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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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家的作用
摘要:国家与市场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和经济理论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对中国特殊国情与发展阶段来说,“发展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并不能准确界定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西方市场调节型市场经济模式也缺乏中国适用性。只有符合中国特殊国情与发展阶段的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才是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应有模式。
关键词:发展型政府;市场调节型;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9)06-0014-06
国家与市场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和经济理论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对如何处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经济学家们众说纷纭,由此形成了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此消彼长的持久论争。尽管人们已认识到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替代关系,但政府干预总是与市场缺陷有关。如果所有的经济问题都可以由市场很好地加以解决,政府干预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因此,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讨论一般是从考察市场失灵或市场缺陷开始的。
一
目前,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失灵的理论是建立在对垄断、外部性、公用品和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分析的基础之上的。但这种分析是一种短期的分析、静态的分析、微观的分析、纯粹的经济分析和以发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的分析。因此,并没有真正揭示市场机制的根本缺陷。实际上,市场经济最根本的缺陷不在微观方面,而在宏观方面,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的由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导致的
生产与消费的矛盾、收入和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及经济发展的无组织性,这也是凯恩斯宏观经济政策和国家干预主义的出发点。很多学者注意到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核心作用,并主张以“发展型政府”概念概括中国政府的职能模式。“发展型政府”概念源于查默斯?约翰逊的《通产省与日本经济奇迹》一书。在该书中,约翰逊认为,日本模式介于苏、美模式之间,政府对经济起主导作用,但并非全面掌控;政府将市场作为发展经济的工具,而不是信奉原教旨的自由市场主义。韦德和阿姆斯登将约翰逊的原创性思想扩展到对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性研究中,批判新古典经济学家对东亚奇迹的解释。一些学者鉴于“发展型政府”源于东北亚地区,与中国在文化背景、发展经验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因而将中国政府的职能模式概括为“发展型政
府”。他们认为,中国经济改革以来,存在一个有着强烈发展意愿的政治经济领导核心,他们事实上起到了为市场经济“领航”的作用;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较高,利用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行扶植性产业政策的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在发展问题上基本达成一致,保证了合作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由于面临比较相似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发展阶段,中国政府具有比较明显的“发展型政府”的特点,但仅仅用“发展型政府”来概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的职能和特点并不全面,也并不准确。如,东亚模式各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而中国则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东亚模式的各国经济以外向型经济为主,而中国经济则以内向型为主;东亚模式涉及的国家和地区面积小、人口少,而中国则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区域差异很大;东亚模式的成功与冷战时期国际环境有很大关系,而这种条件目前已不存在;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国家,而这对其他东亚国家和地区并不是一个重要问题;中国政治制度和经济结构也与其他东亚国家和地区存在根本差别,等等。
有学者认为,中国政府应尽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并用“服务型政府”概括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但“服务型政府”并不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的作用或职能的概括,而是意在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这种概括并
不能包括国家的主导作用及国家在计划统筹、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促进发展等方面的职能。
有不少学者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应是建立那种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有调节的市场经济模式,即建立只管价值不管实物、只管总量不管结构、只管宏观不管微观、只管需求不管供给的政府。但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并不符合中国实际。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这种模式缺乏经济发展的长远计划。国家的长期决策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做出的,它直接规定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速度和总体结构,一般不受短期市场价格波动的调节。实现长期决策的主要手段是产业政策、政府投资等直接的调节手段。与此不同,在有调节的市场经济模式中,政府调节的主要任务是克服市场波动、维护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平衡,一般不考虑长远发展问题,这对中国这种发展中国家显然是有缺陷的。
其次,这种模式缺乏实现经济发展长远目标的手段。一般来说,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而制定的经济发展结构与市场自发形成的经济结构往往是不一致的,也正是这种不一致产生了计划调节的必要性。而国家计划调节目标的实现又不可能完全建立在间接的总需求管理上,因为总需求管理只是一种短期的总量政策,而不具备长期结构性调节的功能,实现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更多地需要政府的直接调节。
第三,这种模式缺乏应对欠发达市场经济中市场失灵的措施。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市场失灵主要是一种局部的功能性障碍,而在中国这种欠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市场失灵首先因为市场发育不完全、市场信号扭曲,市场失灵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超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就受到了较大局限,而政府对经济生活的调节和干预在广度和深度上却大于发达的市场经
济国家。
第四,这种模式不能有效处理经济转轨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中国面临人口膨胀、生态环境恶化、基础产业落后、失业率上升、收入差距扩大、社会阶层分化、国际竞争激烈及新旧观念冲突等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威胁。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如果没有一个能保证国家独立、社会稳定、法制严明、经济繁荣的强有力政府,经济和社会就会陷入严重的混乱和无序状态,改革和发展将会受到阻碍。
第五,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后发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赶超任务不可能以自发演进的方式来实现,它要求通过政府的主导作用,加速国内资本的集中和积累,推动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迅速扩张,加快产业结构的重组和高新技术的发展,以此增强国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作为一个经济落后国家,中国经济在国际竞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