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及设置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为推进高等教育改革,贵州大学提出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适应高校发展的需要和时代要求。
一、背景随着经济发展和全民素质不断提高,高校的职能和发展方向也在不断变化。
人们对高校的要求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学和科研实力,而是更加重视师资队伍的优化和结构调整、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科建设的适应性等。
对此,贵州大学认识到当前对高校的新要求,提出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二、改革方案1.建立科学公正的师资队伍管理体系(1)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和薪酬制度,建立高校师资队伍管理标准,定期评估师资队伍配置的合理性和运作效率。
(2)科研和教学成果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采取竞争性选拔和任职、评职的方式,提高职业发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加强对优秀和有发展潜力的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同时逐步淘汰与发展方向脱节或教学科研水平低下的教师,减轻教育教学人员的数量压力。
2.完善职工干部管理体系(1)明确职工干部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职责分类制定职工干部管理规定和评价体系,选拔优秀人才担任职工干部,提高管理水平。
(2)针对职工干部管理中的问题,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和监督制度,确保职工干部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优化任务分解和结果评价(1)制定学院、系、教研室的任务分解和结果评价机制,进行科学合理的任务分配,避免重复和浪费。
(2)采用合理科学的考核方式,鼓励教职工积极投入教学科研活动,激发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4. 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关注教师福利(1)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和伦理水平。
(2)优化教师工作环境,关注教师实际福利,完善教师职称评审评价体系,鼓励和培养优秀教师。
5.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机制(1)建立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追踪机制,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和问责,确保高校人事分配制度的执行力度。
(2)建立专门机构对高校人事分配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制度改进和完善。
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
贵州师范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人员聘用制度,依法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人员聘用制,是指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岗位结构比例和学校按需设置的岗位职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到相应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学校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用人制度。
学校人员聘用制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第三条学校人员聘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合理配置、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分级管理、责权统一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聘用适用本办法。
特设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办法另行制定。
校级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第五条人员聘用在编委核定的编制控制数和省人事厅核定的岗位控制数范围内进行。
各用人单位的人员聘用,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内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学校成立人员聘用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聘委会),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聘用工作。
学校聘委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代表、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主任由校长担任。
学校聘委会的组成人员报学校党委讨论决定。
第七条学校聘委会的主要职责:(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校人员聘用的具体办法;(二)指导各单位制订人员聘用实施细则;(三)向学校提出相应职级和岗位的聘用方案;第八条学校聘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
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文件贵大党发…2007‟46号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构建“人才贵大”,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好地服务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坚持竞争择优、双向选择、能上能下的原则。
通过改革,初步建立以“开放、流动、竞争、公平”为基础,符合现代综合性大学要求和我校实际的人事分配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学校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以促进我校人员结构的整体优化,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加快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的原则。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注重学校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在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调整和精简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理顺学科设置,改革和完善教学、科研的组织方式,促进学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
(二)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努力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通过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使教职工的管理工作逐步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1 应聘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2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
1.1.3 应聘者应符合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1.2 优先条件1.2.1 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者。
1.2.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相当于此级别待遇者。
1.2.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者。
2. 聘任岗位2.1 教授岗位2.1.1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1.2 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2.1.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2 副教授岗位2.2.1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2.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3 讲师岗位2.3.1 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2.3.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3.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3. 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
3.1.1 短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3.1.2 长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
3.2 聘任期间,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 聘任期满后,教师可以续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 工资待遇4.1 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
4.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4.3 岗位工资根据教师岗位等级和职责确定。
4.4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确定。
4.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高校规定执行。
5. 福利待遇5.1 高校应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5.3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学条件。
5.4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6. 违约责任6.1 教师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高校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6.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等奖,或美术、设计、雕塑教师有 3 件(组)作品被选入全 国美术、设计类作品展(指省级以上文化艺术主管部门或专 业学术机构主办的展览) ,或有 4 件(组)作品被省(部) 博物馆、美术馆收藏,或经学校批准承担的省(部)级设计 项目或中标二次设计项目,设计方案被采用和实施,以上均 要求发表 1 篇较高水平的核心期刊论文。 9.体育教师获得国家级裁判称号,且发表 3 篇较高水 平的学术论文, 其中 2 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或所训运动队 (员) 经过二年主训, 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 1 枚银牌或 2 枚 铜牌以上成绩,且发表 2 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其中 1 篇 为核心期刊论文。 10.学生辅导员岗位的教师,获“贵州省高校辅导员年 度人物”或“贵州省优秀辅导员”或“贵州省高校辅导员职 业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表彰,并发表 4 篇较高水平的学术 论文,其中 1 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三)特殊业绩评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 接申报。 1.获得 30 年教龄荣誉证书者,曾担任过一届及以上班 主任或四年的兼职辅导员或四年本科生导师,近 5 年来授课 总课时在 1000 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得到同行及学生公认。 取得高校讲师任职资格 15 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国 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前六 名、二等奖排前二名、三等奖排第一名) ;或主编一部国家 级规划教材;或相关教书育人方面获国家有关部门奖励或表 彰;或指导在校学生在本专业获国家有关部门奖励或表彰。 2.承担公共基础课、大类专业基础课教学,教学工作 量饱满,任现职以来年均课堂教学时数在 300 学时以上,教
音乐戏剧舞蹈教师有件首音乐作品含创作作品被省级以上电台省电视台录制并公开播放或主教的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获二等奖省部级比赛获一等奖或美术设计雕塑教师有3件组作品被选入全国美术设计类作品展指省级以上文化艺术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机构主办的展览或有博物馆美术馆收藏或经学校批准承担的省部级设计项目或中标二次设计项目设计方案被采用和实施以上均要求发表1篇较高水平的核心期刊论文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XX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学校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部门设置教师岗位。
(一)岗位设置原则1.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学校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制定教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级管理。
2.按需设岗、优化结构。
坚持从学校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梯队配备、创新团队培育、用人效益等实际需要出发科学设岗,既要考虑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从而建立合理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在相应的岗位上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岗位设置要统筹兼顾、重点倾斜,要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教学科研上水平,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岗位设置要适当向重点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学术创新平台倾斜,向学术创新团队倾斜,同时兼顾一般学科的需要。
4.岗位调节,动态管理。
学校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范围内设置各单位各类各级教师岗位数。
岗位数一经核定,一般不得变动。
岗位使用计划,首先要保证现实工作需要,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二)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教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教师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教师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教师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教师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岗位比例长远控制目标为1.5:3:4.7:0.8。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2016-05-24 10:01 xsc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调动工作积极性,优化人员结构,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按照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为做实做好学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聘用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聘用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推进,学校决定成立一线专职辅导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朝祥黄茜成员:李德俊、丁虹、邓时琪、林璟、胥献宇、刘晓红、陈雅洁、郑鹏飞(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组织全校一线专职辅导员,认真学习学校关于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等的相关文件精神。
2.制定《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召集全校一线专职辅导员认真讨论修订,在大多数一线专职辅导员同意的基础上上报学校。
3.在学校批准实施方案的前提下,组织实施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
4.研究推荐相关岗位的拟聘人员。
5.组织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依据和原则(一)岗位工作聘用依据1.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
3.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整体方案》、《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和《定编定岗定员实施方案》。
4.《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5.《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二)岗位聘用工作原则1.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提升质量。
2.按需设岗,双向选择,公开竞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3.统一领导,民主集中,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4.坚持政策,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倾斜有据,优先合情,公开透明。
5.针对岗位排序打分选岗与领导小组研究动员选岗相结合。
6.同等条件下,工作经验丰富,业务熟悉,敬业意识强,乐于学生工作的老师、中共党员、现任一线专职辅导员、思政职称者优先聘用。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2024年细则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2024年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聘用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聘用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同时,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2、公平公正原则在教师聘用过程中,应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选拔程序的公平、公正、透明。
3、岗位需求原则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聘用教师的岗位和数量,确保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聘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及专业要求(1)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
(2)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
(3)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或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绩。
3、教育教学能力要求(1)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2)具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课堂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学习和发展。
(3)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开发。
三、聘用程序1、制定招聘计划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年的年初制定教师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和招聘时间等。
2、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计划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通过学校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人才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条件、程序和联系方式等。
3、报名与资格审查(1)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聘信息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贵州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贵州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岗位设置遵循总量控制、精简高效的原则;按需设岗、动态管理的原则;统筹兼顾、教学优先的原则;分类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各类人员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设置,各类各级岗位的设置控制在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
第二章岗位类别及数量第四条学校首次岗位总量按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的90%设置,预留编制总量10%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机动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调节阶段性岗位结构矛盾。
学校首次岗位总量= 2435个×90%=2192个;学校事业发展机动岗位数=2435个×10%=243个。
第五条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管理岗位数、工勤技能岗位数首次按79.3%、15%、5.7%的总体结构比例核定,专业技术岗位数、管理岗位数、工勤技能岗位数分别设1738个、329个、125个。
第三章专业技术岗位第六条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的平均控制结构比例为40%、45%、15%,分别设695个、782个、261个。
第七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设置的比例,正高级、副高级岗位分别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26%、74%,正高级岗位设181个,副高级岗位设514个。
第八条正高级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分别按正高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0%、24%、66%掌握,分别设18个、43个、120个。
第九条副高级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分别按副高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15%、30%、55%掌握,分别设77个、154个、283个。
第十条中级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分别按中级岗位总数的22%、23%、55%,分别设172个、180个、430个。
第十一条初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分别按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50%、46.6%、3.4%掌握,分别设131个、121个、9个。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聘期考核标准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聘期考核标准学院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和《关于印发<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大发〔2007〕127号)精神,按照《贵州大学关于开展第二轮聘期考核的通知》(贵大发〔2017〕14号),学院决定开展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范围和考核等级1.聘期考核原则考核按照岗位管理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实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以岗位基本职责为依据,按照学校总体统筹和分类考核指导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考核内容与岗位实际需要相符合的方法,对全校在编在岗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被考核人的教学和科研在某一方面超过基本要求的可相互折抵工作量。
2.聘期考核范围凡第二轮聘期内(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岗位考核标准(一)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标准教师应当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在课堂教学和指导学生中能正确引导学生,注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教学考核标准1.基本要求:每年必须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
教学环节要按学校的有关文件规范进行,教案、讲义等要符合要求,教学效果良好(由学校制定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与具体实施方案)。
出现二级以上教学事故的下一年降一级岗位聘用,并变更聘用合同。
2.聘期教学工作量要求:(1)二、三、四级教授的教学时数每年不低于144学时,其中为本科生主讲课程每年不低于4个学分或72学时。
(2)副教授的教学时数每年不低于180学时,其中为本科生主讲课程每年不低于4个学分或72学时。
6.贵州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节选)
贵州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节选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十四条中学教师技术岗位职责(一)中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五至七级岗位)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社会主义特色的理论和党的路线及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品德言行成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努力学习各种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承担和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用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从事所教学科教学和发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出色。
3、用较扎实的中学教育理论,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用课内课外知识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担任班主任,共青团员及少先队员的培养和辅导工作的效果显著。
4、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领导中教一二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二)中学一级教师岗位职责(八至十级岗位)1、担任1—2门课程的讲授及其他教学工作任务,每学年至少完成1440小时的教师工作量。
组织或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学生基本技能训练,主持或参与毕业设计与毕业答辩。
2、参加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教学文件,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技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及教学研究。
3、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完成校、专业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
4、任期中至少在校论文集发表文章2篇,在区学术刊物发表文章2篇,在省(市)级刊物发表或交流文章2篇;完成1次第二课堂活动任务,举行组内公开课1次,举行课外讲座1次。
5、承担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任务。
除担任科长以上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任期中至少担任合格班主任2年,或辅导员或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6、指导教员、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
每学年完成一份工作总结,完成学校或专业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教师岗位设置第一条根据《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教师岗位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承担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二条教师岗位设置的原则(一) 按需设岗,岗位与职责对应。
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实际承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为依据,做到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的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才强校战略总体目标的实现,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评估指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设置教师岗位。
(二) 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在学校总的岗位数内,根据各教学单位的规模、任务,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控制,既保证重点学科及学位点建设对教师职务岗位数量与结构的要求,又兼顾公共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需要。
第三条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学校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具体工作岗位。
第四条岗位类别设置学校在教学科研机构中设置教师岗位,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在教师高级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一) 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教学,聘用、考核的主要指标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
(二) 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主体,聘用、考核的指标教学与科研并重。
(三) 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科学研究,聘用和考核的主要指标以科研为主、教学为辅。
第五条岗位等级设置(一) 教师岗位等级设十二级,具体设置为: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二) 教师岗位名称及对应岗位等级1、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2、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3、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4、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教师特设岗位:教师特设岗位主要是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而设立的,是非常设岗位。
2024年学校工作岗位聘任办法范文(二篇)
2024年学校工作岗位聘任办法范文一、工作岗位聘任原则1. 工作岗位聘用工作秉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采用聘用与竞聘上岗相结合的方式。
2. 遵循全员聘任、超编分流的原则。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学校内部工作岗位,依据个人申报或推荐、组织审核的程序进行聘用,确保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二、聘任条件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积极维护学校荣誉。
2. 品行端正,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 具备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聘任程序1. 成立学校内部工作岗位聘任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校级领导五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组织负责监督。
2. 公布学校内部工作岗位,包括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等。
3. 应聘人员根据聘任岗位和聘任条件提交申请。
4. 对申请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 组织竞聘工作。
6. 校长公布聘任结果。
四、聘任权限及办法教职工需根据学校内部工作岗位及个人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申报相应岗位,并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
经资格审核后,按照以下顺序分层负责,逐级聘任:1. 中层干部及年级组长的聘任:经本人申请(推荐)或竞聘,由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并由校长聘任。
2. 其他岗位聘任:在本人申请或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专业能力和平时表现,由分管校长和各处室主任、副主任确定拟聘人选,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长聘任。
3. 班级教学科任的聘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各年级任课教师名单,由班主任聘任任课教师。
聘任顺序为:首先聘任中层干部;其次聘任一线教师(包括班主任);最后聘任其他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聘任办法为:教职工根据公布的预设岗位进行岗位竞聘。
第一轮未被聘任的教职工,若有空缺岗位,可根据预设岗位重新申报参加第二轮岗位聘任。
第二轮仍未被聘任的,由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岗位。
若教职工个人不服从学校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则确定为待聘。
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及设置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及设置实施细则一、岗位聘用原则1.公平原则:岗位聘用应公开、公平、公正,无论性别、年龄、民族或其他背景。
2.竞争原则:岗位聘用应通过竞争,选拔最优秀的候选人。
3.公示原则:岗位空缺需提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以便有更多的应聘者了解岗位聘用信息。
二、岗位设置1.岗位设置原则(1)教学岗位:负责教学任务的岗位,要根据教学需求合理设定数量。
(2)科研岗位:负责科学研究的岗位,要根据学院科研方向发展需要设置。
(3)行政岗位:负责学院行政工作的岗位,要根据学院规模和需要进行设定。
2.岗位设置程序(1)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教学、研究和行政工作需要,向教务处提出岗位设置申请。
(2)教务处审议:教务处对学院申请进行审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设置新岗位。
(3)上报上级部门:教务处将审议后的岗位设置申请上报学校人事处和行政部门审核。
(4)最终批准:学校人事处和行政部门审核后,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设置该岗位。
三、岗位聘用1.招聘计划编制(1)学院提出计划:学院根据教学、研究和行政工作需要,提出岗位招聘计划。
(3)上报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将审核后的招聘计划上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4)最终批准:学校人事处审核后,最终批准招聘计划。
2.岗位招聘程序(1)公示:将岗位招聘信息公示,包括岗位职责、要求、薪资等。
(2)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3)资格审查:对报名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笔试和面试,以考察其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5)考察:对通过笔试面试的候选人进行学术及品德等方面的考察。
(6)聘用决定:根据考察结果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3.岗位聘用标准(1)学历要求:根据岗位需求,设定相应的学历要求。
(2)学术水平: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科特点,要求候选人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
(3)工作经验:要求候选人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对于高级岗位。
贵州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及职员聘用实施细则(试行)
贵州大学管理岗位设置及职员聘用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学校党政管理人员(职员,下同)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贵州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贵州大学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贵州大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为全校管理岗位。
第三条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职员聘用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精简高效的原则;(七)、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岗位设置第五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
学校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分别依次对应三级至十级职员。
第六条管理岗位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合理设置。
管理岗位数按全校岗位总数的20%以内设置,其中,校部党政群机构的管理岗位不超过全校岗位总数的9%,学院、教学部、校直科研机构、教学辅助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企业化管理机构的管理岗位不超过全校岗位总数的11%。
第七条管理岗位数核定标准(一)、各学院管理岗位数按管理岗位基本数、学生当量生数和教职工数核定,具体核算办法为:基本数5个,学生当量数250:1核定,教职工数20:1核定管理岗位数;(二)、各教学部管理岗位数按管理岗位基本数和教职工数核定,具体核算办法为:基本数5个,教职工数20:1核定管理岗位数;(三)、校直各科研机构管理岗位数按管理岗位基本数和教职工数核定,具体核算办法为:基本数3个,教职教职工数20:1核定管理岗位数;(四)、各教学辅助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岗位数原则上按教职工数20:1核定,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文件贵大党发…2007‟58号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贵州大学关于做好教师、实验技术、工勤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根据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进度,从2007年12月18日起开展教师(中、小学教师除外,下同)、实验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聘用工作。
为了做好上述人员的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聘用工作的范围参加本次聘用工作的范围为全体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二、聘用工作的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淡化身份、强化岗位、分类管理的原则。
3、转换用人机制,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三、聘用工作的步骤及时间安排(一)竞争上岗阶段,时间2007年12月19日——2008年1月20日,完成竞争上岗的工作(职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科技学院、明德学院除外)。
具体安排如下:1、公布岗位和条件。
时间,2007年12月19日,由贵州大学岗位聘用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聘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聘委会办公室)公布岗位和任职条件。
2、报名。
时间,2007年12月19日—12月21日。
(1)报名范围,我校在编人员。
(2)报名方式,个人到岗位所在单位报名,并填写《贵州大学教师岗位竞聘申请表》、《贵州大学实验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贵州大学工勤岗位竞聘申请表》。
3、资格审查。
时间,2007年12月22日—12月23日,由各聘用人员单位对申报该单位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007年12月24日—12月26日,各聘用人员单位对申报该单位岗位的人员进行考核,按以下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1)申报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由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后直接报校聘委员会办公室。
(2)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及其以下岗位的,由所在单位考核,聘用工作组评议,按进岗条件排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初审建议名单。
5、聘用单位公示并上报。
时间:2007年12月26日—12月28日,将单位确定的初审建议名单进行公示;12月28日将公示结果上报校聘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印发<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大发〔2007〕127号)和《贵州大学关于开展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贵大发〔2017〕14号)精神,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实际,特制订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围绕把我院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特色、西部优秀、国内有影响和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商学院的奋斗目标,构建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相适应的考核制度,并为续聘、解聘和调整岗位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学院岗位管理,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分类分级考核,准确评价我院各类各级人员的工作实绩,充分调动教职工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聘期考核工作以学校关于职务、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为原则,以教师岗位职责测评和工作量计算积分为量化考核方式,坚持考核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自我评价、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受聘人员的教学、科研业绩、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范围(一)对象:凡第二轮聘期内受聘在贵州大学管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均须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二)业绩计算时间: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
三、组织领导(一)成立管理学院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陶玉顺李烨副组长:王婷周莉莉宋山梅张亚军成员:纪雅李静徐兰芮丽华刘宁徐丹张勇项凯标周海婷李会萍王茂春秦黎陈卫洪王美强吕凡(二)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主任:宋山梅(兼)成员:纪雅徐兰李静邵美婷龚丽娟申鹏四、考核内容及要求(一)根据学院师资情况,具体按高教(分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实验、管理及工勤技能等四类岗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严把教师政治观,将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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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文件
贵大发〔2007〕128号
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二章岗位条件
4、教授四级岗位按《贵州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推荐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岗位考核
第二十一条岗位考核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聘期考核,即聘期结束时的综合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在本聘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情况,考核安排在聘期满前二个月之内进行。
(二)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当年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与省人事厅规定的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三)平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随机进行单项或多项检查,时间随机安排。
(四)在实施各种考核前,由人事处提出考核方案报学校批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作为下一个聘期聘用的依据。
(二)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作为执行聘用合同的依据。
附件:1、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2、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3、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4、讲师、助教岗位基本职责
5、艺术类专业教师的任职条件和岗位基本职责
6、大学生思想品德课教师(学生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7、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附件二:
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一、教学工作要求
1、基本要求:每年必须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
教学环节要按教务处的有关文件规范进行,教案、讲义等要符合要求,教学效果良好(由教务处制定教学效果评价指标与具体实施方案)。
出现二级以上教学事故的下一年降一级岗位聘用,并变更聘用合同。
2、聘期教学工作量要求:
(1)二、三、四级教授的教学时数每年不低于160学时,为本科生上课每年不低于二门次,至少在校内给本科生、研究生做三次公开学术讲座;
(2)一、二、三级副教授的教学时数每年不低于216学时,为本科生上课每年二门次以上;
(3)二级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2人和硕士研究生6人,或指导硕士研究生9人以上。
(4)三级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1人和硕士研究生5人,或指导硕士研究生7人以上。
(5)四级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6人以上(有硕士点学科)。
(6)一级副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4人以上(有硕士点学科)。
(7)二级副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2人以上(有硕士点学科)。
三、聘期科研工作要求(自然科学类)
1、二级教授:主持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重大项目三项以上;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达7.5万元以上,科研年
均积分达80分以上。
2、三级教授: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二项或横向项目三项以上;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达6万元以上,科研年均积分60分以上。
3、四级教授: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项目二项以上;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达5万元以上,科研年均积分50分以上。
4、一级副教授:主持省级科研项目或横向项目一项以上;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达4万元以上,科研年均积分45分以上。
四、试用期内的新聘人员应完成承担的科研任务,不要求科研积分。
五、以上各级教师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见附件七。
附件七:
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二、自然科学类科研积分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为了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有效地进行教师科研工作的考核及其奖励,特制定《贵州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本办法包括科研项目、经费、成果、专利、科技成果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参加学术活动等。
按表中所列记分标准如下:
(一)科研项目类记分表
说明:
1、记分经费额为当年实际到校科研经费;
2、我校参加的合作项目以实际到校经费计算;
3、横向项目经费扣除合同规定的成套设备费(实际发生额扣除)计算;
4、无经费的专项项目不记分,若企业提供经费的按横向项目计算;
5、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的,最后一年不记分;
6、记分标准按照项目级别、权重、评审难度、经费等进行记分;
7、课题组成员第3名以后出现空缺时,余下分值由主持人以外的其他成员按比例分配。
(二)专利、成果、获奖类记分表
说明:署名成员第3名以后出现空缺时,余下分值由主持人以外的其他成员按比例分配。
(三)正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记分表
说明:署名成员第3名以后出现空缺时,余下分值由第一作者以外的其他成员按比例分配。
通讯作者按照第一作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