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市卫生局《佛山市药品分级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修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
主要用于细菌、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
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证据的,原则上不应使用抗菌药物。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一)非限制类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类抗菌药物:与非限制类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
(三)特殊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一)一般对轻度感染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类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二)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类抗菌药物治疗。
临床选用限制类抗菌药物时应根据病情需要,有病原微生物感染证据及其药敏结果依据。
若无药敏依据,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在相关医疗文书记录中签名,或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院内感染控制科医师、临床药师的会诊记录。
(三)特殊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选用时除了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如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报告等),还应当经医疗机构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四)临床医师应当根据致病菌种类及细菌耐药情况,有计划地轮换使用抗菌药物。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一、前言抗菌药物是临床治疗感染疾病的重要工具,在预防和治疗感染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导致了抗生素耐药性的不断增加,临床上出现了多种多样的耐药菌株,给临床治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为了更好地指导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供医务人员参考。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精确、适量、适期、适时”的原则。
2.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选择最适合的抗菌药物。
3.医务人员应根据耐药性监测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长期抗菌药物治疗应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测,随时调整治疗方案。
三、临床应用指南1.在疑似感染的患者中,应及时进行微生物培养和药敏实验,明确感染病原体和耐药性情况。
2.在选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单一抗菌药物使用,应采用联合用药的策略,以减少耐药菌株的发生。
3.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
4.对于社区获得性感染的患者,应以窄谱抗菌药物为首选,根据临床病情及时调整。
四、抗生素耐药性防控措施1.严格遵守手卫生和消毒规范,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广谱抗菌药物的频率和范围,避免滥用。
3.限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和剂量,尽量避免长期使用。
4.提高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增加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正确使用的意识。
五、结论本实施细则对于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可以较好地控制抗生素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减少耐药菌株的发生,保护公众的健康。
但是,抗菌药物的使用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继续进行研究和改进,为临床治疗提供更好的支持。
[最新202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
[最新202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医生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2022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根据《2022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医生在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4.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在医疗领域,抗菌药物是对抗细菌感染的重要武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医疗实践的不断发展,原有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可能需要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医疗需求和挑战。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至关重要。
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可能导致治疗失败,还可能引发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给患者的健康带来更大的威胁。
因此,定期修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必要举措。
在修订实施细则之前,需要对当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现状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
这包括了解各类抗菌药物的使用频率、适用病种、治疗效果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对大量临床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修订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例如,某些抗菌药物可能被过度使用,而另一些在特定情况下有效的药物却未得到充分应用。
此外,还可能存在用药剂量不合理、疗程不当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修订后的实施细则需要明确规定各类抗菌药物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以确保其合理应用。
在修订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细菌耐药性的变化。
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细菌的耐药性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某些曾经有效的抗菌药物可能由于耐药菌的出现而疗效下降。
因此,实施细则需要根据最新的细菌耐药监测数据,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推荐级别和使用策略。
同时,要加强对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规范。
在某些复杂的感染病例中,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可能会提高治疗效果。
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不仅不能增加疗效,还可能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和医疗成本。
修订后的细则应当明确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指导临床医生合理选择联合用药方案。
另外,对于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以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特别谨慎。
实施细则应针对这些特殊人群制定相应的用药指导原则,保障他们的用药安全。
为了确保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定期对临床医生的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和反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最新整理)
监测数据并公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建立细菌耐药预警 机制,配合医务科监督实施。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 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 预警信息通报相应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 验用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 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 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 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 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 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 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 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 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 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 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 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 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
最新2019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共9页
5.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6.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72小时停用,特殊感染者按特定疗程执行。
3.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一>、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2.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3.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完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 和“三好一满意” 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副主任:药械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 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 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是医生在治疗细菌感染时常用的药物,但由于滥用和误用会导致耐药菌株的出现,因此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以下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1. 临床诊疗指南1.1 遵循指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专科的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科学合理地选择抗菌药物,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频率和疗程进行治疗。
1.2 确保准确诊断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医生应当尽可能明确患者的病原菌种类、药敏情况,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2.1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2 药敏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对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3. 用药后评估3.1 疗效评估医生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疗效评估,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3.2 不良反应监测对于使用抗菌药物后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医生应当及时处理,并在患者病历中做好记录,以便今后用药时参考。
4. 抗菌药物使用人员培训4.1 培训内容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方面的培训活动,包括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内容。
4.2 培训效果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对抗菌药物使用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以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可以有效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六)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
将全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临床科室工作质量考核指标,每月对抗菌药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为制度的落实提供依据。
(七)信息科职责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与管理的网络知识培训与考核。
(五)感控管理科职责
1.制定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各类医院感染的预防制度 ,纠正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理念和医疗行为。
.加强全院控制感染的环节管理,如手卫生管理、无菌操作、消毒隔离和耐药菌防控、缩短术前住院时间等综合 措施,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减少抗菌药物过度的预防应用。
第十二条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 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 由,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 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当进行调查, 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 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责
第四条院长担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组长。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一)组长职责
第五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第十八条严格落实相应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每月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项目:住院患 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40DDD,统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急诊 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虬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机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不超过 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统计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疗程24小时的百分率、时机合理率、品种 选择合理率;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3096,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 标本送检率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80%;统计抗菌药物“双十”情况,抗菌 药物使用金额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检查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接受处方点评的医师比例25%,每位接受点 评医师被点评处方(医嘱)数量不少于50份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在医疗领域,抗菌药物是一类非常重要的药物,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
然而,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耐药性细菌的出现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抗生素的疗效,维护公共健康,制定并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是至关重要的。
1. 临床应用原则•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包括病原体类型、感染部位和传染途径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在进行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明确病原体的类型及其对不同抗菌药物的敏感性,从而选择最有效的治疗方案。
•使用抗生素时应根据患者的体重、肾功能和年龄等因素调整剂量,避免用药过量或过少。
2. 抗菌药物的选择•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优先选用对特定病原体敏感的药物,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
•对于特定类型的感染,应根据指南和临床实践建议选择适当的一线或联合用药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3. 抗菌药物的使用时机•在临床实践中,应根据感染种类和患者情况合理决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时机,避免过早或过晚使用抗菌药物。
•对于急性感染,应尽早开始抗菌药物治疗,减少治疗延误;对于疑似感染时,应谨慎决定是否使用抗菌药物,并根据必要时进行调整。
4. 用药疗程和疗效监测•在使用抗菌药物过程中,应注意遵循用药疗程的建议,不可擅自增减用药时间。
•对于治疗慢性感染或长期用药的患者,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随时调整治疗方案。
5. 预防和控制耐药性•在临床实践中,应建立耐药菌监测系统,定期监测院内和院外细菌的产生情况和耐药性状况。
•避免不当的抗菌药物使用,如滥用、不当搭配或超量使用等,减少细菌的耐药发生率。
结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抗生素疗效和预防耐药性细菌的出现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共同维护公众的健康。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标题: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强化管理,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在医疗领域中,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对于保障患者生命健康至关重要。
然而,近年来随着细菌耐药性的增强,抗菌药物的使用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此,我国不断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介绍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以期帮助医护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
一、加强抗菌药物使用指征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明确指出,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而非用于治疗无感染性疾病的患者。
因此,医护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确保患者获得适当的治疗。
此外,细则还强调了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严格限制,以减少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二、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率,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引入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药物的疗效、安全性、耐药性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的级别,只有具备相应权限的医生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
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助于确保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的合理使用,降低药物滥用风险。
三、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的问题,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强调了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档案,定期进行用药评估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的用药行为。
此外,细则还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
四、促进多学科合作为了更好地应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挑战,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强调了多学科合作的重要性。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由医学、药学、感染病学等多个专业组成的抗菌药物管理团队,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通过各学科的协同合作,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方案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是否正确、合理,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1、有无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住院病人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先采集血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未获结果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病原学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需认真对待。
治疗前应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可使用一般口服抗菌药物;重症感染、全身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疗效,病情好转后应及时转为口服。
4、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辅助治疗。
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裹性厚壁脓肿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导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滴耳。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所感染的病原菌种类、部位、程度和患者的综合病情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包括抗菌药物的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是否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1)根据当地区、本院、本病区细菌耐药情况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途径: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等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
(3)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药物消除半衰期,确定给药次数和间隔时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一、管理责任与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临床应用指南,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建立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明确处方权的授予、使用和取消流程。
二、供应目录与技术文件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定期更新。
提供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说明、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信息,供医务人员参考。
三、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监测,包括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等指标。
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使用合理性,提出改进建议。
四、法律培训与宣传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提高患者和公众对抗菌药物的认识。
五、微生物技术支持建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开展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加强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六、质量监控与保障对抗菌药物的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加强抗菌药物储存、配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七、处方与医嘱点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点评,评价用药的合理性、规范性。
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干预和纠正,提高用药水平。
八、综合管理与改进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工作合力。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为了更好地指导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护公众健康,最新的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修订版)被发布。
下面将会详细介绍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遵循原则为临床必需、选择合适、足量足疗程、根据细菌敏感性选择药物。
2.避免滥用抗菌药物,避免使用经验性、预防性以及不明确的抗菌药物。
3.参数监测,对治疗给药的临床反映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调整。
二、抗菌药物使用指南1.常见感染疾病的抗菌药物选择应根据该疾病的致病菌的敏感性和患者的临床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2.对于经常引起感染的常见细菌,应对其耐药现状进行了解,并相应调整抗菌药物使用策略。
3.推荐在临床实践中使用可能选择较少、疗效好、安全性高的抗菌药物。
4.严禁使用具有高耐药性和毒副作用的抗菌药物,如果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需要经过专家评审确认。
5.抗菌药物的选取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选择药物应考虑到其品种、剂型、给药途径等因素。
三、抗菌药物给药原则1.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应选择最适宜的方式,包括口服、静脉、皮下等,并根据患者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2.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特点,合理选择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
3.对于有肾功能损伤、肝功能损伤或肠道功能异常的患者,需要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剂量和给药间隔。
4.对于需要合并用药的患者,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药物对抗菌药物的影响。
四、抗菌药物使用监测1.重要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监测,包括使用频率、种类、剂量等。
2.监测不良反应和耐药性发生情况,包括药物的不良反应、超滥用、滥用等情况。
3.监测细菌的敏感性和耐药性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
五、抗菌药物培训与教育1.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2.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指南和培训材料,便于医务人员深入了解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和最新进展。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评价管理组,管理组人员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检查、评价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二、抗菌药物遴选、购用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加强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使用及细菌耐药情况,及时修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建立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外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并制定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一)加强预防使用、联合使用和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
(二)加强重点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控管理,对重症监护病房(ICU)、新生儿室、血液科病房、呼吸科病房、神经科病房等科室,要重点加强抗菌药物管理。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掌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重视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符合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标准。
(四)落实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等实施的专档管理。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制订符合规定的抗菌药物目录,并结合临床需求进行动态更新。
从院科两级层面,每月、每季度、每年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见附件6。
六、围手术期与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管理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相关规定,严格掌握围手术期与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指征,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版)》等,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一、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成: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院领导、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组成,负责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医务科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组长:王跃建副组长:章成国秘书:陈钢、卢结文组员:陈国强、胡小怀、尹方、陈文伟、罗志扬、李伟煊、张莉、罗盛鸿、麦智广、甄作均、杨希立、王刚、邓燕明、李旷怡、周立新、卢结文、陈露诗、马均宝;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3)对本院及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公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5)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进行宣传教育。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2、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4、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制度5、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6、抗菌药物外科围手术期预防使用管理制度7、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诫勉谈话制度8、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措施1、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遴选确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目录。
特殊感染治疗需要,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申请临时采购特殊类抗菌药物,必须具有经过医务科组织的会诊意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1. 概述抗菌药物是临床上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对于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药物耐药和副作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实施细则,包括选择原则、使用方法、剂量调整等内容。
2. 抗菌药物选择原则2.1 根据病原菌敏感性进行选择。
在明确病原菌的情况下,应选用对该菌种敏感的抗菌药物,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2.2 考虑患者的个体因素。
包括年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肾功能、肝功能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抗菌药物使用方法3.1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
遵守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按时按量服用,不可擅自增减用药剂量或更改用药方案。
3.2 注意用药时间和间隔。
抗菌药物的用药时间和间隔是影响疗效的关键因素,应严格遵守用药时间和间隔,避免漏服或重复用药。
4. 抗菌药物剂量调整4.1 考虑肾功能和肝功能。
肾功能和肝功能正常的患者可以按照常规剂量使用抗菌药物,但对于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药物剂量。
4.2 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严重感染或特殊病情下,可能需要增加抗菌药物剂量,如需调整剂量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5. 抗菌药物并发症监测5.1 定期监测血药浓度。
某些抗菌药物具有明显的药物浓度依赖性,需通过监测血药浓度来调整药物剂量,避免药物浓度过高或过低引起药物毒性或疗效不足。
5.2 注意药物不良反应。
使用抗菌药物应密切关注患者的身体反应,如出现过敏、肝肾功能异常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就医处理。
6. 结语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对于提高抗菌治疗效果、减少耐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在用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患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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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医务科门负责。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成:组长:高五海副组长:王永清李文贵张桂花王岭东成员: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王岭东兼办公室主任。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一)医务科1.负责并组织专家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会诊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3.组织检查和评价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二)药剂科1.积极配合临床和各职能科室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工作。
2.及时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的有关信息。
3.提供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情况、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的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4.设置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组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5.每月(季)负责对以下工作内容上报工作:(1)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分析;(2)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3)住院用药医嘱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三)检验科1.每月将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院内感染的病原菌分布及药敏情况报送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
2.对住院病人的细菌培养及耐药情况按月、季做详细监测分析,并将常见致病菌(如:革兰阴性杆菌中包括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鲍曼不动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阴沟肠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革兰阳性球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溶血葡萄球菌、粪肠球菌、屎肠球菌等)的耐药情况及时报告给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1.定期到检验科了解细菌培养情况,及时了解医院感染动向,并将耐药菌情况及时向临床医生反馈。
2.每季度将医院病原学监测和耐药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根据病原菌变迁、耐药现象与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提出对抗菌药物应用品种的干预措施。
(五)临床科室各临床科室成立由科主任负责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科主任及医疗组长定期检查本科、本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嘱,及时发现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之处,予以指导和组织整改。
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科备案。
四、加强抗菌药物遴选、购用的管理(一)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的管理。
(二)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三)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
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医院定期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类(含复方制剂)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制度。
1.根据临床需要,需变更已列入医院采购目录以内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和生产企业者,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剂科提出意见后,报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2 /3 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 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但要保持采购供应目录内的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变。
2.因临床特殊需要,需长期应用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出医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者,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进行论证、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向卫生厅提出申请,经卫生厅核准同意后,按遴选程序引进。
3.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而临时使用医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次数不超过5次。
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内。
但要保持采购供应目录内的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变。
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品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五、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我院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
全院临床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根据其职称和工作需要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院对抗菌药物实行三级管理: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由住院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处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开具并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和签名;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并有相关医疗文书记录和签名,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应做好相关记录。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等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临床药师担任。
六、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一)须严格掌握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征。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二)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严格控制使用。
(三)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七、加强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内容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至少包括:(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制度;(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四)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八、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门诊患者的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限定日剂量)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九、严格控制特殊级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严格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会诊制度。
十、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工作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每季度进行一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分析我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医院采取通报、停用、清理等措施进行干预。
十一、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病原微生物监测和细菌药敏试验的水平,确保准确、快捷出具药敏试验结果。
临床医师要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努力达到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的目标。
积极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每季度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相应科室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临床医师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医院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十二、做好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要求的信息上报工作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工作方案》(2011年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数据收集、上报、分析和结果上报等工作,并根据国家、全省抗菌药物监测反馈结果,指导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相关部门及时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