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政府审计组织与审计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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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思考题
• 1.我国政府审计的组织模式属于哪种模式?我 国政府审计的领导关系属于哪种领导关系?
• 2.我国政府审计的审计职责主要包括哪些?我 国政府审计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 3.简述我国政府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内容。 • 4.简述我国政府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内容。
(一)立法模式
1.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国家的立法机关 2.审计机关拥有检查、建议和报告权,但没有处
、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 我国审计署属于国务院
(四)独立模式
1.审计机关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单独形成国
家政权的一个分支,以民间或半民间半官方的身份从 事独立的审计监督和审计规制活动。 2. 审计机关没有处理权,需交司法机关处理。
这种模式的国家有:日本、德国、韩国、孟加拉国、阿尔及利亚、尼 泊尔、不丹、塞浦路斯、斯里兰卡等。
。 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司法模式
1.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国家的司法机关。
2.审计机关拥有司法权,具有审计和经济审判的职能。
有权直接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任何事项和人进行处理。
3.审计经费由议会支付、独立核算。
这一审计模式:法国(审计法院、调查权和审判权)、
意大利、西班牙等西欧大陆、南美和非洲的一些国家
第二讲 政府审计组织与审计法律规范
政府审计组织
• 一、政府审计体制的组织模式(隶属关系) • 二、政府审计体制的领导关系(地方审计机
关与国家审计机关的关系)
• 三、中国政府审计体制
一、政府审计体制的组织模式
• 目前,160多个国家或地区设立了政府审计制度,按 录属关系可划分为以下四类:
• 立法模式 • 司法模式 • 行政模式 • 独立模式
理权。 3.审计经费由议会支付、独立核算。
• 实施这种模式的国家:英国、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奥地利
美国:
参议院(senate): 是西方两院制法机关中的上院,最高的立法机构。
“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
众议院: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
中国: 人大: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一府两院”,人大更强调代表性
• 专业审计司负责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组织派出机构 和地方审计机关进行行业审计,对派出机构和地方审 计机关进行业务指导等
• 综合行政部门(办公厅、法规司、国际合作
司、人事教育司、直属机关党委)
2.派出机构
• 派出机构包括特派员办事处和派出审计 局两大类。
• 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18 个),如审计署驻武汉办事处。
《宪法》规定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 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行政模式 审计署由署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
业单位组成
1.署机关
• 专业审计司(财政审计司、金融审计司、行政
事业审计司、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社会保障审计 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外资运用审计司、经济责 任审计司、企业审计司、境外审计司)
• 我国地方审计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关系
三、中国政府审计体制的设置
(一)审计机关设置的法律依据 •《宪法》:确定政府审计法律地位 •《审计法》:确定审计部门职责、权限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利马宣言》规定:“最高审计 机关的建立及其独立的程度应在宪法中加以规定。”
(二)中国政府审计机关的组织模式
• 我国直辖市:共有4个直辖市(北京市(京)、天
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 计划单列城市:大连;厦门;青岛;深圳
•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设置 派出审计局(25个),如审计署外交外事审计局。
其主要职责是:对管辖范围内的所在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 京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审 计监督,对所在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所在部门驻京外的直属 单位提出加强审计监督的建议。
3.直属事业单位
• 审计署直属事业单位有审计干部培训中 心、审计科研所、计算机技术中心、出 版社、报社等,主要负责干部培训、审 计科学研究、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图 书资料的编辑出版等。
(三)中国政府审计机关的领导关系
• 双重领导体制,即地方审计机关要受本级人民政 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
• 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以行政领导为主 • 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以业务领导为主, • 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还体现在地方审计机关负责人的
• 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审计署计划安排,对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 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监督;对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国有金融 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署 授权的中央部门所属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 和决算,国际组织援助、赠款和贷款项目的财务收 支进行监督。
任免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第二节 政府审计组织的职责、权限和法律责任
二、政府审计体制的领导关系
• 分级领导关系:美国 • 垂直领导关系:印度 • 双重领导关系 :中国
(一)分级领导关系
• 分级领导关系是指中央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 关各自独立,没有任何领导或指导的关系。
• 这种领导关系适用于联邦制国家。(邦联源自文库? 欧盟)
• 例如,美国地方审计机关
(二)垂直领导关系
(三)行政模式
1.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或隶属于政府某一部门
2.审计机关拥有调查权和建议权,但没有处理权。 3.财政部支付、独立核算。
这一模式的国家:前苏联、东欧、中国、瑞典、巴
基斯坦、泰国、越南
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 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 、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 地方审计机关受其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 在垂直领导体制下,中央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可
以分别对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进行监督,但地方审 计机关在业务上要接受中央审计机关的领导。 • 例如印度各邦的主计审计长
(三)双重领导关系
• 地方审计机关受其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地方政 府的双重领导,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以业务领 导为主,本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以行政领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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