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鱼出血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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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XX.XXX

BXX

DB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T XXX (200x)

草鱼出血病检疫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quarantine for hemorrhage disease of grass carp

2006-XX-XX发布2006-XX-XX实施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检样质量要求 (1)

4 检疫方法 (1)

4.1 群体检疫 (1)

4.1.1 免疫核实 (1)

4.1.2 现场检查 (1)

4.2 流行病学调查 (1)

4.3 解剖检查 (1)

4.4 病理学检查 (2)

4.5 病原电镜检查 (2)

4.6 免疫学检验 (2)

4.6.1 斑点酶联免疫吸附试验(Dot-ELISA) (2)

4.6.2 葡萄球菌A蛋白协同凝集试验(SPA-COA) (2)

4.7 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 (2)

5 非草鱼出血病的判定 (2)

6 无害化处理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流行病学调查 (3)

附录B(规范性附录)斑点酶联免疫吸附试验(Dot-ELISA) (4)

附录C(规范性附录)葡萄球菌A蛋白协同凝集试验(SPA-COA) (5)

附录D(规范性附录)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 (6)

参考文献 (8)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附录A、B、C、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湖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光明,江为民,肖克宇,黄兴国。

草鱼出血病检疫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鱼出血病(hemorrhage disease of grass carp )的检样质量要求、检疫方法、非草鱼出血病的判定和无害化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草鱼出血病的检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43/221-2004 水生动物检疫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3 检样质量要求

被检病鱼5~7尾,材料新鲜无污染,病变具有代表性。

4 检疫方法

4.1 群体检疫

4.1.1 免疫核实

经核实已按规定接种合格的草鱼出血病疫苗,注射后一月内未发现疑似草鱼出血病的患病鱼,并处在免疫有效期内,可认为免疫符合要求。如未接种疫苗,或接种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接种疫苗后又发现疑似草鱼出血病的病鱼,必须进行补充免疫接种,至免疫有效期开始时未发生异常,可认为免疫合格;如免疫接种后再发生疑似草鱼出血病的病鱼,必须进行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验,在排除草鱼出血病染疫的可能性之后,方可认为免疫合格。

4.1.2 现场检查

仔细检查草鱼有无异常表征,如发现尾鳍末端变黑,不食,反应迟钝,独游,易失平衡的;或鱼体暗黑,小的鱼种在阳光或灯光透视下,皮下肌肉充血、出血的全部或部分症状,可作疑似草鱼出血病对待,进一步诊断。

4.2 流行病学调查

如发现疑似草鱼出血病,应进行草鱼出血病流行病学调查。见附录A。

4.3 解剖检查

经4.1、4.2检疫为疑似草鱼出血病的患病鱼,抽样进行解剖检查,根据下述病变之一,可初步判断为草鱼出血病:

a. 口腔、上下颌、头顶部、眼眶周围、鳃盖及鳍条基部充血,鳃丝呈紫红色出血。病鱼出血严重时,鳃呈“白鳃”症状。

b. 剥开皮肤,肌肉充血和点状出血,呈鲜红色。

c. 肠壁充血或出血,全肠或局部呈鲜红色,肠壁弹性较好,肠内无食物,粘液较少;肠系膜、周围脂肪、鳔、胆囊、肝、肾有出血点或血丝;个别情况下,鳔及胆襄呈紫红色;当肌肉出血严重时,肝、脾、肾的颜色常变淡。

4.4 病理学检查

经4.1、4.2、4.3 检疫为疑似草鱼出血病的患病草鱼,取其新鲜组织固定、作石蜡切片、H.E染色,用生物显微镜观察,同时,对患病草鱼血液进行显微镜检查。根据下列病理变化,可诊断为草鱼出血病。

a. 肠上皮细胞肿胀,杯状细胞有少量增加,肠上皮与固有层剥离,严重时肠上皮完全脱落,固有层和粘膜下层有大量出血,肠腔中有大量红细胞和成片脱落的肠上皮。

b. 小血管管壁广泛受损,形成微血检,脏器组织梗死样病变。

c. 在肝细胞等的胞浆内可看到嗜酸性包涵体。

d. 红细胞数、白细胞数和血红蛋白量显著地低于健康鱼。

e. 白细胞血式中,淋巴细胞百分率显著地低于健康鱼,单核细胞百分率则显著地高于健康鱼。

4.5 病原电镜检查

草鱼出血病病原为草鱼出血病病毒(Grass Carp Hemorrhage Virus,简称GCHV)。经4.1、4.2、4.3检疫为疑似草鱼出血病鱼的患病草鱼,取其肝、肾、脾、肠、肌肉、血管等组织,戊二醛固定,常规制作超薄切片,电子显微镜观察。如在电子显微镜下观察到GCHV病毒,可确诊为草鱼出血病。

4.5 免疫学检验

经4.1、4.2、4.3检疫为疑似草鱼出血病的患病草鱼,采用下述方法之一可快速确诊。4.5.1 斑点酶联免疫吸附试验(Dot-ELISA)。见附录B。

4.5.2 葡萄球菌A蛋白协同凝集试验(SPA-COA)。见附录C。

4.7 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

经4.1、4.2、4.3检疫为疑似草鱼出血病的患病草鱼,可进行GCHV病毒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根据琼脂糖核酸电泳观察核酸带,判断是否有GCHV病毒,如检测出GCHV病毒,可诊断为草鱼出血病。见附录D。

5 非草鱼出血病的判定

草鱼群体经检疫免疫合格,临床无异常;或发现疑似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解剖检查、实验室检疫等综合性判断,证明不是草鱼出血病,应作非草鱼出血病的群体对待。

6 无害化处理

凡检疫为草鱼出血病的患病草鱼和运装器具,必须作无害化处理。

6.1养殖水体用百万分之一的漂白粉溶液全池泼洒消毒;禁止患病草鱼异地(塘)转移或上市;使用过的器具用百万分之十的漂白粉溶液浸泡15min消毒;

6.2病死鱼用锅炉焚烧或加盖生石灰后深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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