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礼品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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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赠送礼品会计处理

企业赠送礼品会计处理

企业赠送礼品会计处理第一篇:企业赠送礼品会计处理企业礼品赠送的类型和企业进行账务处理的科目1.销售行为。

企业采取购买货品就赠送实物(“买即赠”、“满就送”)等方式进行销售,是为了扩大份额、增加销量,费用一般在“销售成本”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2.广告宣传。

企业向待发展的、非固定的客户对象赠送纪念品,是为了提升形象、扩大影响力,费用一般在“广告宣传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3.公关交流。

企业在公关活动过程中,向单位或个人赠送纪念品,是为了便于业务谈判、对外来往、公关接待等,费用一般在“业务招待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4.无偿捐赠。

企业的无偿赠送行为(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和其他捐赠),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而不是为了利润,费用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三、企业礼品赠送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理论处理1.销售行为。

关于赠送的礼品,会计上不做礼品销售处理。

如果作为销售费用,就允许据实税前扣除,如果商品和礼品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礼品不征收增值税,否则作为视同销售,礼品就要征收增值税。

例1:某商场五一购物节,甲顾客购商品满10 000元,可以得到电饭煲一台,商品含税价格为10 000元,购进成本为9 000元,电饭煲含税价格为200元/台,购进成本为180元/台。

商场不对赠品开具发票。

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10 000销售费用 29.06贷:主营业务收入 8 547.0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482.05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主营业务成本 9 000贷:库存商品——电饭煲 180库存商品——商品 9 000需注意的是:甲顾客受赠的电饭煲,是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的同时送的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广告宣传。

企业单独赠送给客户的纪念品,无论是购入的还是自制的,视同销售货物,都要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记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科目。

例2:南昌某乳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母亲节期间,为树立品牌形象,开展了赠送奶粉活动,活动期间共赠送奶粉6 000箱,每箱市场价格为105元,实际成本60元,另支付广告费4 500元。

企业送礼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企业送礼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企业送礼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送礼的会计分录,需要看送礼对象分别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管理部门送礼,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第二种情况,销售部门销售送礼,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第三种情况,工会给员工送礼: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库存商品。

注意:如果送的是库存商品视同销售。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

简称"分录"。

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

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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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

企业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

企业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企业接受个人提供的劳务,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一般要求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那么,企业接受个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并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是否仍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呢?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仍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因此,企业即使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如果税务机关未征收个税,企业仍存在代扣代缴的义务。

无论企业与个人按个税税前金额还是按个税税后金额约定劳务费,企业均应按个税税前金额取得增值税发票。

下面按两种情况分别举例说明(均不考虑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因素):案例1双方约定个税税前收入王某为ABC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约定个税税前收入15,000元,在税务机关代开了劳务费发票,假设税务机关未代扣个人所得税,那么ABC公司支付劳务费时需代扣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ABC公司实际支付给王某的劳务费计算如下:第一步:应代扣代缴的个税金额=15,000×(1-20%)×20%=2,400元第二步:实际支付给个人的金额:15,000-2,400= 12,600元。

该种情形下,企业应取得劳务费发票金额为15,00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为2,400元,企业实际应向个人支付12,600元。

借:成本费用15000 贷:银行存款12600 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2400 提示1、企业在填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时,项目应选“劳务报酬所得”,人员应选“非本单位”;2、个人应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将劳务报酬所得按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

案例2 双方约定税后收入王某为ABC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约定个税税后收入15,000元,在税务机关代开了劳务发票,税务机关未代扣个人所得税,假设ABC公司应取得发票的金额为X,则X应按如下公式计算:第一步:X-X*(1-20%)*20%=15,000则X=17,857.14元第二步:企业应代扣代缴个税的金额:=17,857.14*(1-20%)*20%=2,857.14元该种情形下,企业应取得17,857.14元的发票,应代扣代缴个税2,857.14元,实际支付给个人金额为15,000元。

赠送礼品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会计必收)【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赠送礼品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会计必收)【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赠送礼品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会计必收)【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问:公司交际应酬给客户赠送礼品,代扣个税,并计入业务招待费。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A105010申报表中列入视同销售收入。

这块费用是否需要进行重分类,从业务招待费调整到视同销售成本,并在计算业务招待费限额中将此视同销售剔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规定: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4.第4行“(三)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收入”:填报发生将货物、财产用于交际应酬,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

填列方法同第2行。

14.第14行“(三)用于交际应酬视同销售成本”:填报发生将货物、财产用于交际应酬,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时,其对应的予以税前扣除视同销售成本金额。

填列方法同第12行。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汇算清缴时调整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成本以及确认费用,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视同销售收入额。

年底了,快快把这3笔“其他应付款”冲掉吧【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年底了,快快把这3笔“其他应付款”冲掉吧【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
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第六条规定, “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 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其他应付款 3:出售废料 我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车间生产产品过程中每月都要销售 一部分废料、下脚料,均计入了“其他应付款”账户,会计人员的账务 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700元
贷:其他应付款-废料 11700元 提醒: 快快冲掉这笔“其他应付款”吧! 借:其他应付款-废料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700元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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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快快把这 3 笔“其他应付款”冲掉吧!【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其他应付款 1:代扣个税手续费 我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今年我公司收到地税局返还的“三代”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手续费 21200元,已经到账,会计 人员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1200元

【工资、社保、税费的会计分录】会计涉税实务【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工资、社保、税费的会计分录】会计涉税实务【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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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社保、税费的会计分录】会计涉税实务【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工资、社保、个税
01、货币性职工薪酬、福利核算明细 (1)生产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及职工教育经费等,借记“生产成 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 目;(2)管理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及职工教育经费等,借记“管理费 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3)销售人员工资、福利及职 工教育经费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4)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工资、福利及职工教育经费等,借记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医 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 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应向工会部 门缴存的工会经费等,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 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02、.具体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工资 ——社保(公司负担) ——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只分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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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附加税等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 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 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 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 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 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贷:银行存款 注:上述账务处理仅供参考!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送礼在税务上的学问与讲究【税务实务】

送礼在税务上的学问与讲究【税务实务】

送礼在税务上的学问与讲究【税务实务】快年底了, 老板每年底会买一些礼品送客户, 茶、酒、购物卡之类, 通通通过对公账户采购, 这些送出去的钱财, 都是送给个人的, 要不要扣缴个税呢?这些都是增强客户粘性的工作, 实际是公司销售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如果一边送礼一边还要让别人付税钱, 这事就伤感情了。

如果没有扣, 被查到又有罚款风险。

要不要扣缴个税呢?首先要分清, 什么算送礼。

把东西交给别人, 并不一定就都“送礼”。

比如:拿样品给别人品尝, 这是直接的对样品的消耗, 是一项生产研发的费用, 不是送礼。

送礼与否, 关键是看东西的“所有权”是否从公司转移给了别人, 还是东西本身在这个过程中被消耗了。

这一点, 需要会计正确分析把握、正确举一反三。

确实是送礼的话, 那么就要认清, 送礼时个税的规则是什么。

如果是“销售时”赠送, 或者“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后赠送, 这个在业务上可以理解为一项折扣, 货币折扣或实物折扣。

此时对方没有个税纳税义务, 不需要扣缴个税。

其它的情况下, 为了促销、推广而送礼给个人, 都是要上个税的, 其税目是“其他所得”, 具体政策参看财税【2011】50号文。

当然, 按“捐赠”处理可以不扣个税, 只是这样你企业所得税就扣不了了。

所以, 关键是审视能不能满足前述不征个税的条件。

年底向客户送礼, 显然无法满足“销售时”赠送, 所以不行。

那么在“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后赠送, 这个满不满足呢?这个就看, 你有没有这样的“方案”了。

所以, 送礼并不是一件随随便便的事。

目的是什么?送给谁?送什么?送多少?有何手续?应该有一个统一的“策划”, 形成一个方案, 再按方案送礼。

一般如果意识到这一点之后, 对公司来说, 是可以做到的。

如果做到了, 就可以实现“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后赠送, 为消费者量身定制一个收到这些东西的方案, 就不需要扣缴个税了。

送东西、送卡给消费者, 应该让对方签字、留下地址电话。

企业赠送礼品业务涉税会计处理分析

企业赠送礼品业务涉税会计处理分析

企业赠送礼品业务涉税会计处理分析[摘要]企业赠送礼品业务在社会上已是一种常见现象,然而会计准则并未对该类经济业务如何处理进行明确的规定,而且该类业务涉税处理尚存在争议。

本文从赠送礼品业务的分类、纳税主体、增值税处理、所得税处理及营业税处理等方面对该类经济业务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赠送礼品;视同销售;税务处理企业赠送礼品业务在社会上已是一种常见现象,然而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对该类经济业务如何处理进行明确的规定,而且该类业务涉税处理尚存在争议。

以下笔者从税法角度对这类经济业务进行了阐述。

1 赠送礼品税收方面的相关规定(1)增值税处理的有关规定。

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要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第八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要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因此,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礼品赠送,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易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合同销售中赠品会计处理

合同销售中赠品会计处理

一、赠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在合同销售中,赠品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步骤:1. 购进赠品时:借: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2. 赠出赠品时: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二、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在合同销售中,买一赠一是一种常见的促销方式。

以下为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方法:1. 销售商品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赠出商品时: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赠品数量不确定的会计处理在合同销售中,有些赠品数量不确定,如集齐瓶盖或数字等。

此时,应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对预计将赠出的赠品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1. 销售商品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预计将赠出的赠品: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预计负债3. 赠品发出时:借:预计负债贷: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四、赠送购物券的会计处理在合同销售中,赠送购物券是一种常见的促销方式。

以下为赠送购物券的会计处理方法:1. 销售商品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赠送购物券时: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预计负债3. 购物券使用时:借:预计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总之,在合同销售中,赠品的会计处理应遵循税法规定,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以降低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单位赠送礼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单位赠送礼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单位赠送礼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企业单位向新老客户赠送礼品,或通过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方式,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活动。

那么,这些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企业该如何进行会计与税收处理?赠送礼品企业在会计与税收上有哪些异同?笔者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就企业赠送礼品会计与税收处理异同点作一些分析,以帮助企业单位规避税收风险。

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赠送礼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属于非现金资产,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外购、受赠等情况,礼品获利者既有单位也有个人,取得手段既有有偿取得也有无偿取得,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

对某一企业而言,有可能对外赠送礼品,也有可能接受外单位赠品。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明确: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对外赠送礼品虽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流出事项,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赠送礼品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

因此,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予以转账。

相应的,赠送礼品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项支出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或者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赠送礼品的税收处理企业对外赠送礼品,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的税种税收处理原则不尽相同。

增值税。

增值税法规定,对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按照上述企业对外赠送礼品的方式,其中,以折扣折让方式销售货物是企业促销业务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其处理原则是:折扣销售(会计上称之为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福利费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福利费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
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 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 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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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
其他应付款-社保公付、个人 10 缴纳社保、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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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社保公付、个人 10 贷:银行存款 20 对于事项(二),企业将购买月饼支出作为企业费用承担掉,并通过银 行存款直接支付,不能税前扣除。 依据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于费用的界定 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 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而针对企业日常活动这个概念,并没有法律上的明确界定,一般理 解,企业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 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与之相关的活动”这个词汇是非常具有弹性的: 结合案例,税务机关可以认为,企业发生将购买月饼支出并不符合 “费用”的概念(哪个企业也不敢说给职工买月饼算是日常活动),不应 通过自身费用承担,在汇算清缴中可以被要求作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 出作纳税调增处理。但企业可以用为员工发放福利属于与企业经营相关 的活动来做辩解,而在实务中,税务机关的态度是默许后者的。故笔者 认为,对于这类事项,只要企业解释得合情合理即可,无需强硬调增。 特例: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取得发票入账的福利费。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上述条文的特别之处在于认定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福利费 可以部门来进行归集,即福利部门的支出,拿到了合法、有效凭证,可 以通过福利费核算。 如:某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国企 B,职工浴室购买防脱发洗发 水,取得发票入账,并做如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这种情况下,该费用正常扣除没问题。 在实务中,对于其他企业(指已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以发票 入账的福利费,税务机关一般是不会要求其代扣个税、社保的,而是以 “集体福利”的概念允许其税前列支,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做法更倾 向于是一种历史沿革,需要法规予以规范。 此外,企业以自身产品作为福利发给员工,也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并为其代扣个税、社保,按工 资、薪金的原则进行处理,其道理是一样的。 总结: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福利部门发生的费用可以取 得发票入福利费,所得税前计算限额扣除,其他企业应作为与取得收入 无关的支出做纳税调增(在实务中,税务机关可能默许这种做法,但从 学理角度出发则应做纳税调增处理);2.企业通过福利费核算的津贴,以

赠送客户礼品的会计账务处理

赠送客户礼品的会计账务处理

赠送客户礼品的会计账务处理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银行存款3、赠送的礼品、物品若属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则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2)结转销售成本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产成品赠送礼品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因此,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若是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给予的折扣、折让或消费积分兑换的,则实际上该礼品属于有偿性质,个人对礼品支付了对价,也就无需缴纳个税。

若是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外赠与的,个人对于礼品无需支付对价,则需由企业代扣代缴个税。

赠送礼品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赠送礼品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赠送礼品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赠送礼品在财税处理上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财产性所得。

赠送礼品涉及到财产性所得的情况,所以赠送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税办法可参照相关税法规定,根据赠送的礼品的价值、性质等确定应纳税额。

3.企业所得税:如果赠送人是企业,则需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赠送礼品被视为无偿赠与的行为,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将赠送礼品的成本计入费用,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税基。

4.纳税申报:赠送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个人需要在每年的纳税申报中将赠送礼品作为个人所得的一部分进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企业需要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将赠送礼品的成本纳入费用,并计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赠送礼品的财税处理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赠送的礼品可能属于特殊税收政策的范畴,比如文物、艺术品等,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赠送礼品的金额、对赠送方的关系等也会对财税处理产生影响,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分析和处理。

宣传品、礼品及“买一赠一”物品的税会处理

宣传品、礼品及“买一赠一”物品的税会处理

宣传品、礼品及“买一赠一”物品的税会处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经常为宣传品、礼品、“买一赠一”销售方式涉及的赠品如何进行税务和会计处理而深感困惑,以上业务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业务本身并不复杂,但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对个别问题的规定并不明确,在实务操作中难免有混淆之处。

针对宣传品、礼品及“买一赠一”物品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介绍相关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以期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宣传品涉税分析企业在广告、业务宣传时随机赠送宣传用品,因其无法与销售商品挂钩,一般被认定属于无偿赠送。

赠送宣传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在此我们介绍相关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 个人所得税关于企业随机赠送宣传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 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 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出台上述两个政策,说明税务机关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但这两个政策欠缺清晰性和准确性,造成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

税务总局于2011 年下发文件《关于企业对个人取得 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0 号),对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 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 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 税。

无偿赠送客户产品的会计处理

无偿赠送客户产品的会计处理

无偿赠送客户产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无偿赠送客户产品时,会计处理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1. 记录赠品成本
借:销售费用(赠品成本)
贷:库存商品
2. 确认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赠品成本*增值税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赠品的成本将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企业的利润。

同时,赠品的增值税税额需要作为销项税额进行确认和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会计处理仅为一般性示例,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因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建议参考当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并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企业在无偿赠送客户产品时,还需要考虑税务和法律方面的规定,例如赠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否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因此,在实施无偿赠送活动之前,建议企业充分了解相关的税务和法律要求,并与税务机关或专业顾问进行沟通和咨询。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赠送客户产品的会计账务处理

赠送客户产品的会计账务处理

赠送客户产品的会计账务处理
一、赠送自产产品,按现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自产产品,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结转成本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账务处理如下: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产品无偿赠送给他人的,应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涉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礼品的所有权属发生转移时,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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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赠送礼品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企业在促销展业中赠送礼品区分不同情况确定是 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说,对于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礼品赠送,会计处理 是怎样的呢? 一、理论处理: 根据不同情况,计入销售费用(如广告宣传)、管理费用(公关支出) 等。 例如:某乳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母亲节期间,为树立品牌形象,开 展了赠送奶粉活动,活动期间共赠送奶粉 6 000箱,每箱市场价格为 105 元,实际成本 60元。 会计处理: (1)结转成本: 借:销售费用 467100
贷:库存商品 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71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收到款项并交税: 借:其他收款 12600 12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12600
贷:其他应收款
12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600 贷:银行存款 实际操作 12600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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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赠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往往不可能向礼品接受者收 取,故代缴的个税实际上还是由赠送礼品的单位承担,礼品的价值也就 成为税后所得。会计处理的原则是代缴的个税随礼品本身所计入的会计 科目入账。 上述例子的会计处理就变成: (1)结转成本: 借:销售费用 467100 贷:库存商品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7 1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销售费用 12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600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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