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检验规范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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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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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检验作业规范
1. 目的:
为确保生产过程能在有效的管制状态下执行,确保产品品质稳定、安全符合要求,特制订本作业规范。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在制品流转的检验作业。
3. 参考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定义:
自检:操作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对自已操作的加工好的配件或半成品按照生产工艺单和加工图纸进行检验,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挑拣出来或自己返工。
互检:是指操作员对上工序流入本工序加工的半成品按照生产工艺单和加工图纸进行检验,合格品继续加工,不合格品退回给上工序返工。
5. 职责
a. 生产部负责首件检验、自检、互检。
b. 品质部负责首件确认及制程中的巡回检验。
6. 内容
6.1准备工作
提前准备检验所需的相关检验标准、检验填写的表单、检验所需的检具、关键零部件清单、BOM、生产订单等检验所必须资料。
6.2首件检测
a.生产人员应在更换机种时、更换材料时或停机后恢复使用时实施首件检查(含:每批首件、更换材料、模具修改、工艺变更等之首件),检查完交由品管进行检验确认。
b.品管进行首件确认时应依相关资料(如BOM清单、生产订单、工艺变更单、其他联络单、图纸、样品等)进行核对,并根据相关检验/测试标准对样品进行外观与性能等检验。
c.首件由品管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首件若判定不合格,经品质课长及以上人员确认后需退回生产单位,由其重新进行首件制作并重新送检。
d.对于新产品,其生产前三批之首件若经品管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必须呈交生产部长、品质课长及以上审核确认,判断检验结果并裁定处理方法。
6.3 生产单位操作员要做好“自检、互检、专检”三检相结合的自主检查;
a.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依据相关生产工艺单和加工图纸逐一进行自主检查,并于《制程自主检查表》中记录检测数据,以备查看。
b.在自主检查中若发现不合格品时需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上报品制部,由品管开具《零件加工异常记录分析表》进行处理。
c.为加强品质管控,作业人员除本身需对产品进行“自检”外,还需对上工序留下之产品进行“互检”动作。
6.4 巡回检查
6.4.1 生产线正常生产时,品管员进行制程中巡检,在巡检过程中,必须核对生产作业人员是否按照生产工艺单和加工图纸要求进行作业,确认无误后,根据生产流程之顺序,不定时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巡回检验,以监控产品品质,防止大批量的不合格品的发生,并于《制程自主检查表》中记录巡检数据。
6.4.2巡回检查中如发现不合格品时,需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填写《零件加工异常记录分析表》,要求相关部门解决。
6.5数据整理和分析
品管员每天及时收集、整理各类品质报表,予以存档,以便后续进行分析汇总。
7记录表单
7.1《制程自主检查表》
7.2《零件加工异常记录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