言所得税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个人和企业所得收入进行征税的法律制度。
它通过合理规定征税主体、适用税率和征税方式,实现了国家税收收入的目标,并对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进行详细阐述。
2. 所得税的基本概念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主要针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财产所得和其他所得进行征收;企业所得税主要针对企业的经营所得进行征收。
所得税的最基本的原则是税法面前人人平等,根据个人或企业的所得金额决定征收的税额。
3. 所得税的征税主体个人所得税的征税主体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指在国内具有住所,或者在国内的居住时间超过一定期限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指在国内没有住所,或者在国内的居住时间不超过一定期限的个人。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主体是指国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组织。
4. 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包括综合计税和分类计税。
综合计税是将个人的各项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加总计算应纳税额;分类计税是根据个人的不同收入来源进行分项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法是根据企业的利润额进行计算,其中包括应税所得额、税前扣除和税前减免等因素。
5. 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个人所得金额分为多个等级进行征收的。
税率的高低和征税阶梯数目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来进行调整的。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企业的利润额确定的,一般情况下,税率较为稳定,并且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6. 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对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的过程。
国家税务机关通过加强征纳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等形式,有效地确保了所得税的正常征收。
7. 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投资环境,针对某些行业和区域提供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ppt课件
权而取得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
❖ 7、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 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按财产转让征个税。
(九)偶然所得
❖ 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 得。
❖ 1、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 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励所得按偶然所得全额 计税。
2、扣除项目
❖ (1)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 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 (2)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
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
居民
有住所、无住所但居 境内境外无限纳税
住满183天
义务
非居民
无住所又不居住、无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 住所居住不满183天 境内的所得纳税
(习题1·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 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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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
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 按照取得的凭证上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 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 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 定应纳税所得额。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7、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收 入为一次。
(2)计税依据: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以“全额”为计税依据,没有扣除的问 题。
(3)税率:基本税率为20%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 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 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4)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 30%
稿酬的税率=20%×(1-30%)=14% 所有稿酬均有30%的“减征”,但不存在“加成”的问题;只
有劳务报酬超过一定标准才有“加成”的问题。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某画家2006年8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 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该笔报酬在缴纳个 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2007年)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4)税率: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 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不用记,试题中一般会给出,会用即可。
(6)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7)年底双薪:不摊不扣
①加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征税,原则上不再扣除费 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征税。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4、劳务报酬
(1)定义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 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 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导读: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开始预习,为了方便考生学习,应届毕业生店铺整理初级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预习考点,希望考生多加记忆。
【内容导航】:(一)考情分析(二)单元框架(三)考点解读(四)纳税人【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单元框架考点解读纳税人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2.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对投资者个人或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1)划分标准和纳税义务①“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②临时离境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案例1】外籍个人甲2014年9月1日入境,2015年10月1日离境;在本案中,2014年度、2015年度,甲在中国境内居住均未满365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案例2】外籍个人乙2013年9月1日入境,2014年10月1日回国探亲,2014年10月8日返回中国,2015年2月1日离境;在本案中:(1)2013年度和2015年度,乙明显未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2)2014年度,乙一次离境未超过30日(10月1日~8日),属于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满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的要求,属于居民纳税人。
【案例3】外籍个人丙2014年9月1日入境,2015年5月1日回国探亲5天后返回中国,2015年10月1日再次回国探亲7天后返回中国;在本案中:(1)2014年度,丙明显未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2)2015年度,丙多次离境,但累计天数未超过90日,依然满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的要求,属于居民纳税人。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获取的各种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租金等,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经济法基础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旨在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障税收公平与合理。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与我国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个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也日益扩大。
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与合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计税方法、税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明确了纳税人的范围。
依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包括我国境内的自然人和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非居民个人则是指在我国境内无住所、无固定场所,或者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其次,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对个人所得的计税方法进行了规定。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根据综合所得和分类所得两种方式进行计税。
综合所得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之和,减去法定的支出减除项目后的余额;分类所得是指按照特定的收入项目进行征税,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
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还规定了不同收入项目的税率。
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预扣率和税率调整幅度两部分。
预扣率是指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家庭状况,在预扣税率表上确定的税率,用于预扣个人所得税。
税率调整幅度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需要,在实际征税过程中对税率进行调整。
税率的确定既要考虑税收效益,又要保证税收的公平合理。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减免税政策和优惠措施。
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这些减免项目的设立,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鼓励个人积极消费和投资。
总结起来,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我国经济法基础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第31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第31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个人所得进行征税的法律规定和制度支配。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是国家在个人收入或个人所得上征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中国境内的个人、外国人、无住宅的个人以及其他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包括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两种方式。
综合征税是指将个人各项收入汇总计算税额,而分类征税是指将个人不同来源的收入分别征税。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酬劳、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股息、红利、利息、财产租赁的各项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计算是将应税所得减去法定的费用、捐赠额、扣除额以及其他减免。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依据不同的所得额分段确定的,税率分为7个档次,从3%到45%。
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依据法定程序登记申报纳税义务和纳税信息。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税主体一般是纳税人本人,也可以托付他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进行申报和缴税。
纳税申报的时间是依据国家规定的申报期限进行申报。
纳税人应当照实申报纳税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拖延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包括税收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和税收执法的执行。
税收机关负责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工作,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等。
税务机关负责为纳税人供应便利的办税服务,同时对于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惩处。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税收的公正、合法和有效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以刺激个人乐观性和改善收入安排的公正性,对于推动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也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监管
税务稽查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
进行处理。
税收优惠管理
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税 务机关按规定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反倾销税管理
对违反反倾销税规定的纳税人,税 务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04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发展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原因与目标
原因
100%
分项所得
将个人的各项所得分别计算,然 后根据各项所得适用的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
80%
抵扣制度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扣除一 些法定项目,如基本扣除、专项 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与扣除
免税项目
一些特定的所得项目,如国债 利息、保险赔款等,可以免征 个人所得税。
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从所 得中扣除一些项目,如捐赠支 出、医疗费用等。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个人所得 税法律制度
目
CONTENCT
录
• 个人所得税概述 •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计算 •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发展
01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所得的税收,是调整纳 税义务人因多获得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收的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得,包括工资、稿 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原有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不能适应新 的经济形势,需要进行改革以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目标
通过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合理、高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 税收遵从度,优化税收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01
02
经济法-第5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是()。
A.中国境内的出租人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B.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C.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D.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托儿补助费B.独生子女补贴C.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补贴D.差旅费津贴3.甲企业2021年5月份向当地某小学捐款20万元,其中15万元通过当地县政府捐赠,另外5万元直接捐赠,该企业202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50万元。
在2021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的捐赠数额为()万元。
A.5B.15C.18D.20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B.企业依法缴纳的增值税税金可以税前扣除C.企业的不征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一般的费用进行扣除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5.2021年甲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0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40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160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0万元。
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2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A.162万元B.280万元C.270万元D.188万元6.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作品参展收入B.出版书画作品收入C.学术报告收入D.审稿收入二、多选题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有()。
A.劳动分红B.加班补贴C.季度奖金D.年终加薪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第31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1500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第31讲_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1500字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所得收入征收的税种,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指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税率、征收方式、纳税义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法律依据、纳税义务和纳税申报等相关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其相关配套法规构成的。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进步税率、调节收入差距、优化税务管理等。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是指个人所得税既可以按照个人的总体收入进行征税,也可以按照不同类型的收入进行分类征税。
进步税率是指随着个人所得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税率,使高收入群体承担更高的税负。
调节收入差距是指通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实现财富再分配,减小贫富差距。
优化税务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税收政策和加强税务机关的监管,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效率和公平性。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按月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两种形式。
按月预扣预缴是指雇主或支付者在支付个人所得收入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法规定,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是指个人在个人所得税年度结束后,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收入和相关扣除项目,经过核算后,计算应纳税额,再进行纳税清缴或退税。
纳税义务是指个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并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还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起征点等具体的税收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个等级,根据个人所得收入的不同而不同。
起征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点是指个人所得收入达到一定额度时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实施要求个人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式进行申报纳税,否则可能会受到罚款、滞纳金等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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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2. 计税方法
计税方法:按“月”计税
3. 税率
税率: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4. 应纳税额的计算
(1)月工资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有关“超额累进税率”、“速算扣除数”考试试题中会给出,无需考生去背。
(2)外派人员、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外企工作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非外企的企事业等单位工作的外籍专家),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月。
(3)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知识点】:特殊规定
(3)特殊规定:
①离退休的人员
②保险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③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免税规定
(2)免税规定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②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③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定额扣除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
1. 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工资、薪金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提示】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的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相关链接】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即一般“兼职”所取得的所得。
【提示】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托儿补助费;
③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知识点】: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