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再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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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课件第八章保险监管

保险学课件第八章保险监管

3、对保险财务的监管
(1)资本金的监管 (2)准备金的监管 (3)资金运用的监管 (4)财务核算的监管
– 各国政府通常规定,保险公司在年终时, 应向监管部门递交年终财务报告,反映各 自的财务核算状况。
(二)对保险中介的监管
1、资格监管
– 通过有关资格考试 – 获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接受培训
2、业务监管
展务、
的引指
方导导
向 保险
和 信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被 保 险 人
的 市 场 秩 序
维 护 公 平 竞 争
整维 体护 安保 全险 与体 稳系 定的
中国保险监管的目标 三个“维护”和一个“促进”
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一) 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元以上; – 第三,在中国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
• 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国家监管部门批 准;
• 外资保险公司的税后利润在按规定提取各项 基金和准备金后,才可以向境外汇出。
2、对保险经营的监管
(1)经营范围的监管 (2)偿付能力的监管 (3)费率和条款的监管 (4)再保险业务的监管 (5)业务竞争监督管理
(2)偿付能力的监管
• 偿付能力监管是国家对保险业监督管理 的首要目标,也是保险监管的核心内容;
• 偿付能力监管主要包括:
– 开业资本金最低数额的规定; – 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规定; – 保证金及资金运用的规定; – 财务会计管理的规定。
(2)偿付能力的监管
• 保监会规定了具体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保 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低于规定标准的,按下 列方式处理:
保险经营的风险性,包括设计风险(保险公司设计的 险种存在错误而产生的风险),承保风险(公司在对 保险标的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时失误而产生的风险) ,巨灾风险(即事故发生会带来巨大的损失,从而影 响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资金运用风险(即在资 金运用中因预测不准或决策失误而带来的风险),利 率风险(预定利率高于投资收益率);

再保险教学大纲

再保险教学大纲
本课程的前导课程是保险学、人身保险学、财产保险学、保险会计与财务及保险经营与 管理等专业基础课程。 (四)学时学分
本课程的课内学时为 72 课时,4 学分,一学期开设 (五)各章教学重点
《再保险》共分为五大部分内容:即再保险一般基础理论;再保险法律一般基础理论; 再保险种类一般基础理论;再保险技术实务基础理论;再保险市场及监管基础理论。
第四章 非比例再保险 教学要求:
一、了解非比例再保险的基本理论; 二、掌握非比例再保险的主要方式,主要条款,费率和再保险费; 三、掌握险位超赔再保险,掌握事故超赔再保险,掌握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四、了解非比例再保险的特点,了解非比例再保险的应用及利弊。 五、了解非比例分保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掌握非比例再保险的费率和再保险费计算。
六、教材与参考书
1、陈继尧著.《再保险学——理论与实务》.台北,三民书局。
2、胡炳志主编.《再保险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
3、胡炳志主编.《再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年版。




审核人:
批准人:
年月日
在传授理论课的同时,利用课余时间,让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分小组利用多渠道 收集资料,进行讨论与交流,逐步培养严谨的科研态度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还可利 用教室或景区进行情景模拟与实战演练。
五、教学及教材编写建议
1、对本课程鼓励采用探究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项目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 学方式。
《再保险》教学大纲
学时:72 学时
学分:4 学分 开课对象:保险实务专业专科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一、说明 (一)课程性质
《再保险》是保险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也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业务, 是阿坝师范学院保险实务专业专科的专业必修课。 (二)课程特点

保险学原理 考点 知识点

保险学原理 考点 知识点

1、物质风险因素(有实体物质本身所导致的风险)2、道德风险(不诚实、不正直)3、心里风险(侥幸、过失)4、与风险事故的区别是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而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

1、避免风险2、损失控制3、风险中和4、风险自留5、风险转移1、目的不同:保险的目的是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欺诈、获取暴利。

2、动机不同:保险利己利人、转移风险;赌博损人利己、冒险获利3、科学依据不同:保险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位存在和发展的科学依据;赌博完全是以偶然性为依据4、结果不同:保险变危险为安全,赌博是变安全为危险1、社会保险:以国家和政府为主体,采取立法手段筹集基金,对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与一定的收入损失补偿,使其说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制度。

1、基本职能:分散风险;损失补偿;经济给付(人生保险) ;2、派生职能: 1 防灾防损职能(经验丰富的保险人提供减少损失的方法)2 融资的职能(时差性提供了保险资金运用和投资的可能性)1、投保单: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的一种书面形式2、暂保单: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在正式代理发出保险单以前,出立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种临时凭证,表明已经按照保险办理正式手续,只等签订正式保险单。

3、保险凭证:保险人给投保人的一中表明保险契约已经生效的书面证明。

4、保险单: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证明文件。

5、保险合同的其他单证形式:背书、批单和赴约等1、保险合同主体变更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变动。

2、在财产保险中,特殊险种(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可不必得到保险人的许可,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而一般险种相反。

3、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的变更可不经过保险人(以死亡为保险标的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受益人的变更(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制定下) 不需经过保险人,但是若把被保险人变更为受益人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而被保险人的变更属于保险标的的变更,一般要用新保险合同代替旧的保险合同。

再保险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再保险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再保险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再保险是保险人为了( ),将所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移给另一个保险人的保险A.谋取利益B.分散风险C.扩大经营范围D.促进保险业务交流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2.在再保险业务中,危险单位划分的关键通常同( )联系起来考虑A.保险公司的利益B.保单份数C.每次事故最大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D.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3.比例再保险的成数分保方式,分保分出人以( )为基础A.保险费B.保险金额C.最大损失D.固定比例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4.超额赔款再保险与溢额再保险的共同之处在于( )A.都按自留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再保险限额B.都根据危险单位发生概率确定再保险额C.都以一定比例即一定成数作为自留额D.都要求分出公司事先确定一个自留额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5.超额赔付率再保险又叫( )A.成份分保再保险B.停止损失再保险C.事故超赔再保险D.险位超赔再保险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6.再保险合同是一种责任合同,无论是寿险再保险合同或非寿险再保险合同都是( )A.补偿性合同B.定额性合同C.协商性合同D.协议性合同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7.分保接受人将接受的再保险业务再分保出去的保险叫( )A.协调保险B.再保险C.转分保D.分散保险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8.不属于再保险基本安排方法的是( )A.协议再保险B.临时再保险C.固定再保险D.预约再保险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9.临时再保险所不具备的特点( )A.再保险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另一方作出承诺,双方可自由选择B.它是最早产生的分保方式C.它含有选择性D.它对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都有强制性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10.再保险合同的固定再保险合同没有期限规定订约双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在终止前的( )向对方发出注销合同的通知A.两周B.一个月C.三个月D.6个月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11.固定再保险合同终止后,双方对在合同终止以前尚未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及保险责任将( )A.由分出公司全部承担B.由分入公司全部承担C.所有责任终止D.均须照样完成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12.预约再保险合同和固定再保险合同都是( )A.赔偿性合同B.定额性合同C.长期性合同D.短期性合同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13.固定再保险是由于( )不能满足分出公司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A.临时再保险B.预约再保险C.事故超额再保险D.成份分保再保险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14.不属于比例再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是( )A.共命运条款B.更改条款C.错误,遗漏条款D.责任恢复条款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15.再保险合同是明确关于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 )的协议A.保险利益和保险责任B.承保比例规定C.双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D.制定的长期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16.比例再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规定的仲裁范围不包括( ) A.再保险合同效力B.保险责任C.条款解释D.定约双方权利,义务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17.比例再保险合同中非比例再保险合同一般不采用的条款为( ) A.共命运条款B.更改条款C.错误,遗漏条款D.仲裁条款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多项选择题18.健康保险合同与人寿保险单中相同的条款包括有( )A.既存状况条款B.体检条款C.不可抗辩条款D.宽限期条款E.不丧失价值条款正确答案:C,D,E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19.健康保险的保险费厘定的方法有( )A.统一费率方法B.事故发生概率费率方法C.阶梯费率方法D.逐年变动费率方法E.均衡保险费方法正确答案:A,C,D,E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20.按承保内容划分,健康保险可以分为( )A.商业健康保险B.有条件取消健康保险C.医疗保险D.残疾收入保险E.个人健康保险正确答案:C,D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21.康宁终身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情况有( )A.意外伤害保险金B.重大疾病保险金C.身故保险金D.高度残疾保险金E.财产损失保险金正确答案:B,C,D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22.附加防癌终身保险的特点有( )A.被保险人身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B.被保险人享有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每日按保险金额的1‰给付C.被保险人享有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每次住院给付以90天为限D.癌症确诊之日起免交附加合同余下各期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E.保障范围广,保险程度高正确答案:A,B,D 涉及知识点:再保险。

保险学原理复习要点 第8章 再保险

保险学原理复习要点 第8章 再保险

第八章再保险1. 再保险:亦称再保或分保,是转移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的行为或方式。

保险人承保业务后,根据风险的大小和自身的能力,将其承担风险责任的一部分转嫁给其他普通保险公司或专业再保险公司,以便分散责任,保证其业务经营的稳定性,这种风险转移方式实际上是对原保险人承担危险的保险。

换言之,是对保险的又一次保险,故被称为再保险。

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通过签订分保条,分保合同摘要表或再保险合同文本,原保险人将其承保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转嫁给再保险人。

再保险合同具有经济性补偿性质,属于补偿性合同。

再保险也是一种无形贸易。

再保险业务的原保险人可称为再保险分出公司、再保险分出人、分保分出公司、分保分出人,通常简称为分出人或分出公司;接受再保险业务的公司可叫做再保险接受公司、再保险接受人、分保接受公司、分保接受人,通常简称为分入人、分入公司或再保险人。

分出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称为分保费。

为了补偿再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的费用开支,分出人向分入人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叫做再保险手续费、再保险佣金或分保手续费、分保佣金等。

2. 试述再保险与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2009.7论A. 再保险与保险的关系:再保险是保险的一种,它由保险派生发展而来。

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前提和源头,没有保险,再保险则无从做起;再保险是保险的后盾和保障,没有再保险作支柱,保险的发展会大受限制,比如一个保额为3亿美元的人造卫星,如果没有再保险的保障,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不敢贸然独家承保,而且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因此可以说,再保险和保险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B. 再保险与保险的区别:(1)合同当事人不同。

保险关系的双方订立保险契约,是投保人一方以缴付保险费为义务,换取保险人赔偿因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致使其遭受的经济损失或约定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经济补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法律行为。

原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原保险人、再保险人。

[经济学]再保险电子教案

[经济学]再保险电子教案

再保险电子教案第一章:再保险概述1.1 再保险的概念与分类1.2 再保险市场的功能与作用1.3 再保险的基本流程1.4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二章:再保险合同与定价2.1 再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2.2 再保险合同的履行与解除2.3 再保险定价的基本原理2.4 再保险费率的确定与调整第三章:再保险分出业务管理3.1 再保险分出人的权利与义务3.2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风险管理3.3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操作流程3.4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第四章:再保险接受业务管理4.1 再保险接受人的权利与义务4.2 再保险接受业务的风险管理4.3 再保险接受业务的操作流程4.4 再保险接受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第五章:再保险经纪人与监管5.1 再保险经纪人的角色与职责5.2 再保险经纪人的服务内容与收费方式5.3 再保险市场的监管机制5.4 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六章:再保险合同的司法解释与适用6.1 再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解决途径6.2 再保险合同法律适用的问题与实践6.3 再保险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6.4 再保险合同案例分析与启示第七章:再保险市场的国际惯例与规则7.1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组织与运作7.2 再保险交易中的国际惯例7.3 国际再保险合同的范本与条款7.4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监管与合作第八章:我国再保险市场的现状与发展8.1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概况与特点8.2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8.3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战略与政策环境8.4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挑战与机遇第九章:再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应用9.1 再保险产品创新的动力与趋势9.2 创新型再保险产品的设计与推广9.3 再保险产品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9.4 再保险产品在未来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第十章:再保险电子化与技术应用10.1 再保险电子化的意义与影响10.2 再保险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与运营10.3 再保险电子化技术应用的案例分析10.4 再保险电子化未来的发展趋势与挑战第十一章:再保险与风险管理11.1 再保险在风险分散与转移中的作用11.2 风险评估与再保险策略的制定11.3 再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11.4 风险管理体系的优化与再保险第十二章:再保险与资本市场12.1 再保险与资本市场的联系与互动12.2 证券化再保险产品及其在资本市场中的应用12.3 资本市场的变化对再保险市场的影响12.4 再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与投资策略第十三章:环境变化与再保险13.1 气候变化对再保险市场的影响13.2 极端天气事件与再保险风险评估13.3 环境政策变动对再保险业务的影响13.4 绿色保险与再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第十四章:再保险与金融科技14.1 金融科技在再保险领域的应用14.2 区块链技术在再保险交易中的潜力14.3 与大数据在再保险风险管理中的应用14.4 金融科技对再保险业务模式的影响与挑战第十五章:再保险的未来趋势15.1 全球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15.2 跨边界经营与再保险市场整合15.3 数字化与创新在再保险领域的趋势15.4 再保险行业面临的新风险与应对策略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1.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分类、功能和作用。

保险学原理8(1)

保险学原理8(1)

1. 李某为其妻购买了10年期的两全保险。

三年后,李某与其妻离婚,该离婚事件对保险合同的影响是(A )。

(2. 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产生效力的前提条件是(A ). (2分)3. 最早发明风险分散这一原理的国家是(A )。

(2分)4. 某人在购买终身保险时,保证今后不再吸烟,这属于(B )。

(2分)5. 纯粹风险所致结果是(C )。

(2分)6. 不属于可保风险特性的有(C)(2分)7. 下列所列保险合同中,适用代位追偿原则的合同是(A)。

(2分)8. 按照保险经营性质分类,保险的种类包括(B )(2分)9. 弃权与禁止反言在保险实践中主要约束(B )。

(2分)11.(D )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且总的保险金额超过了保险标的的价值。

(2分)12. 如果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行为是因过失、疏忽而致,而且未告知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如果未告知事项对合同解除前所发生保险事故没有严重影响,保险人对此次保险事故的正确处理方式是(B )。

(2分)13. 保险保障活动运行中所要求的大量风险集合条件,一是基于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二是(B )。

(2分)14. 某甲以其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获银行贷款80万元,银行为该抵押财产购买了80万元的房屋火灾保险,保险期间该房屋因火灾而全损.火灾前某甲已经归还银行贷款40万元,此时某甲也已无力偿还剩余贷款,那么,银行可获得保险人的赔款额是(B ). (2分)15.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A )。

(2分)16. 2我国企业财产保险是在传统的(B )基础上演变和发展而来的。

(2分)18. 保费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指(B)(2分)19. 下列所列保险中,属于非盈利保险的形式是(A )(2分)21.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A)(2分)22. 普通人寿保险通常可分为(A )(2分)24. 2财产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A ),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给予补偿的保险。

第八章 保险监管

第八章 保险监管
第十章 保险监管
一、保险监管理论评析 (一)经济管制理论 1.社会利益论 从政府干预经济、也就是对经济活动进行管制所强调 问题的不同方面来看,我们可以把管制的社会利益论分为 管制的利益论和管制保护论。 (1)管制的利益论,在于说明为防止某些产业危害社会利 益,需要通过管制消除差别价格,以达到保护消费者利益 的目的。 对于利益论的解释又可从两个角度展开:
2、保险监管的目的 • 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 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第二节 保险监管体系与方式
一、保险监管体系 1、保险监管法规
– 对保险监管对象的规定 – 对保险监管机构授权的规定
2、保险监管机构
– 1998年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 一监管中国保险市场
3、保险行业自律
– 保险同业公会 – 保险行业公会
(3)健全原则
目的:保险监管者在监管过程中指导、督促保 险业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提高保险 经营效益,维护股东及合伙人的权益。 内容: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提供适合社会需要 的保险品种,创造保险经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
(4)社会原则
目的: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政策的需要,积极 发展保险事业,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内容:扩大保险保障的覆盖面,宣传保险和风 险管理知识,积极而又慎重地运用保险资金。
(三)保险管制的“辩证法”
从某种角度来看,保险手段的创新在一 定程度上是监管放松的标志,因为这些创新 部分抵消了政府管制。在实践当中,随着保 险管制的放松,发生了更多的保险风险和保 险公司偿付能力危机,因此,一些国家又开 始加强保险监管的力度。这种方式将不断地 重复逃避管制(或称为寻找漏洞)和再管制 这样的过程,使静态平衡根本不可能实现。 可见管制辩证法的特点是不能获得稳定的平 衡。

第八章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第一节)

第八章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第一节)
第一节 信用保险 第二节 保证保险
一、信用保险概述 二、国内信用保险 三、出口信用保险 四、投资保险 五、信用保险的作用 六、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简介
1、信用保险的定义
信用保险:以在商品赊销和信用放款中的债务人的信 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 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 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作用
风险评估 损失补偿
通过资信调查与风 险评估,帮助企业 甄别买家风险。 发生风险后通过赔 付,有效降低损失 ,保证正常经营。
锁定成本 规避风险
没有出口信用保险可能面临的损失
某公司损失一批货物总价(美元)
50万
抵偿损失出口额(美元)
1650万
该公司的净利润率 3%
3,000
出口额
出口信用 保险费用
益,并参与该油田的开发生产和经营。该项目是由 中方企业通过收购该中亚某国某石油企业原股东股 份,从而获得该项目企业所拥有的油田开采权。
在进行了深入的国别风险和具体承保风险分析后, 中国信保通过海外投资股权保险产品为ZH公司全部
收购投资提供了征收、战争、汇兑限制和政府违约 风险保障。
收购是海外投资常用的方式之一,采用这种投资形 式,可以获得一些在技术、市场、运营上已经比较 成熟的项目,从而规避部分风险。
1919年,英国建立出口信用制度,成立第一家官 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担保机构——英国出口信用担保 局(ECGD)
1926年,德国HERMES成立 1946年,法国Coface 成立 1950年,日本“输出保险法”确立“贸易保险科”
不以盈利作为经营的主要目标 风险高,控制难度大 政府参与程度高
➢该公司必须再出口 1650万美元才可抵 偿损失

再保险练习题及答案

再保险练习题及答案

第八章再保险练习题(含答案)一.名词解释1.再保险2.分出公司3.接受公司4.自留额5.分保额6.比例再保险7.非比例再保险 8.成数再保险 9.溢额再保险 10.险位超赔分保 11.事故超赔分保12.临时分保 13.合同分保 14.预约分保二.单项选择题1.再保险是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中的()转移给其他保险人进行分担的保险。

A.全部业务B.部分业务C.全部或部分业务D.20%的业务2.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是()。

A.最大可能损失B.自留额C.投保单位D.危险单位3.自留额和分保额以()为基础确定。

A.保险标的B.保险金额C.危险单位D.保险赔款4.再保险合同的性质为()。

A.补偿性B.给付性C.临时性D.定值性5.以()为基础计算分保责任限额的是比例再保险。

A.保险金额B.责任限额C.赔款金额D.保险费6.分保接受人将其接受的再保险业务再分保出去,称为()。

A.互惠分保B.转分保C.临时分保D.预约分保7.以赔款金额为基础计算分保责任限额的是()。

A.比例再保险B.溢额再保险C.非比例再保险D.预约再保险8.以()的赔款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责任限额的是险位超赔分保。

A.每一事故B.每一危险单位C.每一保险标的D.每一年度9.对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都具有强制性的再保险合同是()。

A.临时再保险B.预约再保险C.比例再保险D.合同再保险10.分出再保险业务的流程不包括()。

A.提出分保建议B.办理分保手续C.分保赔款的处理D.承保额的确定11.()是分出分保管理程序中关键的一环,也是分保实务中最繁重的工作。

A.分保建议的提出B.分保手续的办理C.分出分保账单的编制D.分保赔款的处理12.承保前()是接受分入业务的依据,是分保业务成交的决定性工作。

A.对分入业务质量的审核B.对分保建议的审查C.对分保分出人资信情况的调查D.对分保经纪人资信情况的调查 13.预约再保险适用于火险和水险的()。

保险学 第八章 再保险

保险学 第八章 再保险

• (3)分保手续费是否支付不同 • 在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司一般要求接受公司支付一 定比例的分保乎续费;而在非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 司通常不规定接受公司支付分保手续费。 • (4)保险费准备金是否扣留不同 • 比例再保险往往规定扣留保险费准备金,以便应付 未了责任和其他意外;非比例再保险的接受公司通常 不对个别风险负责,仅在赔款超过起赔点时才予负责, 因此,一般不扣存保险费准备金 • (5)赔款的偿付方式不同 • 比例再保险的赔款偿付,除个别巨灾赔款分出公司 要求接受公司以现金赔偿外,通常都通过账户处理, 按期结算,比如通过季度账单或半年账单进行结算; 而非比例再保险的赔款多以现金偿付,接受公司于收 到分出公司的损失清单后短期内如数偿付。
原保险 被保险人 保险人
再保险 再保险人
Hale Waihona Puke (二)区别 缴纳保费的方式不同。 投保人 1、原保险 2、再保险
保费
保险人
分保佣金
分出人
分入人
分保费
(三)原保险与再保险比较 1、合同当事人不同: 原保险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 再保险当事人——原保险人、再保险人 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被保险人的财产、人身、 信用及有关利益和责任;再保险—分出人的责任。 3、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财产险具有补偿性、 人身险具有给付性,再保险——具有补偿性。 4、合同主客体广度不同:原保险——多为国内一家 保险公司承保;再保险——成千上万的合同汇聚为一 个分保合同,再分给若干个、甚至上百个保险人。
• 非比例再保险与比例再保险的区别: • (1)自负责任与分保责任的确定基础不同 • 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自负责任和 分保责任的,接受公司的责任额要受原保险金额大小 的影响;而非比例再保险是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自负 责任和分保责任的,接受公司的责任额不受原保险金 额大小的影响,而与赔款总额相关联。 • (2)分保费计算的方式不同 • 比例再保险的分保费完全按原保险费率计算,是投保 人支付的原保险费的一部分,且按照分出业务的同一 比例支付;非比例再保险是采取单独的费率制度,再 保险费以业务年度的净保险费为基础,由订约双方协 议而定,另行计算,与原保险费没有比例关系。非比 例再保险与比例再保险比较,保险费的量要少得多, 通常采取年初预付,年终调整的付费方式。

再保险-课程总结

再保险-课程总结

编号:
课程总结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再保险
教学班级:XXXXXXXX
主讲人:XXX
时间:2010年1月
填表要求
一、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教学档案袋内,一份交到金贸系
秘书处。

二、用双面A4纸打印,字体用宋体五号,不加粗。

表内空白
处不够的可以另加附件或延长表格。

三、表内的“评价等级”按教学检查时的分值划分为优、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75-90分的(含75分)为合格,60-75分的(含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本表要求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上交。

课程名称:再保险。

火险业务再保险规划(1)

火险业务再保险规划(1)

第二,强化自救措施。高层建筑不同 于一般的低矮建筑,火灾发生时,高 层建筑主要依靠自身的消防措施来保 障安全。消防部门云梯车所能达到的 高度一般不超过100米,如果几百米高 的高楼出现火灾,很难靠外部力量救 援。
第三,做好防火分隔。由于建筑使用功能、规模形状不 同,地理位置及室内火灾荷载、装饰和陈设等不同,建 筑防火规范不可能把各式各样的高层建筑防火都详细地 规定下来。这就要求设计人员针对所设计建筑物的具体 条件,灵活运用,加强防火隔断,增加灭火手段,加强 防排烟措施,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达到防火目的。
货运险规划
一般采用成数分保作为基础,适合 中小业务的需要,再结合溢额分保 以满足较大业务的承保要求。当所 承保的业务超过合同限额时,可安 排预约分保和临时分保。
单一危险单位的责任
假定一批货物共 需300万元的承保 能力可做如下设计 成数合同的承保能力100万元,自 留额20%计20万元,分保额80万元 溢额分保合同的承保能力是成数分 保合同限额的两倍共10线,计200 万元。
百分率 6.66% 53.34% 40% 100%
赔款 133200 1066800 800000 2000000
丙风险单位
项目 自留额 第一溢额 第二溢额 预约再保险 临时再保险 共计 保险金额 200000 1600000 1200000 1000000 1000000 5000000 百分率 4% 32% 24% 20% 20% 100% 赔款 180000 1440000 1080000 900000 900000 4500000
甲风险单位
保额1500000,损失750000
项目 保险金额 百分率 赔款
自留额
第一溢额 共计
200000

再保险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一)

再保险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一)

再保险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一)再保险分出人与再保险接受人是再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再保险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即指再保险分出人与再保险接受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再保险分出人的义务1.再保险分出人负有告知、通知的义务本条第2款规定:“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再保险分出人对再保险接受人负有告知、通知义务,是为了使再保险接受人能评估其所承担的风险。

再保险分出人的告知,首先要将原被保险人所有的陈述,以及与危险有关的通知,转告再保险接受人。

再保险分出人的告知与通知,通常包括下述两种情形。

(1)保险内容的告知与通知义务。

再保险分出人在再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将有关再保险测定风险的重要事项,例如标的物的内容、性质、地点、种类、保险金额、费率等等,以书面(初步业务报告表)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再保险合同缔结后,再保险分出人应按时将各分保账户所有分保业务,以书面(确定业务报告表)通知再保险接受人。

此外,初步业务报告中未成立的合同,或合同成立但其条款及内容有变动时,再保险分出人也应以书面(异动业务报告表)通知再保险接受人。

(2)危险变更或增加的通知义务。

再保险合同成立后,如有关再保险的危险发生变更或增加时,再保险分出人应及时通知再保险接受人。

再保险分出人违反告知或通知义务时,再保险接受人可据此解除再保险合同。

这与原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效果相同。

如果因违反告知或通知义务而导致再保险接受人受到损害,则再保险分出人要负赔偿责任。

2.保险事故发生时,再保险分出人负有防止损害扩大和向再保险接受人通知的义务当保险事故发生,涉及再保险接受人的责任时,再保险分出人应及时通知再保险接受人。

通常,再保险分出人将损失初步通知书寄送给再保险接受人,使再保险接受人对于损失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标的物的毁损情况、损失金额等有所了解,以此根据再保险合同的规定,估计本身应摊负的赔款金额。

保险学第四版习题库答案

保险学第四版习题库答案

《保险学》(第三版)》习题库答案 (1)第一章危险管理与保险 (1)第二章保险概述 (7)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12)第四章保险合同 (19)第五章保险与经济 (25)第六章财产保险 (31)第七章人身保险 (42)第八章再保险 (53)第九章政策保险 (57)第十章社会保险 (62)第十一章保险市场经营主体 (67)第十二章保险费率 (72)第十三章保险准备金与保险投资 (75)第十四章核赔与理赔 (80)第十五及第十六章保险监管概述 (87)《保险学》(第三版)》习题库答案第一章危险管理与保险一、名词解释1.危险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2.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损失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是风险事故的结果。

3.生产流程分析法生产流程分析法,又称流程图法。

生产流程又叫工艺流程或加工流程,是指在生产工艺中,从原料投入到成品产出,通过一定的设备按顺序连续地进行加工的过程。

该种方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

4.风险专家调查列举法由风险管理人员对该企业、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逐一列出,并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专家所涉及的面应尽可能广泛些,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般的分类标准为:直接或间接,财务或非财务,政治性或经济性等。

5.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即按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财产目录等的财务资料,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实际的调查研究,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其潜在风险。

6.分解分析法分解分析法指将一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比较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

失误树分析方法是以图解表示的方法来调查损失发生前种种失误事件的情况,或对各种引起事故的原因进行分解分析,具体判断哪些失误最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发生。

再保险经纪协议书范本

再保险经纪协议书范本

再保险经纪协议书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再保险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及术语1.1 “本协议”是指本再保险经纪协议书。

1.2 “甲方”指再保险经纪公司,即为本协议的签署方。

1.3 “乙方”指保险公司,即为本协议的签署方。

1.4 “再保险”指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将其承担的部分保险责任转移给甲方的过程。

1.5 “经纪业务”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再保险经纪服务。

第二章再保险经纪服务2.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再保险经纪服务:2.1.1 根据乙方的要求,为乙方寻找合适的再保险公司;2.1.2 协助乙方与再保险公司进行业务谈判;2.1.3 协助乙方制定再保险方案;2.1.4 协助乙方进行再保险合同管理。

第三章甲方义务3.1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再保险经纪业务的合规性。

3.2 甲方应诚信、专业、高效地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3 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信息。

3.4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再保险经纪业务的进展情况。

第四章乙方义务4.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甲方经纪服务费用。

4.2 乙方应提供甲方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4.3 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与再保险业务相关的纠纷。

第五章合作期限及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5.2 在合作期限内,如双方同意延长合作期限,应签订补充协议。

再保险市场

再保险市场

• 8.3.3世界主要再保险市场 • 8.3.3.1欧洲再保险市场 • 1.伦敦再保险市场 • (1)劳合社再保险市场。 • (2)伦敦保险协会再保险市场。 • (3)劳合社及伦敦保险协会市场的特性。 • (4)伦敦再保险经纪人。
• 2.德国的再保险市场
• 3.瑞士再保险市场
• 8.3.3.2北美再保险市场 • 1.纽约再保险市场 • (1)美国再保险市场的组织 • (2)纽约再保险市场的业务来源 • (3)纽约再保险市场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
• 2. 缺点: • (1)业务能量有限。 • (2)风险品质较差。 • (3)组织规模简陋。 • (4)财务基础脆弱。 • (5)汇率风险影响经营。
• 8.2.5.3前卫公司 • 8.2.5.4专属保险公司与再保险的关系 • • 8.2.6再保险经纪人 • 8.2.6.1再保险经纪人的职能 • 8.2.6.2再保险经纪人的作用 • 8.2.6.3再保险经纪人的选择
• 2.以再保险方式来分: • (1)比例再保险市场 • (2)非比例再保险市场 • 3.以再保险险别来分: • (1)人身险再保险市场 • (2)火险再保险市场 • (3)水险再保险市场 • (4)航空险再保险市场 • (5)责任险再保险市场
• 8.1.3再保险市场的构成 • 1.再保险的买方 • 2.再保险的卖方 • 3.再保险经纪人 • 4.再保险市场的供求关系
• 8.2.5专属保险公司
• 8.2.5.1专属保险公司的概述
• 专属保险公司是大企业自设的再保险公 司,为其母公司和子公司提供直接再保险, 同时也承保外界的风险和接受分入再保险 业务。
• 团体专属保险公司,是指商业公会或个 人或公司组织的团体,为解决其在保险上 共同的困难而设立的,其目的不为承保母 公司方面的业务,而是要承保来自各方面 的保险业务,以谋取盈利。

第八章 保险经营

第八章 保险经营
1.观察法 2.分类法 3.增减法
• 表定法 • 经验法 • 追溯法
7
第二节 保险费率
二、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 (一)纯费率的计算
纯费率即纯保费占保险金额的比率,按照纯费率 收取的纯保费用于弥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造 成保险标的损失的金额。
纯费率=保险损失率╳(1+稳定系数)
8
第二节 保险费率
ex:平均余命或生命期望值。表示x岁的人以后还能生存的平
均年数。若假设死亡发生在每一年的年中,则有:
e

l lx
(lx1

lx2
...l
)

1 2
11
第二节 保险费率
1.生命表
t p x 表示x岁的人在t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仍生存的概率。
t
p
x
lxt lx
t q x 表示x岁的人在t年内死亡的概率。
9
第二节 保险费率
二、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 (二)附加费率的计算
附加保险费率与营业费用密切相关,即营业费用开支总 额占保险金额综合的比率。 附加费率=(营业费用开支总额/保险金额总和)╳100%
(三) 毛费率的计算
毛费率有两个部分组成:毛费率=纯费率+附加费率
10
第二节 保险费率
二、人身保险费率的厘定
事前选择 时候选择
3
第一节 保险经营的特征与原则
二、保险经营的原则
(三)风险分散原则
风险分散是指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 责任。 1.核保时的风险分散 (1)控制保险金额 (2)规定免赔额(率) (3)实行比例承保 2.承保后的风险分散 承保后的风险分散原则应用以再保险和共同保险为 主要手段。

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1)

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1)

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1)本合同是由以下各方共同签订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

为保障保险公司的权益与利益,确保再保险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目的和定义1.1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之间的再保险业务提供法律依据,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2 在本合同中,以下术语的含义如下:(1)保险公司:指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的公司。

(2)再保险公司:指为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业务的公司。

(3)再保险业务:指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某一风险向再保险公司进行转移的业务。

第二条保险公司的义务与责任2.1 保险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再保险公司提供详实、准确的业务信息。

2.2 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再保险公司支付再保险费。

2.3 保险公司应妥善保管与再保险业务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并根据再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再保险公司的义务与责任3.1 再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公司转移给其的相应风险。

3.2 再保险公司应按时向保险公司支付再保险金。

3.3 再保险公司应妥善保管与再保险业务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再保险费的支付及结算4.1 再保险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后 [具体时间] 内,向保险公司支付再保险费。

4.2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再保险费后 [具体时间] 内,及时结算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应凭证。

第五条保密义务5.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互相保密对方所提供的商业、技术、经营和其他机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不可抗力6.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7.1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应由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8.1 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达成的合同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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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再保险(1)
2020/12/12
第八章再保险(1)
第八章 再保险
•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再保险、分保佣金、盈余佣金、比
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的定义;掌握原再保险的关系; 掌握比例和非比例再保险的特点、种类和区别;了解目前 主要的再保险市场的情况;理解再保险的作用
• 难点和重点:重点是再保险的相关定义和比例非比例再保
– 4.增加积累:一般既有分出,又有分入,承保能力增加,利润波动减少 (收取分保手续费;提留保费准备金;利用分保费时差增值;摊回损失; 扩大对外联系,引进先进技术)
第八章再保险(1)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二)再保险的作用
– (1)再保险的微观作用 • 对再保险人而言
– 一.以赢利为目的分担分出人的责任风险:1.收取再保 险费;2.利用收支时差使分保费增值
险;难点是非比例再保险的相关内容以及与比例再保险的 关系
• 学时:3
第八章再保险(1)
第八章 再保险
• 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市场和组织形

• 再保险的分类
第八章再保险(1)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 再保险(国际再保险或分保):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和责任 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第八章再保险(1)
再保险的分类--按照分保安排方 式
• 临时再保险:在保险人需要分保时,临时与再保
险人协商,订立再保险合同.优点--1.灵活 性;2.针对性.适用于新业务,高风险业务和 不稳定业务.需要逐笔办理,逐笔审核,手续烦 琐
• 合同再保险(固定再保险)双方事先订立再保险
合同,约定业务范围\条件\额度\费用等.具 有长期性,连续性和自动性特点
– (2)再保险的宏观作用 • 对保险业来说:1.建立了风险分散的网络;
2.提高了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3.是了解 国际保险市场的途径;4.促进保险企业健康发展
• 宏观管理及经济效用:1.是政府管理保险业的措
施之一;2.国际经济合作的手段;3.为国家创 造外汇;4.为国民经济发展积累资金
• 再保险的社会意义
– 分出人(分出公司):在再保险中,转移风险责任的一方或分出 保险业务的公司叫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
– 分入人(接受公司或者再保险人): 承受风险责任的一方或接受 分保业务的公司叫再保险人或分人公司
– 分出额:转移出去的那部分风险责任叫分出额 – 自留额:分出公司自己负责的那部分风险责任叫自留额
第八章再保险(1)
– 二.稳定经营成果 分入分保和分出分保相结合 – 三.节俭费用 – 四.学习他人经验,了解市场信息
第八章再保险(1)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二)再保险的作用
– (1)再保险的微观作 用 • 对被保险人而言:简化
了手续,节约了开支, 增加了安全保障
第八章再保险(1)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二)再保险的作用
• 预约再保险(临时固定再保险)规定对于约定的
家采取强制分保的方式
第八章再保险(1)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三、再保险的特性
– (一)合伙性:风险共担,利润共享
– 表现: – 1.原保险人支付分保费,再保险人支付分保佣金 – 2.原保险人有利润,再保险也有利润; – 3.再保险人以纯益手续费反还原保险人; – 4.损失按照合同分摊
– (二) 责任性 再保险就保险标的而言具有 责任分摊的性质
第八章再保险(1)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四、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
– 联系: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前提和基础;再保险是原保 险的后盾和保障,为原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二者互相依存,共同发展
– 区别:1.合同的主体不同;2.保险标的不同; 3.合同性质不同;4.合同涉及主体的广度不同
– 再保险的主要特点:1.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 业务经营活动;2.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
• 危险单位的划分关键是把每次事故的可能损失范围
联系起来考虑,而不一定和保单份数相同
• 危险单位的划分并非一成不变的
第八章再保险(1)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二、危险单位、自留额、分保额
– (二)自留额和分保额 • 自留额和分保额的计算既可以以保额为基础划分也
可以以赔款来计算
• 为确保保险企业的财政稳定性和偿付能力,许多国
– 转分保:分出公司所接受的风险责任还可以通过签 订合同再分摊给其他保险人,称为转分保。
– 转分保费
第八章再保险(1)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二、危险单位、自留额、分保额
– (一)危险单位: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事故可 能造成的最大损失的范围 • 危险单位的划分既重要又复杂,应根据不同的险别
和标的进行划分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 分保费:分出公司在分出风险责任的同时,把保险 费的一部分交给分人公司,称为分保费
– 分保手续费(分保佣金):分人公司根据分保费付 给分出公司一定费用用以支付分出公司为展业及管 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开支,叫做分保佣金或再保险手 续费
– 盈余佣金(纯益手续费):当再保险合同有盈余时, 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称为盈余 佣金,也叫纯益手续费
第八章再保险(1)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二)再保险的作用
– (1)再保险的微观作用
• 对保险人而言:
– 1.分散风险均衡业务质量; – 2.扩大承保能力 – 3.控制责任,稳定经营成果(减少波动性)
v 例如:1.1982年2伊战争,四艘中国货轮被困海湾,损失1 430万美圆,摊会1000多万;2.1990年,广州白云机 场空难,赔款9000多万,摊回7500多万;1993年11 月,人保承保的一架波音747客机在香港着陆时冲入海湾,损失 1.55亿,大都摊回;4.1995年1月,亚太二号卫星发射
第八章再保险(1)
原保险
再保险
投保人
原保险人 /分出公司
再保险人 /分入公司
第八章再保险(1)
常品经 重尝过 要美二 。餐者
。合 再作 保, 险才 非能
第八章再保险(1)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一节再保险概述
• 五、再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 (一)再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散风险
– 再保险职能的特殊功效:1.再保险可以对固有的巨大风 险进行分散;2.再保险可以对特地区域内的风险进行分 散;3.对特定公司的累积风险进行分散;4.再保险对 某一时点的风险进行彻底分散;5.通过相互分保,扩大 风险分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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