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安全验收依据
安全三同时管理流程
2.5 危险化学品项目应根据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申请组织召开安全设 计专家审查会;其他建设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 管理办法》(安监总局 36 号令)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出具专家审 查(评审)意见。
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8) 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分析规程及岗位操作规程等已
下发实施; (9) 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 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到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位; (11) 试生产方案评审(审查)已通过,所有法定检验检测报告和备案
4.11 试生产期间,三同时管理人员应将以下资料送至档案室存档备查: (1) 《试生产方案》; (2) 试生产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书; (3) 试生产方案专家评审意见整改确认书。
5 安全设施验收阶段
5.1 试生产前,试生产负责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验收评价单位对 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签订安全技术服务 合同,不得委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同一安全评价单位。
(1)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叉车、行车、电梯等) 检验检测报告;
(2) 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检验检测报告; (3) 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检验检测报告; (4) 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 (5) 爆炸性危险场所防爆电气检测报告; (6)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7) 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8) 应急预案及备案凭证; (9) 重大危险源备案凭证; (10)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定检验检测和备案项目。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1.安全评价报、烟花爆竹等行业部门相继制定了本领域安全评 价的相关导则、细则如
①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试行) 》 ②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 ③ 《煤矿安全评价导则》 ④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2.各类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 1) 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 因素及程度进行分析和预测, 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报告 的编制应符合《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 及《安全预评价导则》 (AQ80022007) 的要求。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正文应当包括:
• 预评价目的 • 预评价依据 • 评价项目概况 •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 评价单元划分 • 评价方法选择及评价结果分析 •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 安全预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2.各类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2)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 针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 、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专篇所提出的安全生产保障及相应对策 措施建议相关内容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针对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 、安装 、施 工情况的有效保证程度, 在投产运行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针对评 价对象的安全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实际开展演练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最终目的是查找该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程度, 提出合理的安全对策措施及 建议。
初步设计文 件
安全预评价 报告
相关批复文 件
法律
法规
标准
江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江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评审细则。
受江西省安监局委托,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工作。
一、适用范围1、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它行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2、由省安监局负责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3、由设区市安监局委托审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二、评审程序1、申请:建设单位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安科中心综合部,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1。
2、受理:省安科中心综合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当场向建设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2);对申请材料不齐的建设项目予以一次性告知,当场向建设单位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3);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当场向建设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4)。
3、流转:省安科中心综合部受理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转交到省安科中心评审部,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件5);评审部根据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并填写流转抄报单(见附件6),报评审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同意,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版的形式转报省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业务处室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
审核后的抄报单应以书面形式打印,由省安科中心技术负责人、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省重点工程项目业务处室还应报省局分管领导审定。
4、评审(1)评审的组织根据确认后的抄报单,综合部根据时间要求做好评审会准备工作;评审部根据安排告知局相关业务处室、市县安监部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或设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见附件7),并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同时,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在评审会前3~5天送达评审专家,给专家充分的时间熟悉评审材料。
安全验收评价准备工作
安全验收评价准备任务一、前期准备工作明确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工程监理报告、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文件,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报告、交工报告、现场勘察记录、检测记录、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特殊作业、从业等许可证明,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台帐、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等实地调查收集到的基础资料。
二、资料收集1、安全预评价报告批复2、设计与安全专篇批复、地质环境影响报告批复3、营业执照、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4、采矿许可证或采矿权划分范围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6、矿长、安全矿长、安全员安全资格证书7、特殊工种(爆破员、电工、空压机操作工、装载机司机)培训、考核记录及其上岗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空压机、运输车辆、桅杆起重机)8、职工人数9、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考试试卷10、安全专项投资及其使用情况(按销售收入4%提取)11、边坡稳定情况测定数据(即露天边坡的监控和检测记录)12、工伤保险缴纳情况1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责划分、应急电话等)14、矿山救护协议15、排土场容量及堆置位置16、采场验收照片(安全标识牌、蓄水池、采场生活简易房、起重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开采现场、矿山公路)三、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一览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一览表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现场检查整改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397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号令《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整改意见,望该单位按照要求迅速加以整改。
评价机构检查人:被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宜昌国泰注安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验收评价资料清单(危化八大行业类)
安全验收评价所需资料清单一、工程设计及评价资料资料1、《安全预评价报告》(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正本及电子版2.《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正本及电子版;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正本及电子版;4、总平面布置图(竣工图)――正本或其同规格复印件;可能时,最好还能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病防控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二、各级批复文件(复印件)1、立项批复(审批批复、核准批复、备案告知书);2、《安全预评价报告》(《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批复;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批复;4、《试生产方案》备案批复。
需国家审查批准的项目还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可能时,最好还能提供:卫评批复、环评批复及其它。
三、资质证明(复印件)1、设计单位(包括总包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包括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安全预评价单位、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资质证明;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3、专职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汇总统计表;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管理、操作、维修等人员)资格证书及汇总统计表;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聘用证明。
四、工程施工资料(复印件)1、开工报告;2、设计变更记录;3、单项工程(土建、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装等)验收或质量评定报告。
4、安装试验报告(电气、仪表等)、(设备)单体试车记录;5、中间交接记录或报告;6、竣工报告。
五、强制性检测检验资料(复印件)1、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检测报告;2、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使用登记证;3、强制检测设备设施(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变送器、其他强制检测设备设施)检测报告;4、防雷装置(包括接地系统)检测报告;5、电气设备(包括变电所、配电室、防雷防静电系统、其他电气安全检查、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认可)检测或试验报告;6、工艺安全连锁有效性检测报告;7、消防验收(抽查)意见书。
安全预评价 设计专篇 安全验收依据
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安全验收依据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第5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28号主席令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73号主席令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第4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第6号二、政府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第393号令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9第549号令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11第586号令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第493号令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4第394号令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第591号令7.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38号,8.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三、部门规章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4、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201036号令6、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号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 2011第40号令8、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第5号9、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总局令2015第76号1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规定质监局第13号令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0第30号令1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2006第3号令13、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总局令2015第75号1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第16号令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09第17号令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1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7第92号令18、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19、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20、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21、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实施意见冀安监管应急201114号22、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55号四、规范、标准1、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082、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51045-20143、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201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45、水泥工厂预热发电设计规范GB50588-20106、水泥工厂脱硝技术规范GB51045-20147、<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T16911-20088、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GB/T21509-20089、散装物料用储存设备安全规范GB/T23581-2009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13、安全预评价导则AQ_8002-200714、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15、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1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AQ/T 3052-20151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18、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19、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 3053-20152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2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2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24、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61-200925、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2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27、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监局令201469号2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2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3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31、建筑采光设计规范GB/T50033-20013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3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 GB50015-20033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3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36、安全色GB2893-200837、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20083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3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40、<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4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4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45、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4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47、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4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49、<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2-20085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51、用电安全导则GB/T69-20085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5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54、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55、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安全设计规范GB 5008956、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验收技术规范DL/T 1150-201257、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DL/T 1149-201058、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GB50895-201359、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2040-201460、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179-200561、脱硫废水处理设备JB/T12-20136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HJ/T288-200663、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除雾器JB/T 10989-201064、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烟气挡板门JB/T10992-2010五、项目相关资料1、安全评价委托书2、安全预评价报告3、安全专篇4、可研报告5、项目核准证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初设《安全专篇》设计审查
初设《安全专篇》设计审查安监总管一字[2005]29号关于印发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表格格式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根据《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表格样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从源头上保障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各地区要严格执法,加大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未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非煤矿矿山企业,要依照18号令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尾矿库是非煤矿矿山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其新建、改建和扩建、闭库及闭库后尾矿的回收利用,要依照18号令的规定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对于年采剥总量在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的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设计可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质的采矿工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为提高安全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对同一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不得由同一中介机构承担;设计单位也不得对其设计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四、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过评审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备案。
其中: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其安全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见附件8)执行;由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项目,其安全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行规定。
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步骤
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步骤一、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单位在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开始之前进场,为可行性报告编制提供专业意见,然后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单位应具备安全评价机构在资质,且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取费参见《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2005》(川职安协评【2005】3号),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二、安全设施设计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相关权限进行审查。
生产经营单位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申请,取费仅收取沟通协调费用。
三、安全设施施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安全设施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监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抽查或审查)。
安全评价师考试题(含答案)
安全评价人员培训试题单位:XX:得分:一、填空题(下列各题中给出了一些括号,请把正确的答案填在括号里。
共36 个空,每空 0.5 分,计 18 分。
)1、安全评价的四个基本原理分别是相关性原理、(类推原理)、(惯性原理)和(量变到质变原理)。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安监管技装字 [2002]45 号”文件,安全评价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3、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建议的过程)。
4、“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中华人民XX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6、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16-92) ,将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 大类、 37 个小类。
这 6 大类分别是: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和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与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
即有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规律、规程、条例、规X和技术标准的总称。
8、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 ( 粉尘 ) 、( 放射性物质 ) 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 ( 疾病 ) 。
9、按可燃物性质不同,把火灾分为A 类火灾、 B类火灾、 C 类火灾和 D类火灾。
其中:A 类火灾是指(含碳固体可燃物)火灾,B 类火灾是发生在(易燃液体表面)的火灾。
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安全验收依据
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安全验收依据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安全验收依据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9]第5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28号主席令)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9年2月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9年73号主席令)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9第4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第6号二、政府法规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19]第393号令)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19]第549号令)3.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19]第586号令)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19]第493号令)5.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19]第394号令)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9]第591号令)7.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19】第38号,)8. 《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19]69号)三、部门规章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23号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9)4号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9]2号4、《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19〕62号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2019]36号令6、《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9]139号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 [2019]第40号令)8、《危险化学品名录2019》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9]第5号9、《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总局令2019第76号1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规定》(质监局第13号令)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9]第30号令)1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2019]第3号令)13、《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总局令2019第75号1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19]第16号令)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9]第17号令)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1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9]第92号令)18、《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19]69号19、《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9]73号20、《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9]12号21、《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实施意见》冀安监管应急[2019]14号22、《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9]55号四、规范、标准1、《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192、《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51045-2019)3、《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2019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95、《水泥工厂预热发电设计规范》GB50588-20196、《水泥工厂脱硝技术规范》GB51045-20197、 GB/T16911-20198、《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GB/T21509-20199、《散装物料用储存设备安全规范》GB/T23581-2019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9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13、《安全预评价导则》AQ_8002-201914、《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1915、《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191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AQ/T 3052-20191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1918、《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1919、《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 3053-20192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92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9)2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192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24、《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1925、《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92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927、《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监局令[2019]69号)2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9)2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3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9)31、《建筑采光设计规范》GB/T50033-20013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93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19年版] GB50015-20193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19)3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9)36、《安全色》(GB2893-2019)37、《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2019)3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19)3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9)40、 GB15577-20194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19)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94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4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45、《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19)4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947、《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194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19)49、 GB/T50062-201950、 GB50054-201951、《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19)5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19)5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19)54、《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19)55、《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安全设计规范》GB 5008956、《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验收技术规范》(DL/T 1150-2019)57、《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DL/T 1149-2019)58、《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GB50895-2019)59、《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2040-2019)60、《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179-2019)61、《脱硫废水处理设备》(JB/T11392-2019)6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HJ/T288-2019)63、《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除雾器》(JB/T 10989-2019)64、《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烟气挡板门》(JB/T10992-2019)65、五、项目相关资料1、安全评价委托书2、安全预评价报告3、安全专篇4、可研报告5、项目核准证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安全专篇-预评价报告
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心洗煤厂二期(4.0Mt/a)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1总论1.1 项目背景新汶矿业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处我国产煤大省山东,前身为新汶矿务局,1998年3月改制为新矿集团,现已发展成以煤为主、多种产业共同发展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新矿集团也是一家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和煤炭资源深加工等近五十年的企业。
2010年,集团煤炭产能达到4000万吨,集团销售总收入达到500亿元。
上海庙西部矿区中心选煤厂隶属于新汶矿业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焦化园区内。
中心选煤厂规划设计规模为10.0Mt/a,规划入选麻黄、黑梁、横山堡矿井原煤,分三期建设。
一期设计规模为3.0Mt/a,主要输送系统均按10.0Mt/a 设计。
麻黄矿井生产能力拟改扩建为4.0Mt/a, 另黑梁矿井(1.8Mt/a)即将投产,中心选煤厂一期3.0Mt/a 的能力不能满足该两个矿井的原煤入选要求。
因此中心选煤厂二期工程有必要相应配套建设。
中心选煤厂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22,248.74 万元,二期工程概算静态总投资21,742.67 万元。
受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安达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对其“中心洗煤厂二期(4.0Mt/a)建设项目”开展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1.2 评价依据1.2.1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11(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令,2002(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第376号,2003(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2006(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63号,2002(6)《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142号,2003(7)《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620号,1999(8)《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10)《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2012〕(1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1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2012〕(13)《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14)《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1.2.2 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6)《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7)《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T50034-2004(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10)《工作场所空气有害物质测定方法》GBZ/T160-2004(1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189-2007(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13)《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14)《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1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1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1.2.3相关技术资料(1)《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庙西部矿区中心选煤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3月。
安全评价依据
安全评价依据第一部分引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其它适用于安全评价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监控化学品、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完整版)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AQ8003-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01-04发布 2007-04-01实施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验收评价的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以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实施细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分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安全验收评价包括: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符合性评价和危险危害程度的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等内容。
安全验收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对象前期(安全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专篇等)对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有效保障程制度;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在试投产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实际开展和演练有效性。
4.1 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明确被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工程监理报告、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文件,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报告、交工报告、现场勘察记录、检测记录、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从业等许可证明,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台帐、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等实地调查收集到的基础资料。
安全预评价报告书依据
F2评价依据F2.1国家及主管部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5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26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3年1月1日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见法律文件夹)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令);1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1995年12月27日施行);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1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4月30日施行);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5月1日施行);1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见法规文件夹)18.《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1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2005年12月2日施行);(见国务院文件文件夹)21.《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2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局危化[2007]225号);(见安监总局危化文件夹)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30号令);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36号令);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2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5号令);2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41号令);28.《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3号令);29.《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4号令);30.《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3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监总局53号令);(见总局令文件夹)3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3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3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36.《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7.《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见安监总管三文件夹)38.《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安监〔2010〕58号);39.《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9年修订版);40.《关于对危险物品单位的治安防范状况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苏公通[2009]67号);41.《关于严禁非法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通知》(苏安监〔2009〕16号);42.《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43.《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苏安监〔2008〕14号);44.《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5号,2011年5月1日施行);45.《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2012〕153号);46.《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苏安监157号);(见江苏省条例、意见文件夹)47.《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局〔2012〕89号);(见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文件)4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与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40号令,2011年5月修改版);49.《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161号文,1995年4月7日起施行);5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督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2000]第13号);5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52.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4年第114号);(见特种设备相关文件夹)5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54.《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9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2009年3月11日发布,2009年5月1日实施;55.《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5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见其他类文件夹)57.《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安监[2010]188号);58.关于印发《泰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试行)》和《泰州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泰安监规〔2012〕1号);(见泰州安监文件夹)59.《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见安监总局【2014】13号);60.《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61.《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6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
安全三同时流程
• 安全设施 包括
• 预防事故设施 • 控制事故设施 •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依次为: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
施工及试生产阶段
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 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 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三同时”流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 起施行。
局长 骆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安全设施的概念
• 什么是安全设施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预防、 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设备、设施、装 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总称。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
土地部门 发改委 《可行性研究 项目立项(备案)文件 土地批复文件 报告》 规划部门 规划批复文件
资质机构
《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监部门
专家评审
资质机构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
新、改、扩建项目有 安监部门的设计审查 意见书 (高危行业有《安全 预评价报告》)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19(完整版)共13页文档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AQ8003-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01-04发布 2007-04-01实施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验收评价的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以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订实施细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分为: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安全验收评价包括: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符合性评价和危险危害程度的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等内容。
安全验收评价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对象前期(安全预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专篇等)对安全生产保障等内容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对策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具体设计、安装施工情况有效保障程制度;评价对象的安全对策措施在试投产中的合理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评价对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实际开展和演练有效性。
4.1 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明确被评价对象及其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工程监理报告、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文件,各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检测报告、交工报告、现场勘察记录、检测记录、查验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从业等许可证明,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报告、安全管理制度台帐、各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等实地调查收集到的基础资料。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前言为促进安全评价工作的发展,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有关安全评价的管理、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富、王浩、陈江、阴建康、任建国、陈兵、陈立元、王雷。
目录1 范围... ... ... ... ... ... ... ... ... ... ...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 ... ... ... ... (3)3 安全验收评价程序... ... ... ... ... ... ... ... ... . 3 4安全验收评价内容... ... ... ... ... ... ... ... ... . 3 5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 ... ... ... ... ... . 6 附录A. ... ... ... ... ... ... ... ... ... ... ... (7)附录B. ... ... ... ... ... ... ... ... ... ... ... (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验收评价的程序、内容等基本要求,以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进行的安全验收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本(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2篇)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为规范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____号)及自治区安监局《____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____》(新安监非煤字〔____〕____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本工作程序适用于《____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督管理____》(新安监非煤字〔____〕____号)规定的地州、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1、设计生产规模在____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____万立方米或坝高小于____米的尾矿库新、改、扩建项目。
2、采用竖井深度在____米以下、平硐长度在____米以下、斜井长度在____米以下的坑探工程项目;3、砖瓦粘土矿(场)和采砂场的建设项目。
三、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实行备案制。
地区安监局委托哈密地区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开展全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
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直接向协会提交申请评审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公函和《哈密地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评审申请表》,并附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按照相应的安全评价导则要求编制。
(二)协会在接到建设单位的资料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连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并交还建设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安全验收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第5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28号主席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73号主席令)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第4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第6号
二、政府法规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第393号令)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9]第549号令)
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11]第586号令)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第493号令)
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4]第394号令)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第591号令)
7.《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38号,)
8.《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
三、部门规章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4、《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2010]36号令
6、《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 [2011]第40号令)
8、《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第5号
9、《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总局令2015第76号
1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规定》(质监局第13号令)
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0]第30号令)
1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2006]第3号令)
13、《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总局令2015第75号
1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第16号令)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09]第17号令)
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1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7]第92号令)
18、《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
19、《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
20、《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
21、《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实施意见》冀安监管应急[2011]14号
22、《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55号
四、规范、标准
1、《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08
2、《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51045-2014)
3、《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2010
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4
5、《水泥工厂预热发电设计规范》GB50588-2010
6、《水泥工厂脱硝技术规范》GB51045-2014
7、<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T16911-2008
8、《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GB/T21509-2008
9、《散装物料用储存设备安全规范》GB/T23581-2009
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13、《安全预评价导则》AQ_8002-2007
14、《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15、《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1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AQ/T 3052-2015
1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18、《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19、《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 3053-2015
2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2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2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2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24、《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
25、《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
2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
27、《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监局令[2014]69号)
2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3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31、《建筑采光设计规范》GB/T50033-2001
3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 GB50015-2003
3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3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36、《安全色》(GB2893-2008)
37、《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2008)
3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3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40、<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4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
4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4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
45、《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4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47、《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4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49、<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2-2008
5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51、《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5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5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54、《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55、《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安全设计规范》GB 50089
56、《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验收技术规范》(DL/T 1150-2012)
57、《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DL/T 1149-2010)
58、《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GB50895-2013)
59、《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2040-2014)
60、《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179-2005)
61、《脱硫废水处理设备》(JB/T11392-2013)
6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HJ/T288-2006)
63、《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除雾器》(JB/T 10989-2010)
64、《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烟气挡板门》(JB/T10992-2010)
65、
五、项目相关资料
1、安全评价委托书
2、安全预评价报告
3、安全专篇
4、可研报告
5、项目核准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