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英语常用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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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英语常用教学法

一、自然教学法( The Natural Approach )

自然教学法( The Natural Approach )是由 Stephen D . Krashen 和 Tracy D . Terrel ( 1983 )提出来的。他们在研究儿童如何产生第一语言的基础上,区分了语言学习中自然“习得”和“学习”两个不同的概念。

Krashen 和 Terrel 指出,学习第一语言对于幼儿来说,既是生存的需要,又与他们的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儿童出生以后,生活在一个富有实际意义的环境之中,在日常生活和与父母的交流中,自然“习得”第一语言。“学习”指的是学生在学校里有意识地学习第二语言。课堂教学侧重于语音、语法、句型训练和听写、造句等等。

Krashen 和 Terrel 认为,在学习英语中,用习得的方式比学习的效果好得多。因此,课堂环境应该尽量接近学生的实际生活。教师应利用学生过去学过的知识,设计和 ESL 学生文化相近、便于他们理解的教学活动。在介绍新词汇、引进新知识的时候,教师要尽可能结合周围实际环境。

主要特点:

Krashen 把实施自然教学法的过程分成 4 个阶段:

( 1 ) Pre-Production ,( 2 ) Early Production ,

( 3 ) Speech Emergence,( 4 ) Intermediate Fluency 。

在第一阶段,教师在课堂上和学生自然地谈话,使用基本的词汇和句型,并且突出。重复重点词汇。教师通过身体动作和视觉提示,如图片、实物等,帮助学生理解。只要求学生能够听懂和执行简短的英语指令,作出非语言性的反应。许多学生开口之前要经过一个“沉默”的阶段,这是正常的。在这个时候,教师要有耐心,不要多催逼。

第二阶段,教师自然地和学生谈话,选择使用简单的词汇和句子结构,继续注意学生是否能够对简单的英语指令作出正确的反应。此外,教师可以使用一般疑问句、选择疑问句以及 Wh- 起首的特殊疑问句进行提问,要求学生用一、两个单词或短语回答问题。学生应能听懂这些问题,并作出回答。

第三阶段,教师使用自然、简单的语言和学生谈话,用 How 起首的特殊疑问句提问,要求学生用短语或完整的句子作解释,表达自己的意见。教师应鼓励学生在实际生活中用英语表达思想,与人交流。

第四阶段,教师可以继续使用直观教具,强化重点词汇。同时,教师可以选择一个题目或要求描绘一个情景,引导学生使用英语。在这个阶段,学生应能用英语随意交谈,广泛参加社交活动,并能在学术会议上,用流利的英语答辩和讨论问题。

Krashen 和 Terrel 强调,在语言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教师都不要把注意力放在纠正错误上面。学习第二语言过程中出现种种错误是很正常的。教师不要急于讲究精确的语音、语法,重要的是给学生创造一个不必常常为自己的错误紧张担心的学习环境。

自然教学法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和许多别的教学法都有关联,它的意义在于阐述了“习得”的理论,解释了“习得”和“学习”的区别,说明了英语教学循序渐进的阶段。其重点在于创造一个与儿童学习第一语言相近的环境,使学生能够自然“习得”,提高英语的流利程度和运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二、直接法(The Direct Method)

直接法是在 19 世纪后半叶作为语法-翻译法的对立物在西欧出现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贝力兹( M.D.Berlitz )、艾盖尔特( B.Eggert )和帕默( H.E.Palmer )。直接法还有别的名称,如改革法、自然法、心理法、口语法、妥协法、综合直接法、折衷直接法、循序渐进直接法等,虽各有差异,但同属一类。十九世纪语音学的建立和发展为直接法提供了语音教学的科学基础。所谓直接法,就是直接用外语教外语,不用学生的母语,不用翻译,也不注重形式语法。它的教学目标不是规范的书面语,而是外语口语。直接法主张采用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强调模仿,主张用教儿童学习本族语言的方法,“通过说话学说话”的方法来学习外语,教学过程是一句话一句话听、模仿、反复练习,直到养成语言习惯。教学中只用外语讲述,广泛利用手势、动作、表情、实物、图画等直观手段,要求外语与思想直接联系,绝对不使用本族语,即完全不借助于翻译,语法降到完全不重要的地位。直接法是在教活语言,特别是在培养口语能力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

直接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和特点如下:

1.直接联系的原则:直接法中最基本的东西是建立语言与外界经验相联系。也就是说,在外语教学中,使每一个词语同它所代表的事物或意义直接联系,不经过母语翻译。这样做,可以使学生尽快丢掉“心译”这条拐棍直接用外语思维。

2.以口语为基础的原则,口语教学是入门阶段的主要手段和目的。

3.句本位原则:教外语从句子入手,以句子为单位,整句进,整句出。这样,既学到了单词,又学到了语法。从句子入手并不意味着忽视单词和语音教学,直接法十分重视句子中的单词和语音教学。

4.以模仿为主的原则:通过各种模仿手段重复所学的句子,养成习惯,达到自动化地步。

除了以上四条主要原则外,直接法还有其他一些教学原则,如精选语言材料的原则、循序渐进原则、趣味性等。

直接法比起古典语法翻译法是教学法史上一大进步,成为以后的听说法、视听法、功能法等现代改革派的发端,但它是完全针对语法翻译法的弊端提出的,本身难免有局限性和片面性,在教学中偏重经验、感性认识,而对人的自觉性估计不足,对文学的修养不够注意,对许多语言现象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三、整体语言教学法(Whole Language Approach)

整体语言教学法(Whole Language Approach)的理论首先强调整体。在语言教学中,虽然我们常把语言分成“听、说、读、写”4个部分,但是实质上,语言是包含这4个部分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同样,幼儿在家里学习语言,也不是从零零碎碎的片断开始的,而是从听懂父母用完整的句子传递过来的完整的意思开始,然后为了自身的需要和一定的目的,慢慢学着开口,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思。事实证明,幼儿在这种自然环境中把语言当作一个整体来学习,从来都是相当成功的。

整体语言教学法的理论,除了把语言本身看作是个整体以外,还把语言教学的范畴推广到与学生生活有关的其他各个方面。语言教学要和文化、社区相结合,教师要和学生相结合。学习语言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学生现实生活中的真实需要,为了能够进行有意义的人际交流,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是为了学习语言而学习语言。

主要特点:

“单元主题”(Thematic Unit)是整体语言教学法中的重头戏。单元主题的含义是:在一个确定的单元时间教程中,例如一、两个星期内,所有的教学科目都围绕着同一个主题来进行。设计单元主题之前,首先要对自己的教学对象做到心中有数。教师应详细了解学生的特点,例如:学生的年龄、性别、年级、英语程度、家庭环境等,还有,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和弱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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