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版)

合集下载

矿山建设管理制度

矿山建设管理制度

矿山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建设活动,保护环境、保障安全,促进矿山资源合理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矿山开采建设活动。

第三条矿山开采建设项目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保证安全生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矿山建设管理应当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积极开展矿山资源的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管理。

第五条矿山建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 综合规划,科学布局;(二) 合理开发,有效利用;(三) 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四) 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五) 注重安全,预防事故。

第六条矿山建设管理的主体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各方须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保证矿山建设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七条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矿山资源的行为,一律依法加以取缔和追究责任。

第八条矿山建设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注重科学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矿山勘查工作管理第九条矿山勘查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学、规范的勘查工作。

第十条矿山勘查工作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 依法申请矿山资源勘查许可;(二) 严格遵守勘查许可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勘查范围;(三) 对于勘查到的矿产资源,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和备案;(四) 做好保护环境的工作,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第十一条矿山勘查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量,编制详细的矿区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环境地质图,为后续的开采作业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第十二条矿山勘查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循勘查规范,保证勘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进行矿山勘查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矿山建设工程管理第十四条矿山建设工程管理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一系列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矿山企业、相关管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涵盖矿山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矿山环境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与管控相结合、依法管理、追究责任”的原则,积极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矿山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矿山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环境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责任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制度和管理体系,并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惩处。

第三章矿山环境保护措施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在矿山建设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矿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采取合理的资源开采方法,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减少矿山废弃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矿山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的治理,确保环境排放达标。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物排放。

第四章矿山环境监测和报告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矿山对环境的影响和效益,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矿山溶水、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每年提交一次环境保护报告,详细描述矿山运营状况、环境影响情况和环境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矿山勘探、开发和运营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应坚持依法、科学、综合、可持续原则,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止和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实现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第二章矿山勘探第四条矿山勘探应进行充分的地质调查和评价,确保勘探活动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矿山勘探活动应选择适宜的技术方法,减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应采取防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六条矿山勘探活动涉及到水、土壤等自然资源的利用,应优先保障地质环境保护。

第三章矿山开发第七条矿山开发应依法获得矿山开发许可证,按照矿山开发计划进行施工。

第八条矿山开发应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地质环境,减少对可耕地、生态保护地和水源保护地的占用。

第九条矿山开发应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防止土壤侵蚀、水体污染等问题发生。

第十条矿产资源采选活动应合理利用,并尽量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第四章矿山运营第十一条矿山运营应依法获得矿业权,按照矿业权许可证和相关规定进行运营。

第十二条矿山运营应制定环境管理方案,确保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

第十三条矿山运营应进行工况监测,及时掌握矿山运营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第十四条矿山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水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对地质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环保人员,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新技术、新方法应及时加以推广和应用,促进地质环境保护技术的不断提高。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220716修订)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220716修订)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220716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积极开展研究,不断加强管理,确保矿山地质环境安全。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职责,保障矿山地质环境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评价第五条矿山开采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和监测计划。

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全面、客观、科学、可靠,并经过公示和听证程序。

第六条矿山开采中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重点监测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矿山停产或者关闭后,应当进行环境恢复与管理,恢复为原有的地貌和植被状况,并确保经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管理。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第八条矿山开采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采用闭式生产、低废弃率、低排放技术,减少固体废物、液体废物温和体排放量。

第九条矿山开采中应当根据地质环境特点,选用合适的采矿方法和支护方式,确保采空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矿山开采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确保井下安全生产。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一条矿山开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环境监测与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环境问题的跟踪调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二条地方环保部门应当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矿山进行处罚,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矿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加强矿山环境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保科技研究开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采矿矿山管理制度

采矿矿山管理制度

采矿矿山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采矿矿山管理,保障职工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资源,加强社会责任,根据《采矿矿山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行业的采矿矿山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勘探、选矿、开采、运输等各个环节。

三、管理责任1. 矿山企业负责人为矿山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全面的管理责任,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2. 矿山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

3. 矿山职工要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生产1. 矿山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监测和检查。

2. 矿山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矿山企业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五、环境保护1. 矿山企业要做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矿山企业要合法处理矿山废弃物和废水,保障周边环境的清洁。

3. 矿山企业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环境数据,做好环境监测,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六、社会责任1. 矿山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当地社会事务,支持社区发展,关注职工生活,做好企业形象宣传。

2. 矿山企业要依法纳税,遵守商业道德,维护正当竞争,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奖惩措施1. 对于履职尽责、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3. 对于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

八、监督检查1. 矿山企业要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环境保护检查。

2. 矿山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019]53号关于下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通知

[2019]53号关于下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通知

横正矿字[2019] 53号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单位: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各部门抓好贯彻执行。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月16日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全面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发展循环经济、创优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矿山为着力点,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为原则。

第三条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矿区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第四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环保矿长孙光贺任组长,全面领导公司环保工作;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环保工作的领导职责;成员由各部门(区队)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科,环保科科长王兴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考核职责,指导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有关地方标准,对超标准排放的污染物要制定治理规划,逐步实现达标排放。

矿山企业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保护环境、预防污染、促进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包括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废弃物处理等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建立环境监测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报告汇总。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依法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展环境监测活动。

第二章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环境监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职责;(二)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制定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三)负责环境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和报告;(四)定期对环境监测设备进行检测、校准、维护和管理;(五)协调相关部门、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第三章环境监测活动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依法开展环境监测活动,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环境等监测。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环境监测活动应当定期进行,对环境的污染物排放、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废物处置等进行监测。

第十条对于环境监测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矿山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监测信息披露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公布环境监测报告,向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数据,并配合相关部门对监测数据的审核和检测。

第五章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的考核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定期对环境监测工作开展考核评估。

第十四条对于环境监测工作考核评定不合格的,矿山企业应当及时整改并向环保部门报告。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巷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材料堆放整齐。

二、露天煤矿要做到“四无、两有、一整齐”,即道路、水沟无污泥、积水、杂物,设备桌椅表面无油污、灰尘,室内门窗无蜘蛛网,室内五米之内无杂草、杂物;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又防护罩,坑、濠、池、沟有盖或护栏;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齐。

三、矿山的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卫生管理要做到“四定”,即定区段、定机台、定责任人、定期清理和检查、经常清洁。

四、所有生产、生活垃圾要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五、综合治理工业“三废”,严禁向矿区内水沟、公路两旁、公共场所、堆放或者倾倒废渣、废水、油污和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要禁止向厂房、办公室、居民区排放废气。

六、矿物产尘点和粉尘设施要有综合防护措施,避免粉尘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七、各种车辆在矿区内运输,不得散落对环境又污染的污物和废货物。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是指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损害和污染,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开采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排放限值标准制度:规定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排放的限值标准,确保排放物不会超出环境容量和国家标准,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壤质量。

3. 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要求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4. 矿山复垦和生态修复制度:规定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山复垦和生态修复,恢复被开采破坏的土地和生态系统,确保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最小化。

5. 环境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矿山企业环境保护的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6. 环境违法惩处制度:规定矿山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罚款、停产整顿、撤销许可证等。

绿色矿山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绿色矿山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绿色矿山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色矿山管理工作,规范矿山企业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绿色矿山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色矿山管理应遵循科学开发、环保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绿色矿山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绿色矿山发展。

第二章绿色矿山建设第五条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绿色矿山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矿区环境生态化: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矿区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开采方式科学化: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浪费。

(三)资源利用高效化:合理选择开采方案,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推广循环经济和替代资源。

(四)企业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水平。

(五)矿区社区和谐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矿区与社区的沟通与合作,促进矿区社区和谐发展。

第七条新建矿山应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时,明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不得批准建设。

第八条生产矿山应根据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逐步进行改造升级,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第三章绿色矿山监管第九条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的监管。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核查和动态监管。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考核,将绿色矿山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最新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最新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适用本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土地复垦的,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普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对已关闭或者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规划第八条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第九条自然资源部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市、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矿山、石材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第三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第四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明确各个岗位的环保责任。

第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环境保护人员,负责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和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环境监测第七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与企业规模和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环境监测系统,并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八条非煤矿山企业环境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各项污染物的监测。

第九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向有关环境监测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测和检查工作。

第四章污染防治第十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或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的治理和处置,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记录和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并向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时报告。

第五章环境应急管理第十三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及时进行检修和补充,确保在环境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环境应急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非煤矿山企业,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罚款,并要求停产整改或关闭。

矿区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矿区环境卫生规章制度

矿区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区环境卫生管理,维护矿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矿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应与当地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加强与政府、社会组织及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检测和评估,做好环境数据记录和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矿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由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和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负责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七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矿区环境卫生督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机构,对矿区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组织矿区环境卫生应急响应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环境突发事件,保障矿区环境安全。

第十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推动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章矿区环境卫生治理措施第十一条矿区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要求矿区内所有人员遵守环境卫生法规,保持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应当加强垃圾收集、处理和分类利用工作,建立合理的垃圾收集体系,推动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第十三条矿区应做好矿井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保护周边水资源、土壤和植被,加强矿区环境绿化工作。

第十四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应加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处理工作,提倡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第四章矿区环境卫生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应加强对矿区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环境检测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矿山规章制度

矿山规章制度

矿山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生产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
产标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第三条矿山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第四条矿山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严禁擅自解除或
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矿山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不得擅自改变
作业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矿山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禁止吸烟、禁止酗酒、禁止
赌博等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矿山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用爆破等操作
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矿山作业人员必须加强环保意识,做到垃圾分类、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第九条矿山作业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矿山作业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配合整改。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据矿山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矿山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矿山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减少矿山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提高矿山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环境保护法》、《矿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矿山的规划、建设、运营、治理、修复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科学规划、阶段性修复、全面监管。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环保意识,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矿山环境管理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山的特点和环境背景,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明确矿山的环保责任和目标,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环保措施中。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开发,并减少资源的浪费。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规范废弃物的分类、存放、处置等工作,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效益。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减少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环境。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严格遵守土地使用规划,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空气质量的管理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净化矿山空气环境。

第三章矿山生态修复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保护和恢复受损的自然生态系统,提高矿山的生态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确定生态修复的目标和措施,科学规划生态修复的过程和步骤。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植被的保护和恢复工作,推广植被种植技术,提升植被覆盖率,改善矿山的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水体的保护和恢复工作,采取措施减少水体的污染,促进水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土壤的保护和修复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壤的污染,恢复土壤的肥力和生态功能。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非煤矿山企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环境保护的原则和要求,采取适当的措施,促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包括生态保护、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噪声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四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领导机构,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生态保护第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护矿区内的生态环境。

第六条在开采过程中,非煤矿山企业应尽量减少矿区内植被的破坏,采取相应的补植措施,确保矿区内的植被恢复。

第七条非煤矿山企业在选择开采区域时,应考虑到自然生态的保护,并避免对珍稀植物、动物的影响。

第八条非煤矿山企业应清理和处理矿区内的垃圾和污染物,确保矿区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三章水环境保护第九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制定并实施水环境保护措施,保护矿区内的水资源。

第十条非煤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水质受到污染,减少废水的排放。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排放的废水进行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避免水的浪费和污染。

第四章大气环境保护第十三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矿区内的大气污染。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粉尘和气体的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确保矿区内的大气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建设和维护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监测矿区内的大气污染物浓度。

第五章噪声环境保护第十七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矿区内的噪声污染。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机械设备和爆破等产生的噪声。

第十九条非煤矿山企业应监测矿区内的噪声水平,确保噪声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公司矿山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矿山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矿山资源的管理,保障矿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矿山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矿山资源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矿山资源管理行为。

(二)科学合理原则:合理规划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环保优先原则:坚持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保护生态环境。

(四)责任明确原则:明确矿山资源管理责任,确保管理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矿山资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矿山资源管理的重大决策和监督实施。

第五条矿山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矿山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矿山资源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公司矿山资源管理制度;(二)审批矿山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等重大事项;(三)监督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四)协调解决矿山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矿山资源管理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实施矿山资源管理制度;(二)负责矿山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等日常管理工作;(三)组织矿山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四)监督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五)处理矿山资源管理中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矿山资源勘查与开发第八条公司矿山资源勘查、开发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矿山资源勘查、开发方案;(二)进行可行性研究;(三)办理相关手续;(四)组织实施;(五)监督实施情况。

第九条公司矿山资源勘查、开发应确保:(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三)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矿山资源保护与治理第十条公司应加强矿山资源保护与治理,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矿山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二)实施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三)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四)建立健全矿山资源保护与治理责任制。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篇)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规范和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及其相关单位,包括开采、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计划,并落实到各层级、各个环节。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完善环境保护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周边环境安全。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报告环境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合作,共同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管理责任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并将其纳入矿山经营管理目标体系。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开展环境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矿山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环境投诉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和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接受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审查。

2024年矿山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矿山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矿山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矿山管理,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矿山管理。

第三条定义1. 矿山:指矿产资源富集的岩石或矿床,并以开采为目的进行矿业活动的地质体。

2. 矿山开采许可证:指国家有权机关依法颁发的开展矿山开采活动的许可证。

第四条原则1.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行矿山管理与开发的统一。

2.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 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

4. 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减少矿产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第二章矿山开采管理第五条开发项目核准1. 核准审批机关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矿山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和环境影响。

2. 核准审批机关应及时向申请人发放矿山开采许可证,并明确开采的范围和期限。

3. 核准审批机关应监督和检查矿山开发项目的合规运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条矿山勘探许可证1. 矿山勘探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2024年矿山管理制度范本(二)矿山是人类从地球深处开采宝贵资源的地方,其管理制度对于保护环境、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维护矿工的权益至关重要。

2024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矿山管理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

以下是一个关于2024年矿山管理制度的____字的草案。

一、法规与政策1.1 加强立法:制定全面、科学、可行的矿业法律法规,明确矿山的开采、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1.2 持续监管:建立健全矿山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其合规运营,同时加大对非法矿山的打击力度。

1.3 鼓励绿色矿山:推广节能、环保的矿山开采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1.4 税收政策:建立矿业资源税收制度,根据矿产资源的规模和价值征收合理的资源税,同时适度减少矿山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范文(4篇)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范文(4篇)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范文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山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能够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护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全体员工。

3. 人员责任3.1 企业领导层应当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明确环保目标和责任,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2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具体的环保工作计划,落实环保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3.3 全体员工应当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4. 环保管理措施4.1 矿山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4.2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对排放物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4.3 矿山企业应加强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处置工作,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4.4 矿山企业应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 环保宣传教育矿山企业应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

6. 环保奖惩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环保奖惩制度,对环保工作突出表现的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环保工作失职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7. 环境监督检查7.1 矿山企业应接受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环境监察人员的工作。

7.2 矿山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监督,及时解决环境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8. 提升环境保护能力矿山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的环境保护能力,引入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管理理念,实现绿色矿山的建设。

9. 法律责任矿山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附则本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矿山企业所有,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评价:非煤矿山企业在项目筹备和开展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 环境监测: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定期对厂区周边空气、水源、土壤等环境进行监测,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3. 废物处理: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废物处理制度,将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和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并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

4. 节能减排: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能源管理,采取节能措施,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

5. 生态恢复:非煤矿山企业在矿山开采结束后,应进行生态恢复,恢复矿山周边的植被和生物多样性。

6. 法规遵循:非煤矿山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7. 培训与宣传: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并通过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传递环保信息。

以上是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方面,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细则与操作规程。

第 1 页共 1 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版)
一、井下矿山要做到“五无、四化、一整齐”,即无壁粉、无积水、五石块、无粪便、无杂物;巷道规格、电气线路、管道安装、运输轨道标准化;材料堆放整齐。

二、露天煤矿要做到“四无、两有、一整齐”,即道路、水沟无污泥、积水、杂物,设备桌椅表面无油污、灰尘,室内门窗无蜘蛛网,室内五米之内无杂草、杂物;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又防护罩,坑、濠、池、沟有盖或护栏;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齐。

三、矿山的生产场地和设备的卫生管理要做到“四定”,即定区段、定机台、定责任人、定期清理和检查、经常清洁。

四、所有生产、生活垃圾要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堆、乱放。

五、综合治理工业“三废”,严禁向矿区内水沟、公路两旁、公共场所、堆放或者倾倒废渣、废水、油污和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要禁止向厂房、办公室、居民区排放废气。

六、矿物产尘点和粉尘设施要有综合防护措施,避免粉尘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七、各种车辆在矿区内运输,不得散落对环境又污染的污物和废货物。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