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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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
今年暑假我开始发觉两种可乐它们之间味道似乎有所不同,真的不一样,在这之前我对它们的不同仅限于“更喜欢喝哪种”。而现在我确定我还是不能坚持只喝一种(虽然大部分我会选择可口)。有人说喝可乐像喝咖啡一样,也是需要品尝的,还包括它们背后的文化。所以,在我畅饮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的时候,竟然可以获得口感和学识上的双重享受。
从味道说起,就我个人而言,如果排除事先对结果的猜测带来的影响,我和大部分人一样,认为百事可乐更甜一点,而甜味不足的可口显得更带气儿。我在老家买过两瓶可乐(一瓶可口一瓶百事),我还记得可口的产地是哈尔滨吧,老厂子了。那时我对着它们的食品标签一一对照,配料表是完全一样,而营养成分表也几乎完全相同,百事的碳水化合物含量多出一点。但我认为两者味道上的差异并不在此。配料表一样并不能说明什么,我认为,它们口感上的差异跟它们的原液配方有关。
上面说到我品尝出来的不同,那么真是这样吗?
1975 年至2010 年间,百事可乐公司每年都会举办“Pepsi Challenge”活动,让人们蒙着眼睛在两种可乐中间选择自己更喜欢的,几乎每次都是百事可乐获胜。
“百事可乐比可口可乐要甜,因此在‘小口测试(sip test)’中百事可乐占优势。百事可乐口味甜中带着一股橘子味,香味比混合着葡萄干和香草气息的可口可乐更能持久,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在比赛中百事可乐占优势的原因。总而言之,百事可乐就是‘小口测试’之王。”这是美国作家 Malcolm Gladwell 做出的描述。
后经研究证明(管他什么研究。。。)事实上当时的百事可乐含有更多的糖分、卡路里和咖啡因,因此在1985年,可口可乐改良了配方,诞生了Coke II。
一名知乎网友说他曾与可口可乐的厂公交流过说Pepsi比Coca多9%,这当然有待商榷,哈哈。
世界上第一瓶可口可乐诞生于1886年的美国,距今已有128年历史,百事可乐也已经有100多岁了。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可谓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一对“天敌”,也是世上少有的双双畅销几十年的饮料,不仅这两种饮料,它们背后
的饮料公司也同样竞争了一个世纪。
现在,让我们走近可口与百事。
可口可乐公司(The Coca-Cola Company)成立于1886年5月8日,总部设在美国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拥有全球48%市场占有率以及全球前三大饮料的二项(可口可乐排名第一,百事可乐第二,低热量可口可乐第三),在中国像美汁源, 早已成为中国即饮果汁类饮料排名第一的品牌。而可口的老对头百事可乐公司则成立于1902年,公司总部设在纽约市,业务项目包括饮料、食品、饮食服务、运输和体育用品等。饮料主要是软性饮料和果汁。
也许这样不太直观,看图说话。这是可口可乐公司和百事可乐公司的一些产品商标。有看到熟悉的吗?
可口产品:可口可乐健怡可乐雪碧芬达美汁源雀巢(可口可乐与雀巢公司共建)等
百事产品:百事可乐百事可乐极度百事轻怡百事清柠七喜美年达激浪纯果乐果缤纷佳得乐冰纯水乐事薯片奇多多力多滋等
在中国可口与百事的饮料产品随处可见,它们的恩恩怨怨也有100年之久了,这是红与蓝的博弈。
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的较量是市场营销“常青树”一样的话题,虽然百事可乐的问世比可口可乐晚了几十年,并且百事在1929大危机和二战遭受重大打击,
但在这而斗转星移的数十年将近百年,世界软饮料市场中唯有百事可乐锲而不舍地紧随可口可乐之后,如今更是与可口可乐并驾齐驱,鼎分天下。
那么,百事是怎么做到的?
百事可乐向强者挑战:“从仰视到平视”
世界上最棒的两种可乐都诞生于美国,也促使了这两大巨头的诞生。百事可乐(1898)比可口可乐(1886)的问世晚了12年,它的味道同配方绝密的可口可乐相近,于是便借可口可乐之势取名为百事可乐。当时可口可乐早已声名远扬。百事可乐作为市场追随者,有两种战略可供选择:向市场领导者(可口可乐)发起攻击以夺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或者是参与竞争,但不让市场份额发生重大改变。显然,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实践,百事可乐公司发现,后一种选择连公司的生存都不能保障,是行不通的。于是,百事可乐开始采取前一种战略,向可口可乐发出强有力的挑战。
二战之后,百事可乐将消费对象定位在了没有经过大危机和战争洗礼,自信乐观的一批正在成长的年轻人身上。在1960年可口可乐以5∶1的绝对优势压倒百事可乐(应该是市场销售额),百事可乐将公司的广告业务交予BBDO(巴腾-巴顿-德斯廷和奥斯本)广告公司全权负责。在我们中国有这样一句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果不其然,百事开始了“新一代”的全新营销战略,讨好年轻人群,对立可口可乐,调整人们对它的低价印象,营造品牌文化。BBDO公司分析了消费者构成和消费心理的变化,将火力对准了可口可乐“传统”的形象,做出种种努力来把百事可乐描绘成年轻人的饮料。其中最漂亮的两仗莫过于品尝实验和杰克逊的代言风暴。1975年,百事可乐在达拉斯进行了品尝实验(上面我讲的Pepsi Challenge活动),将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都去掉商标,分别以字母
M和Q做上暗记,结果表明,百事可乐比可口可乐更受欢迎。加上BBDO公司对此的大肆宣扬,广告宣传完全达到了百事可乐和BBDO公司所预期的目的,开始让消费者重新考虑他们对“老”可乐的忠诚,并把它与“新”可乐相比较。
而百事的这一举动让可口可乐公司束手无策。80年代,百事可乐花费500万美元聘请流行音乐巨星杰克逊为其做广告代言人,这一流行风暴的洗礼,影响了一大批年轻人的心理。
图为1988年百事可乐请MJ的广告歌。
此后,百事与可口的销售量缩至3:2。而百事可乐的崛起也给可口可乐敲响了警钟,可口可乐高层当时举出提出:”进攻,进攻,再进攻,给对手毫不留情的打击”的大旗,可口可乐意识到了新口味的研发对重新占领市场的重大影响,并与1985年开始了变革,也就是我上文提到的配方改良。但改良并没有是可口可乐重新拉大差距,在随后的竞争中,百事不断追赶甚至有后来居上的趋势。在这里,不得不提百事在广告代言人上的成功,因为有了明确的广告定位,百事气候的一系列广告都如同自己蓝色包装一样,保持活跃、进取、精致、创新、年轻。先后为百事代言的明星有欧美地区代表,流行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在中国内地,邀请张国荣和刘德华等做其代言人之后,百事可乐又力邀郭富城、王菲等重磅人物为其代言。可口可乐长期与来青睐于体育界明星效应,而百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