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工前应张挂好安全网,并随潮水涨落及时调整。
2.要与司机、指挥手密切联系,不准在关下或关路站立和作业。
使用工索具应符合标准。
3.稳关要等货物降到胸部以下方可上前,应站在安全位置。
摘钩要等货物完全松妥,空钩起升要超过一人一手高度方可松手,不准将空钩随手乱抛,挂钩挂好后,手不准捏在钩头上,防止钩头扎手。
4.码头堆货应距码头边____公分以上,且应稳定锲牢。
货物上栈时应与码头设施和设备避免碰撞。
5.关必须在平车上放稳,钢丝绳、络绳和网络的绳索头必须在平车上放好、塞牢,不准在地面上拖行。
码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码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码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码头作业人员管理1. 码头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技能。
2. 码头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佩戴明显的工作证件,并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如头盔、安全带、防滑鞋等。
3. 码头作业人员应按时到岗上班,不得饮酒、吸烟或在工作中使用手机等干扰工作的行为。
4. 码头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会议和演练,学习和掌握适应不同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5. 码头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和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第三章码头设备与工具管理1. 码头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2. 码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和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3. 码头设备和工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和归位,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4. 发现码头设备和工具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警示牌、禁入标志等,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2. 作业现场应保持干燥、整洁,清除杂物和障碍物,确保作业通道畅通。
码头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码头安全管理,保障码头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码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码头的使用安全管理。
第三条码头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码头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码头使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码头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码头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第七条码头设施的建设、改建、扩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八条码头设施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安全可靠。
第九条码头设施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超负荷运行。
第十条码头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和应急救援设施应当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新。
第十一条码头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或者整改。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码头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码头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四条码头作业人员应当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码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码头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码头作业人员有权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等情况进行制止或者报告。
第四章作业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码头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码头安全管理,保障码头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码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码头建设、运营、维护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码头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码头作业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码头安全管理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码头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码头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码头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码头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码头作业安全。
第八条码头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码头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码头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条码头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码头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码头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作业要求。
第十三条码头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码头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严禁乱堆乱放、乱拉乱挂,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码头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
第四章码头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码头消防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码头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码头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码头作业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第二十条码头作业现场应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违章用火、用电。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4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码头的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码头的整体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和义务1.码头企业负责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码头企业要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负责监督码头的安全工作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码头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4.码头员工要及时上报和反映安全问题,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演练和救援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建立细致完善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和权力,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2.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员工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工作人员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装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4.建立严格的入厂安全制度,对进入码头区域的人员要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并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5.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定防范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6.加强对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抢险工作。
2.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并展开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五、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理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动将另行制定相关制度。
以上制度经过讨论通过,由码头企业进行贯彻执行。
………(编写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2)【标题】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目的】确保码头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码头业务运作的正常进行。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码头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码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或从事码头作业的人员、船只及设备。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码头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码头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五条码头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码头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六条码头设施与设备1. 码头设施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2. 码头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七条码头消防与应急救援1. 码头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2. 码头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 码头作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
第八条码头作业安全1. 码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2. 码头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 码头作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 码头作业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人员与船只管理1. 进入码头的无关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遵守相关规定。
2. 码头应制定外来船只停靠管理制度,确保船只安全靠泊。
3.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码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码头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码头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了规范码头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码头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码头的正常运作。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码头及其工作人员。
三、责任分工3.1 码头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码头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码头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3.3 码头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加安全培训,积极履行安全操作责任。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4.1 人员培训:每位码头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4.2 安全设施:码头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报警器材、防护器具等。
4.3 安全巡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记录巡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4.4 应急预案: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4.5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应急演练,提高码头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5.1 码头负责人对码头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
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积极履行安全监督和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5.3 码头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利用好安全设施和防护器具,保障自身安全。
六、安全事故的处理与报告6.1 发生安全事故后,当场组织抢救伤员,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6.2 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并协助制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方案。
七、奖惩措施7.1 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嘉奖。
7.2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惩处,严重者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8.1 本制度经码头负责人批准后施行,必要时可进行修订。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码头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码头从事作业、管理和服务的人员,包括码头职工、管理人员、承包方人员等。
第三条码头安全生产管理以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为主线,安全交底为基础,追责问责为保障。
第四条码头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全过程。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五条码头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码头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担任委员,负责码头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码头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工作、安全培训等。
第七条码头设立安全生产监测中心,专门负责对码头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八条码头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系统、规范进行。
第九条码头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十条码头负责人是码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工作目标、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工作、安全培训等,对码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第十三条各岗位的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承包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项目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必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十五条码头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4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码头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码头运营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码头的所有员工、访客和承包商。
二、安全责任1. 码头经理是码头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落实本码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相关安全培训。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需确保本部门的生产活动符合安全要求。
3.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和防灾意识的培养。
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性辨识、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
2. 制定并实施各类安全预案: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制定适用于本码头的各类安全预案,包括防火、防爆、防污染等。
3. 加强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对必要的工作区域进行安全分类,密切关注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巡视,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4. 加强安全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机制,培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天然气设备及管道安全管理1. 天然气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
2. 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3. 确保管道使用的防护措施:对于埋设在地下的管道,必须采取适当的防腐措施,确保其长期使用的安全性。
五、装卸作业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装卸作业操作规程:所有员工必须接受装卸作业操作规程的培训,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2. 确保作业场地的安全:作业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确保通行道、出入口畅通,防止杂物堆放。
3. 加强货物装卸作业的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必须对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六、交通安全管理1. 道路交通安全: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合法登记和标识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司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
车辆通行应按规定的交通路线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规定。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码头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码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码头范围内所有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码头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码头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码头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成立码头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码头安全管理的决策、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码头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负责码头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码头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二)组织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四)督促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九条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涵盖码头生产、装卸、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章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第十四条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第十六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六章应急预案管理第十七条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5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游艇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游艇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非经营性活动的游艇及其乘员航行、停泊、出入境和游艇俱乐部(游艇会)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口岸查验机关是指派驻口岸的海事管理机构、海关、检验检疫机构、边防检查机关。
第二章检验、登记第四条游艇在水域航行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适航性证明文件。
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所确定的适航范围或相当的航区内航行。
未持有上述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境外游艇,可向船检机构申请核发游艇适航性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
第五条对于持有国家认可的游艇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进口游艇,检验时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免予提供图纸资料。
第六条住所不在本地的游艇所有人,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以在本地申请办理游艇船舶登记手续。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七条游艇驾驶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方可驾驶游艇。
持有境外海事主管当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境外居民,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可在海南水域短期内(____日)驾驶游艇,无需换证。
需长期在海南水域驾驶游艇的境外居民,应当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境外游艇可不实行强制引航。
第九条境外游艇可以在经主管机关批准开放的港口、游艇码头、停泊点、海上游览景区停靠,开展游览观光活动。
不得在非开放的港口停靠并上下人员。
第十条在海南水域活动的游艇,应配备艇载定位识别等装置,配备的装置应当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闭、拆卸。
第十一条游艇在航行中临时停泊,应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不得在主航道、禁航区、安全作业区及其他公布的禁止停泊水域停泊。
第十二条游艇遇险或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驾驶员及其他乘员应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5篇)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具体内容和要求: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____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
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
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
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2.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
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
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2.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2.20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21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
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2.22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对码头进行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6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____公司码头为电厂专用生产码头,严禁无关船舶停靠,码头必须安排人员____小时值班,所有船舶的靠离必须在值班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2.来船未靠码头前,码头作业人员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根据码头停靠情况,消除一切障碍物,按章悬挂信号。
3.码头作业人员工作中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舷外及登高作业要系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不准穿拖鞋或赤脚工作,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4.接琵琶头套缆桩时,不准抓琵琶头的前端,要留有一定间距,防止手被夹伤。
5.在码头面行走时不准穿容易滑跌的鞋子或拖鞋。
严禁在栏杆,缆桩上及无栏杆的舷边、顶棚和缆绳活动范围附近休息、睡觉,嘻笑打闹。
6.不准站在系缆桩、舷墙上递接缆绳,递接绳缆时,注意站立的位置、掌握人体的重心,系挽缆绳时,要留有足够的后手,人不准站在缆绳圈内,系解缆绳,要防止系缆弹出回击伤人,挽缆要顺道挽妥,以免下道压上道。
码头区内不准在系缆柱上、码头边坐立。
7.严禁酒后上班,接班前四小时不准饮酒。
8.发现码头停泊的船只超过码头安全系泊能力或码头宽度时,必须向主值或副值汇报,必要时协助调泊。
9.码头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码头消防器材的完整。
10.必须经常检查码头护舷靠件、栈桥、缆桩、信号、安全栏杆、救生设备、消防器材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数量足够。
救生圈挂在显眼、便于取到的地方。
发现有损坏情况应通知检修及时修复或更新。
11.主值、副值每天了解气象信息,查看水情,水流变化,作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2.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相应做好防寒、防冻,防滑、防汛,防台风的安全措施。
13.严禁利用卸船机为船方起吊任何物品或移动船体。
14.在卸煤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和处理后再重新卸煤。
15.由于作业接近尾声,船体升高,要注意抓斗的提升高度,认真观察,不可过早地进行小车行走操作,以防煤夹撞击船体。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_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_码头安全管理制度码头安全管理制度_码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码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码头从业人员在港口生产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应制定规范的码头安全。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码头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码头安全使用和航道的安全畅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港航部门和其它管理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码头实际,特制订本码头安全生产制度:一、本码头装卸船舶停靠必须严格遵守港航部门的有关停泊规定,按规定停靠,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二、除为本码头运输装卸船舶停靠使用外,未经码头管理人员同意,外来船只一律不准停靠使用。
三、所有进入码头停靠船上人员必须自觉服从港航部门及本码头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四、码头现场,严禁闲杂人员和车辆在码头停留或玩耍。
五、码头特种机械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码头特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本码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
六、起重作业必须保证“安全第一”,严禁酒后作业,以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七、码头起卸人员和码头安全员应经常巡视检查码头,及时掌握码头船舶停靠情况,指挥并监督船只按规定停靠。
八、码头管理人员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台等工作,及时落实防范措施,保护人员和码头生产安全。
九、码头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海盐县内河岸线港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十、码头管理人员,遇到紧急或突发事件,除了及时应对处置外,须在第一时间内做好向上报告工作。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改善港口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港口从业人员在港口生产过程中的作业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企业法人负责制,本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港口生产要服从港口安全的需要,实现港口安全生产。
码头生产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码头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码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码头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港口、货场、仓储、装卸、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码头生产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码头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码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八)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九)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三条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五)安全生产技能培训。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码头生产安全,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码头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码头全体员工和在码头从事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码头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责任落实。
第四条码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应实行综合治理,防范和控制危险源,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和责任第六条码头应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码头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码头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码头负责人对码头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宣传和检查,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九条码头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本部门的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码头工会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章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第十一条码头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要求和措施。
第十二条码头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卫生与安全、消防知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码头应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码头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十五条码头应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向员工宣传安全知识,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码头应加强对作业设备、工器具和防护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罚则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十八条对安全生产管理失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停职、降职、调离等处分。
码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码头安全管理,保障码头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码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码头所有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码头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原则,确保码头安全生产。
第四条码头安全管理应实行全员参与、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码头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码头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事故教训;(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监管。
第七条码头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安全资格证书;(二)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码头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码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四)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码头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码头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二)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四)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五)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为确保码头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实施,预防工作安全事故及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码头从事作业的人员,涵盖码头管理人员、操作车辆人员、装卸货物人员等,旨在全面规范各类作业行为。
1.3 主要职责1.3.1 码头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与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指导与监督。
1.3.2 操作车辆人员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行车过程中的安全无虞。
1.3.3 装卸货物人员则需按照既定规程进行作业,保障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二、安全责任2.1 码头管理人员的责任2.1.1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的编制与完善。
2.1.2 组织并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1.3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与消除。
2.1.4 保障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与有效使用,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2.1.5 与外部单位及机构保持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发展。
2.2 作业人员的责任2.2.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不得有任何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
2.2.2 定期参与安全培训与教育,提升自身安全意识与技能水平。
2.2.3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2.2.4 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与异常情况,积极参与安全整改工作。
2.2.5 配合上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为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安全制度3.1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3.1.1 操作人员在开始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工作区域、设备及工具的安全状态,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3.1.2 对作业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必要时设置警示标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2 安全装备与防护要求3.2.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4篇)
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码头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码头运营效率,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码头工作人员,包括码头管理人员、码头作业人员、码头保安人员等。
第三条码头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律法规,人人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码头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减少事故发生,及时处理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码头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码头的安全工作,码头管理人员是安全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码头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七条码头管理人员是码头安全的责任主体,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到预防为主。
第八条码头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并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和遵守。
第九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巡逻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十二条码头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演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码头安全管理部门应编制安全教育手册,供员工学习参考。
第十四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五条码头管理人员应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考试,以检验培训效果。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十六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建设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火设施、灭火设备、告警系统等。
第十七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码头管理人员应设置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
第五章急救措施第十九条码头管理人员应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并建立应急医疗救援机制。
第二十条码头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急救培训,提高员工的急救技能。
第二十一条码头应建立健全急救设施,包括急救箱、急救车辆等。
能力。
第六章安全检查第二十三条码头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码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码头管理人员应配合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安全管理目标1.1 码头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码头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码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1.2 码头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为码头用户和相关合作伙伴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环境,保障他们的利益和权益。
2.组织体系与责任2.1 码头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码头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包括码头管理部门主管、安全主管、技术主管等相关成员。
2.2 码头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码头安全管理规定,监督码头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2.3 码头安全主管负责码头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协调各部门间的安全工作,汇总和分析安全信息,提出改进建议。
2.4 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他们负责部门内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3.安全培训与教育3.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安全培训,包括码头作业流程、安全知识和紧急情况应对等内容。
3.2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规定的解读、操作规程的讲解和安全技能的演练等。
3.3 不定期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培训,包括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操作培训。
4.安全生产管理4.1 码头作业人员应熟悉岗位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做到安全第一,操作规范。
4.2 码头作业过程中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如有危险情况、事故发生,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保护人身安全。
4.3 码头设备应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设备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4.4 码头管理部门应设置安全示警装置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在危险情况下能及时发出预警和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5.事故管理与报告5.1 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人身安全,同时对现场进行封锁,尽快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5.2 码头管理部门应立即报告事故情况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码头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码头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码头正常运营,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码头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码头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码头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第五条码头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体系是上下贯通、层级分明、岗位职责明确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码头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码头的安全工作。
第七条码头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负责培训和教育码头工作人员。
第八条码头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执行。
第九条码头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
第十条码头的各个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负责各自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十一条码头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码头的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码头的各个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包括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三条码头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码头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五条码头工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和处理。
第十六条码头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七条码头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报警设备等,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十八条码头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安全步骤和操作要求,并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码头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逃生路线图等,并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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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 具体内容和要求:
2.1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5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煤船、油船靠泊、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
在风力大于9级,浪高大于1.2m时,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
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线内。
2.16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
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2.18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
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
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2.19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2.20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21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
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2.22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