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经典示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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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保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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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动产质押保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动产质押保管三方合同协议书甲方:(出质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质权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保管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债务人,需向乙方提供动产质押担保的要求,并且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动产交由丙方进行保管,故三方达成如下协议:1. 动产质押担保要求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拥有的以下动产提供给乙方作为质押担保:(列出具体动产名称、数量、规格等)2. 动产保管责任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对质押的动产进行保管,并尽到以下责任:(1)妥善保管: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的动产,保证其安全、完整,不受损失、丢失等。

(2)及时通报:丙方应及时将有关保管情况通报给甲方和乙方,包括动产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

3. 动产质押权益甲方在丙方的保管下,对质押的动产享有以下权益:(1)使用权:甲方可继续使用质押的动产,但不得超出合理范围,也不得损害质押物的利益。

(2)收益权:甲方享有质押物所产生的全部收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收入、出售收入等。

(3)收回权:在债务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动产质押担保,丙方应立即将动产交还给甲方。

4. 动产保管费用动产保管期间,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 动产损失赔偿若因丙方的保管不当导致质押物损失、丢失等情况发生,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丙方除承担直接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间接损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6. 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1)合同解除: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甲方的债务履行完毕、甲方、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法院裁决解除等。

(2)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条款)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质押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

质押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

质押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质押监管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将其拥有的动产(以下简称“质押物”)质押给乙方,并由丙方提供质押监管服务,为确保各方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押物的描述1.1 质押物为甲方拥有的动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详细描述质押物)。

1.2 质押物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质押监管服务2.1 丙方作为质押监管方,应确保质押物的安全保管,防止质押物丢失、损坏或被非法侵占。

2.2 丙方应建立健全质押物的保管制度,对质押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质押物的数量和质量与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相符。

2.3 丙方应在质押期间对质押物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质押物的安全。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确保质押物的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

(2)甲方应在质押期间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

(3)甲方应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

(2)乙方应在甲方违约时依法行使质权。

3.3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质押监管服务,确保质押物的安全。

(2)丙方应在甲方违约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行使质权。

第四条争议解决4.1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5.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除非各方另有约定,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各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签订书面协议,经各方同意后生效。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质权合同模版

三方监管协议质权合同模版

三方监管协议质权合同模版甲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出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质押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质物”)质押给甲方,以确保主合同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

为了保障质物的安全、完整,甲乙双方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进行监管。

现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质物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物的描述1.1 质物为乙方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__,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 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

1.2 乙方保证质物的所有权无争议,且未设置其他担保物权。

第二条监管责任2.1 丙方同意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对质物进行监管,并保证质物的安全、完整。

2.2 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质物的损坏、遗失或被非法转移。

2.3 丙方应定期对质物进行盘点,并向甲乙双方报告质物的状态。

第三条监管费用3.1 甲乙双方同意,监管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协商确定。

3.2 监管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四条质物的交付与返还4.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质物交付给丙方监管。

4.2 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得到实现后,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将质物返还给乙方。

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经典示范版

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经典示范版

动产质押三方合作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总量控制业务)甲方(质权人):XXXX酒业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区XX大道XXX号负责人:XX乙方(出质人、借款人):XX省XX市XX镇XX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XX省XX市XX镇XX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丙方(监管人):XXXXXX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住所:XX交易市场X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为加强三方合作,解决中小企业主的融资困难,降低甲方质押贷款风险,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甲、乙、丙三方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规定:1.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占有、监管质物。

2.质物2.1 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借款的质押担保,由丙方按照本合同代理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 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

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其利息。

2.4 质物以《质物清单》(见附件)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但该实际占有以不得违反本条及本协议第3、4、5、6等各条的规定为前提。

2.5 在全部偿清《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债务前,不论乙方是否臵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低于甲方确定的质物最低价值,质物最低价值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见附件)确定,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为零。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质权人):地址:乙方:(出质人):地址:丙方(监管人):地址: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担保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押物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押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押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监管质押物的监管人。

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控质押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2.1 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的并交由丙方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乙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向甲方出具的入库保管凭证的记载为准。

2.2 乙方保证质物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2.4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有效的。

2.5 质物的转移占有是指甲、乙双方根据签署的合同,丙方经与实际库存核对无误或按照相应证明确认乙方库存后,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存货人的入库保管凭证,质物的转移占有完成。

质物转移占有后,质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监管期间3.1 监管期间为丙方根据甲方指示实际控制质物并对甲方承担质物监管责任的时间区段。

3.2 丙方根据本协议 2.5 条规定签发入库保管凭证时,即质物转移占有完成时,入库保管凭证项下质物的监管期间开始。

3.3 质物根据本协议被提取后监管期间相应终止。

质押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7篇

质押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7篇

质押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7篇篇1甲方(出质人):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质权人):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监管人):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甲方将其拥有的财产质押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支持。

为确保质押物的安全、有效监管和处置,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 定义:本协议中,“质押物”指甲方质押给乙方的财产,“监管”指对质押物的安全、有效监管和处置。

2. 解释: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二、质押物与监管范围1. 质押物范围:甲方质押给乙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具体财产清单)。

2. 监管范围:丙方负责对质押物的安全、有效监管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质押物的保管和维护;(2)质押物的出入库管理;(3)质押物的盘点和清查;(4)质押物的损坏、丢失等处理;(5)乙方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监管责任与义务1. 丙方应确保质押物的安全、有效监管和处置,对质押物的损失、损坏等承担相应责任。

2. 丙方应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确保质押物的合法流通和使用。

3. 丙方应定期对质押物进行盘点和清查,确保质押物的数量、质量等信息真实准确。

4. 丙方应在发现质押物存在异常情况下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四、监管费用与支付方式1. 监管费用:丙方对质押物的监管收费方式及费率按照《监管服务收费协议》执行。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丙方支付监管费用,具体金额按照《监管服务收费协议》计算。

乙方也可在融资款中扣除相应监管费用。

质押监管协议8篇

质押监管协议8篇

质押监管协议8篇篇1甲方(质权人):_________乙方(出质人):_________丙方(监管人):_________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对乙方的质押物进行监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 定义:本协议中涉及的质押物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用于质押的货物。

监管是指甲方对质押物进行保管、监督和管理。

2. 解释:本协议中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有形财产、无形资产等;“保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货物的存放、保管、养护等;“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货物的使用、处置、转移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质押物与监管范围1. 质押物范围: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货物:_________(具体货物清单)。

2. 监管范围:甲方对质押物的保管、监督和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货物的存放、保管、养护;货物的使用、处置、转移等。

三、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保管、监督和管理,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供质押物。

(2)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质押物,并尽一切可能防止质押物的损失、损坏或者贬值。

(3)甲方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质押物的安全。

在质押物保管期间,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处置或者转移质押物。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质押物,并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质押物进行妥善保管,并尽一切可能防止质押物的损失、损坏或者贬值。

(3)乙方应当保证质押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不得向甲方提供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质押物。

3. 丙方的权利义务:(1)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对质押物进行保管、监督和管理。

(2)丙方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质押物的安全。

在质押物保管期间,丙方不得擅自使用、处置或者转移质押物。

(3)丙方应当协助甲方对质押物进行妥善保管,并尽一切可能防止质押物的损失、损坏或者贬值。

动产质押物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物监管协议

附件4:协议编号:动产质押物监管协议甲方(质权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乙方(出质人):丙方(监管人):鉴于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监管标的本合同项下被监管的货物为:1、名称:;2、数量:;3、型号:。

4、第二条监管期间本合同项下监管期间是指,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对被监管的标的实施监管的期间,该期间自丙方收到乙方根据协议提交的货物时起,至丙方根据甲方放货指示,将质物交乙方止。

第三条质物的监管1、监管期间,丙方有义务提供适合监管标的物存放标准的仓库或场地,并有义务保证被监管标的物不发生短少、损毁、变质、灭失。

2、监管期间,不论何种原因,如质物发生短少、损毁、变质、灭失等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形,丙方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24小时内通知甲方的同时,有义务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以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3、监管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质物及相关单证的查询,接受甲方对质物的检查。

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但丙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监管期间,丙方应当建立质物登记统计制度,定期对质物进行查验、核对种类、清点数目、检查包装和标识,对质物的出入库的时间、数量、去向以及质物的现状进行记录。

5、监管期间,丙方应将质物与其他客户货物区分货物堆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移动质物货位。

丙方应以粘贴质押标签或树立标牌的方式,对相关质物设立质押标识。

但丙方是否按照本条规定对质物设立质押标识,并不影响有关质押的生效。

即使丙方没有在质押物上设立质押标识,有关质押仍然生效。

6、监管期间,国家有权机关要求丙方协助冻结、查封或处置质物或除本协议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的,丙方应当当即通知甲方和乙方。

7、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指示和本协议的规定给予乙方提货。

第四条质物的接收丙方有义务对乙方交付质物的数量进行清点,与乙方提供的交付质物清单进行核对,并向甲方出具《收到质物通知书》(附件1)。

动产质押监管合同模板

动产质押监管合同模板

动产质押监管合同模板甲方(贷款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债务人):地址:联系方式:丙方(监管人):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贷款,并要求乙方提供动产作为抵押,并且委托丙方对该动产进行监管;经协商,三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动产质押1.1 乙方将其名下拥有的以下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还款保障:(1)动产名称:(2)数量:(3)规格:(4)价值:1.2 乙方保证上述动产系其合法所有,并无任何第三方权益,也未作其他质押或转让。

1.3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下降,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额外的担保。

第二条动产监管2.1 甲方委托丙方对上述动产进行监管,并监控其状态、数量、质量以及价值。

2.2 丙方有权定期对动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

2.3 若发现动产处于被侵害或丢失的情况,丙方应立即通知甲、乙双方,并协助处理。

第三条违约责任3.1 若乙方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赎回担保物,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2 若监管过程中丙方失职或疏忽,导致动产受损或丢失,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其他约定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贷款全部还清之日终止。

4.2 本合同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贷款人):签字:日期:乙方(债务人):签字:日期:丙方(监管人):签字:日期:以上是本动产质押监管合同,三方均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并自愿签署该合同,以示确认。

(合同结束)。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农信原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农信原

协议编号:号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甲方(质权人):地址:乙方(出质人):地址:丙方(监管人):地址: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社团贷款动产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为保障质押合同及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1.1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监管质物。

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管、监控质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2.1 质物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存储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具体情况以根据本协议有关规定签署的《质物交接清单》(格式见附件一)的记载为准,《质物交接清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2.4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2.5三方约定,质物的质押方式为滚动:2.5.1静态质押,即质押期间质物不得存取变动,乙方因正当理由需要置换质物的,应当提前经甲方书面许可,根据甲方签发的《质物交接清单》办理置换手续;2.5.2滚动质押,即甲、乙双方在《质物清单》中约定质物种类、数量、价值的最低要求,超出最低要求的部分出质人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存取。

第三条质物转移占有3.1 质物的转移占有是指丙方按照《质押合同》所附《质物清单》,核查乙方交付的货物。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甲方:(出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质权人)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为了获得资金,愿意将其拥有的特定动产作为抵押品,向乙方进行质押,并委托乙方对该动产进行监管和管理;乙方愿意接受该动产的质押,并承担相应的监管和管理责任。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押动产的描述1.1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的动产为(具体描述)。

1.2 甲方保证其对质押动产拥有合法的权益,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抵押、质权或其他形式的债权。

第二条质押的目的2.1 甲方质押动产的目的是为了向乙方获得资金。

2.2 乙方作为质权人,接受甲方的质押,并承担对质押动产的监管和管理责任。

第三条质押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确保质押动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2)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3)甲方应承担质押动产的保管责任,保证不损坏、丢失或转让质押动产;(4)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与质押动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对质押动产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查验、保管、保险等;(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质押动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3)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情况下行使处置质押动产的权利;(4)乙方应保证对质押动产的监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谨慎性;(5)乙方应保密甲方的财务和商业信息。

第四条质押动产的评估和保险4.1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指定的评估机构对质押动产进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评估费用。

4.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质押动产进行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甲方应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乙方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协议、处置质押动产等。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偿还之日止。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身份证号码:(详细信息)乙方:(乙方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身份证号码:(详细信息)背景:1. 甲方是(甲方所属机构/个人)的法定代表人/拥有权益人,具备(相关资质/背景信息)。

2. 乙方是(乙方所属机构/个人)的法定代表人/拥有权益人,具备(相关资质/背景信息)。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立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动产质押的监管事项,保障双方权益,规范相关行为。

一、动产质押物的明确1. 甲方将其拥有的以下动产质押给乙方作为担保物:(详细列出动产质押物名称、数量、规格、质押物价值等信息)2. 动产质押物的权属归属清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并有权处分动产质押物。

二、质押物的监管1. 乙方应妥善保管动产质押物,确保其安全、完整,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盗窃或其他风险。

2.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动产质押物进行监管,监管机构应具备资质和信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监管职责。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监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动产质押物的存放地点、数量、状态等信息。

4.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监管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动产质押的变动1. 如动产质押物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规格、质押物价值等,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 如动产质押物的变动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下降或风险增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额外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障其权益。

四、质押物处置1.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动产质押物:(列出动产质押物处置的情况,包括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违约等)2. 动产质押物处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协议转让等,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获取最大利益。

3. 动产质押物处置所得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乙方的相关费用和债权,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范文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范文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范文(适用于信用证项下)协议编号:甲方(质权人、贷款人):住所:负责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乙方(出质人、借款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丙方(监管人、物流服务提供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质押合同,为保障质押合同及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在监管期间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管、监控质物的责任;应甲方要求,丙方接受乙方委托,按照《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的约定,办理信用证项下所有货物的报关报检、运输、代理运输、仓储等物流事宜。

第二条信用证下的有关单据1、在乙方未清偿相关信用证项下款项前,相关信用证项下的所有单据正本均由甲方保管。

2、信用证项下的货权凭证必须是全套清洁的海运或联运提单,提单抬头为空白抬头,并且要在提单的"NOTIFY PARTY"(通知方)栏上加注"开证银行作为通知方之一".3、单据的交付:丙方代甲方占有信用证项下所有单据,为了通关的目的,乙方在此应甲方要求委托丙方办理相应报关报检、提货等事宜。

相关单据依下列第-----项规定的方式交付:(1)乙方将装箱单、检验单(包括质量检验单和重量检验单)、发票等报关所必须单据的原件交给甲方,由甲方将正本提单及上述单据一起交付丙方。

(2)甲方将正本提单交付丙方,乙方将装箱单、检验单(包括质量检验单和重量检验单)、发票等报关所必须单据的原件交付丙方。

甲方和乙方应在船舶到港前采取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将上述提单等单据送达给丙方。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出质人):[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质权人):[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丙方(监管人):[丙方名称]地址:[丙方地址]联系电话:[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为[甲方描述],拥有[动产质押物描述](以下简称“质押物”)的所有权;2. 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质押物作为担保,以获得乙方提供的[贷款金额](以下简称“贷款”);3. 为了保证质押物的安全及乙方的权益,甲方允许将质押物交由丙方进行监管。

基于上述情况,三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物品的描述1.1 甲方将质押物的详细描述如下:[质押物详细描述]1.2 质押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信息详见附件一《质押物清单》,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份。

第二条监管义务2.1 丙方作为监管人,将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专业监管,并保证质押物的安全、完整。

2.2 丙方应当在收到质押物后,对质押物进行详细的登记、拍照,并出具《质押物监管证明》。

2.3 丙方应当妥善保管质押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质押物的安全,防止任何损失、盗窃、灭失等事件的发生。

2.4 丙方应当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提供质押物的存储、保管、查验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监管费用3.1 甲方应当向丙方支付相应的监管费用,具体金额为每年[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3.2 监管费用应当在每年的[支付日期]前支付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3.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管费用,丙方有权暂停或者终止对质押物的监管,并通知乙方。

第四条质押物处置4.1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处置质押物:(1)甲方未按时偿还贷款;(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

4.2 乙方要求丙方处置质押物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告知质押物的处置方式及时间。

4.3 丙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合理的方式处置质押物,并将处置所得的款项先行支付给乙方。

质押监管协议书范本

质押监管协议书范本

质押监管协议书范本甲方(质权人):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出质人):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监管人):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以下简称“质押物”)达成质押协议,为确保质押物的安全、完整及甲方权益的实现,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质押监管协议书。

第一条质押物的基本情况1.1 质押物为乙方所有或有权处分的_________(具体描述质押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

1.2 质押物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监管内容与方式2.1 丙方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监管,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2.2 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质押物的损坏、灭失或被非法转移。

第三条监管期限3.1 监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监管之日止。

第四条监管费用4.1 监管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质押物的状况,并要求丙方提供相关情况的报告。

5.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监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应保证质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6.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监管费用。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7.1 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监管费用。

7.2 丙方应妥善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质押物的安全与完整。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10.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
一、概述
本协议为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特别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业务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拥有动产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有权进行质押;
2.甲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物,确保不受损害或转移;
3.甲方应按期履行质押合同约定的义务;
4.甲方应允许乙方及质权人查验动产情况;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应审慎对待动产质押业务,确保风险可控;
2.乙方应定期对质押物进行检查,保证其价值不受损;
3.乙方应保护甲方动产权益,提供必要协助和保障;
四、质权人权责
1.质权人享有对质押物的优先清偿权利;
2.质权人有权监督质押物动向,保护自身利益;
五、协议终止
1.协议到期后,双方应按协议条款结清质押关系;
2.任一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他方有权解除协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其他事项
1.除本协议外,还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载明期限届满之日止。

各方均有义务全面履行本协议及质押合同约定的条款。

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至________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本协议正文,三方均已审慎阅读并同意签署。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质权人):住所: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乙方(出质人、借款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丙方(监管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及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同》,为保障前述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占有、监管质物。

第二条质物2.1 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存储监管的货物。

2.2 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瑕疵。

若质物出现上述法律上的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授信额度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授信额度。

2.5 质物约定不明的,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

2.6在全部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前,不论乙方是否置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低于质物最低价值,质物最低价值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库存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附件7)确定,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为零。

动产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合作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逐笔控制模式)编号:第号甲方(质权人):住所: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乙方(出质人/借款人/存货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丙方(监管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和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统称为“授信协议”)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同。

1 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受托人,受甲方的委托占有、监管、保管质物。

2 质物担保2.1 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授信的质押担保。

2.2 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品质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

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授信额度的使用,并要求乙方和其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授信额度。

2.4 乙方应甲方要求对质物进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5 “质押率”是指风险敞口/质物控货价值×100%,风险敞口是指甲方在授信协议项下的主债权总额减去金钱、存款单、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部分后的余额;质物控货价值是指甲方要求控制的质物价值,即甲方要求控制的质物数量×甲方确认的单价后所核定出来的质物价值。

3 质物单证3.1 甲、乙、丙中三方或两方签订的本协议的相关单据应依据以下规定执行:(1)质物的库存、委托监管事宜都应按照丙方最近一次出具或确认的单据为准,且自动替换前一份单据。

(2)由《货物入库质押申请/批准单》和《质物解除质押出库申请/批准单》计算的库存与《质物库存表》记载的内容不符时,以《质物库存表》为准;《质物库存表》与实际占有的质物不符时,以实际占有的质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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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三方合作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总量控制业务)甲方(质权人):XXXX酒业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区XX大道XXX号负责人:XX乙方(出质人、借款人):XX省XX市XX镇XX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XX省XX市XX镇XX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丙方(监管人):XXXXXX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住所:XX交易市场X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为加强三方合作,解决中小企业主的融资困难,降低甲方质押贷款风险,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甲、乙、丙三方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规定:1.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占有、监管质物。

2.质物2.1 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借款的质押担保,由丙方按照本合同代理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 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

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其利息。

2.4 质物以《质物清单》(见附件)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但该实际占有以不得违反本条及本协议第3、4、5、6等各条的规定为前提。

2.5 在全部偿清《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债务前,不论乙方是否臵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低于甲方确定的质物最低价值,质物最低价值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见附件)确定,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为零。

质物的品种和单价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见附件)确定。

若在监管期间乙方需臵换的货物品种或规格超出原《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的规定,则乙方需向甲方申请出具新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否则,不得办理货物臵换手续。

质物的价值由甲方确定的单价乘以质物的库存数量确定。

2.6 对质物的占有、监管,不影响、不抵消或不妨碍甲方依据《借款合同书》而享有的债权人的全部权利与地位。

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当然地豁免、降低、减少、抵消乙方在《借款合同书》项下的义务、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和乙方的保证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3.出质通知与印鉴式样3.1 质物设立质押时,甲方、乙方向丙方发出《查询及出质通知书(附确认回执)》(见附件),将质物及设立质押的事实通知丙方,丙方验收货物无误后予以确认。

3.2 甲乙丙三方互留印鉴及签名式样(格式见附件)。

4.移交和监管4.1 自《查询及出质通知书(附确认回执)》到达丙方并经丙方确认之日起,质物移交至甲方,质押生效。

由丙方代理甲方占有质物,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

本协议项下货物质押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书》项下本金金额以及利、罚、复息和相关费用。

4.2 丙方同意在乙方XX镇XX村的自有仓库或场地为甲方进行监管。

丙方承诺该仓库或场地为丙方自有或承租并合法使用。

4.3 在监管期间,丙方承担如下监管义务与责任:4.3.1 按照合同法和保管合同妥善、谨慎处理质物,在质物出现变质或其他损坏的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

4.3.2 接受甲方对质物的勘验、检查、查询,并依照甲方要求盖章出具有关质物情况的资料(包括应甲方的要求出具有关质物存放区域的书面资料,内容包括存放的仓库、货位、品名、规格、数量等要素)。

4.3.3 按照甲方的书面指示和本合同的约定给予乙方提货或换货,办理甲方对质物的提货。

4.3.4 审核质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保证提货、换货后剩余质物的价值符合本合同2.5款的规定。

4.3.5每个工作日上午11点前,丙方应将前一日监管质物的进出库变化和库存信息包括库存质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货位等,按照《印鉴式样》中约定的传真号或电子邮箱号以传真方式或电子数据方式传送给甲方,并自行做好数据备份,丙方在监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3.6 丙方应当建立完善的出入库台账登记制度,登记、核实乙方提货或换货后的质物最低价值是否符合本合同2.5的规定。

4.3.7 丙方应当对质物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以及对质物进行挂牌公示,有显著标志明示为甲方的质物。

4.3.8 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合同法或行业惯例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4.4 丙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质物短损灭失、甲方质权落空导致质物价值不足质物最低价值的,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4.5 占有、监管的存续期间,从质物由丙方代理甲方占有、监管时开始,至甲方通知丙方全部质物解除质押时终止,甲方以《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见附件)的形式通知丙方。

5.提货规定5.1 质物的实际价值超出质物最低价值的,乙方就超出部分提货或者换货时,无需追加或补充保证金,可直接向丙方办理提货或换货,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予以办理,并保证提货或换货后处于丙方占有、监管下的质物价值始终不得低于质物的最低价值。

5.2 质物的价值等于质物的最低价值的,乙方应当事先提出提货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追加或补充保证金,甲方向丙方签发《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见附件),下调质物最低价值。

6.价格规定6.1 质物单价按照甲方送达乙方、丙方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列明的价格确定。

当质物市场价格发生调整时,甲方有权向乙、丙方发送新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对质物单价进行调整;6.2 当质物的现时市场价格与质押生效时确定的质押物价格相比较跌幅大于10 %时,甲方有权对质物的单价予以调整。

并以发送新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丙方。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按照市价跌幅的比率追加保证金或追加甲方认可的质物;逾期未补或未补足的,视为乙方在《借款合同书》项下的违约,甲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提前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7.费用及支付方式7.1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对质物的监管费、仓储费、运杂费、装卸费、检验费、印花税等因质物仓储保管和监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费用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见《费用约定书》(见附件)。

7.2 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本条第1款所列相关费用,丙方应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如乙方未在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付清所欠款项,且甲方未能在此期间代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或未明确表示通过处理部分质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偿付丙方相关费用,丙方有权变卖与欠交的相关费用等值的质物,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抵付欠交的相关费用。

若有余款,应按甲方的指示将其存入乙方在甲方营业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不得将其支付给乙方或任何其他人。

丙方处臵质物的情况应当及时书面通报甲方和乙方。

7.3 甲方代为支付7.1款所列相关费用的,乙方应在甲方代为支付之日起三(3)日内将该款项及其利息(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支付给甲方。

该代付款项,作为上述主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主债权的组成部分,受质物的担保偿还。

8.留臵权若乙方未及时足额向丙方交纳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则丙方享有对质物的留臵权。

丙方留臵权的行使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进行。

9.其他约定9.1 占有监管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透过丙方办理质物的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保险的被保险人为甲方,保险单和保险合同由甲方保管;投保的险种为企业财产基本险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险别,投保的价值不低于质物的价值,保险期限不得低于借款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并在偿清《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债务前连续办理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保险赔偿金直接用于偿还借款本息费用。

9.2甲方对乙方、丙方在本合同或《借款合同书》项下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甲方享有的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借款合同书》和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破坏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9.3为确保信息传递的真实性,甲、乙、丙三方于签约前应对《印鉴式样》中留存的指定工作人员的通讯地址、电话、手机、传真等进行核实。

9.4 本协议约定的送达均可采用传真方式,收件人应核对有关印鉴、签字、传真机号码,并与指定人员进行电话核实。

采用传真方式送达的,原件应使用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在该传真发出后五日内送达收件人。

9.5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争议、纠纷,按照下列第项方式解决:(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6 其他:10.声明与保证10.1 三方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法律主体。

10.2 三方签署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

乙方、丙方已悉知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并清楚地认识到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律后果,甲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注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10.3 乙方保证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在订立本合同前或订立本合同后不被抵押、质押、租赁给其他人,也不存在其他影响或妨碍甲方质权的其他情况。

10.4 三方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合同,并为他方行使本合同权利提供必要、充分的协助与配合。

10.5 乙方、丙方不得以其双方之间的任何约定或其内部权限的限制来对抗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或者对本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

11.违约责任11.1 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未给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守约方支付滞纳金。

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可以预见的可得利益(商业利润)的损失。

11.2 乙方违反《借款合同书》或者本合同,甲方有权宣布全部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11.3 乙方串通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和丙方对《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债务本息、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12.不可抗力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完全适当地履行其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另外两方书面通知有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另外两方提供当地公证部门或有权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任何一方在遭受不可抗力后未能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的,无需承担责任。

13.协议生效13.1 本合同于三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甲方通知丙方全部质物解除质押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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