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师执业证格式(修订版)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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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09〕34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兽医师执业证等

证书格式和填写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办、委):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部统一设计了兽医师执业证、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乡村兽医登记证(正、副本)和动物诊疗许可证(正、副本)格式,规范了有关证书填写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兽医师执业证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证书内容及制作

说明

2.兽医师执业证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填写规范

3.乡村兽医登记证(正、副本)内容及制作说明

4.乡村兽医登记证(正、副本)填写规范

5.动物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内容及制作说明

6.动物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填写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兽医师执业证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

证书内容及制作说明

一、封面要求

(一)规格和图案。页面大小12.5 cm×8.80cm,对开。采用仿真皮冷裱工艺,兽医师执业证颜色为红色,助理兽医师执业证颜色为墨绿色。封面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师执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兽医师执业证”)字样和国徽图案。

(二)字体和工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楷体GB2312简体24号,字间距自定义;烫金工艺;页面横向居中,文字上边缘距页面顶端1.90cm。

2.“国徽”图样。宽3.90cm,高4.00cm;烫金工艺;页面横向居中,国徽上切线距页面顶端3.90cm。

3.“兽医师执业证”(“助理兽医师执业证”)字样。华文细黑简体20号,加粗,字间距自定义;烫金工艺;页面横向居中,文字下边缘距页面底端1.80cm。

二、内页要求

版心尺寸为12.5×8.80cm,内页纸张白色附底纹,底纹、页边距自行设计。本文所述页码仅供装订排列顺序参考,排版后删掉。

(一)第一页。兽医师执业证第一页文字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a}的规定,经注册,取得兽医师执业资格,特发此证。”助理兽医师执业证第一页文字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合格,予以备案,发给助理兽医师执业证。”文字要求:宋体简体13号,页面居中,行距1.5倍。

(二)第二页。内容由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师执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兽医师执业证”)、“证书编号:”和印制单位构成。

1.“国徽”图样。宽

2.90cm,高

3.10cm,红色,页面横向居中,距页顶端1.50cm。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师执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兽医师执业证”)字样。华文中宋简体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兽医师执业证”(“助理兽医师执业证”)分为两行排列,页面横向居中。首行文字距国徽下边距0.8cm,间距自行调整。

3.“证书编号:”字样。宋体简体12.5号,加粗。距页面顶端约9.20cm,左右边距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调整。

4.印制单位。此页右下角须载明印制单位,格式为“××省畜牧兽医局印制”。宋体简体11号字。

(三)第三页。此页由文字和直线构成,包括“执业机构”、“执业范围”、“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项目名称纵向排列,文字为楷体GB2312简体12号。

(四)第四页。此页由文本框、文字和直线构成。

1.文本框。文本框为黏贴照片处,文本框内载明“相片粘贴处(二寸)(加盖发证机关钢印)”。

2.持证者信息。至上而下依次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号”(“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号”)。项目名称为楷体GB2312简体12号,分散对齐。

(五)第五页。此页为持证者执业活动情况报告记录。由文字和表格构成。

1.文字说明。表格名称“执业活动情况报告记录”,为宋体简体15号加粗,页面横向居中;表格内容为“报告时间”和“注册机关确认”,为楷体GB2312简体1

2.5号,表格居中。

2.表格说明。表格为2列11行,居中排列。首行行高0.96cm,其他行高0.88cm。第1列列宽2.50cm,第2列列宽4.25cm。页边距自行确定。

(六)第六页。兽医师执业证第六页标题为“持证人须知”内容为“一、本证书是持证人获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有效证件,持证人应当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二、本证书不得伪造、变造、出让、出租、出借。如有遗失或意外损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发。三、持证人变更执业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将本证交回发证机关,申请换领新证。四、持证人

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助理兽医师执业证第六页标题为“持证人须知”,内容为“一、持证人只能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协助开展兽医执业活动,持证人不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二、本证书不得伪造、变造、出让、出租、出借。如有遗失或意外损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发。三、持证人变更执业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将本证交回发证机关,申请换领新证。四、持证人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版式要求:标题为宋体简体15号加粗,页面横向居中。内容字体为宋体简体13号,按照题号分段,段首无缩进。

附件2:

兽医师执业证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填写规范

一、关于证书编号

兽医师执业证和助理兽医师证书编号由各级行政区域简称和流水号构成。兽医师执业证和助理兽医师证流水号分别编排。

例1:北京市海淀区颁发证书编号为“京海兽医001号”或者“京海助理兽医001号”。

例2: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颁发的证书编号为“冀邯丛兽医001号”或者“冀邯丛助理兽医师001号”。

二、关于印制单位

兽医师执业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统一印制,证件第二页右下角处应注明印制单位,如:“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印制”。

三、关于执业机构

执业机构是指持证者正在执业的动物诊疗机构,不得涂改。持证者变更执业机构的,应按照规定到发证机关换领新证。

四、关于执业范围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规定,经注册和备案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执业兽医师和助理执业兽医师,不得从事其他动物疫病诊疗。据此,执业范围应当根据申请人取得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类别分别填写“动物诊疗”或者“从事水生动物诊疗”。

五、关于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是指持证者执业机构所在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兽医主管部门的,发证机关为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

发证日期格式为××年××月××日,汉字书写,例: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六、关于持证者个人信息

照片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并加盖发证机关钢印;姓名应当与居民身份证相同;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执业/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号码应当规范填写,不得涂改。

七、关于执业活动情况报告记录

报告时间填写格式为××年××月××曰,汉字书写。例: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注册机关确认后,在“注册机关确认”一栏加盖发证机关确认印章,或填写“已确认”和确认者签名(章)。

附件3:

乡村兽医登记证(正、副本)内容及制作说明

一、正本

(一)版面要求。纸张大小为A3(420×297mm),网纹、边框和页边距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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