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转型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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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转型趋势
一、中国社会转型的界定
在中国,“转型”概念是1992年以后开始流行的。它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含义是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与西方国家的主流理解是一致的。世界银行办了一个杂志,叫”Transition”,有人译为“转轨”。从发表的文章来看,这份杂志探讨的主要是经济体制转轨。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世界银行合办了一份“转轨通讯”,为”Transition”的中文版。也有人将”Transition”译为“转型”》,〔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社会转型管理(MOST)”规划联络委员会,并出版业务通讯。社会学者往往将”Transformation”译为社会的“转型”。在中国社会学者的论著中,“社会转型”有三种主要的含义:
(1)社会体制在较短时间内急剧的转变。
“转型”与“转轨”在体制转变这一点上可以取得相同的意义。自1992年中国宣布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社会转型就建立在明确的经济体制转型的基础之上。但社会转型本身则是社会体制的转变,是社会制度的创新。改革是从制度转变开始的,因此制度解释是根本性的解释。
我曾指出:“60年代至70年代,个人身份的变换特别困难,代内流动与代际流动率均很低,也就是说,社会结构‘超
稳定’,比较封闭。究竟是什么东西限制人们身份的变化?有三种固定与冻结人们身份的因素:一是户籍制度;二是劳动制度;三是干部制度。这些制度造成了城乡隔绝,农民、工人、干部等基本社会角色身份固定化。”这是对结构问题的制度解释。“转轨”概念中的“轨”是指体制。新旧体制衔接、新旧制度更替,就是“转轨”。
(2)社会结构的重大转变。
1992年,李培林在《“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一文中较早地探讨了“社会转型”的有关理论问题。他认为,社会转型是一种整体性发展,也是一种特殊的结构性变动,还是一种数量关系的分析框架。这种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我国社会学者较多关注的是社会结构的变动,结构解释比制度解释更为流行。有人评价说,时至今日,“社会转型”已成为描述和解释中国改革以来社会结构变迁的重要理论范式,同时也成为其他学科经常使用的分析框架。
1994年,我在《观念、角色、社会结构的三重转换》一文中指出:“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与秩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种社会转型的启动因素,是政治文化的变迁。也就是说,70年代末孕育的社会变革,是从政治文化领域找到突破口的。”我把这种观点称之为“政治文化启动论”。同时,我还提出了一个“中等收入者阶层稳定论”。我认为,“一方面,原有的结构性失衡现象继续存在,另一方面,又产生了新的
结构性失衡现象。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中最稳定的力量。由温饱户构成的准中等收入者阶层是社会的次稳定力量。而贫困户等低收入者阶层,则是社会最不稳定的因素。高收入者中的暴发户,其非法致富手段、炫耀性消费、贿赂与斗富行为等,往往会导致低收入者的心理失衡或扭曲,还会使掌握一定权力的某些人经不起诱惑而滋生腐败现象,从而带来某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只有采取切实的措施,扩大中等收入层与准中等收入层、收缩低收入层、控制高收入层,才能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以及保证经济高速增长的社会环境。”从八年来的社会现实情况来看,我的这些观点是有依据的。
有人认为,中国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体制变革的狭隘领域,它已汇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一道融入了世界范围内的“后发”国家的社会转型潮流之中,是一场全面、整体性的社会结构变革。它不仅是一场经济领域的变革,而且是一场全社会、全民族思想、文化、政治、心理等各方面的“革命”。这样理解社会转型是有道理的。由经济体制转轨为基础的中国社会转型,不仅是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而且还表现为人口的城乡结构、文化的深层结构以至意识形态的多元化等社会全面的结构性变化。
(3)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转变。
将社会转型纳入现代化过程,是许多社会学者的一种研
究取向。陆学艺、景天魁等社会学者认为,“社会转型是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郑杭生、李强等社会学者认为,“社会转型”是一个有特定含义的社会学术语,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型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转型”和“社会现代化”是重合的,几乎是同义的。
有人认为,目前学界虽大谈转型问题,但“却没有人说清楚我们的社会从何型转向何型”,“结构是一种不能敞开的自我封闭的事物,结构的变换无异于一场社会重组”。同时,他们指出:“无论是中国社会还是外国社会,只要社会子系统干好它自己的事就足够了,与其说结构变化倒不如说功能变化”。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功能变化是结构变化的表现,谈论社会形态也不应否认结构的作用。唐魁玉认为,在目前的中国“具体的环境”即“中国语境”中,重要的是要正视自己的社会结构物质和问题,然后才能“名正言顺”地、以中国特有的方式来实现社会目标或社会理想功能。不过,我们在重构中国社会时,既要克服改革前的理想主义的“社会乌托邦”倾向,也要超越“中国话语”下的实用理性或工具理性倾向。中国需要既适合目的又实用、既适合中国国情又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创性的社会转型与现代化理论。王雅林提出了由“二分范式”变为“三分范式”的新的“转型”再构发展理论,该理论强调了
信息社会的高新技术因素对社会再构的影响作用。
现代化不仅是中国理论界的研究课题,同时又是中国各级政府首要的工作目标与任务。有些省在制定“十五”计划时提出:“以富民强省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揽全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是否一定要走同样一条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道路呢?80年代,西方一些学者批评“现代化理论”,认为“现代化”是西方发展模式典范主义与西方中心主义的反映。西方的现代化路径是不是唯一的呢?通过对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日本的现代化和亚洲“四小龙”的工业化进程等研究,一种多元的转型理论开始兴起。经济学家格尔申克隆()曾在考察西欧和俄国工业化的不同道路时,建立了一种特殊的现代类型学。他认为,工业化道路可分为如下类型:本地型或引进型,被迫型或自主型,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型或消费资料生产优先型,农业进展或农业停滞型,经济动机型或政治动机型。曾经主张趋同转型论的艾森斯塔特,也修正了自己的观点。1983年,他曾经指出:“很多新的和正在实现现代化的社会和国家,都不是沿着欧洲国家的路线发展的”。1992年,他又在自己的新著《社会变迁和现代化的理论复兴》中明确指出,趋同论的历史前提是不真实的;“在不同的现代化”和正在走向现代化的社会中,存在着巨大的体制差异,这一事实不仅在转型社会中,而且在中等发达的社会中,甚至在高度工业化的社会中,变得越来越明显了。国际上有些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