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合集下载

54号文件

54号文件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0‟54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国办…2009‟1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精神,深入扎实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依法公布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当前要将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

各省可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附件一,以下简称《名录》),确定本辖区内需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其他重点企业。

各省级环保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将应实施清洁生产的重点企业名单在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公布并同时抄报我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当地主要媒体同时公布。

二、积极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

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具备审核条件的机构名单及其审核业绩,并对问题较突出的审核服务机构予以通报。

及时调度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督促各重点企业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审核结果及时报送当地省级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各省级环保部门应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环发…2008‟60号附件二)要求,加快评估验收工作进度。

清洁生产考试试题及答案

清洁生产考试试题及答案

Pollution Prevention 污染预防Waste Minimization 废物最少化End pipe Treatment 末端治理Source control 源控制Cleaner Production Technology 清洁生产工艺Polluting control technology 污染控制工艺No Waste Technology 无废工艺Low Waste Technology 低废工艺Anticipate and prevent strategies 预防和预估战略Avoidance strategy回避战略Designed for Environment 为环境而设计Front-end resource management 首尾管理Waste avoidance 污染回避Waste reduction 污染削减Green productivity(绿色生产)Industrial Ecology/Industrial Metabolism 工艺生态学/工业新陈代谢Life Cycle Assessment 生命周期评价Cyclic economy 循环经济Sustainable development可持续发展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2.1 The definition of Cleaner Production (UNEP and CP promotion law)答:Cleaner Production is the continuous application of an integrated preventive environmental strategy to processes, products,and services to increase overall efficiency, and reduce risks to humans and the environment.UNE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清洁生产是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保护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

能源审计、清洁生产修订

能源审计、清洁生产修订
需要典型企业的支持,提供数据,提供案 例,提供方案。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2007年8月10日 财建[2007]371号
《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 -------发改环资 [2008]704号
2009年环保部60号文件,关于加强重点企业开 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的要求;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是“十二五规划”重 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积 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把大幅降低能源消 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 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二、以提高 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三、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四、加大环境 保护力度。五、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 体系建设。
千家企业能源审计
千家企业是指钢铁、有色、煤炭、电力、 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 重点耗能行业规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 2004年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8万吨标 准煤以上,共1008家。
有色金属:71家,占7.04%。
千家重点用能企业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名称 钢铁 化工 电力
石油石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 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的通知 (发改环资[2008]704号),2008年4月。
项目节能量等于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 实现的节能量之和扣除能耗泄漏。单个产 品(工序)的节能量可通过计量监测直接 获得,不能直接获得时,可以通过单位产 量能耗的变化进行计算确定。
所费少于所当费,所得多于所当得。
能源审计(节能审计) 能源规划(节能规划) 能效对标 节能量审核 节能评估--拟建项目评价 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合同能源管理 能源管理体系 循环经济 低碳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企业 可持续发展

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
元。
问题解答

问1:如何划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依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清洁 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 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自愿 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 目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1)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 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俗称“双 超”企业)。 (2)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企业。(俗称“双有”企业)。(有毒有害物质是指被列入《危险货 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 (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 知》(环发[2010]54号文件第一条明确规定:当前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行业: (1)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重有色 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 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 制品制造业。 (2)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钢铁、水泥、平板 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 (3)《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21 个行业类别。
方案实施
清பைடு நூலகம்生产企业验收
政府主管部 门
落实奖励和优惠政策
实行清洁生产可提高企业竞争力

突破“绿色壁垒”,拥有无形资产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6.04•【字号】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施行日期】2021.08.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修订,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6月4日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9月22日无锡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4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5月28日无锡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2008年8月29日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8年9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21年4月28日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1年5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污染防治第一节水污染预防第二节水污染控制第三节水污染治理第三章水资源保护第四章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修订)

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修订)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文件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闽环保防[2011]60号福建省环保厅福建省经贸委关于印发《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各市、县(区)经贸委(经发局、经委)、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为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省环保厅和省经贸委共同制定了《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订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推动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革、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三条【部门职责】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厅负责全省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委(经委、经发局)会同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及“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清洁生产审核具体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责】企业是清洁生产审核的主体,是清洁生产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清洁生产审核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五条【审核类型】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六条【自愿性审核】除第七条规定情况外的企业(以下简称“自愿性审核企业”)均可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2.15•【文号】国经贸资源[2000]137号•【施行日期】2000.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关于公布《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家冶金局、石化局、轻工局、纺织局:清洁生产是将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全过程,通过不断地改善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以降低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清洁生产的核心是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为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积极防治工业污染,国家经贸委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布。

本目录涉及冶金、石化、化工、轻工和纺织5个重点行业,共57项清洁生产技术。

这57项清洁生产技术是在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进行认真筛选、审核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的。

这些技术是经过生产实践证明,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在本行业或同类性质生产装置上推广应用。

本目录是各级经贸委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审批清洁生产项目的依据,也是各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环境保护项目的方向。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此次编制工作先涉及5个行业,我们将根据情况继续组织其他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编制工作。

附件:《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简介国家经贸易委员会二000年二月十五日附件:《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简介┌──┬────┬────┬──────────┬──────────┐│编号│技术名称│适用范围│主要内容│投资及效益分析│├──┴────┴────┴──────────┴──────────┤│冶金行业│├──┬────┬────┬──────────┬──────────┤│1│干熄焦技│焦化企业│干法熄焦是用循环惰性│按100×10的4次│││术││气体做热载体,由循环│方吨/年焦计,投资2│││││风机将冷的循环气体输│.4亿人民币,回收期│││││入到红焦冷却室冷却,│(在湿法熄焦基础上增│││││高温焦炭至250℃以│加的投资)6-8年。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8.15•【文号】环办函[2011]964号•【施行日期】2011.08.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函[2011]9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各环保督查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顺利完成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附件: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二○一一年八月目录1 总论1.1编制依据1.2编制目的1.3适用范围1.4核查基本要求2 环境政策2.1 产业政策2.2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2.3环境技术规范2.4清洁生产3资料核查3.1企业基础资料3.2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3.3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3.4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3.5严格执行排污费缴纳制度3.6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3.7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3.8环境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3.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4 现场核查4.1核查方式4.2 现场设施核查4.2.1非离子吸附型矿采矿过程4.2.2离子吸附型矿采矿过程4.2.3选矿过程4.2.4冶炼分离4.2.5稀土金属电解制备4.2.6辅助设施1.总论1.1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4)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5)中央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21号)(6)《关于开展稀土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362号)(7)《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1.2编制目的本指南为稀土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核查自查以及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资料核查和现场核查提供指导。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2.4 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
时间:
自企业名单公布后一年以内完成审核。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开展清
洁生产审核。
(1)“双有”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2)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两年完成一
1.2 清洁生产的定义
定义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 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 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 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 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 和环境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4 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
审核对象 职责分工 审核时间 审核程序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2.4 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
审核对象:生产过程(也包括服务业等)
(主要是重点企业) 物料的投入和产出; 能衡的投入和产出; 污染的来源和去向; 控制的科学与可靠性; 管理的规范科学性 。。。。。。。 生产的全生命周期和所有内容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 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行业类别 10.橡胶制品 11.煤炭
12.石化
13.制药
子行业(产品) 橡胶加工、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零件制造、日用及 医用橡胶制品制造、橡胶靴鞋制造及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煤化工(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或二甲醚等) 煤炭开采及洗选
5.有色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
贵金属冶炼(包括金冶炼,银冶炼,其他贵金属冶炼)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包括钨钼冶炼,稀土金属冶炼,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09〕1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精神,深入扎实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依法公布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当前要将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

各省可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附件一,以下简称《名录》),确定本辖区内需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其他重点企业。

各省级环保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将应实施清洁生产的重点企业名单在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公布并同时抄报我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当地主要媒体同时公布。

二、积极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

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具备审核条件的机构名单及其审核业绩,并对问题较突出的审核服务机构予以通报。

及时调度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督促各重点企业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审核结果及时报送当地省级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各省级环保部门应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环发〔2008〕60号附件二)要求,加快评估验收工作进度。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三、具体要求

积极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
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
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具 备审核条件的机构名单及其审核业绩,并对问题较突出的审 核服务机构予以通报。
及时调度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督促各重 点企业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审核结果及时报送当地省级环 保部门和相关部门。
文件具体要求
一、制定并上报清洁生产推行年度计划 二、总体进度要求
行业类别 清洁生产审 核周期 第一轮完成时间要求 2011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第 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 验收 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第 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 验收 201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第 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 验收
解读
五个重金属污染 每两年完成 防治重点行业的 一轮 重点企业 七个产能过剩行 每三年完成 业的重点企业 一轮 名录》确定的其 每五年完成 他重污染行业的 一轮 重点企业
胡锦涛总书记批示:
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和综 合利用,夺取环境整治 的新成绩
政策背景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 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 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 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 通知》国发[2009]38号
《国务院关 于印发节能 减排综合性 工作方案的 通知》国发 [2007]15号
党中央 国务院 高度重视 清洁生产
一、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概述


1.“双超”企业
(环发„2005‟151号)
在全面评价企业环保工作基础上,本轮清洁生产审核 结束前,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或者实现污染物 排放总量在规定限额内。——摸清家底,合法经营

挖掘清洁生产潜力(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清洁生产)蹇兴超总工程师在XXXX年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

(清洁生产)蹇兴超总工程师在XXXX年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

(清洁生产)蹇兴超总工程师在XXXX年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到广西讲课。

2010年11月22日全国清洁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同志和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同志分别讲话,强调必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作,而且实施了清洁生产的企业每隔3-5年还要再来一轮。

申报环保模范城和申请各种环保资金,都要把完成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作为前提条件,完成清洁生产更是企业申请上市的必备条件。

广西的清洁生产工作比较扎实,所以作为大会四个发言代表之一在大会上发言,而且是西部地区唯一发言的省区。

会议明确以后清洁生产工作由发改委总牵头,工信委、环保厅、住房建设厅、商务厅、农业厅、旅游局、科技厅等各部门在各自负责的领域内全面推行。

根据会议的精神,为了切实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我厅又在2010年12月中旬再次邀请环保部清洁生产中心的专家到南宁举办培训班。

2010年12月20-24日,环保厅组织了2个督察组到有关的市去督察清洁生产推进情况。

因此,去年短短半年的时间,为了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自治区环保厅召开了2次全区规模的会议,举办了2期培训班,参加全国的工作和培训会议2次,派督察组到各市督察1次,发布有关的文件好几份。

2010年底和2011年初,我厅又同自治区工信委反复沟通,再次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加强信息交流。

所有环保厅同清洁生产工作有关的文件都抄送工信委和发改委,有的还抄送财政厅和科技厅。

我厅发布的各种同清洁生产有关的文件都可全部在环保厅网站右上角“科技标准”栏目的“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目录中查阅和下载。

总之,为了切实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环保厅做了大量的工作。

环保厅的工作人员也不多,科技标准处正式工作人员只有王岑生和张小萍2人,而且还有其他工作要做,2010年10月份科技标准处才借用了1名工作人员黄付平。

当然,广西环科院清洁生产中心给予了很多技术支持。

各市环保局也陆陆续续加大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力度,特别是沿海三市工作很努力,防城港环保局的许美俗副局长多次亲自到企业督办。

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

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

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7.27•【字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1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制定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17年6月27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污染控制第三章水污染治理第四章饮用水水源地与特殊水体保护第五章水生态保护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控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饮用水水源地等特殊水体保护、水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源截污、综合治理,分级保护、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并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推进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改善水环境质量。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建立水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水环境保护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其主要负责人对实现水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18•【字号】酒政办发[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酒政办发〔2013〕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酒各单位:《酒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18日酒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为统筹“十二五”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根据《甘肃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甘政办发〔2012〕1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市建设,认真分析国家和全省环境保护形势,准确把握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巩固“十一五”环境保护成果基础上,以“削减总量、调整结构、改善质量、防范风险、加快转变”为主线,以大力推进循环经济、防治环境污染为手段,以加快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奋斗目标,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具有酒泉特点的“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形成资源能源循环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科学发展,强化保护。

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1〕54号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1〕54号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09〕1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精神,深入扎实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依法公布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当前要将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

各省可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附件一,以下简称《名录》),确定本辖区内需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其他重点企业。

各省级环保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将应实施清洁生产的重点企业名单在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公布并同时抄报我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当地主要媒体同时公布。

二、积极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

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具备审核条件的机构名单及其审核业绩,并对问题较突出的审核服务机构予以通报。

及时调度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督促各重点企业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审核结果及时报送当地省级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各省级环保部门应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环发〔2008〕60号附件二)要求,加快评估验收工作进度。

2010-环保部:关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0-环保部:关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公众披露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上市公司编制和披露环境信息,应有利于债权人、投资者、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了解企业环境保护情况。

第五条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

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重大环保处罚的,应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鼓励其它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本指南披露环境信息。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在环境保护部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在环保部网站、中国环境报和公司网站上同时1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第七条 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环境报告和临时环境报告的发布情况,作为各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年度环境报告第八条 年度环境报告期原则上为一个会计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市公司可在发布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发布年度环境报告。

第九条 年度环境报告应当披露的信息:(一)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已发布临时环境报告的,应报告环境事件最终处理结果和环境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因为环境违法违规受到重大环保行政处罚且已发布临时环境报告的,报告采取的整改措施和效果。

(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说明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未能按期完成验收的,应说明原因和进展情况。

(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说明下属各生产企业废水和废气中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厂界噪声和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

江苏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行业分类表

江苏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行业分类表

附件:江苏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行业分类表序号机构名称地区审核行业范围1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环境治理、交通运输设备制造2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环境治理3南京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石化4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南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火电、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煤炭5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环境治理、制药、炼焦6江苏盛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环境治理、煤炭、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7江苏苏科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南京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火电、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8南京川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环境治理9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橡胶制品10江苏省高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11江苏鸿德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火电、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化12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机械及器材制造、制药、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橡胶制品、轻工13南京海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14南京工业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药、石化、多晶硅、轻工15江苏省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南京纺织、轻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采矿、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16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环境治理、制药17江苏省环保工业工程总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轻工、环境治理、制药、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18南京桃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制药、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环境治理19南京清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环境治理、纺织、炼焦、20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药、橡胶制品、纺织、石化21江阴市绿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环境治理、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22无锡澄宇清洁生产审计服务有限公司无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火电、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橡胶制品23无锡市宏微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制药24无锡英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无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环境治理25无锡方舟环保有限公司无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制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橡胶制品26无锡环保信息中心无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环境治理、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27江阴秋毫检测有限公司无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石化28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环境治理、橡胶制品、石化29徐州市科创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轻工、煤炭、炼焦30中国矿业大学清洁生产中心徐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化、炼焦、煤炭31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常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环境治理、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32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环境治理33常州现代认证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常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制药、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4江苏正平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35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6苏州市电镀协会苏州机械及器材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环境治理、皮革及其制品37苏州幻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皮革及其制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38苏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苏州机械及器材制造、纺织、轻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9苏州中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轻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多晶硅、制药40张家港旭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制药、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及器材制造41苏州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环境治理42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3苏州金牛清洁生产咨询有限公司苏州轻工、制药、橡胶制品、纺织、皮革及其制品44张家港市晟尧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火电、机械及器材制造45苏州芯园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46苏州大学卫生与环境技术研究所苏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制药、石化、多晶硅47南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南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制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48南通联合智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南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49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连云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环境治理、制药、石化50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连云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51东海县环境科学研究所连云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环境治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采矿52盐城市华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火电、环境治理53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盐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轻工、环境治理、制药、交通运输设备制造54扬州泰源环境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55江都苏油环能工程有限公司扬州机械及器材制造、采矿、石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镇江生态环境科技咨询中心镇江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环境治理、火电57扬中市环保服务中心镇江纺织、轻工、环境治理、机械及器材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58泰州市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泰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及器材制造、制药59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泰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药、机械及器材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火电60靖江市天诚环保事务所有限公司(原靖江市环保事务所)泰州机械及器材制造、轻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环境治理、交通运输设备制造61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宿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环境治理、皮革及其制品62宿迁市宿豫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宿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轻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火电、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63上海汉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纺织、机械及器材制造、环境治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64上海天健环保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药、多晶硅、炼焦、轻工。

环境经济学-清洁生产

环境经济学-清洁生产

3.3 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
(3)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环保部——中央直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全过程监督 、 管理 , 中央直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全过程监督、管理, 国家环保部 中央直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全过程监督 对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 对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 省级环保部门——对环境有重大影响、 且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 省级环保部门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 业清洁生产的实施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所有清洁生产审核的组 业清洁生产的实施监督管理 , 织协调工作负责; 织协调工作负责; 市环保部门——对市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 对市属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 市环保部门 县环保部门——对其他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 县环保部门 对其他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
许多学者认为,上述计量原则中第一种计量基础是最合济学原理的, 然而由于污染损害的多重性与致害的递延多种原因使它在技术上的可行 性最低。第三种计量基础相反,在技术上最可行,信息处理成本也最低 ,然而由于污染防治成本中有相当大比重的固定成本,因而相同的投入 所产生的环境效益或所消除的不良环境影响差异巨大。第二种计量基础 的可行性与合理性则介于两者之间。我们发现采用上述第三种计量原则 计量污染物排放造成的危害在技术上最可行,而对于其存在的因固定成 本而导致的环境效益的巨大差异这一缺陷,在利用清洁生产标准时可 以得到一定弥补。该方法也被称为控制成本法。控制成本概念源于环境 经济学。控制成本是指因实施控制活动而放弃选择方案的价值,即企业 在实行或不实行污染控制措施时,今后若干年生产成本的现值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采盐;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铁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9.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磷肥制造、钾肥制造、复混肥料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其他肥料制造)
农药制造(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
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他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初级型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
子行业(产品)
1.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生物质燃料发电等)
2.炼焦
焦炭、干馏炭生产(含煤焦油、沥青等副产品生产)
3.多晶硅
多晶硅生产
4.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电镀;使用有机涂层,热镀锌(有钝化)工艺
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包括铜冶炼,铅锌冶炼,镍钴冶炼,锡冶炼,锑冶炼,铝冶炼,镁冶炼,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贵金属冶炼(包括金冶炼,银冶炼,其他贵金属冶炼)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包括钨钼冶炼,稀土金属冶炼,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城市垃圾处理、水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和其他环境治理
造纸,包括:纸浆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发酵,包括: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5.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6.皮革及其制品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包括毛皮鞣制加工,毛皮服装加工,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电池制造(包括锌锰电池、镉镍/镍氢电池、铅酸蓄电池)
照明器具制造(包括电光源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
19.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汽车制造(包括汽车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修理,涂装)
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包括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娱乐船和运动船的建造和修理,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及拆船)
2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电子器件制造(包括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电子元件制造(包括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
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21.环境治理
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炼铁(包括高炉炼铁,直接还原炼铁,熔融还原炼铁)
球团及烧结
炼钢(包括转炉炼钢,电炉炼钢)
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铁合金冶炼(包括硅铁,锰铁,铬铁,镍铁,其他常用铁合金冶炼)
钢压延加工(包括热轧,冷轧,涂镀层,热处理)
其他黑色金属冶炼(包括锰冶炼,铬冶炼)
8.采矿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11.煤炭
煤炭开采及洗选
煤炭地下气化
11.煤炭
煤化工(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或二甲醚等)
12.石化
原油加工
天然气加工
石油制品生产(包括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生产)
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
生物制油
13.制药
化学药品制造(含中间体)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中成药制造
14.轻工
酿造,包括:酒类及饮料制造(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碳酸饮料制造、瓶(罐)装饮用水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固体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
17.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
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
1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电机制造(包括电动机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业,电力电容器制造业,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业)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包括电力电容器制造业、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业)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动物胶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10.橡胶制品
橡胶加工、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零件制造、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橡胶靴鞋制造及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