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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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第三条(验收效力)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第四条(验收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申请)生产建设单位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验收申请书;(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总结报告;(三)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四)依法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提交监理、监测报告.第六条(受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材料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七条(公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后,应当对受理验收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对公众反映的重要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验收组织)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召开验收会议,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签字同意。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核实水土保持设施及相关措施实施情况后形成验收意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而这些项目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

其中,水土保持问题是生产建设项目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水土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生产建设项目中必须建设水土保持设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必要性生产建设项目的开展离不开三大资源:土地、水和气。

其中,土地和水是最基本的资源,也是项目顺利开展的基础。

但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往往会破坏这些资源。

土地的开垦和破坏,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水的不当使用,会导致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为了确保生产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必须建设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设施包括:1、植被覆盖:植被能够防止土壤的脱落和水土流失,而且还可以提供氧气,改善空气质量。

2、坡面防护:通过建设植物盖坡和石堆等措施,加固地面,避免地面裸露,减少水土流失。

3、河道封堵:在河道中设置堤坝,减缓河流流速,防止河流下游的洪水泛滥。

4、护岸工程:通过发挥护岸的作用,保护河流或湖泊边缘的植被,防止其被冲走,保护水源水质,提供生态环境。

以上四种水土保持设施都是为了保护水土资源,提升生态环境的能力。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优势1、改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设施是建造在破坏了生态环境的项目场地上,为了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土壤和水资源。

通过对植被进行恢复或者常规捉捕,可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进生境质量。

2、减轻资源破坏: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要占用土地资源、水资源以及气候环境等多方面资源,而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可以限制破坏范围,减轻原有资源的占用程度。

3、保障项目资金收益:如果生产建设项目场地上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等重要资源因为无法正常运作而流失,项目的收益也会较低;而水土保持设施的设置可以保证项目运作过程不会对周边土地资源造成影响,从而保障项目的资金回收。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1、确定建设方案:对于生产建设项目,设计水土保持设施必须按照项目场地的不同特征,发掘出最佳的建设方案,包括方案图、材料等详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持续增加。

建设项目的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也日益受到关注。

在水土保持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已得到进一步完善,但是在实践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保障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并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非常必要。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因为设施的落成验收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及建设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

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不仅关系到建设工程及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程,使其达到有效并长效的目标。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一)应严格持证施工:所有从事建设工程的实体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要确保持有相应的证书,方能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质量。

(二)应注意设计合理:在设计水土保持设施时,应充分考虑地形、土壤、降雨量等因素,设计符合实际情况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间断性地施工: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时,应适当分工,以保证施工后的水土保持措施可以在时间上形成接续的、长效保持的体系,确保土壤侵蚀的长效控制。

(四)加强科学监测: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测,对土壤侵蚀、水质水量等进行精细化的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和治理。

(五)注重资金安排:为保证施工质量不受资金短缺影响,建设项目方应加强资金安排,尽可能为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提供所需资金。

(六)设立评估机构:将落成验收作为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必要过程,设立合法的评审机构,并根据工程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审标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降低应存在的非法隐患。

(七)加强宣传与培训:建设单位应针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宣传教育与技术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技能更新和学习提高的机会,提高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办法制定的意义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对于保护生态的平衡,防止环境的破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我部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8年7月1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规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务实、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

2 基本要求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以下简称自主验收)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2.2 自主验收应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其批复,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审查、审定)意见为主要依据。

2.3 自主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b)水土保持设施质量。

c)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d)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2.4 自主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a)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完备。

b)水土保持监测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c)水土保持监理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d)水土保持设施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成,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意见

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意见

南江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南江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南江县水务局南江县环境保护局南江县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意见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强我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共同审议通过了《南江县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意见》的意见,现就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重要性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之本,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依法防治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生产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期搞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为先”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重要前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对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强县和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前期工作各行政审批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合作。

发展改革部门应从严立项,国土部门勘测定界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存在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损坏植被等情形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具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执行。

(三)、加强审批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质量,保障生态环境的稳定与持续发展,水利部决定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主验收是保障水土保持设施质量的重要手段自主验收是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落实责任,促进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把控的深入并解决问题。

水土保持设施是生产建设项目中重要的建设内容。

自主验收是保障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严格贯彻本通知要求,在自主验收中做到真实、客观、合法、合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达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规范验收流程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验收质量和防范舞弊行为的发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自主验收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建立责任体系。

由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在验收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协作机制、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体系。

(二)规范验收流程。

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验收标准和程序,按照验收方案落实验收过程的所有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应当实现环环相扣,各环节协调顺畅,确保验收结论基于实际验收情况得出。

(三)加强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自主验收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问题的建设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保持监管工作的严密性和权威性。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慎执行自主验收工作,有助于保障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概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是指对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和评估的文件。

该文件是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后,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的重要证明文件。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同时也是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主要内容1. 工程基本情况在该部分中,需要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情况。

同时还需要说明工程建设规模、用途及总投资等信息。

2. 设计依据和技术标准在该部分中,需要列举出设计依据和相关技术标准,并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这些标准包括:《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

3. 工程实施情况在该部分中,需要详细描述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措施以及实际情况。

这些措施包括:土方开挖、填筑、固结、护坡等。

4. 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在该部分中,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主要包括:工程结构的稳定性、防渗性能、防洪排涝能力等。

同时,还需要对工程材料的选用、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等进行详细说明。

5. 工程成果评价在该部分中,需要对工程成果进行评价。

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效果、生态环境保护效果等。

同时还需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价。

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编写流程1. 准备资料在编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之前,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监理报告等。

2. 编写草稿根据准备好的资料,编写初步草稿,并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修改。

3. 完善细节在审核和修改完成后,需要进一步完善细节,确保内容全面详细,并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4. 审核和签字最后,需要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意义1. 保障工程质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是对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后的重要证明文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各地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二、检查要点1、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施工质量: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初始技术要求、拓宽保护属性、维护加固要求、现场施工过程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善程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完善程度、水土保持施工中的防护措施及排水设施的详细信息等细节情况,以及土壤保护防护措施、建设环境修复措施等水土保持设施与建设项目的联系也应该详细检查。

3、检查施工文件的完整性: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技术方案的详细内容,施工质量标准的详细规定,施工单位的资质资料,施工图纸的详细作图等内容,对这些方面的完整性应作充分的检查。

4、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使用性能: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功能、质量等使用性能应作充分检查,以确保设施的使用是安全、可靠的。

三、验收结果评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包括验收结果和验收评价,可以分为良好结果、一般结果和不合格结果三种,结果的评价需要综合考虑设施的技术要求、使用性能、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四、现场验收实施1、验收流程:首先将此处水土保持设施分成不同的部位,各个部位需要独立检查;然后,逐个检查其初始技术要求;接着,根据验收秩序对水土保持措施及排水设施等具体内容检查;最后,根据施工文件及检查内容对水土保持设施的整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2、验收准备:参加验收的专业工程师应该在验收前准备检查表格、验收文件和验收工具等,以便在验收中进行检查。

3、验收记录:验收检查的过程中,应对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结论和检查的处理方法等详细描述进行记录。

五、不合格处理凡是出现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详细解释其原因,给出有效的补救措施,使其在验收结束时达到合格要求,在此过程中,需要指定专业人士对补救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措施能够有效和及时实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1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1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简介在工程建设中,需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水土保持设施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水土保持设施具有防止水、泥石流、坍塌和土地侵蚀等作用。

本文将围绕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介绍。

设施分类根据不同的要求和应用场景,现将水土保持设施分类如下:覆盖物设施覆盖物设施包括植被覆盖、覆盖性材料、覆盖性结构,并且能够对地表进行遮盖、保护的措施。

植被覆盖可以减少雨水侵蚀和土壤流失。

覆盖性材料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和土方工程。

覆盖性结构能够减轻坡面水力冲击,一些固结的混凝土和钢结构起到防护作用。

土壤改良设施土壤改良设施主要有两种类型:•砂利和砖石类:对于低地,例如城市公共设施通路等需要进行排水处理。

这些设施能够有效提高地面承载力和稳定性。

•混凝土类:混凝土类土壤改良设施可以用于硬化陡坡,提高坡面的防护能力,起到水土保持的作用。

水控设施水控设施主要用于进行水文学和水资源保护,包括:•沟渠和坝,主要是用于防止涝水横流或排洪。

•水文测量,用于观测沟渠水体中水的流量和强度。

•集水设施,主要放置于长期潮湿、多土壤的区域内,用于降低潮湿性和水平水流。

设施应用水土保持设施在生产建设项目中应用广泛,常见的项目包括:道路建设在道路建设中,需要保证路面平整,并且不受涝水和泥石流的侵袭。

覆盖性结构能够有效地对路面进行防护。

而水控设施包括边沟、排水孔、桥墩等能够有效降低路面持续潮湿的可能性。

河道治理在河道治理中,防止起伏明显的坡面侵蚀和大水流量的侵蚀是重要的任务。

因此,需要设置防护设施,使用覆盖物设施或其他土壤改良设施进行修建,降低水流侵蚀强度。

城市园林城市园林中常使用植被覆盖、土壤改良和水控设施等措施,使得众多植物和动物能够在不受破坏的情况下呈现出自然的美感,同时不会污染水源。

设施维护水土保持设施无法避免长年对气温湿度的侵蚀,因此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工作。

下面介绍一些常用维护措施:•清洗和维护排涝设施。

•种植植物和修建城市空间景观。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及建议一、问题概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是严格要求的,但在验收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不到位:一些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审查不够到位,存在部分设施未经审批而擅自建设的情况。

2.验收标准不清晰:当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标准并不统一,各地的标准有所不同,这给验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监管不力:部分地区在项目验收中,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不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设施通过了验收。

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更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问题分析1.审查不到位:审查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源于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审查不够严格,项目申报中存在一些统一标准和规范的空白,导致一些水土保持设施在审核过程中被遗漏。

针对这一问题,首先需要相关部门更加严格地对项目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申报和审查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验收标准不清晰:考虑到各地的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各异,因此需要统一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是相对困难的。

但是,可以通过建立基本的验收要求和标准框架,然后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细化和补充。

这样不仅可以保证验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也能够更好地适应各地的实际情况。

3.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主要源于相关管理部门在项目验收中的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措施。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项目验收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惩罚机制,确保项目验收的公正和公平。

三、解决建议为了解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对项目的审查和验收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和加强管理;2.建立统一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规范框架,并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3.提升水土保持设施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项目验收工作的全面、公正和公平。

结语水土保持工作是我国生产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安全的重要保障。

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的分析

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的分析

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的分析【摘要】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的分析,是企业让一些有评估经验的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好坏、数目、实施快慢等采取的全面检查。

对设施存在问题的分析,主要为了保证行政验收的质量。

当今社会,在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上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

因此,本文通过仔细分析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有关的建议。

【关键词】水土保持设施;分析;存在问题;建设企业前言分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问题,主要是为了完善水土保持实验报告和总结实施方案,可以保证建设企业的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

通过分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每一个环节并且按照实际的地理位置和防护措施的实行,合理的评价设施的使用价值。

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情况等给出一些建议。

分析验收所存在的问题,是行政验收的核心技术,是政府的责任所在。

1 设施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1.1 林草覆盖率不合格在政府没有制定水土流失防护标准(GB0434—2008)之前,由于大多数水土保持编制企业对其主要中心要点不明确。

一直追求认为高的林草覆盖率指标是合理的,导致林草覆盖率指标与实际相差很大。

比如:火电厂企业所设计林草覆盖率为45%以上、码头目标值为60%以上。

除外,由于建设后期过程中生产方案的调整以及平面建设,导致了可绿化面积减少。

引起设计的林草覆盖率指标远远高于实际的林草覆盖率。

1.2 直接影响区界定问题在水土流失防护标准(GB0534—2008)中,规定直接影响区的定义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对目标位置以外造成危害的地理环境。

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过程中,由于直接影响区无法被选定,故很多水土保持验收单位有不同看法。

比如:有的将界定为零,有的则与原来的方案值一样。

在水土保持方案中,并不能用任何方法测定直接影响区的范围。

只是为了说明这个建设项目会破坏周边的环境以及会引起水土流失。

1.3 弃渣土场变更比例较高问题当今社会,大多数建筑企业将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企业。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是针对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管理的规定。

这一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提高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意识,保障生态环境和自然系统的生态安全,促进综合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

一、管理范围此文档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管理。

生产建设项目是指建筑、基础设施、广告、挖掘和采矿等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工程。

二、管理原则1.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把握安全、经济、环保的关系,建立健全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3. 强调项目建设者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项目的符合法规和标准,以及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三、管理内容1. 验收范围:对于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水文监测设施、污染物排放设施等进行综合管理。

2. 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验收规定等标准。

3. 验收程序:(1)申请验收:项目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向当地水土保持行政部门申请验收。

(2)验收现场勘察:水土保持行政部门应派专门工作人员前去工程现场勘察和调查。

(3)验收结果出具:水土保持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勘察结果,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结果进行出具验收评估报告。

(4)公示:验收结果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有关部门公示,并接受各方对验收结果报告的意见。

(5)验收合格后评定等级:根据工程的环境管理角度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进行评定等级。

4. 法律责任:(1)未按照规定申请验收的项目单位,应当接受行政处罚;(2)未按照规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水土保持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3)未经水土保持行政部门验收或验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屋建设、工程验收手续,并不予颁发相关证书和批文。

四、管理建议1. 完善评估、执法和监管机制,严格依法实施,加强人员培训和巡查执法力度。

2. 发挥各方协同作用,加强沟通和协调,促进生产建设项目的和谐发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16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16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正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放映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服务指南一、概述二、报备前准备工作1.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要求制定相应的验收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项目建设单位应准备好以下文件和资料:(1)工程竣工报告;(2)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总平面图;(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图;(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意见;(6)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报备流程1.项目建设单位将准备好的文件和资料提交给主管部门,同时填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表》。

3.主管部门收到完整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验收,并编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4.主管部门审核验收报告后,如符合相关要求,将签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意见》。

5.主管部门将验收报告、备案意见等归档,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项目建设单位发放验收合格证明。

四、注意事项1.项目建设单位在进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效果。

2.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计划和建设方案,并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

3.主管部门在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4.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

5.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长期有效,如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五、结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预防自然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共同努力,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质量和效果,并加强后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验收程序及要求
(1) 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成立 验收组,依据验收申请、有关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场, 提出验收意见。
(2) 建设、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单 位应参加现场验收。
(3) 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由 验收组成员及被验收单位的代表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
项目洽谈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
项目履约能力评定
评估 前期
确定评估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初步查勘
专题策划
策划制订工作计划
熟悉资料(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施工、监理、监测)现场核查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
提出完善措施方案、明确项目划分、确定评估范围、重点 与其它评估项目和现场查勘抽查方案、提交资料清单
专题策划

专 家 支 持 系 统
2 验收评估简介
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通过技术评估。 --主要遗留问题和质量缺陷已经处理完毕,
尾工基本完成,技术评估评估提出的行政验 收前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临时征、占地已经整治完毕并符合归还当 地的条件。 --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历次验收或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 处理完毕。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开展。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监理单位在水 土保持设施建设过程中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主要包括分部工程的自查初验和单位工程 的复查初验,是行政验收的基础。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的制备由建设单位负 责(主要需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 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等)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第一部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与技术评估

福建省水利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指南

福建省水利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指南

福建省水利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指南福建省水利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指南一、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六条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修改)二、受理条件1、水土保持设施工程已经竣工;2、.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项目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完备。

三、程序1.申请:申请人填写水利厅提供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书》格式文本,向水利厅(水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水利厅(水土办)受理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需要补充材料的,3日内发出补充材料通知。

3.审查:水利厅(水土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审查成果和资料,检查建设现场,提出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应参加现场验收。

4.许可决定:验收合格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签字同意,同时需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

未达三分之二验收组成员同意的项目,水利厅(水土办)书面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结束重新提出申请。

5.许可送达:申请人到水利厅(省水土办)领取行政许可决定,或责令整改通知;或由省水土办将决定或通知寄往申请人。

四、期限1.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水利厅必须做出验收结论。

2.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省水土办应当在做出验收结论起10日内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五、需提交的材料目录1.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工程设计书,技术审查报告和水利厅的批复(3份);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3份);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3份);4.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报告,财务报告和水土流失监测报告(3份);5.按规定填写设施验收申请书(3份);6.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批准文件(1份)7.项目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3份);8.其它有关文件资料六、申请书格式文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书可直接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厅(省水土办)索取,或从相关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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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 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 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 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进一步加强水土设施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与会代表会前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施 工、监理、监测验收等单位关于项目施工、现场监理和监测验收工作 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建设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 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青岛食品厂周边区域,地块位置优越,周 边配套完善,交通便利。工程于 2010 年 03 月开工,2018 年 04 月完工, 水土保持工程于 2018 年 04 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6 年 9 月 6 日,青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下达《水土保持方 案的审查意见》(青水保监字[2016]第 38 号)文,对青岛市南投资有限 公司重点工程周边旧城改造项目青岛食品厂周边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 告表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责 任范围计 1.02hm2,项目建设区 0.93hm2,直接影响区 0.09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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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2011 年 6 月 14 日青岛市规划局下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字第 0200201101047 号),2016 年 2 月 3 日青岛市规划局下达了《建设 工程规划变更审查意见书》(青规变审字[2016]13 号),批复了项目的 初步设计(含水土保持)。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8 年 5 月,受建设单位委托,青岛海纳瑞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 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18 年 6 月编制了《重点工程周边 旧城改造项目青岛食品厂周边区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 主要结论为:工程采取了适宜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明显,人为 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要求。其中扰动土地治理率超过 9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超过 82%, 土壤流失控制比达 1.0,拦渣率超过 90%,林草植被恢复率超过 92%, 林草覆盖率超过 17%。各项指标监测值均达到方案设计防治目标值, 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较好的发挥了水土保持功能。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受建设单位委托,青岛海纳瑞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提交了《重点工程周边旧城改造 项目青岛食品厂周边区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主要结论 为:建设单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补做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依法 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 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 目 名 称 重点工程周边旧城改造项目青岛食品厂周边区域
项目编号
JCYS-2018005
建 设 地 点 青岛市市南区青岛食品厂周边区域
验 收 单 位 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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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重点工程周边旧城改造项目青岛食品 行业 房地
厂周边区域
类别 产业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方)
青岛市南投土保持方案批复机 关、文号及时间
青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青水保监字[2016]第 38 号 2016 年 9 月 6 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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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0 年 03 月-2018 年 04 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青岛海明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青岛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青岛海纳瑞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中建六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海纳瑞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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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意见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青岛市南投资
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在青岛市市南区主持召开了重点工程周边 旧城改造项目青岛食品厂周边区域项目(后简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中建六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及设施验收单位— 青岛海纳瑞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青岛市工程建设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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