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旅游交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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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本月修正2023简版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本月修正2023简版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一、法律背景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旅游交通的安全、有序、便利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旅游交通是指人们在旅行过程中涉及的交通方式,包括飞行、乘坐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出租车等。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旅游市场秩序、旅行社的责任和义务、旅游者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其中关于旅游交通管理的规定主要包括:旅行社应当依法合规组织旅游活动,确保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旅游行程中如遇意外情况,旅行社应当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旅游者的合理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针对民用航空领域制定的专门法律。

该法规定了国内航班和航空公司的运作管理、机场建设和管理等内容。

其中对旅游航班和旅游航空公司也有相关规定:旅游航班应当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安排,确保航班的准点率和舒适度;旅游航空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营能力,为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的飞行服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是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道路建设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公路通行的规则、公路建设和维护等内容。

在旅游交通管理方面,该法对旅游大巴、旅游自驾车等有相关规定:旅游大巴应经过严格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旅游自驾车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等。

三、管理机制和措施为了有效管理旅游交通,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管理机制和措施。

具体包括:1. 管理机制设立旅游交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协调各方面资源,保障旅游交通的顺利进行。

同时,该部门还负责监督和检查旅游交通服务质量、旅游交通安全等问题,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安全监管加强对旅行社、航空公司、大巴公司等旅游交通从业者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旅游交通的安全运营。

第七章 旅游交通运输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  旅游交通运输管理法律制度
• 课题: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 目的要求:了解旅游交通的特点、种类及旅游交 通法的基本原则;掌握旅游交通承运人和旅客的 权利与义务 • 教学重点:旅游运输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违反旅游 交通法的有关法律责任 • 教学难点:掌握旅游交通承运人和旅客的权利与 义务 • 教学课时:2课时 • 教学方法:讲述法 案例法 • 本次课涉及的学术前沿: • 教学内容与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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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交通法的基本原则 1.安全运输原则 2.合理运输原则 3.计划运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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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游交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旅游运输合同 (一)旅游运输合同的概念 是指承运人按照约定的运输方式,在约定的期限 内从起运地将旅客及其行李送达约定地点并由旅 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 (二)旅游运输合同的成立 • 1.直接购买成立的旅游运输合同 • 2.预订成立的旅游运输合同
• (二)旅游交通运输主体的义务 • 1.保证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 2.有按照旅游交通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路线 或通常运输路线将旅客送至约定的旅游目的地的 义务 • 3.有向旅客提供价值相符的服务的义务 • 4.告知义务 • 5.按规定或约定给旅客提供方便和服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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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客的权利与义务 (一)旅客的权利 1.乘坐的权利 2.享有使用交通运输工具上提供的各种设施和接 受客运服务的权利 3.享有按规定免费携带行李物品的权利 4.有按规定购买优惠票、退票和客票变更的权利 5.旅客有权要求承运人保障其人身、行李的安全 6.享有按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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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客的义务 1..支付合理费用的义务 2.按规定接受检查的义务 3.有遵守有关规定的义务 4.旅客托运行李物品时对运输单或托运单上个 各项声明、说明,应认清、理解并认真填写各 项要求填写的内容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旅游交通管理概述 第二节 旅游交通运输承运人与旅客 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一、旅游交通的概念及其类型 旅游交通是指旅游业经营者在旅行游览过程 中,提供各类交通运输服务而产生的一系列 社会经济活动的现象总和。 运输工具: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 运输设施: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 运输线路:航线、铁道、公路、航道等。
(二)旅客的义务
1、旅客乘坐交通工具,必须交验有效客票 2、旅客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按要求支付票款,并 按所购交通客票上标明的日期、班次、座号搭乘, 并接受乘务人远的检查。 3、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内,不得夹带易燃、易爆、 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可聚合物质,磁性物 质及其他危险物品。旅客不得携带国家法律、法规 所禁止携带的物品搭乘交通工具。 4、旅客应爱护乘坐的交通工具及其设施设备。
(五)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六)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损 失的责任减轻事由
二、铁路运输承运人的法律责任 (一)承运人对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 李损失的责任 (二)承运人对旅客托运行李损失的责 任 (三)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交通小结
旅 游 交 通 法 律 制 度
交通
交通 交通
交通
作业: 1、承运人的权利有哪些? 2、旅客的权利有哪些?
4、旅客有权要求按规定办理退票和客票变 更手续。
由于承运人及旅客本人的原因,旅客不能在客 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行程,可按规定办 理退票承运。对于违 反政府法律、法令和民航规章的旅客,民航应 拒绝其乘机。已购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旅客无票或持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 站起至旅客所乘列车下车站止的票价。二、承运人的权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一)乘运人的权利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简介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对旅游交通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旅游者的权益,维护旅游交通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旅游交通企业管理:对从事旅游交通服务的企业进行管理,包括企业资质、经营许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2. 旅游交通从业人员管理:要求从事旅游交通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要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

3. 旅游交通安全管理:设立旅游交通安全规定,要求旅游交通企业和从业人员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旅游交通投诉与纠纷处理:规定旅游者对旅游交通服务存在问题时的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5. 旅游交通市场秩序管理:建立健全旅游交通市场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

重要意义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旅游者的权益、提升旅游交通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通过规范旅游交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旅游者的满意度。

2. 保障旅游者权益:设立旅游交通安全规定和投诉处理机制,
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

3. 促进旅游业发展:健全的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可以创造公
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是保障旅游者权益、维护旅游交通秩序、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应积
极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共同推动旅游交通管理
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旅游活动中的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运输企业、旅游景(区)点、旅游住宿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三、组织领导1. 成立旅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旅游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各旅行社、旅游运输企业、旅游景(区)点、旅游住宿单位应设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1. 旅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旅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对旅游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4)协调解决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旅行社职责:(1)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约定,选用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旅游车辆和驾驶员。

(2)对旅游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安全。

(3)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安全须知,提醒游客注意交通安全。

3. 旅游运输企业职责:(1)严格执行旅游车辆营运资质审核制度,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驾驶资格。

(2)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

(3)对旅游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安全。

4. 旅游景(区)点、旅游住宿单位职责:(1)加强对景区、住宿区域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2)在景区、住宿区域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3)加强对游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游客注意交通安全。

五、宣传教育1.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旅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游客和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2. 旅行社应将旅游交通安全须知纳入旅游合同,提醒游客注意交通安全。

3. 旅游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素质。

六、监督检查1. 旅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旅游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景区车辆的管理制度

景区车辆的管理制度

景区车辆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景区车辆管理,加强对景区游客安全的保障,保障景区环境的整洁与安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包括景区工作车辆、游客自驾车辆、旅游团队车辆等。

第三条景区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景区车辆管理应做到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第五条景区车辆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景区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由景区安保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章车辆通行管理第六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持有有效通行证,未持通行证的车辆不允许通行。

第七条景区内所有车辆通行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超速、违章停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按照指定车辆通行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道或逆向行驶。

第九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距,注意行车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景区车辆通行管理规定,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配合景区安保部门检查。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第十一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停放必须在指定停车场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第十二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停放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十三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停放应熄火关窗,避免车内财物被盗。

第十四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停放应遵守景区停车管理规定,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第十五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停放管理不得乱收费、乱摆摊、侵占道路等行为。

第四章车辆维护管理第十六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及时更换燃油、机油等。

第十八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故障,应及时停车排查,不得继续行驶。

第十九条景区内所有车辆维护管理应遵守景区车辆维护规定,听从维修人员指导。

第二十条景区内所有车辆维护管理要积极配合景区安保部门巡查,确保车辆安全。

第五章车辆环保管理第二十一条景区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废气排放、乱倒垃圾等行为。

旅游交通相关法律规定(3篇)

旅游交通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游交通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旅游交通活动的旅游经营者、旅游者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提高旅游交通服务质量,保障旅游交通安全。

第四条旅游交通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服务。

第二章旅游交通经营者第五条旅游交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旅游业务经营许可和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应运输许可。

第六条旅游交通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二)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旅游交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五)有完善的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旅游交通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办理旅游业务经营许可和运输许可;(二)按照规定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交通服务;(三)不得使用报废、改装、拼装、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四)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五)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六)不得强迫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

第八条旅游交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旅游交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旅游交通经营者应当依法缴纳旅游交通相关税费。

第三章旅游者第十一条旅游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地的风俗习惯,文明旅游。

第十二条旅游者在旅游交通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购买旅游交通票务;(二)按照规定乘坐旅游交通工具;(三)不得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旅游交通工具;(四)不得在旅游交通工具上吸烟、饮酒;(五)不得在旅游交通工具上乱扔垃圾、破坏设施;(六)不得扰乱旅游交通工具的秩序。

第7章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PPT课件

第7章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PPT课件

4.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 物安全的,由公安部门或者由公安部门根据文化行政 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制止,可处以罚款;
5.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从事文物购销活动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文 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没收其非法所得和非法经营 的文物,可以并处罚款;
2.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 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 文物;
3.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 或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修建筑物、构筑物的, 由城乡规划部门或者由城乡规划部门根据文化行 政管理部门的 意见责令停工、责令拆除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处以 罚款;
●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责任
♦ 侵占、买卖风景名胜区土地,进行违章建设的,由有关 部门或管理机构责令退出所占土地,拆除违章建筑,并 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 损毁景物、林木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或污染、破坏环境 的,由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破坏活动,赔偿经 济损失,并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所谓文物,是指具有文化、艺术、考古和科学价值或可供人们纪念观赏 的遗存在地上或埋藏在地下的物品。它包括: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壁画; 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 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 资料等; 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旅游政策与法规》

《旅游政策与法规》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课程编码:0311105802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学时/学分:32/2先修课程:《旅游学概论》适用专业:英语(旅游英语方向)开课教研室:应用英语教研室一、课程性质与任务1.课程性质:本课程是英语专业(旅游英语方向)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

本课程所传授的知识是学生毕业后从事旅游管理和旅游服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

2.课程任务:该课程的基本任务是向学生传授该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合理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对我国旅游业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掌握。

了解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掌握基本规范,提高操作能力,为旅游业输送高素质的从业人员。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授课,使学生对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现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对若干重要的旅游法规、文件有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

特别是通过对已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调解的典型案例的剖析和讨论,并能够运用旅游法规中的规定解决日常在旅游行业中出现的问题,促使学生能以所学的法律知识、以法律的眼光去认识正在不断完善、发展的旅游市场,注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知识面和综合分析能力。

主要教学环节包括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课堂实训等。

其中以课堂讲授为主,研制电子教案和多媒体幻灯片以及CAI课件,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采用现代教育技术。

成绩考核形式:期终成绩(闭卷考试)(70%)+平时成绩(平时测验、作业、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等)(30%)。

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三、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绪论1.教学基本要求要求学生理解掌握我国旅游发展与旅游法律发展的关系;了解我国旅游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清楚我国涉外旅游与旅游法律法规间的关系。

2.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概念、理论、原理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能准确理解旅游法的基本概念和调整对象。

掌握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和法律保护。

3.教学重点和难点重点是认识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和法律保护,了解旅游立法;难点是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和法律保护。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一、引言旅游交通是旅游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和权益,各国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本文将探讨不同国家的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以及对旅游者和旅游运营商的影响。

二、中国的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在中国,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要求旅游运营商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同时旅游运营商也有义务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性。

三、美国的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美国的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主要由各州的法律法规组成。

在美国,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享有较高的权利,相关法律规定了旅游运营商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否则将面临严格的处罚。

四、欧洲的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欧洲各国在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体上都强调旅游者的权利和安全。

欧洲法律规定了旅游运营商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措施,确保旅游者的安全。

五、旅游者应该了解的相关法律知识作为旅游者,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保障自身的权益至关重要。

在选择旅游运营商和交通工具时,应该仔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六、结语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对于保障旅游者的权益和安全至关重要。

各国的法律制度略有不同,但总体目标都是为了提高旅游者的旅游体验和安全感。

作为旅游者,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一种保障。

以上是关于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的一些介绍,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发和帮助。

单项选择题附带答案

单项选择题附带答案

第一章旅游法概述01X1001 (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01X2002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 )A.人民民主专政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D.爱国统一战线01X3003 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质()A.国家的权利一切属于人民B.实行民主集中制C.集体行使权利D.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01X1004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A.全民所有制B.多民所有制C.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D.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01X1005 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和他订立的意思表示是( )。

A.要约B.完全同意提议C.承诺D.要约邀请01X1006 以下具有制定和颁布法律制度的社会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第二章旅游法概述二01X2007 ()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旅游业管理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旅游立法工作从此进入建设性发展阶段。

A.《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B.《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C.《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D.《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01X1008 我国现行旅游法主要由()构成。

A.法律 B.部门规章 C.法规 D.规章01X2009 下列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A.《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B.《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C.《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D.《黑龙江省旅游条例》01X1010 国务院依据法定程序和条件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是()。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第三章旅游资源保护法01X1011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非经()特别许可,任何外国人或者外国团体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考古调查和发掘。

A.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B.国家旅游管理部门C.国家建设管理部门D.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报国务院01X1012 我国文物级别划分的依据是()。

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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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5外轮廓零件的编程与加工
❖ 一般来说,刀具进、退刀路线的设计应尽可能遵循切向切入、切向切出 工件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轮廓铣削中刀具进、退刀路线通常有三种 设计方式,即直线一直线方式,如图3.2(a)所示;直线一圆弧方式,如图3. 2 ( b)所示;圆弧一圆弧方式,如图3.2 (c)所示
示 ❖ ②编写程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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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5外轮廓零件的编程与加工
❖ 二、技能训练 ❖ ①开机前的准备。 ❖ ②加工前的准备。 ❖ ③安装工件及刀具。 ❖ ④对刀,建立工件坐标系。 ❖ ⑤输入并检验程序。在“编辑”模式下,将NC程序输入数控系统中,
这种铣刀具有高速、大切深、表面质量好等特点,在生产中常用于大切 深的粗铣加工或半精铣加工,其结构如图3. 10所示 ❖ 3.刀具直径的确定 ❖ 为保证轮廓的加工精度和生产效率,合理确定立铣刀的直径非常重要。 一般情况下,在机床功率允许的前提下,工件粗加工时应尽量选择直径 较大的立铣刀进行铣削,以便快速去除多余材料,提高生产效率;工件精 加工时则选择相对较小直径的立铣刀,从而保证轮廓的尺寸精度和表面 粗糙度值。
任务5外轮廓零件的编程与加工
❖ 任务导入 ❖ 在数控铣床上完成如图3. 1所示零件的外形轮廓铣削加工,零件材料为
45钢。 ❖ 知识链接 ❖ 一、外轮廓零件铣削加工工艺 ❖ 加工单一外形轮廓,轮廓侧面是主要加工内容,其加工精度、表面质
量均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合理设计轮廓铣削刀路、选择合适的铣削刀 具以及切削用量非常重要。 ❖ 1.刀路设计 ❖ 1)进、退刀路线设计 ❖ 刀具进,退刀路线设计得合理与否,对所加工的轮廓表面质量影响极大。
❖ 为有效保护刀具,提高加工表面质量,本次加工将采用顺铣方式铣削工 件,XY向刀路设计如图3. 23所示,刀具AB段轨迹为建立刀具半径左补 偿,以段轨迹为取消刀具半径补偿,因零件轮廓深度仅有5 mm,故Z向 刀路采用一次铣至轮廓底面的方式铣削工件。

第七章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旅游交通管理概述一、旅游交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一)旅游交通的概念旅游交通是指旅游业经营者借助于一定的交通运输工具,通过一定的交通线路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设施,为旅游者提供空间位置转移的生产服务活动。

交通运输工具是指飞机、火车、船舶、汽车等运输工具。

旅游交通是以旅游者(及其行李)为主要运送对象,使旅游者由居住地到达旅游目的地,或者在旅游目的地之间、各个旅游活动场所之间进行空间移位。

从这个角度看,旅游交通在整个国民经济交通运输业中具有特定的运送对象。

尤其是近年来旅游包机、旅游列车、旅游观光巴士等专门用于旅游业务的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更加证明了旅游交通的特殊性。

(二)旅游交通的特征旅游交通是国民经济交通的一部分,并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行业,但却是整个国民经济交通运输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

在整个国民经济交通运输业中,旅游交通既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又具有特殊性。

旅游交通具有如下特征:1.游览性游览性是旅游交通的一个突出特点。

旅游者不仅仅是借助于交通工具实现空间位置转移,在转移的过程中本身就是旅游的过程,例如在乘船途中、汽车上、火车上、飞机上对周围景色的游览也是旅游的一部分,因此旅游交通具有游览性。

2.舒适性旅游是对身心的休息,因此旅游者在选择和使用旅游交通产品时,不但要求方便、快捷,也强调舒适性,包括对交通工具上的设施、服务质量、服务项目等都追求达到舒适的效果,因此,旅游列车、旅游汽车、旅游轮船内的设备设施一般也都优于一般列车、交通客车、交通客轮。

在一些国际旅游专列和巨型远洋游船上,不仅拥有星级客房、风味餐厅,还有各类娱乐、健身设施,舒适性的特性更是显露无疑。

3.季节性由于受气候、地理位置、节假日等各种条件的制约,旅游者的旅游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

从而旅游交通也显示出季节性特点。

在旅游旺季、节假日期间,旅游交通客运量急剧增加,供小于求;而在旅游淡季,交通运送量明显下降,供大于求。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和任务(一)课程性质《旅游政策与法规》是以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法律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法学理论为基础,以现行旅游法律法规为核心,将旅游法学理论与旅游实践相结合的应用性课程,是高校旅游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课程,也是获取导游证的必修课程。

该课程是旅游类专业一门重要课程,是一门知识与技能并重的专业基础课程。

《休闲与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是学习该课程的先修课程,它又对学生学习《导游实务》、《模拟导游》、《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计调实务》、《旅游资源与开发》等课程起到指导作用,也为学生高质量的完成毕业设计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任务该课程的基本任务是向学生传授该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合理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对调整我国旅游业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掌握,了解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方向,掌握基本规范,提高操作能力,为旅游业输送高素质的从业人员。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的总体设计思路是:遵循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盯住旅游市场需求,贴近一线服务。

打破以往传统的、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旅游相关法规、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将课堂讲授、学生讨论、现场考察、实训操练等方法相结合,实施项目化教学。

课程内容突出技能性、职业化要求,以理论适度、重在实践为原则。

在教学方式上,适度采用项目教学和工作任务教学法,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评价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基础知识与职业技能的双重考核,旨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二、课程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1.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2.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3.能够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4.能够完成建立一家旅行社的策划文案;5.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二)能力目标1.具有获取新知识和技能的能力;2.具备自主学习能力和独立决策能力;3.具有规划与组织活动的能力;4.具有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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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由此可见,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的过程中”。
具体包括以下三种责任形式: 1,承担完全责任的情形 (1)所谓“事件”,是指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发生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 与航空运输操作或者航空运输服务有关的,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任何事情。具体包括:航空 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航空事故(如飞机坠毁);也包括尚未构成事故的航空事件(如空中颠簸); 还包括与航空运输风险有关的事件(如某旅客在飞机上被劫机者杀害);或者因承运人的受 雇人或代理人的不当行为而造成的旅客伤亡。这些事件与旅客的人身伤亡存在着因果联系 是承运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 (2)承运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对象。即旅客,因为旅客是购买承运人的航空运输客票而被运 送的人,而不是旅客之外的其他人。通常情况下,旅客即是航空运输客票的持票人;此外,承 运人同意某人不经其出票而登机时,该乘机人员虽不持有客票但仍是旅客。 (3)承运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仅限于旅客的人身伤亡,即旅客的死亡或者肉体上伤害,而 不包括因旅客的死亡或受伤给他人造成的精神痛苦。
2.对旅客托运行李的责任
《民航法》规定:“因为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
灭、遗失或有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航空运输期间”,是指在机场内、民用航空器上或机场外降落的任何地点、
托运行李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这一规定是关于承运人对旅客托
运行李责任的规定,其含义如下: (1)承运人应当对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托运行李的毁灭、遗
危险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该条第三款规定:“隐匿携带
枪支子弹、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故意在使用中的民用航空器上放置危险品或者唆使他 人放置危险品,足以毁坏该民用航空器,危及飞行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航空公司的告知义务
行李托运费。换言之,航空客运合同与行李托运合同自旅客购买客票时一并成立,客运合同在 旅客办妥登机手续时正式生效,行李托运合同则在取得行李托运回条时生效。
(五)承运人对旅客的责任
我国《民航法》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 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
理人为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采取此种措施
的,不承担责任。”“延误”是指承运人未能按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将 旅客、行李运抵目的地。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一般指承运人的班机时 刻表或者机票上载明的旅客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从国际航空司法实践 看,航班的撤消也作延误处理。
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承运人应当对因延误造成的旅游者的下列损失 承担责任: (1)旅客在等待另一航班过程中所支出的特殊费用; (2)旅客误乘下一经停地点航班的损失; (3)旅行社购买另一航空公司机票而额外支出的票款。 但是,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则虽有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具乘坐民用航空器。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不 得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未经安全检查的行李物品。
对于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有权拒绝运输。根据
2009)年新修改的《民航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隐 匿携带炸药、雷管或者其他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
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国际
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 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者约定 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二、旅客航空运输法律规定的有关内容 为了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 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民航法》于1996年3月1日正式实施。2009年8月27日,第十
失或者损坏承担责任。
(2)如果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托运行李本身的自然属 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3)如果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是部分由于托运行李本身的自然属
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仍要承担责任。
(七)承运人对延误旅客、行李送输的责任, 我国《民航法》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 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受雇人、代
止旅客随身携带法律、行政企业运输危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以非 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禁 止违反国务除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3)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
司赔偿,航空公司是否有赔偿责任?
分析:很明显,李大妈本就患有心脏病, 由于飞机发生颠簸而使李大妈心脏病 突发身亡。根据《民航法》的规定,承 运人应承担部分责任。
(六)承运人对旅客行李物品的责任,
1,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责任"
根据《民航法》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 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旅客随身携带物
额机票,于当天飞离上海。李某回上海后,找到某航空公司要求按机票记载的金额退 票,遭到拒绝,李某遂起诉。某航空公司则认为已在机票上用代码PVG标明了机场名
称。
上海市xx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客票是客运合同成立的凭据,应当载明出发地点和 目的地点。作为承运人和出票人,应当以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准则,在出售机票时有义
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对《民航 法》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这部法律与1985年实施、2004年修 订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均对旅客航空运 输进行了明确规定,与旅游业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经誉准则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者货物的企业法人。 我国《民航法》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 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教育和要求本企业职工严格履行职责,以文明礼 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认真做好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各项服务工作。旅客运输航班延误的,应当在机 场内及时通告有关情况。 从法律上讲,旅客与公共航空运输公司是平等的合同主体。航空运输公司将客票售出,便意味着与旅客 签订了航空运输合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在运输服务中必须恪尽职守,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把旅客及其 行李及时、安全、完好地运送目的地,才算是恰当地履行了航空运输合同。 旅客航空运输航班延误的,法律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在机场内及时通告有关情况。因为,航空旅 客运输合同签订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就应当按公布的航班时刻运送旅客,如果因故无法按照客票中规 定的航班运送旅客,应当及时在机场内向航空运输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即旅客公布有关情况。上述法律
(3)客票遗失。旅客已经购买了客票,但客票遗失,运输合同仍 然存在并有效。
(四)行李托运凭证
旅客行李托运有两种形式,即机票内包含的免费行李托运和超重行李托运。根据我国航 空实践,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一般不出具单独的行李票,所出具的行李票是包含在客票之内,
或者与客票相结合。旅客凭客票到机场值机柜台办理行李托运,超出免费重量的行李,需另付
2003年春节前,李某与几位同学相约去厦门,李某订购了一张某航空公司起飞时
间为1月30日16时10分的机票。机票载明出发地为上海PVG,当天15时左右,李某赶 到虹桥机场,工作人员告知,该航班在浦东机场登机。李某要求转签,某航空公司工作
人员称李某的机票打了9折,不能转签。李某不得已办了申请退票手续,又买了一张全
规定中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航班延误的原因(依法不能公布的除外)、航班延误的时间、对旅客的
住宿安排等。这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民航要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这一工作方针的要求。
(二)禁运规定 为保证航空运输的安全,《民航法》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送物品以 及旅客在航空运输中携带行李、托运物品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运物品。禁
的义务性规定。此规定含义如下:一是出具客票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承运人运送旅客,
必须向旅客签发客票。二是登机前交验有效客票是旅客的法定义务。 航空客票实行记名式管理,客票只限票面上填明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和涂
改,否则无效,票款不退。从客票性质看,它是航空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
证据。一方面,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一般在旅客购买客票时即告成立。运输合同条款中的 主要内容,是承运人的责任规则,即在何种情况下承担责任、在何种情况下不承担责任以 及责任限额等。另一方面,客票只是此项合同订立的初步证据,而不是合同本身
第七章
旅游交通法律制度
旅游交通是现代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在旅游业发展和经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 位,发挥着巨大作用,被人们称为“旅游业的大 动脉”。根据《旅游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为
1
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的
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为团队或自助旅游
务使用中国通用的文,字,清晰明白地在机票上加以注明,或以其他方式作明确说明。
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机票款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三)旅客运输凭证,
航空客票是旅游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的凭证,旅游者在支付票款后取得客票,有权享
受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客运服务。《民航法》规定:“承运人运送旅客,应当,出具客票。 旅客乘坐民用航空器,应当交验有效客票。”这是关于承运人出具客票和旅客交验客票
品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即该随身携带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
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其含义如下: (1)承运人应当对发生在航空器上或者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的旅客随 身携带物品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承担责任。 (2)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 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因为这些情况的发生一方面与飞机的航行活动无关,另一方面也 是承运人无法预料、无法防范的。 (3)对部分因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该物品的毁灭、遗失或者损 坏,承运人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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