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哺乳期妇女权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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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2017劳动法孕妇的权利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利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健康权,包括〔一〕不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的权利,我国劳动法根据女职工孕前、孕期、哺乳期的不同需要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二〕休息、休假的权利:女职工在孕期享有正常作息、工间休息的权利;流产和生产享有产假。

〔三〕其他权利: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时间、单位应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二是劳动保障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不被解雇的权利、不被降低待遇的权利、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是指由用人单位所录用雇佣,并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性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

[1 ]我国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2 ] 一般认为“劳动者”不包括国家公务员、军事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农民、个体工商业者、家庭保姆等。

2023年劳动法哺乳期规定

2023年劳动法哺乳期规定

2023年劳动法哺乳期规定
2023年劳动法哺乳期具体规定如下:
1、延长哺乳期假期长度:目前《劳动法》规定的哺乳期假期长度为每日1小时,建议每日增加至2小时或更长时间,以更好地满足母亲哺乳和照顾婴儿的需要;
2、扩大适用范围:目前哺乳期假期仅适用于女性员工,未来可能会扩大适用范围,包括男性员工和同性恋伴侣;
3、增加哺乳期保护措施:除了假期时间的规定外,可能会增加哺乳期保护措施,如提供哺乳室、加强母婴保健和教育等。

2023年劳动法哺乳期注意事项如下:
1、哺乳期女职工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哺乳:用人单位应当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以便进行哺乳或者挤奶。

如果哺乳期女职工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调安排;
2、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因哺乳而降低:用人单位不得因哺乳期女职工进行哺乳或挤奶而降低其劳动报酬,不得将其视为缺勤或者迟到早退;
3、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

如果哺乳期女职工因哺乳或者挤奶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者器具,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提供;
4、哺乳期女职工的权利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哺乳期女职工进行哺乳或挤奶而予以歧视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女职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哺乳期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期女工管理规定(3篇)

三期女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下简称“三期”)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女职工,包括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第三条我单位应尊重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确保女职工在“三期”期间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第二章孕期保护第四条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条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保证孕期女职工的休息时间。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孕妇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孕期保健服务。

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孕妇提供以下特殊保护措施:1. 减轻劳动强度,避免从事对孕妇身体健康有害的劳动;2. 保障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安全,避免从事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作业;3. 为孕妇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改善措施,如改善通风、照明等;4. 为孕妇提供孕期保健知识培训。

第八条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孕妇建立孕期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孕期检查,确保孕妇的身心健康。

第三章产期保护第九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第十条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以下特殊保护措施:1. 为产假女职工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和休息条件;2. 为产假女职工提供必要的产前产后康复服务;3. 为产假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调整,确保其工作与家庭生活平衡。

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第四章哺乳期保护第十三条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哺乳时间,哺乳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的规定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孕妇劳动法条例孕妇上班有受到公司的照顾吗?(新增孕妇劳动法条例)一、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1、怀孕解雇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

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

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2号)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三、关于产假1.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2.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关于哺乳期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哺乳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哺乳期,是指女性分娩后至婴儿断奶前的一段时间,这一时期对于母亲和婴儿的健康都至关重要。

哺乳不仅能够满足婴儿的营养需求,还能增强母婴间的情感联系,促进婴儿的免疫系统发育。

然而,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哺乳期妇女面临着诸多权益保障问题。

为了保护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母婴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定。

本文旨在探讨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分析其在我国的具体实施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哺乳期法律规定概述1. 国际法律(1)联合国:《国际劳动组织(ILO)关于保护生育的规定》(2)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国际卫生条例》中提出保护哺乳期妇女的相关条款。

2. 国内法律(1)我国《宪法》(2)我国《劳动法》(3)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4)我国《母婴保健法》(5)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三、我国哺乳期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哺乳期工作时间(1)哺乳期妇女享有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每天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也可分开使用。

(2)哺乳期妇女享有带薪产假。

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83天。

2. 哺乳期工资待遇(1)哺乳期妇女在产假期间,享有原工资待遇。

(2)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

3. 哺乳期职业保障(1)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哺乳期妇女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因哺乳期妇女怀孕、分娩、哺乳等原因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4. 哺乳期劳动保护(1)用人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2)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哺乳期妇女的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

四、我国哺乳期法律规定的实施情况1. 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哺乳期法律规定了解不足,导致哺乳期妇女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 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哺乳期法律规定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颁布单位】劳动部•【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5-8-435.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

在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本条第(四)项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类规定是立法时经常采用的技术性手段,其立法用意是:(1)在该条款列举情况时,为避免遗漏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采用此种办法使该法与其他法相衔接。

怀孕女性享有什么劳动权益

怀孕女性享有什么劳动权益

怀孕女性享有什么劳动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性怀孕的可以休90天产假。

怀孕期的妇女在劳动法上有什么权益呢?小编整理了关于怀孕期间妇女享受的劳动法上权益,如果你还是不那么了解,那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以下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怀孕女性享有什么劳动权益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3、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4、女性怀孕的可以休90天产假。

二、违反计划生育是否享受产假可以享受产假,但是不能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这里需区分产假与产假待遇这二个不同的概念。

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无条件的批准。

国家规定产假90天,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应当享受90日的产假。

但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产假期间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综上所述,妇女在怀孕期间,享受了一些劳动法特殊的权益,像产假的问题,无论怀孕是不是符合计划生育,都可以享受,只是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妇女休产假期间不享受产假待遇而已。

哺乳安全制度

哺乳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提高母乳喂养率,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哺乳期妇女。

三、哺乳期妇女权益保障(一)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哺乳期妇女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设施。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哺乳期妇女提供以下权益保障:1. 哺乳期妇女享有与男性职工同等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2. 哺乳期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3. 哺乳期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4. 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

5. 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哺乳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其哺乳权利。

6. 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用人单位应当为哺乳期妇女提供以下条件:1. 建立哺乳室,配备必要的设施,如母婴护理用品、换尿布桌等。

2. 为哺乳期妇女提供适当的哺乳时间,如每班工作时间内至少安排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 为哺乳期妇女提供便利的哺乳通道,如设置哺乳通道标志、设立哺乳室附近休息区等。

四、哺乳期妇女工作安排(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哺乳期妇女的身体状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其工作。

1. 对哺乳期妇女,用人单位应当优先安排其从事轻松、安全的工作。

2. 对哺乳期妇女,用人单位应当适当调整其工作时间,确保其有足够的哺乳时间。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哺乳期妇女提供以下工作便利:1. 为哺乳期妇女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提供必要的哺乳用品、调整工作场所等。

2. 为哺乳期妇女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如提供育儿假、加班补贴等。

五、监督管理(一)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哺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哺乳期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措施。

劳动法哺乳期规定

劳动法哺乳期规定

劳动法哺乳期规定劳动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劳动保障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益、职责和义务。

劳动法对于妇女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有相应规定,包括哺乳期的保护。

劳动法对于哺乳期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法》中。

根据该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生育后享受哺乳期。

具体规定是:女职工在生育后享受哺乳期1小时,每天可以连续或分段使用,但总时间不低于1小时。

哺乳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妇女职工在生育后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哺乳,促进婴儿的健康成长。

哺乳期的长度不是固定的,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女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在工作时间内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哺乳。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提供适宜的哺乳条件。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应该为女职工提供较好的哺乳环境,比如提供安全、卫生的哺乳室或者安排女职工在相对恰当的地方进行哺乳,以确保女职工的哺乳行为不受到干扰。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哺乳期的规定并没有具体规定女职工在该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享受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而且这一时间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的。

因此,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的工资待遇和调整方式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的。

总之,劳动法对于哺乳期的规定主要包括:女职工在生育后享受哺乳期1小时,每天可以连续或分段使用,总时间不低于1小时;哺乳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应提供适宜的哺乳条件。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的工资待遇和调整方式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后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哺乳,促进婴儿的健康成长。

哺乳期法律规定

哺乳期法律规定

哺乳期法律规定哺乳期是指女性生育后,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是生产后的六个月至一年),为了给予新生儿充分的照料和喂养母乳,可以暂停工作的特殊阶段。

为了保障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女性就业,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国劳动法第47条规定,女职工在领取产假期间,享受过剩余法定生育保险金期间,以及母乳喂养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雇或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保护了哺乳期妇女的就业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安心照料新生儿,无须担心工作的稳定性。

其次,我国劳动法第14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哺乳期间不计算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工作的时间不会影响她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这一规定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哺乳期而影响其个人工作发展的问题。

除此之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保障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

例如,国家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团中央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劳动就业高风险行业、职业对孕产妇的保护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对哺乳期妇女的保护要求,规定了孕产妇在高风险行业、职业从业的禁止性规定,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此外,我国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也对哺乳期妇女的权益进行了保障。

例如,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哺乳期妇女的特殊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对哺乳期妇女的特殊保护要求,包括提供哺乳室或者按照规定设置哺乳区域等。

总之,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哺乳期妇女的特殊保护要求,保障了她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女性就业的平等和发展。

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和支持,营造一个更加友好和包容的工作环境,让哺乳期妇女能够更好地兼顾职业和家庭,实现自身价值。

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关于⼥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的相关规定因⽣理构造差异,我国法律对⼥职⼯在劳动⽅⾯有特殊的保护。

那么我国法律在⼥职⼯三期期间有什么保护规定呢?店铺⼩编已经为⼤家整理出来了相关资料,欢迎⼤家阅读。

劳动法关于⼥职⼯在三期內的待遇的相关规定劳动法中的规定:《劳动法》第六⼗⼀条不得安排⼥职⼯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对怀孕七个⽉以上的⼥职⼯,不得安排其延长⼯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条⼥职⼯⽣育享受不少于九⼗天的产假。

第六⼗三条不得安排⼥职⼯在哺乳未满⼀周岁的婴⼉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其他规定:《⼥职⼯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第五条⽤⼈单位不得因⼥职⼯怀孕、⽣育、哺乳降低其⼯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合同。

第六条⼥职⼯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以上的⼥职⼯,⽤⼈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劳动时间。

第七条⼥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妇⼥权益保障法》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职⼯的⼯资,辞退⼥职⼯,单⽅解除劳动(聘⽤)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职⼯要求终⽌劳动(聘⽤)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职⼯在休产假和哺乳假期间影响⼯资晋级的,在产假、哺乳假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并试⼯合格的,应当予以晋级,补⾜晋级⼯资;经单位考核或试⼯不合格的,由单位安排适当的⼯作,保留原⼯资等级。

⼥职⼯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付⼯资。

哺乳期的规定

哺乳期的规定

哺乳期的规定
哺乳期是指女性在生育后产生乳汁,为产妇提供母乳喂养新生儿的重要时期。

在这一时期,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婴儿的成长和母乳喂养的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女性在哺乳期有权利享受产假。

中国《劳动法》规定,女性产假期为98天,其中至少14天为产前休息,产后至少84天为产假。

在特殊或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下,产假期可以适当延长。

其次,哺乳期也有相关的劳动保护规定。

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合适的场所、时间和条件进行哺乳或泵乳,并且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

此外,哺乳期还有相关的卫生与健康要求。

哺乳期女性需要注意保持乳房卫生,避免乳腺炎的发生。

同时,应注意饮食搭配,增加营养摄入,以满足母乳喂养所需的营养成分,特别要确保摄入足够的蛋白质、钙、铁等。

最后,哺乳期也有特殊的交通和旅行规定。

许多地方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哺乳期女性可以优先占座,免费携带婴儿和相关物品。

在特殊情况下,哺乳期女性也有权利申请临时停车等特殊交通待遇。

总结来说,哺乳期的规定保护了女性的权益和婴儿的喂养需求。

这些规定确保了哺乳期女性的产假、劳动保护、卫生健康和交
通便利。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母乳喂养的可持续发展,为新生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哺乳期的法律规定(3篇)

哺乳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哺乳期是指妇女分娩后至婴儿满一周岁的这段时间。

在这个阶段,母亲为婴儿提供母乳,对婴儿的生长发育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哺乳期妇女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确保哺乳期妇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包括哺乳期妇女的劳动权益、社会保障权益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二、哺乳期妇女的劳动权益1. 生育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同时,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这意味着,哺乳期妇女在生育期间享有较长的假期,以便于照顾婴儿。

2. 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这意味着,哺乳期妇女在产假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3. 哺乳时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哺乳期妇女提供每班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少于三十分钟。

此外,女职工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解除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哺乳期妇女在享有哺乳期权益的同时,其劳动权益也得到法律保障。

三、哺乳期妇女的社会保障权益1. 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哺乳期妇女作为职工,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

哺乳期妇女作为职工,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3. 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哺乳期妇女作为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法哺乳期如何规定

劳动法哺乳期如何规定

劳动法哺乳期如何规定劳动法中关于哺乳期的规定主要是保护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以及哺乳期的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照顾。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下是关于哺乳期的一些常见规定和权益。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和哺乳期共计不超过15个月内享有产假。

其中,怀孕期间和分娩期间产生的休假时间一般为98天,而哺乳期产生的休假时间最长为12个月。

这些休假期间通常可以包括产前检查、分娩和伤残休假的时间。

其次,女性员工在哺乳期间有权利从工作岗位上得到休息和照顾。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条件,如提供哺乳室、婴儿床等,以便女性员工在工作时间休息和哺乳。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在哺乳期间给予女性员工适当的时间安排,使其能够照顾好孩子的生活和喂养需求。

然而,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哺乳期的具体起止时间。

一般来说,哺乳期一般可以从分娩后开始,持续到孩子1至2岁之间。

在这个期间内,女性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安排哺乳和工作时间,以满足孩子的需求。

另外,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性员工在哺乳期间享有特殊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以哺乳为由解雇、降职、降薪或调岗女性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有需要调整女性员工的工作安排或离岗休假,应当与女性员工协商一致,并且不得降低其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女性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起来,劳动法对于哺乳期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和哺乳期的权益。

女性员工在这个期间内享有产假,并有权利得到必要的休息和照顾。

同时,用人单位也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设施和福利,并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以哺乳为由歧视女性员工。

女性员工在哺乳期间享有特殊的保护,如果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哺乳时间是母亲在产假期间,为保证婴儿健康成长,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单位享受的特定休息时间。

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国家对母婴健康的重视,保障了母亲和婴儿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意义、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的休息、哺乳时间。

”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哺乳时间的具体内容:“女职工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

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少于1小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休息、哺乳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夜班。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享有休息、哺乳时间,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意义1. 保障母婴健康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助于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

在哺乳期间,母亲可以充分休息,调整身体状态,为婴儿提供充足的营养。

2. 维护妇女权益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助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享有特定的休息时间,避免了因工作原因而影响哺乳。

3. 促进社会和谐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

通过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生育意愿,推动人口结构优化。

四、哺乳时间的法律规定实施现状1. 政策宣传力度加大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哺乳时间法律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的法律意识。

2. 政策落实取得一定成效在政策推动下,部分用人单位开始重视哺乳时间的落实,为女职工提供合理的休息、哺乳时间。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权利法律如何保护?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权利法律如何保护?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权利法律如何保护?在我们国家,女职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之一。

那么,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具体规定,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权利法律如何保护?我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权利法律如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一、引言孕期和哺乳期是女性员工生理上的特殊时期,需要额外关注和照顾。

为了保障孕产妇和哺乳母亲的权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特殊保护规定。

本文将介绍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其合法权益进行全面解读。

二、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1.休假权利孕妇有权在怀孕早中晚三个时期选择休假,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通常提供3个月到一年不等的产假。

雇主应尽量满足该要求,并不得因怀孕而对其进行歧视或处分。

2.安全环境雇主有责任为孕妇提供一个安全与无害于胎儿发育的工作环境。

这可能包括减少或避免接触危险化学物质、站立时间过长以及重体力劳动等。

3.就业稳固性孕妇因怀孕或产假期间,不得被解雇或降职。

雇主必须保障她们回岗位的权利,并提供与怀孕前相似的工作条件。

4.健康福利雇主有义务为孕妇提供必要的健康福利,例如定期产前检查、生育津贴和弹性工作时间等。

三、哺乳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1.哺乳时间安排哺乳期女职工有权安排合理的哺乳时间。

正常情况下,每天应给予两次30分钟的喂养时间,或者根据母亲实际需要而延长。

雇主应为其提供舒适、私密的哺乳环境。

2.长期护理哺乳期通常持续6个月至1年以上,确保母亲能够在这段时间内继续享受各项福利和权益,包括薪酬待遇、晋升机会以及其他员工福利。

3.职业发展机会哺乳器官不影响女性员工参与培训、学习和晋升机会。

雇主应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与员工协商解决哺乳期间的职业发展问题。

四、国际经验世界各国对于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存在一些差异,但明确的是,这些规定都旨在保障女职工权益和宝宝健康。

以下是一些国际经验值得借鉴:1.瑞典瑞典法律规定,孕妇每天有一个小时的调休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男性也享受相同待遇。

2.法国法国规定了最长16周的产假,并提供额外两周的父亲假。

雇主还负责支付產假期間的80%薪资。

3.加拿大加拿大为新生儿提供了12个月内多达18个月的家庭照顾假。

父母可以分摊这段时间以更好地照顾孩子。

孕妇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孕妇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孕妇如何维护⾃⾝权益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确⽴劳动关系,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愿、协商⼀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当事⼈必须履⾏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孕妇如何维护⾃⾝权益?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孕妇如何维护⾃⾝权益孕妇是收到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保护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条、第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的;(三)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作满⼗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五年的;(六)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妇⼥权益保障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职⼯的⼯资,辞退⼥职⼯,单⽅解除劳动(聘⽤)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从上⽂可见,国家对孕期⼥职⼯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单位违反规定做出⾮法辞退,孕期职⼯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计算⽅式:⼯作年限×离职前12⽉的平均⼯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资3.⼯资和加班⼯资(如有拖⽋)应⼀并发放。

由上可见,怀孕⼥性遭到⾮法辞退等不公待遇时要勇于运⽤法律武器争取⾃⼰的合法权益!但值得提醒的是,虽然法律重点保护,但孕期⼥职⼯仍然要避免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只将失去法律赋予的“三期”特殊保护。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店铺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的权益。

国家规定哺乳期

国家规定哺乳期

国家规定哺乳期哺乳期是指女性生育后产妇为了给新生儿提供足够的母乳而停止工作的一段时间。

为了保护母婴健康,不少国家都有规定和法律保障哺乳期的权益。

下面将以中国为例,介绍一下中国关于哺乳期的规定。

中国的《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女职工在临近预产期前八周内,有权停止工作;其中正常分娩的,产前应休息六周,产后应休息八周;剖腹产的,产前应休息八周,产后应休息十二周。

”这意味着女职工有权利在产前休息相应的时间,并且享受哺乳期的时间。

此外,中国还有《劳动合同法》对哺乳期进行了保障。

第三十六条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哺乳时间或者增加她们每日的工作时间一小时。

”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哺乳期女职工相应的休息时间,以便她们能够母乳喂养新生儿。

除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还有一系列针对哺乳期的政策与措施。

比如,帮助哺乳期女职工解决喂养困难的问题,提供母婴室、哺乳室等便利设施;加强对哺乳期女职工的健康宣传,提高她们的营养水平与健康意识;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的工作安排,如弹性上下班时间、家庭工作平衡等,从而方便哺乳期女职工的工作和照顾孩子两不误。

哺乳期的保障不仅是为了维护女性劳动者的权益,更是为了保障儿童权益和开展良好的婴幼儿保健工作。

母乳喂养对婴幼儿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有利于婴儿免疫力的增强、智力的发育等。

因此,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权益不仅有助于提高女性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助于国家婴幼儿保健工作的顺利实施。

总的来说,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都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和支持。

然而,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提供足够的哺乳时间和场所,一些女职工因为担心工作影响而放弃了母乳喂养。

因此,还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和支持,以促进女性劳动者的就业稳定和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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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哺乳期妇女相关法律及权益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哺乳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
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怀孕妇女的权利须知:
身为职业妇女,一旦怀孕,常在工作中收到某种约束,有些单位也会出现以怀孕作为理由辞退女职工的情况,从而导致怀孕妇女在工作职场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那么,怀孕妇女应享有的权利是什么呢?
一、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
1、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

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

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
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

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权利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另外,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
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
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三、关于产假:
1、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2012年增加为98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2、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3、上班期间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丈夫休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

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
5、晚育者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6、怀孕期间工作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7、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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