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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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中层干部聘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聘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
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
(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
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五)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八)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
(一)由党组织及院办牵头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布竞聘信息;(二)根据科室发展需要,由科室推荐、个人报名,全院竞聘,在纪检监测部门的监督下产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可设在院领导班子、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中层干部中进行。
(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医院党支部及工
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由医院办公室下发任命文件,医院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两年一聘,年度述职考核称职者可连续聘用,否则给予解聘,与其相对应的责任和权力解除。
第六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一)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
(四)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五)因违规违纪、经司法党纪受到相应处理的;
(六)因其它原因需要免去、解聘职务。
第七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提交院党支部研究,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第八条中层干部因退休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第九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四章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
第十条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对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对科室负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护士长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第十二条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第十三条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第十四条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考核办、药剂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第十五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项临时性工作。
第十七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享有本科室人员职称晋升的推荐权。
第十八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二次分配经济权。根据不同岗位
工作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经济分配方案,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第十九条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含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本科护理人员职称晋升推荐权。
第二十二条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负责制定科内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实习推荐权。
第二十三条护士长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管理、保管等职能。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第二十四条护士长享对科内消毒灭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科务委员会,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工作人员代表共3-4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科学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中工作计划,讨
论决定二级分配方案及其权限范围内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十六条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以及量化绩效考核。
第五章中层干部考核
第二十七条严格中层干部考核制度,由医院党支部及考核办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的组织工作,医院办公室协助完成。
第二十八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院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二十九条考核分为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
(一)任职考核是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的任职前的专项考核;(二)平时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进行的日常性考核,医院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层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考核是指以岗位目标责任为依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层管理者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进行的综合考核;
(四)任期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调动、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第三十条考核内容。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规定,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