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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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椒县和全椒县襄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椒县和全椒县襄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椒县和全椒县襄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8•【字号】皖政秘[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椒县和全椒县襄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皖政秘〔2012〕27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审批滁州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滁政〔2011〕143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全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全椒县襄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实施,适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全椒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7588.2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017.4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708.2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033.01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1033.01公顷;全椒县襄河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583.3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36.3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233.8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34.58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86.16公顷。

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贺州市人民政府二O一六年十月目录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2)1.1耕地保护目标 (2)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2)1.3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3)1.4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4)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4)2.1耕地布局优化调整 (4)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5)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7)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9)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0)3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11)3.1 全市规划目标 (11)3.2指标分解目标 (12)3.3指标落实情况 (14)4市中心城区建设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14)4.1允许建设区 (14)4.2有条件建设区 (15)4.3限制建设区 (15)4.4禁止建设区 (15)5保障措施 (16)5.1删减情况 (16)5.2增加情况 (16)附录 (18)附表 (18)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下达的贺州市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贺州市实际,对《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贺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调整,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成果。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调整,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2013.4.23

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2013.4.23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三年四月目录前言 (1)1总则 (1)1.1评估目的 (1)1.2评估对象 (1)1.3评估原则 (1)1.4评估依据 (2)1.5评估任务 (3)1.6工作内容与技术方法 (5)1.7评估资质与人员要求 (8)2准备工作 (9)2.1组织准备 (9)2.2人员准备 (9)2.3技术准备 (9)3资料调查与收集 (10)3.1资料调查与收集方法 (10)3.2资料调查与收集内容 (10)4土地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11)4.1土地规划执行评估流程 (11)4.2土地规划执行评估内容 (12)4.3市、县执行评估的范围要求 (22)4.4执行评估小结及分析 (22)5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 (28)5.1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流程 (28)5.2土地规划与未来发展适应性评估内容 (29)5.3市、县适应性评估的范围要求 (33)5.4适应性评估小结及分析 (34)6土地规划评估结论及建议 (35)6.1土地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5)6.2土地规划实施评估建议 (38)7成果要求 (39)7.1土地规划评估报告 (39)7.2土地规划评估附件 (40)7.3其他成果要求 (40)附表一土地规划实施评估主要资料收集清单表 (41)附表二评估体系指标解释 (42)附表三规划执行评估指标标准化表 (47)附表四土地规划实施评估调查表 (59)附表五土地规划实施情况表 (61)附图 (82)前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目标,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工作指南(试用)》,为从评估内容、技术、方法和成果编制上指导、规范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土地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提高实施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实施评估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藤县河东新区新城规划方案

藤县河东新区新城规划方案

藤县河东新区新城规划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藤县经济发展迅速,人口不断增加,原有城市区域已无法满足发展需求。

为了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满足居民生活需求,藤县政府决定将河东新区打造成一个具有现代化特色的新城区。

二、规划内容1. 规划范围河东新区位于藤县县城东北方向,总规划面积为6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包括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环境绿化、建筑高度等内容。

2. 土地利用河东新区总体采取“产城融合”的发展模式,即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规划中,将建立一批现代化产业园和商业中心,满足当地居民的就业和消费需求。

同时,还规划了居住区和公共设施区,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和需求。

在保障基本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存在。

让更多土地发挥最大的效益。

3. 道路交通为了解决新城区交通问题,藤县政府加大了对新城区道路交通的投入。

规划中,将建造多条宽敞的主干道,以方便市民出行。

其中,福宁大道和河东大道为新城区的两条重要干道。

此外,还将建设多条快速路和辅路,缓解交通压力,让市民感受到更加便捷的交通环境。

4. 公共设施在新城区建设中,藤县政府也增加了对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

规划中,将建设多个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儿童教育、老年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沙龙等公共服务项目。

同时,还规划了多个公园和绿化带,以提供更好的休闲和娱乐环境,缓解市民的压力。

5. 建筑高度规划中,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在商业中心区域。

在住宅区,建筑高度以4-5层为主,以保证居民的居住质量和生活舒适度。

三、实施目标通过新城区规划的实施,藤县政府的目标是打造一个科技含量高、生态环境良好、居住品质优越、交通便利的现代化新城区。

同时,也要满足市民的生活和就业需求,引导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结河东新区新城规划方案,不仅考虑了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模式,还重视居民的生活需求和社区建设。

规划中涵盖了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建筑高度等多个方向,充分满足了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甘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甘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甘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甘棠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目录一、基本情况 (1)(一)区域概况 (1)(二)土地利用现状 (1)二、规划修改的期限与范围 (1)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1)(一)调出情况 (1)(二)补划情况 (1)五、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2)(一)城镇工矿用地调整 (2)(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2)六、土地利用分区调整情况......................................................................... 2 附表:1、甘棠镇土地利用现状表;2、甘棠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甘棠镇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表;4、甘棠镇落实上一级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情况表;5、甘棠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表;6、甘棠镇调入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7、甘棠镇调出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8、甘棠镇土地用途分区修改情况表;9、甘棠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情况表;10、甘棠镇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11、甘棠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12、甘棠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项目表;13、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2015-2020年)。

附图:1、甘棠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2、甘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甘棠镇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4、甘棠镇土地整治规划图;5、甘棠镇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示意图;6、甘棠镇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调整示意图。

一、基本情况(一)区域概况甘棠镇位于靖州县的北部。

甘棠镇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

属平原、丘陵、山地相间地形,森林覆盖率高,生态环境良好。

农业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同时有金、煤、铝土等矿产资源,素有“靖州粮仓”和“水果之乡”之美誉。

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藤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2)1.1耕地保护目标 (2)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3)1.3县城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3)1.4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4)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4)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4)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5)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6)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1)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1)3.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12)4.县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调整 (13)4.1允许建设区 (13)4.2有条件建设区 (14)4.3限制建设区 (14)4.4禁止建设区 (14)5.保障措施 (15)附录 (16)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39号)以及2016年11月30日印发的《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2015年批复实施的《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2015年批复《规划》)进行完善,形成《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6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

梁平区及双桂街道等33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梁平区及双桂街道等33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梁平区及双桂街道等33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梁平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一月梁平区及双桂街道等33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编制单位:重庆纵横土地勘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文刚技术负责人:王祥编制人:荣利娟蔺锂侯俊国单位负责人:吴冬梅提交单位:重庆纵横土地勘测有限公司提交时间:2017年11月目录摘要 (1)一、总则 (5)(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5)(二)规划调整原则 (7)(三)规划调整依据 (8)(四)规划调整的范围和期限 (9)二、规划调整的总体思路 (9)三、规划目标调整 (10)四、“三线”划定情况及村规指标情况 (12)(一)“三线”划定思路 (12)(二)永久基本农田 (12)(三)生态保护红线 (13)(四)城镇开发边界 (13)五、村规划指标情况 (13)六、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15)(一)耕地布局调整 (15)(二)基本农田布局 (15)(三)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16)(四)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 (18)七、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八、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22)九、规划修改方案的影响评价 (22)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3)(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23)(二)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引导用地方向 (24)(三)加强公众参与,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 (24)(四)完善节约集约举措,提升节约集约水平 (25)(五)强化规划修改方案实施效力,保障方案顺利实施 (25)(六)建立目标考核体系,适时监督规划实施 (25)十一、附表 (27)附表1 梁平区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规划指标情况表 (28)附表2 梁平区规划调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分析表 (29)附表3 梁平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 (30)附表4 梁平区耕地调整情况表 (32)附表5 梁平区建设用地调整情况表 (34)附表6 梁平区新增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勐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勐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勐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勐腊县人民政府二零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勐腊县概况 (1)第二节规划目的和依据 (2)第三节规划任务 (4)第四节规划期限及范围 (5)第五节规划实施管理 (5)第六节规划基期数据 (6)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7)第二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8)第三章规划目标 (9)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9)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10)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2)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4)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7)第一节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 (17)第二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17)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 (18)第四节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19)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21)第一节基本农田“多划后占” (21)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1)第三节促进山地综合开发推动山地城镇建设 (23)第四节合理发展中心城区 (23)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5)第七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7)第一节增减挂钩规划目标 (27)第二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措施 (27)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9)第一节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29)第二节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31)第三节预防和减轻开发不良环境影响 (32)第四节发展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3)第五节积极开展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4)第九章土地整治安排 (36)第一节建设用地整理 (36)第二节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36)第三节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管理措施 (36)第十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9)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9)第十一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2)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要求 (42)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指导意见 (42)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3)第十二章近期规划 (46)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6)第二节建设用地保障 (46)第三节土地整治 (46)第四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7)第五节近期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47)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9)第一节法律措施 (49)第二节行政措施 (49)第三节经济措施 (50)第四节技术措施 (52)第五节社会机制 (52)附表 (54)附表1 西双版纳州下达勐腊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54)附表2勐腊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目标表 (55)附表3勐腊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010-2020年) (57)附表4勐腊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59)附表5勐腊县各乡镇土地利用控制表(2010-2020年) (61)附表6勐腊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63)附表7 勐腊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64)附表8 勐腊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82)附表9 勐腊县20010-2020年基本农田“多划后占”建设项目 (83)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勐腊县概况(一)自然地理概况勐腊县位于东经101°06′~101°50′、北纬21°08′~22°25′之间,东、南、西南部与老挝接壤,西部以澜沧江为界与缅甸相连,南北长约120千米,东西宽约57千米;西北部与勐腊县相连,北与江城县毗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XX市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〇一一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1)一、项目概况 (1)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及范围 (1)三、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 (3)四、项目单位情况 (5)第二章XX市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 (6)一、XX市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 (6)二、XX市卫生事业现状及发展规划 (7)三、XX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 (8)第三章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0)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思路 (10)二、项目建设的基本目标 (10)三、项目的主要业务功能 (11)四、建设规模 (11)五、主要建设内容 (13)第四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15)一、场址选择 (15)二、场地建设条件 (16)三、建设场址与总体规划的衔接 (18)四、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19)第五章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20)一、总平面布局 (20)二、平面布置方案 (21)三、竖向设计 (21)四、建筑外观设计 (21)五、建筑设施 (22)六、给排水设计方案 (24)七、电气设计方案 (27)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0)第六章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及消防 (31)一、环境保护 (31)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2)三、职业卫生安全 (35)四、消防 (37)第七章节能方案 (39)一、节能原则、标准和规范 (39)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41)三、节能措施 (42)四、节能效果分析 (46)第八章机构设置与人力资源配置 (47)一、机构设置 (47)二、人力资源配置 (49)三、人员培训 (50)第九章建设工期 (52)一、建设工期 (52)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52)三、实施进度表 (53)第十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5)一、投资估算 (55)二、资金筹措 (61)三、资金使用管理 (61)第十一章项目招投标 (62)一、招投标范围 (62)二、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 (62)三、招标基本情况表 (63)第十二章效益分析 (64)一、效益评价说明 (64)二、运行费用效益分析 (64)三、税收 (65)四、社会效益分析 (66)第十三章社会评价与风险分析 (69)一、社会评价 (69)二、风险分析 (71)三、结论与建议 (72)附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委托书2、《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梧发改社会[2010] 317号)3、《关于XX市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规划选址的复函》(梧建函(2011)311号)4、《关于XX是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保初步意见函》(梧环管函(2011)170号)5、项目地籍图6、项目位置图7、总平面图8、各层平面图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XX市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项目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场址位于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桂船小区(桂村里)职工医院内。

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目录第一章规划编制依据 ..................................................................... (1)第一节法律法规 ..................................................................... .. (1)第二节政策文件 ..................................................................... .. (1)第三节技术规范 ..................................................................... .. (1)第四节相关规划 ..................................................................... ........ 2 第二章规划编制原则 ..................................................................... (4)第一节依法编制原则 .....................................................................4第二节统筹兼顾原则 .....................................................................4第三节相互协调原则 .....................................................................4第四节因地制宜原则 .....................................................................4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 .....................................................................4第六节注重实施原则 .....................................................................5 第三章区域概况 ..................................................................... .. (6)第一节自然条件 ..................................................................... .. (6)第二节社会经济状况 .....................................................................9I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四章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10)第一节规划主要目标 ...................................................................10第二节主要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11)第三节规划实施成效 ...................................................................12第四节规划编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4 第五章规划编制过程与主要成果 (16)第一节工作过程 ..................................................................... (16)第二节主要成果 ..................................................................... ...... 18 第六章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 (20)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0)第二节经济社会数据 ...................................................................25 第七章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预测 (26)第一节人口 ..................................................................... .. (26)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 30 第八章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1)第一节城镇用地 ..................................................................... (31)第二节农村居民点用地 (31)第三节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34)第四节交通运输用地 ...................................................................34第五节水利设施用地 ...................................................................36II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六节建设用地总规模 ............................................................... 38 第九章耕地供需平衡分析 (39)第一节耕地需求预测 ...................................................................39第二节耕地可供给量预测 ........................................................... 40 第十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析 ..................................................44第一节评估工作任务 ...................................................................44第二节评估工作程序 ...................................................................44第三节规划区地质环境条件 (45)第四节规划区危险性现状评估 (45)第五节规划区危险性预测评估 (46)第六节规划区适宜性评估 (49)第七节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 50 第十一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52)第一节与“十一五”规划的协调 (52)第二节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52)第三节与其他规划的协调 ........................................................... 52 第十二章上级下达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落实情况............................... 54 第十三章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环境影响评价 (55)第一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55)第二节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56)III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I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一章规划编制依据第一节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二节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05]4号,第三节技术规范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1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51号,4、•关于明确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规办发[2009]15号,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5]114号,6、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66号,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8、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细则>的通知,湘国土规办发[2009]19号,第四节相关规划1、•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2、•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规划,2008-2020年,?3、•长株潭城市群核心空间开发与布局规划,2008-2020年,?4 •“3+5”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2008-2020年,?5、•湘潭市2006-201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6、•湘潭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年,?7、•湘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8、•湘潭市域,森林,生态建设规划,2008-2020年,?9、•湘潭市综合交通规划?2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10、•湘潭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年,? 11、•湘乡市2006-201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12、•湘乡市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年,? 13、•湘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14、•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3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二章规划编制原则第一节依法编制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规划。

藤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有关情况说明

藤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有关情况说明

藤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有关情况说明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使用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质检软件对藤县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成果进行了全面质检。

结合藤县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的特点,除了对部分出现的报错现象进行例外标注,不计入规划数据库质检评分之外,经过检查确认,数据为合格。

现针对各报错问题进行说明如下:一、一、县县域规划数据相关说明1、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拓扑检查拓扑检查””————““图层内拓扑关系图层内拓扑关系””,错误提示为“面层要素之间存在缝隙面层要素之间存在缝隙””。

说明:由于质检软件是基于ARCGIS 开发的,ARCGIS 软件本身的问题,会将最外层多边形显示为错误,经检查发现报错图斑均为区域中最外层的多边形,因此将其标注为“例外”。

2、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拓扑检查拓扑检查””————““碎片多边形碎片多边形””,错误提示为图斑面积小于最小上图要求。

说明: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一是数据库基础数据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比例尺为1:1万,其上图最小面积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中确定的最小上图面积差距较大;二是广西地形复杂,平原狭小,丘陵错综,为能更好的体现本区域土地利用现状的特点,保留了主要地类,因此基期地类图斑面比较破碎,因此基期地类图斑引起的碎区予以保留。

由于规划用地布局对图斑进行分割,导致土地用途区、规划基本农田、规划基本农田调整等面层产生的碎区无法归类合并时予以保留。

综上所述,此类错误统一标注为“例外”。

3、检查项目、检查项目““数值范围符合性数值范围符合性”——”——”——错误提示为面积应大于错误提示为面积应大于“0”。

说明:土地用途区、规划基本农田、规划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管制区等面图层中的必填面积字段,主要由于无法归类合并的碎区引起的面积属性为“0”,不符合其约束性条件“>0”,系统报错,因此将该错误统一标注为“例外”。

点、线、面重点建设项目图层中“用地规模”字段属性为“0”,主要由于县级规划批复的时间是在国家正式出台《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之前,规划中“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中无用地规模数据,导致矢量数据中“用地规模”字段属性无法填写,因此将该错误统一标注为“例外”。

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说明宜章县人民政府二○一三年十一月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说明图件宜章县人民政府二○一三年十一月目录前言 (5)第一章规划修改背景 (6)一、规划修改的宏观背景 (6)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7)第二章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8)第一节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8)第二节上级下达规划修改控制指标 (10)第三节宜章县耕地保护现状和补划基本农田潜力分析 (11)第三章规划修改工作概述 (13)第一节指导思想 (13)第二节规划修改的依据 (13)第三节规划修改的原则 (15)第四节规划修改的工作过程 (16)第五节规划修改范围与期限 (17)第六节规划修改基础数据 (17)第四章规划修改主要内容 (18)第一节规划控制指标修改 (18)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修改 (22)第五章与其他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22)第一节与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规划纲要的衔接 (22)第二节与郴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23)第三节与宜章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协调 (23)第六章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 (23)附表1 宜章县2005年和2012年土地利用结构表 (25)附表2 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27)附表3 宜章县2006-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解方案 (28)附表4宜章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 (30)附表5 宜章县新增350公顷基本农田地块明细 (32)前言随着中部崛起、“两型社会”建设、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等系列国家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2011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将“郴资桂一体化”区域设为省级“两型社会”建设示范点。

为落实《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规划纲要》,加强《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规划纲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2012年12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启动《苏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工作。

藤县太平建设规划方案

藤县太平建设规划方案

藤县太平建设规划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出藤县太平地区的建设规划方案。

太平地区是藤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制定合理的建设规划。

本文档将围绕太平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文化振兴等方面进行介绍和规划。

通过这些规划方案的实施,可以为太平地区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 基础设施建设为了促进太平地区的发展,必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

具体的规划如下:2.1 交通建设在交通建设方面,计划修建一条高速公路连接太平地区和藤县的其他地区。

同时,完善太平地区的道路网络,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交通流畅度。

2.2 水利设施建设加大对太平地区的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修建高效节水灌溉系统,提高农田灌溉效率。

修建水库、水渠等水利设施,保证水资源的供应和利用。

2.3 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太平地区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文化中心等。

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文化事业的建设。

3. 环境保护太平地区的环境保护是本规划的重要内容,下面是具体的规划方案:3.1 水资源保护加强太平地区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

加大水环境治理的力度,防止水污染现象的发生。

3.2 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太平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生态保护纲要,保护珍稀植物和动物的生存环境。

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滥伐滥砍现象的发生。

3.3 垃圾处理建立太平地区的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

推行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4. 经济发展太平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实现社会进步的基础。

以下是本规划对太平地区经济发展的规划:4.1 产业发展鼓励太平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如农业、文化旅游、传统手工业等。

提供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吸引投资,培育新兴产业。

4.2 城镇建设加大对太平地区城镇建设的投入,提升城镇的设施和环境质量。

发展商贸、服务业,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

4.3 农村发展促进太平地区农村的现代化发展,推进农村土地托管制度改革,提高农民的土地收益。

建设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指导意见解析(1)

建设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指导意见解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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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柳州市2013年第一批次镇建设用地 (已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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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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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道路(以栅格图判断)
(一)已上图(栅 格图,下同),走 向基本相符或总体 走向一致,或位置 范围发生部分偏移, 但涉及乡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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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乐业县火卖旅游生态停车场建设用地 (需更新数据库)
同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 本中的管制规则: 1、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 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 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2、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前提下, 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 坏生态及景观资源的农业生 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 设; 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 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 设活动。
例:藤县2013年第六批次 镇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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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用地绝大部分落在允许建设区内,但仍有误差, 如单独地块超出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或大于本地块面积 的1%。
( 根据独立选址或批次项目的具体情形进行相
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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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1、局部调整方案编制格式参照国土资发[2000]201号文,主要内容包括: 局部调整说明报告、局部调整方案表、附图及电子数据光盘。 2、规划修改和规划调整按照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发 [2012]2号和桂国土资发[2012]83号、113号文等要求进行。 3、规划数据库变更材料包括: (1)文字和数据材料: ①规划数据库变更说明(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数据库变更的原因及符合的 情形、涉及变更的图层); ②变更数据所在乡镇规划局部图(包括变更前和变更后的规划局部图); ③电子数据(按照桂国土资发[2012]83号文等的要求整理的规划数据库 变更电子数据); ④录入以上材料的电子光盘2份。 各地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加盖所在市、县国土资源局的公章。 (2)工作主体和要求:由各市、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桂国土资发[2012]83 号文等的要求整理规划数据库变更的电子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及图数一致性负责。电子数据库变更材料随建设用地的报批材料一并上报厅 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重新上报。 4、基本农田核销要按照桂国土资办[2013]268号文等要求进行。

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之欧阳德创编

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之欧阳德创编

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第一部分: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总述“十五”期间,是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接受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加快城市化步伐的重要时期。

河东、河西防洪堤的建设,全面提升了梧州市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护屏障。

长洲水利枢纽的建设,除提供电力供应外,还巩固了梧州市“水上门户”的地位,大大加强了河道的推行能力。

北部地区随着旺甫外向型工业园区建设启动,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北部道路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周边物流产业的发展。

洛湛铁路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城市往西、往南的发展。

桂梧、南梧高速公路的建设大大加强了梧州与周边城市的快速交通联系。

水路、铁路和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的改善,将充分发挥梧州市作为桂东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的重要职能。

为了适应梧州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满足梧州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梧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12月邀请了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梧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共同组织编制了《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至2020年)》(以下简程《总规》),编制历时四年。

四年来,在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指导下,《总规》几易其稿,不断深化完善。

2002年8月,国内知名规划专家对《总规》纲要提出了全面的咨询意见;2002年10月,《总规》纲要获市人民政府批复;2003年2月至5月,《总规》成果(初稿)公开征询市民和这个各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审核,报请市人大、自治区建设厅指导;2003年6月,修改后的《总规》成果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审查;2003年11 月自治区建设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在南宁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及知明规划专家对《总规》进行咨询审查,原则通过评审;2004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总规》。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藤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藤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藤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20•【字号】梧政函〔2022〕173号•【施行日期】2022.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藤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藤县政府:你县《关于审批藤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请示》(藤政报〔2022)3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划定(调整)藤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完成水源保护区警示标识的设立和变更,做好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对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要求,指导藤县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

2022年7月20日附件藤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结合藤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标准规范。

XX城市人口规模及用地规模预测报告

XX城市人口规模及用地规模预测报告
1.2 县域总人口预测................................................................................................................. 8 1.2.1 综合增长率法.......................................................................................................... 8 1.2.2 趋势外推法.............................................................................................................. 9 1.2.3 上层规划的参考.................................................................................................... 10 1.2.4 XX 县域总人口校核..............................................................................................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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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省 XX 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专题研究报告之三
城市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预测报告
3.2.4 人口迁移政策的影响............................................................................................ 22 3.2.5 新余工业决战“500”亿的目标拉动..................................................................22 3.3 城区人口规模预测........................................................................................................... 22 3.3.1 综合增长率法........................................................................................................ 23 3.3.2 人口中心度法........................................................................................................ 25 3.3.3 国内生产总值与人口增长相关系数法推算........................................................25 3.3.4 上层规划的参考.................................................................................................... 26 3.3.5 城区人口规模的确定............................................................................................ 26

耕地保护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研究

耕地保护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研究

LOW CARBON WORLD2021/6综合论述耕地保护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研究程孔平(藤县自然资源局,广西藤县543300)【摘要】为了解决当前耕地保护面临的各种问题,本文立足当前耕地保护现状,分析耕地保护不容乐观的成因,结合具体情况探析具体的改革对策,并且落实各项举措,从而确保区域耕地保护的顺利实施遥【关键词】耕地保护;管理问题;管控对策【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066(2021)06-0323-02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关键,我国的人口比较多,耕地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

近些年来对土地安全管理引起重视,要求合理利用土地,实现耕地保护。

在具体管理阶段,采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级政府部门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现特殊保护。

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取得突出进步,在实际发展阶段,工业化发展形式取得突出的进步,占地面积增加,也对耕地管理产生影响。

在整个阶段,耕地面积减少,对整体发展产生影响,因此必须立足现状,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耕地保护面临的新问题耕地保护一直是当前关注的重点问题,在实际的耕地保护过程中,必须注意按照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当前存在很多问题,如下:1.1耕地面积减少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脚步不断加快,城市化的水平随之提升。

在当前的工业发展阶段,对土地的需求增多。

为了加快发展速度,盲目地进行项目审批,具体的规划阶段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导致土地资源存在滥用的现象,甚至对耕地掠夺叫1.2耕地闲置荒芜现象严重在当前的土地管理过程中,存在产出率低的现象。

当前农村区域的人口到城市打工,农村区域的人口锐减,多是老年人和留守的女性,对于耕地保护重视度低,加上在农田发展中缺少必要的劳动力,因此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耕地存在闲置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农民对耕地管理没有引起重视。

干部群众的管理意识对整体管理也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当前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比较差,没有注意土地的管理,整体法制观念淡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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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藤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2)1.1耕地保护目标 (2)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3)1.3县城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 (3)1.4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4)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4)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4)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5)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6)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1)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1)3.对下级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12)4.县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优化调整 (13)4.1允许建设区 (13)4.2有条件建设区 (14)4.3限制建设区 (14)4.4禁止建设区 (14)5.保障措施 (15)附录 (16)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39号)以及2016年11月30日印发的《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2015年批复实施的《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2015年批复《规划》)进行完善,形成《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6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重点是依据经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审核论证通过的《藤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对2015年批复《规划》的基本农田布局以及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和优化,确保调整完善后的规划成果与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完全衔接一致。

本《方案》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批准后,将成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对2015年批复《规划》和本《方案》均未修改的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藤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部分内容予以保留,一并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1.1耕地保护目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耕地与基本农田依据调整前后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原则进行调整,同时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评估论证,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农业结构调整与退耕还林的管理和引导,及时复垦因灾毁损耕地,严格控制耕地减少,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补充耕地制度,稳定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升耕地质量与耕地生产能力,积极复垦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破坏的土地,适度开发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226.75公顷(678401.25亩),建设占用耕地控制1837.32 公顷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173.66 公顷(17604.9亩),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

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3995.13公顷,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3995.13公顷,全县实际划定基本农田44006.47公顷,比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11.34公顷,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

与2015年批复《规划》相比,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持不变,建设占用耕地控制目标增加349.5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增加631.09公顷。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规划调整完善时,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时序和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总面积,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县城、陶瓷园、梧州赤水港工业园、新农村建设的合理需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引导产业用地向城镇与工业园集中,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提高农村居民点利用效率,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规划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6210.05公顷(其中上级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5293.47公顷,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916.5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7250.11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265.75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191.91公顷。

与2015年批复《规划》相比,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00.0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增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减少64.13公顷。

1.3县城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藤县县城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规划期间要遵循有利于发展与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合理安排县城用地。

到2020年,县城人口达到23万人,县城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控制在2017.51公顷,人均用地控制在87.72平方米/人以内,规划期内县城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591.43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和占用耕地分别为950.58公顷和429.37公顷。

与2015年批复《规划》相比,县城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目标增加86.55公顷,人均用地规模增加3.76平方米/人,县城新增建设用地增加129.7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增加100.00公顷。

1.4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目标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为主向内涵挖潜和外延扩张并重转变,存量和低效土地得到合理开发和深度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

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71.35平方米/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06.77平方米/人,与2015年批复《规划》相比,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减少1.09平方米/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目标增加1.17平方米/人;全县单位建设用地GDP和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按照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做到保护优先、应保尽保。

结合藤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调整优化全县耕地布局,调整后全县耕地保有量为45226.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46%。

以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耕地面积为基数,到2020年,规划调减耕地面积1729.3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564.02公顷,因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165.37公顷;同时通过土地整治中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0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5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87.55公顷。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目标调整为45226.75公顷。

耕地优化调整后,落实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

全县实有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在2015年规划调整完善建库成果的基础上,依据2016年完成并经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审核论证通过的《藤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对全县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进行调整优化。

本方案从符合基本农田质量要求的耕地中共调入基本农田146.12公顷,全部为从城镇周边质量较好的耕地中调入,全部为水田,耕地质量等别主要为5-7等地,耕地坡度主要为0-6°,主要分布在藤州镇、塘步镇、埌南镇、岭景镇、天平镇、濛江镇、和平镇和太平镇。

本次调整完善,全县共调出基本农田525.87公顷。

其中,经核实纳入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为非耕地的有5.54公顷,主要集中在藤州镇太平镇、和平镇等镇;与2013-2016年已通过用地预审的建设用地项目范围进行叠加后,统计得出该部分项目涉及的基本农田1.41公顷;经调查举证实地不适宜为基本农田有47.17公顷,主要位于大黎镇、东荣镇及太平镇;根据国土资源部10号文件精神,将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划出1.55公顷,位于塘步镇;藤县中心城区以外质量等低,且不集中连片难管护的基本农田,拟将部分质量等别最低等别(11等)划出,共24.74公顷;经对近期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急需落地并已有明确选址的项目涉及基本农田441.28公顷;与历年已发采矿证和计划出让采矿权的矿区项目叠加后,共有3个矿区项目涉及基本农田,项目位于藤州镇及天平镇,涉及基本农田面积为2.79公顷。

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后,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3995.13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上图面积为44006.47公顷,比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多11.34公顷。

调整后,基本农田中耕地比重达到92.70%,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提高一个等别,由原来的8等提高到7等。

调整后基本农田分布更加连片集中,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规划期间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引导,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非农业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法律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以及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不得报批用地。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1)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调整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本方案将位于藤州镇白坭村、白沙村、东胜村、礼秀村、丽新村、平政村、胜西村、潭东村等村内共计210.25公顷土地调入县城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同时,将藤州镇白坭村、纯平村、礼秀村、平政村、潭东村等村内共计102.35公顷土地调出县城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将位于塘步镇、濛江镇、太平镇、和平镇等其他城镇用地共计233.22公顷土地调入城镇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同时,将位于大黎镇、东荣镇、和平镇、金鸡镇等其他城镇用地共计72.90顷调出城镇预留建设用地范围。

本方案共计调入城镇用地443.4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14.38公顷(占用水田58.42公顷);调出城镇用地175.26公顷,其中包含耕地118.71公顷(水田106.23公顷)。

将城镇用地调入调出图斑范围与藤县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图层叠加,可知调入的城镇用地占用耕地平均利用等别为7等,调出的城镇用地包含耕地平均利用等别为6等,高于调入城镇用地占用耕地质量。

调整后,全县城镇用地规模4054.65公顷,其中,县城用地规模2071.51公顷,其他城镇用地规模2037.1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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