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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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科研经费是医院发展科学研究和推动医学进步的重要资源。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医院制定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科研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利用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经费申请和审批1.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申请。

预算应详细列明经费的用途和各项支出的金额,包括设备购置、实验材料费、人员津贴等。

2. 经费申请需要提供详细的科研项目计划,并由相应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审核过程中,需对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对经费预算进行合理性评估。

3. 审批部门根据科研项目的重要性和资金的可行性,拟定经费预算,并提交给上级部门审批。

审批部门应确保经费预算符合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资源。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1. 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应按照经费预算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经费用途或超出经费限额。

如确有需要调整经费用途,需经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调整记录。

2.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的用途使用经费,并负责经费的核算和报账工作。

经费报账应及时、准确地填写报账单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报销。

3. 医院设立科研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管理部门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不得存在挪用、侵占或浪费经费的行为。

对于违反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经费监督和评估1. 医院将建立科研经费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通过评估结果,优化科研经费的分配和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2. 医院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跟踪和监督,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和实施效果的评估。

同时,鼓励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主动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开和沟通,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结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出台,有助于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经费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和监督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经费筹措1. 项目申请阶段在科研项目立项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科研需要以及经费标准制定经费预算。

基本经费应当不低于国家科技部门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应当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2. 经费拨付阶段项目经费拨付须经医院财务和机构管理部门审批,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 合同执行中的经费拨付在合同执行中,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逐次申请拨付。

合同执行中的经费支出,须进行细致的跟踪和监督,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三、经费使用1. 经费的合理使用项目经费须用于执行合同的相关事项,包括研究设备购置、人员派遣、材料采购、实验费用等。

严禁将经费用于个人或团体旅游、购买礼品或任何非科研项目相关支出。

2. 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项目负责人要建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做到开支明细和账目清晰。

3. 经费的监督与考核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应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的问题。

四、经费结余与结算1. 结余的处理项目经费的结余,应在项目完成后,按照相应规定及时结余,用于新的科研项目或结转医院科研发展基金。

2. 结算的程序科研项目经费的结算应遵循规范的程序,经过项目负责人的申报,经过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和机构管理部门审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实行检查和审核,最终完成经费结算。

五、处罚措施对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人员和事项,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医院机构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领导班子讨论后予以审定,并在全院张贴公示。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市第一人民医院经理室。

最后编辑时间:2021年10月10日。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推动我院的科研工作发展,加强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全院医务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第一条科研经费的管理责任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全面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根据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医务科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

医务科应建立课题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催促项目负责人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二、财务科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财务科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晰,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

项目负责人应安装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转账手续。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安装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不定期审计或者专项审计。

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切实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者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到款管理本条例所指科研经费包括两类: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包括国家计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卫计委、发改委、卫计局下达的研究项目经费及院级基金。

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各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外民间组织及个人的捐款等。

到款经费是指到院或者医院财务科账户的实际数额。

一、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于何种渠道,均为医院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借用院外账号或者转入院内其他账号。

二、科研经费如到达医院,由医务科通知项目负责人办理项目经费立户手续,每一个项目享用一个独立编号。

综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综合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撰写论文,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及诊疗技术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科研经费的来源:上级垂直拨入的科研专项经费和医院切块拨付的科研事业费。

二、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为科研活动而发生的立项评审费、鉴定评审费、奖励评审费、检索(查新)费•、差旅费、资料费、材料制作费、论文发表(版面)费及审稿费等。

三、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
1.对于列入上级计划的有资课题,医院将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经费匹配,具体匹配比例为:国家级课题1:2,省部级课题1:1.5,厅局级课题1:1。

2.对于列入上级计划的无资课题,医院将按照5000元/项的比例给予资助。

对于不足于2500元的有资课题,按无资课题的标准,以资助到5000元/项为限。

3.对于未列入上级计划的自选课题,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但对于研究水平较高、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课题,医院将按照3000元/项的比例给予资助,但成果的单位归属权应为医院。

4.在中华级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医院将给予全额报销论文版面费,其他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版面费自理。

医院科室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室科研经费的管理,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开展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科研经费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科研经费,避免浪费。

(三)公开透明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科研经费来源包括:(一)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科研项目经费。

(二)医院自筹科研经费。

(三)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科研经费。

(四)其他合法来源的科研经费。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五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一)科研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试剂等消耗性费用。

(二)科研项目人员的劳务费。

(三)科研项目相关的差旅费。

(四)科研项目相关的测试、分析、鉴定等费用。

(五)科研项目相关的会议、培训等费用。

(六)科研项目相关的资料、印刷等费用。

(七)科研项目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六条科研经费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批准的科研项目预算执行。

(二)合理控制科研项目人员的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三)严格控制科研项目相关费用,避免浪费。

(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办理结账手续。

第四章经费审批第七条科研经费使用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科研项目负责人提出经费使用计划,报科室主任审核。

(二)科室主任审核后,报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三)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通知科研项目负责人。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八条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对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参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卫发〔2017〕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实行医院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合理规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经费来源类型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医院配套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2.横向经费是指项目负责人获得非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经费;3.医院配套经费是指按照我院规定给予的科研配套经费。

第三章开支范围第五条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基础设施改造、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30%。

第六条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第七条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0%。

第八条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5%。

第九条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

第十条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报销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

第十一条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专业技术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以及科普宣传等费用。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科学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应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按科技三项费的开支范围使用经费。

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同时要方便科研人员的使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申请和使用,都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医院现有实验室的条件,加强科技协作,减少重复购置,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管理第四条科研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财务部门按项目分类建帐、单独核算,年终结转,项目完成后进行决算。

任何单位(科室)和个人都不得自立章程,任意截留、挪用和挤占。

课题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在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内,按规定进行费用开支。

第五条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要共同协作,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定专人负责科研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收到科研专项经费后,二周内下达到项目负责人所在的专帐上,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内使用。

第六条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抓紧(及时)清理帐目,核实拨款与支出情况,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认真填报资助经费的决算,按财政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科研结余经费可留在课题组继续使用两年,主要用于论文发表费等。

两年后自动转入所在科室统一使用;如课题负责人在此期间退(离)休,自动转入所在科室统一使用。

第七条对批准撤销的项目应当全额退回项目经费。

中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清理帐目,按要求和程序填报财务决算,其剩余经费,由科教科收回,医院统一管理。

第八条资助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应随时接受资助单位的审查,受资助科室应主动配合,协助上级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要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资产所有权归属。

用课题研究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属课题组所有,必须纳入课题组所在科室的固定资产帐户进行核算与管理。

医院科研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规范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2. 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3. 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发展;4. 强化科研经费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三、管理职责1. 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统筹管理、分配和监督;2. 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3. 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核算、支付和监督;4. 有关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和检查。

四、经费来源1. 国家、省、市、县各级科研基金;2. 医院自筹资金;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渠道。

五、经费分配1. 科研经费分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2. 科研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开发、实验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差旅费、资料费等;3. 科研经费的分配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六、经费使用1.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预算和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科研经费;2.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节约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3.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七、经费监督1.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监督;2. 财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核算、支付和监督;3. 有关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和检查;4.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八、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挪用、侵占、浪费科研经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 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各科室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根据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科研经费是指各科研项目实到经费和医院科研基金资助经费。

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三技经费、院级科研基金、配套科研经费和奖励科研经费。

(1)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纳入国家财政拨款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

包括:国家各部委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省、市(州)及有关厅局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中用于科研的部分;各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创新团队和创新基地科研项目经费。

(2)横向科研经费:指医院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非财政拨款经费(不包括服务项目),包括科研人员受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委托进行多中心联合攻关、产品研制、联合中试和重大技术改造等的项目经费。

(3)三技经费:三技经费是指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购买或使用医院专有技术而支付的技术转让费、开展相关技术验证和评价等技术服务费以及技术咨询费用。

(4)院级科研基金:是指医院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由我院资助的各类课题经费。

(5)配套科研经费和奖励科研经费:配套科研经费是指为保证立项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医院给与不同层次科研项目的配套资金。

奖励科研经费是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取得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医院给与科研基金奖励,用于开展自主选题进行科学研究。

第三条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每个科研项目可以有一个或多个项目参与人员,但一般只设一个项目负责人。

不同科研项目可以由同一人负责,但项目经费按项目管理。

科研项目发生的所有开支均应在项目经费中支付,且不得超支。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第五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工作,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结合医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预算管理(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收入预算包括省级专项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

有自筹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的,应当提供资金提供方的出资承诺,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省级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资金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资金来源分别编列,并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对直接费用各项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

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当编列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根据工作进度编制分年度预算。

(三)获批后的项目预算一般不作调整,项目负责人在科研活动实施过程中确有必要调整经费预算的,应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经费预算变更手续。

二、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一)省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开支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二)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1.设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以及运输、装卸、整理、仓储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等费用。

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

4.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讯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6.差旅费/会议费/对外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和对外合作交流费。

医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第一条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医学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和科研项目的质量,保障科研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科研部门和科研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经费预算和申请1.科研部门负责依据医院年度预算,在科研经费预算中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的比例,预留经费供科研项目调配使用。

2.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需求编制认真的经费预算,并提出书面申请,包含经费总额、用途、期限等内容。

3.科研部门应依照预算金额、项目紧要性和优先级等因素评估科研项目的经费申请,并供应评估报告。

4.医院领导审核批准经费申请,确保合理调配科研经费。

第四条经费使用和结算1.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依照经费预算和用途要求使用经费,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

2.科研项目负责人应编制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包含经费支出明细、收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并定期向科研部门提交。

3.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结清相关费用,如有长时间未结清经费的情况,科研部门有权要求其停止经费使用并追缴相关费用。

4.科研部门负责组织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科研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经费管理和监督1.科研部门应建立科研经费的台账和档案,记录经费预算、申请、调配、使用和结算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2.科研部门应建立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成绩进行评估,为经费的合理调配供应参考依据。

3.科研部门应建立科研项目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项目中存在的经费挥霍、滥用和违规行为等问题。

4.科研部门应加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经费管理和科研本领,促进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5.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向医院领导报告。

第六条惩罚和追责1.对于科研项目负责人未依照规定使用和结算经费的,科研部门有权要求其停止经费使用,并追缴相关费用。

三级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三级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承担科研项目的科室、科研团队和个人。

第三条科研经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二)真实性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真实、合法、合规;(三)效益性原则: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四)公开透明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科研项目申请:(一)科研项目申请应按照国家、省、市及我院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二)科研项目申请应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编制等材料;(三)科研项目申请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条科研经费审批:(一)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二)批准后的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签署经费使用协议。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第六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一)科研设备购置;(二)科研材料费;(三)实验动物、实验试剂及耗材费;(四)科研人员劳务费;(五)学术交流费;(六)其他必要支出。

第七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一)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二)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三)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第八条科研经费报销:(一)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应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二)报销手续应齐全,按规定程序办理;(三)医院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合规。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科研经费监督:(一)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医院审计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科研经费考核:(一)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核;(二)考核结果作为科研项目验收、经费续拨的重要依据。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和使用经费的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经费来源1. 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医院预算安排、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资助、企业合作研究和科技经费。

2. 医院科研项目立项时,须详细说明项目经费来源及使用用途,并签订相应的经费使用协议。

3. 科研项目的经费必须从专门的科研经费账户中支出,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使用。

四、经费管理1. 经费使用单位医院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单位为科研项目组,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2. 经费使用原则(1)严格按照经费使用协议规定的用途和金额使用经费;(2)严禁挪用经费用于非科研项目和个人花销;(3)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不得违反财务纪律;(4)未经批准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其他用途,严禁私分经费;(5)科研经费必须用于科研活动,不得用于公务接待、设备维修、办公室用品等非科研性支出。

3. 经费使用程序(1)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科研项目组负责人核定,并报经费管理部门审核批准;(2)经费使用时,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申请单,附上相关凭证,并经项目组负责人和财务部门核实后方可支出;(3)经费使用结束后,必须编制经费使用结算表,附上相关凭证,报经费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结算。

五、经费监督1. 经费监督部门医院设立科研经费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2. 监督制度(1)定期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2)接受项目组及其他单位的举报,对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复核。

3. 监督责任对于经费监督人员及时发现并处理经费违规行为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对于监督失职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经费管理的法律责任和处罚1. 对于违规使用经费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 对于违规使用经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科研经费资助、撤销其科研项目资格等处罚;3. 对于经费监督失职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院科研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科研教学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科研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1. 国家及地方财政拨款;2. 医院自筹资金;3. 社会捐赠及合作项目经费;4. 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科研教学经费。

三、经费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经费来源必须合法合规,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2. 专款专用:科研教学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 精准高效:合理分配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科研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4. 公开透明:经费使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经费管理职责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科研教学经费的核算、监督和管理工作;2. 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申报、审批、分配、使用和监督工作;3. 医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教学经费的申报、审批、分配、使用和监督工作;4.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教学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监督工作。

五、经费申报与审批1.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教学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课题)需求,编制经费预算,填写经费申请表;2. 科研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3. 评审通过的项目(课题),由财务部门进行经费预算审核,并报医院领导审批;4. 经费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预算拨付经费。

六、经费使用与监督1. 项目(课题)负责人、教学项目负责人按照经费预算和项目(课题)进度使用经费;2. 财务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规;3. 项目(课题)负责人、教学项目负责人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汇报经费使用情况;4. 医院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经费结算与报销1. 项目(课题)负责人、教学项目负责人按照预算使用经费,并填写经费报销单;2.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单内容真实、合法;3. 经审核通过的报销单,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1. 背景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综合性医院。

为了保证医院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医院科研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 经费来源1.政府经费:包括市、区、街道等政府部门拨付的科研经费;2.医院自筹经费:包括医院财务部门拨付的科研专项经费;3.资助经费:通过竞赛、招标等方式获得的经费。

3. 经费管理机构1.科研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调度和管理;2.财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支出和管理。

4. 经费使用范围1.研究课题:科研人员开展相关研究课题的经费管理;2.仪器设备:对科研仪器设备的维护、更新等经费管理;3.交流合作:参加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专家等经费管理。

5. 经费使用流程1.课题申请:科研人员向科研部门提交研究课题及所需经费预算;2.审核批准:科研部门审核研究课题及经费预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3.经费拨付:财务部门按批准的经费预算拨付经费;4.经费使用:科研人员按经费预算使用经费,对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审计等管理;5.经费结余:研究课题结束后,未使用的经费应及时原数退还财务部门,并填写经费结余报告。

6. 经费监督管理1.内部管理: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对经费的内部管理;2.监督管理:医院领导、医务监督人员和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经费管理制度完善1.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科学合理使用;2.审查除课题名称、经费数等项目外,还要着重审核项目的科研创新性;3.经费拨付前对课题组进行一定考察,避免经费流失;4.加强课题经费管理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公开。

以上是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定期进行更新,以不断完善其管理制度,为医院科研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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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或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的名义或以上述机构医护人员的身份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转入医院账户,由医院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按合同预算开支。

凡是有入账相关文件(包括计划书、任务书、合同、协议、结题报告等)备案的经费均由医院统一管理。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第三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科研处是医院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配合计财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

第七条分管科研副院长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任务合同和预算书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预算和财务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帐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2万元支出以下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2万-5万元支出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盖章、科研副院长审批签字,5万元以上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盖章、科研副院长、院长审批会签。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类别第十条科研经费指医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

第十一条纵向科研经费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经费。

包括科技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卫生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第十二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经费。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预算第十三条课题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处、计财处的协助下,按有关规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课题经费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科研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与院外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时,应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情况,分别编制所需的经费预算。

第十六条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执行,不得超出项目预算范围开支;批复后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方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章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第十七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的支出。

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一) 设备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使用纵向经费购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如为进口仪器设备,还需要财政部批件。

(二)材料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支付受试者的费用作测试化验加工费列支,但必须附上详细说明及受试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的名单。

(四)燃料动力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必须是项目组成员的差旅费;如果出差开会,需附上会议通知。

(六) 会议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纵向经费课题组成员出国必须提供项目组织单位出国批件。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出版费需要附上出版方要求支付版面费的通知。

打印、复印、彩扩、照相、印刷、电话、邮寄及购买书籍、文献检索入网等各项费用在该预算科目列支。

(九) 劳务费:指在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比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有工资收入的课题组成员不能在课题经费中领取劳务费。

(十) 专家咨询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管理费的支出必须与预算一致。

(十一)管理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纵向课题管理费按照各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收取,横向经费管理费按到账金额扣除营业税后的10%收取。

(十二)其他费:除上述开支范围以外的各项费用,此项目只能横向经费列支。

第六章科研经费入账流程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在获知项目经费获得批准后,主动到科研处填写经费登记,注明预期到帐经费的时间、来源及金额等,并到计财处备案。

第十九条经费到达医院账户后,由计财处填写“科研经费到帐通知单”,根据项目负责人事先的等级记录通知相关人员领取“科研经费到帐通知单”。

如项目负责人未事先进行预期到帐经费登记,则由计财处在我院周会公布经费认领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获知后,到财务领取“科研经费到帐通知单”。

如经费到帐半年后,仍无人认领该经费,则转入医院科研发展基金,用于资助青年科研启动金项目、进行纵向课题经费配套或开展其他与科研发展相关的活动。

第二十条项目组成员持计财处填写的“科研经费到帐通知单”以及项目的计划书、任务书、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到科研处填写“科研项目信息表”,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负责人、院外合作单位、研究起止年限、资助金额、已到位金额、项目组主要成员以及本次到位金额等。

如项目进行期间,上述内容发生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科研处和计财处备案。

第二十一条根据项目计划书、任务书、合同或协议,核对“科研项目信息表”,确认无误后,根据相关规定确定管理费的提留比例,填写“科研经费入账单”,并存留项目相关的计划书、任务书、合同或协议一式两份至科研处和计财处。

第二十二条项目组成员持科研处填写的“科研经费入账单”到计财处办理经费入账手续。

第二十三条科研经费入账时,须持项目经费本到计财处办理。

第七章科研经费的决算与结题第二十四条对于准备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等款项,并根据经费预算和开支情况如实填写经费决算报表,并对决算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决算报表须经财务处、科研处、审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自结题时间起半年(含)内,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相应结题报告交计财处和科研处。

如1年后仍未上交结题报告,则视同项目已结题。

第二十六条如项目因故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相关证明,并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登记表”,内容包括延期的原因以及预期的结题时间。

第二十七条科研处根据备案的项目计划书和项目负责人上交的结题报告,在项目结题后填写“科研项目结题通知单”交计财处,进行确认第二十八条项目负责人退休后,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批权移交给院内项目组其他在职成员,科研课题结题后,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

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科研处负责执行项目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督促按核定的经费预算合理使用。

第三十条计财处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做到帐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监督项目组按照合同和预算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并协调科研处和计财处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

第三十三条科研经费结题后,纵向科研经费须根据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由我院审计部门组织中介机构进行科研经费结题财务验收审计。

第三十四条审计报告一式四份,经费主管部门、科研处、计财处、课题组各留存一份。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科研处、计财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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