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水务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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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务工程测量

城市水务工程测量

(Ⅰ)基本规定

1城市水务工程测量主要包括城市引调水工程、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以及其它在城市进行的与水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测量工作。

2 城市水务工程测量的主要测量工作依本规范及相关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本节是根据其工作内容的特殊性而进行相关方面的具体规定。

3城市水务工程测量应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对测量资料的具体要求进行。

(Ⅱ)控制测量

1 城市水务工程控制测量应根据该市现有控制资料情况,结合水务工程测量对控制测量的要求,应尽量利用现有城市控制资料,制定经济、合理的控制测量方案。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当地城市采用的坐标系统;

高程系统应采用当地城市采用的高程系统。

2 城市水务工程平面控制测量可以单独布设首级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加密控制网可赿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3 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划分可依据当地城市平面控制网的现有等级划分,使用时应注意相关精度指标要能与本规范相应规定基本相符。

4 平面控制网的标石埋设、测量方法、精度要求在基本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城市平面控制网的具体情况予以考虑。

5 高程控制网的等级划分、精度要求、测量方法与本规范相同。在施工图测量阶段,应重新布设测区的高程控制网。

6 控制测量应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法。

7 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应尽量采用新的控制测量方法,如RTK测量、单机CORS系统。

(Ⅲ)地形测量

1城市水务工程地形测量应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图资料,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对地形图资料的需求,制定经济、合理的地形测量方案,确定地形测量的范围、比例尺、分幅及修补测方法。

2 测图比例尺的选用要结合工程设计阶段和城市已有基础资料综合考虑选用合适的比例尺。

3 地形图的分幅:可以采用当地城市的地形图分幅方法,也可以采用国家标分幅或自由分幅。

4 地形图的修测与补测:为了加快城市水务工程建设进度,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尽量利用现有地形资料进行修测,对缺乏资料地区进行补

测。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施工区域的地形宜全部重测。修补测应注意:

①修测与补测部分的地形精度和比例尺应综合考虑设计对地形图的需求和原有资料的精度来确定。

②修补测前应对测区进行外业调查,查找原图中存在的错、漏问题并在工作底图上标注,同时标出修补测范围。

③修测时应注意检查原有地形资料的实际精度,对新旧资料的衔接部位和设计方案要求的重点地块应进行检核测量。对不满足精度要求的地块应全部重新测量

5 地形测量的要素:水务工程地形测量的要素应根据项目设计的内容区分重点地形要素和一般地形要素,对于重点地形要素(如河道排放口、河道桥梁、道路排水设施)应在测量工作方案中明确其具体的测量方法、精度及表示方法以方便设计人员使用。对于一般地形要素可按本规范要求的方法和精度进行测量,有必要时可适当降低测量要求。

6针对城市水务地形测量工期要求紧的特点,尽量采用局部航摄、卫星遥感等先进手段进行现有地形图的修补测。

(Ⅳ)水务工程要素调查

1水务工程要素调查应结合水务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不同设计阶段进行,主要调查包括:河道排放口调查、水污染源调查、城市拆迁实物调

查以及设计部门要求进行的相关其它调查嵥作。是城市水务工程测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2 河道排放口调查是水环境治理工程的重要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有:填写野外调查记录表(断面尺寸、污水种类、排污形式、水质水深)、照相、污水量测量与水深量测、平面高程测量。调查时应注意:

①平面位置:管道测量其中心位置,方涵按形状测绘。

②高程:测量管涵出口内底高程

③断面尺寸:采用钢尺实地丈量最小内径,园管标注直径,方涵标注宽×高,并在断面尺寸下标注内底高程。方涵出口为斜面时,断面宽度应量取其垂直宽度。

④注意其出水口情况,以及从出口往内几米管径、标高是否有变化。

⑤对每个排放口进行拍照。污水种类、排放形式的判断:调查时在无水排放的情况下,对于停排、间断的判断,在于管内是否有水渍,如有水渍则为间断排放,反之判断为停排。

3 污染源调查,污染源调查主要针对污染城市水体的源头进行详细调查,包括相关工厂、生活小区、养(种)殖区的污染物调查。污染源分为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调查内容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进行;调查方法一般为沿排水管道上溯查找相关污染源;调查结束后应绘制“污染源分类及分布图斑图”。

4 拆迁实物调查,拆迁实物调查是城市水务工程建设时永久征用或临时征用工程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植物和其它实物的数量、面积的调查。

⑴调查方法有现场清点、现场量测、图上量算等;

⑵实物分类及标准应结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征地拆迁补偿文件进行。

⑶建(构)筑物的调查应实地量测相关数据并拍照,调查内容包括:位置(X、Y)、尺寸、形状、高程、其它相关信息,并应分类进行编号,应提供汇总表和建(构)筑物成果表。

⑷对树木或其它经济林帔结合设计阶段视具体情况确定,可以逐棵测量也可以按自然地块测量其占地面积。逐棵测量时,对树木按顺序编号,应以图幅为单位制作列出有关树的编号、直径或周长(距地面1m处量测)、树冠、位置(X、Y)等数据的表格;按地块测量时,应估算树木的数量,必要时应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确定各种类型树木的数量。

地下管线探测

(Ⅰ)基本规定

1 本节适用于埋设在水务工程建设场地地下的各类管道、各种电缆的调查和测绘。地下管线探测是城市水务工程测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相关地下管线探测资料是否准确决定了设计方案是否能顺利实现或施工中是否安全.

2地下管线探测的对象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电信、工业管道;地下管线探测的工作内容包括各地下管线的位置、数量、高程、埋深、管径、材质等。

2 地下管线测量的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应与相关工程的测量基础资料相一致。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资料以及地形资料,应尽量采用相关工程的最新资料。

3 地下管线测量成图比例尺,宜选用1:500 或1:1000,个别管线较稀疏的地区可采用1:2000.

4地下管线探测的深度可根据各规划设计阶段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以收集现有资料,现场调查绘制示意图为主;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详细勘测;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检查核对重要部位,并制作管线与设计线路的断面图。

5地下管线作业完成后,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负责人应与设计人员充分沟通,了解设计方案的主要布置、采用何种施工方法以及其对周边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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