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对仗基础知识(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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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基础知识》(对仗)
对仗,是我们汉语言文学特有的用词方法。这是因为我们的汉字是一字一音,非常适合组成相对的词和句。不仅我们写格律诗需要对仗,其实,诗、词、曲、赋这类的形式都需要对仗的存在,学习古典诗词,对仗是必须要学好,甚至要精通的。
今天,主要讲一下关于对仗的一些基本知识和相关内容。我们先理请一下概念。
什么是对仗呢?文学大师王力说:“对仗,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虚词对虚词”,我查了一下资料,上面说“对仗∶[律诗、骈文等]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的虚实做成对偶的语句”。我个人认为,他的这样的定义并不很完整,也有点含糊。“对仗”,其实是属于诗歌类文学体裁的专用名词,对仗是具有很苛刻的要求。它不仅要求“词性相同”,还要求“平仄相对”,还要求“结构一致”,还要求“避免重复”,符合这样的要求,才能称之为“对仗”。严格的讲还有“六相”一说(这我会在后面具体介绍)。
我们还知道一个词叫“对偶”,很多人很多书甚至一些词典都把“对偶”和“对仗”等同了起来,其实,这二者是有区别的,虽然它们很象。正确清晰地理顺二者的概念,对我们今后的学习和运用是有帮助的。
“对偶”是什么?对偶就是一种修辞方法,也称为一种修辞格。“对偶”的定义是---成对使用的两个文句“字数相等,结构、词性大体相同,意思相关。”采用的是一种对称的语言方式,表达形式和内容上的相互映衬的效果。对偶一般表现的是词或词组的形式,很短小。
对偶跟对仗,这二者,一个是修辞格,一个是写作手段,是运用在不同的文体当中的,在古代的散文中也常常用到对偶的。格律诗本身的关于对偶方面的要求很严格也很特殊,所以,在格律诗的语言中,不能说是“对偶”,而单独称之为“对仗”。
在前面介绍格律诗格律的时候,介绍过,律诗的中间两联要求使用“对仗”的形式。律诗(七律、五律)的起联和尾联可以不用对仗,中间两联一般是要求必须要对仗的。律诗的美学特点是工稳、典雅、精练,其实更多的是通过这种“对仗”的形式来表现出来的。所以,律诗是离不开对仗的。全篇无对仗的(特例除外),我们就可以断定它不能算律诗。格律诗的基础就是对仗,不懂对仗的人,肯定谈不上懂的格律诗。
对联(对子)是从律诗演化出来的,也是律句。不仅出句和对句的词性要相同及平仄要相对,而且其平仄分布的规律也是和格律诗所要求的一样。比如,对联就不允许三平尾,就不允许孤平的存在。还有,对联要求的也是古韵,也是以我们所说的以《平水韵》为主体,为默认韵。更重要的一点是,对联所能表达的境界极其有限,它可以表达一个片段,一个闪念,一个景致或情思,但是,终究是属于“片面”的,和诗比较而言,缺乏的是完整感和大局观。它属于一种“小巧”的工夫,做为一般游戏应和是可以的,也很适合即景而联。如果熟练了格律诗的谋篇布局以及造境界的手段和诗思,那么,吟联应对那是举手之劳,轻松的很。楹联具有独立性,也是一个专门的“学问”,但是它的基础还是格律诗的基础,如果不懂格律诗,说句实在的,你的楹联也玩不出高水平来。不精通格律诗的楹联写手,是称不上“高手”二字的。
例如毛主席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所举的一副对子:
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这里上联(出句)的字和下联(对句)的字不相重复,而它们的平仄则是相对立的: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就修辞方面说,这副对子也是对得很工整的。“墙上”是名词带方位词,所对的“山间”也是名词带方位词。“根底”是名词带方位词,所对的“腹中”也是名词带方位词。“头”对“嘴”,“脚”对“皮”,都是名词对名词。“重”对“尖”,“轻”对“厚”,都是形容
词对形容词。“头重”对“脚轻”,“嘴尖”对“皮厚”,都是句中自对。这样句中自对而又两句相对,更显得特别工整了。
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复。例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出句第二字和对句第二字都是“我”字,那就是同一位置上的重复。
下面,分别介绍对仗的一些常识。
一、对仗的由来
对仗是我国语言文学中特有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汉字基本上都是单音词,不论是从字面上、平仄上还是意义上,都适宜于造成对偶。这是任何西方文字都不能作到的。
对仗这种艺术形式,在我国文学中由来己久,远在两千多年前,就己经有了对仗的形式。随着汉赋的兴起,骈体文充斥于当时文坛。魏晋以后,骈偶之风影响及于诗坛。文人诗中运用对仗的就多起来了。不过,这一时期诗人运用对仗,只是作为一种修辞手段,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并不是格律的规定。由此发展到隋唐,格律诗己经形成,对仗在律诗中就不是可有可无,而成为律诗的一种特定的格式了。
由此可见,对仗是由汉代骈体文1的骈偶而扩展到诗歌领域的。它最初的名称就叫做“骈偶”。所谓“骈”,本指两马并驾齐驱;所谓“偶”,本指两人结合一起。后来,人们就把两两相对叫做“骈偶”。对仗就是扩大了的对偶。古代皇宫卫队的行列叫做“仗”,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仪仗”。仪仗都是两两成对的。所以,我们把一个对一个的叫“对偶”,多数对偶排列在一起的叫“对仗”。
二、对仗的规则:
(1)出句和对句的字数相等,平仄相对,结构对称。
(2)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实际上每首律、绝诗内均不可有无意义的重复字)。
(3)语法结构要相同。即句式结构相同。如:主谓、动宾、联合、偏正及用虚字要相同。
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
(4)语义相对,词性相同。语义相对,是指句中所用词语的字义要相互对应。词性相合,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特别讲究数词对数词,方位词对方位词,叠字对叠字等。按照传统的要求,对仗不仅要求名词对名词大类相对,而且还要求小类相对,即按照过去的分类,要求,同一小类或者相邻两小类的名词相对。
例如(南宋)叶采的《暮春即事》:
双双瓦雀行书案,点点杨花入砚池。
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几多时。
其中,首联对仗,“双双”对“点点”均为量词重叠;“瓦雀”对“杨花”均为名词;“行”对“入”均为动词;“书案”对“砚池”均为名词。
清人为培养幼儿从小就形成对仗的概念,李渔老先生特意编写了一本《笠翁对韵》的小册子,供儿童背咏。该书分韵部2编写,将常用字尽收其中,按上述第二特征编写了对应“词语对子”之歌,可谓诗词入门的敲门砖。大家不妨去买一本学学,或有裨益。“一东”韵部的开头一段摘录如次: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
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
1骈体文又称骈俪文,产生于魏晋时代,在六朝广为流行。骈体文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文体,从古代文学中的一种修辞手法逐渐发展形成。作为一种新文体,在当时对它还没有一个正式和固定的称呼。“骈文”、“骈丽文”的名称,是在唐代以后才有的。
2韵,包括韵腹(主要元音)、韵尾和声调,与韵母和韵部有区别。韵母包括韵头、韵腹和韵尾,不包括声调,韵部是指押韵字的归类,包括韵腹和韵尾。是韵书的基础,无论何朝何代编纂韵书,都立有韵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