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设置审批表

合集下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加强监管的原则,结合广东省实际,现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以及县级以下(包括县级)人民政府设置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省、部属高等医药院校直属驻穗附属医院以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疗机构的设置,由省卫生厅负责审批(属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由省中医药局负责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

三、其他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含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进行设置审批,同时报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在乡镇和村设置个体诊所的个人,其条件应当与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相同。

六、《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一)诊所:6个月;(二)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年;(三)不满200张床位:2年;(四)200张床位以上不满400张床位:3年;(五)400张床位以上:4年。

七、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必须符合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试行)》的规定。

八、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在识别名称中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名称,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九、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医联体建设备案表

广东省医联体建设备案表

附件1广东省医联体建设备案表牵头医院名称(加盖公章):组建医联体名称成立时间牵头医院性质□政府办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医院等级□三甲□三乙□二甲□二乙医联体模式(请在□划√)□医疗集团□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其他(一张表只能报备一种类型、一个医联体)成员单位医疗集团(请在□划√)□组建期(满足1+2+3)□建设期(满足1+2+3+4,)□成效期(满足1+2+3+4+5)□ 1.一般在设区的地级以上市市域范围内;□ 2.“1+X”的构建模式,1是以1家三级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区级医院为牵头单位,X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型医疗机构;□ 3.医疗集团的牵头单位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疗集团协议,建立有利于服务协同、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共同发展等的工作制度;(附佐证材料)□ 4.制定医疗集团章程并已组织实施,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注重于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附佐证材料)□ 5.医疗集团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建成服务、利益、责任、管理共同体,内部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附佐证材料)医疗共同体(请在□划√)□组建期(满足1+2+3)□建设期(满足1+2+3+4,)□成效期(满足1+2+3+4+5)□ 1.一般在设镇、村的县(市、区)域内;□ 2.“1+X”的构建模式,1是以县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县级医院为牵头单位,X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医疗共同体的牵头单位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疗共同体协议,建立有利于县镇一体化管理的工作制度;(附佐证材料)□ 4.制定医疗共同体章程并已组织实施,明确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注重于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附佐证材料)□ 5.医疗共同体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建成服务、利益、责任、管理共同体,基本形成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目标;(附佐证材料)专科联盟(请在□划√)□组建期(满足1+2+3)□建设期(满足1+2+3+4,)□成效期(满足1+2+3+4+5)□ 1.一般跨越多个区域;□ 2.“1+X”的构建模式,1是以1家专科技术能力强的医疗机构牵头,协同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X是多家医疗机构;□ 3.专科联盟的牵头单位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专科联盟协议,建立有利于提升成员单位的专科疾病诊治水平的工作制度;(附佐证材料)□ 4.制定专科联盟章程并已组织实施,明确牵头单位以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通过专科共建、人员、技术等优质专科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着重提升解决专科重大疾病救治的能力;(附佐证材料)□ 5.专科联盟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形成医联体,横向盘活专科资源,优质专科资源共享,纵向下沉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使基层专科诊治更加精准化和高效化,专科重点疾病救治能力明显提升,基本达到“大病不出县”目标;(附佐证材料)远程医疗协作网(请在□划√)□组建期(满足1+2+3)□建设期(满足1+2+3+4,)□成效期(满足1+2+3+4+5)□ 1.一般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 2.“1+X”的构建模式,1是以1家二级或三级为牵头医院,X是与多家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3.远程医疗协作网的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签订远程医疗协作网协议,建立有利于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工作制度;(附佐证材料)□ 4.制定远程医疗协作网章程并已组织实施,明确牵头单位向各成员单位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注重于解决边远贫困地区优质医疗资源稀缺问题;(附佐证材料)□ 5.远程医疗协作网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建立起新型互联网诊疗、教学、培训一体的模式,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切实解决基层优质医疗资源稀缺问题;(附佐证材料)- 2 - / 6- 2 -其他(请在□划√)□组建期(满足1+2+3)□建设期(满足1+2+3+4,)□成效期(满足1+2+3+4+5)□ 1.无法归类到以上四种医联体组织模式的,归类到其他类别。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表单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表单

附件1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表设备名称申请单位(盖章)所在地级市填表人联系方式填报日期年月日- 1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填表说明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报本表。

2.申请单位是医疗机构的,“申请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单位地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编制床位数”填写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核准的床位数。

3.“所有制性质”包括全民、集体、私营、股份制等。

4.“举办主体”分为县办、市办、省办、中央部门办、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办、乡镇卫生院和社会办医院。

5.“经营性质”分为非营利性、营利性。

6.申请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评审等级”按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定等级填写。

7.“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唯一代码。

8.申请单位是医疗机构的,“上一年门急诊人次”、“上一年住院人数”、“上一年肿瘤病人收治数”、“上一年手术量”、“上一年放射治疗患者收治数”、“上一年肿瘤病人放射治疗例数”、“上一年总收入”、“上一年总支出”均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9.申请单位为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情况”填写过去2年内发生的一级、二级医疗事故的数量和具体情况,若无,则填写“无”。

- 2 -10.“申请配置设备名称” 填写申请配置设备的中文和英文名称,“主要性能和用途”填写申请配置设备的性能和用途,“资金来源”填写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数额等。

11.“可行性研究”论述申请配置设备的必要性和依据、申请配置设备的技术发展前景、技术先进性、产品可靠性、质量安全性、在临床和科研工作中的作用、项目投资分析、申请配置设备需要的主要临床和技术人员情况、学科队伍建设、申请配置设备预期使用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等。

可另附页。

12.“申请单位功能定位”按照申请单位所承担的医疗、科研、教学等任务实际情况填写,一般分为:一是提供所在省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体检等基本医疗服务;二是提供省域内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人才培养;三是区域医疗中心,提供跨省域疑难危重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等任务和技术支撑,带动区域医疗服务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四是国家医学中心,承担全国层面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高水平基础医学研究、相关疾病诊疗标准制定、相关专业技术研发等;五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等。

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或更新申请表

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或更新申请表

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或更新申请表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或更新申请表申请单位:单位法人代表:申请设备名称:申请日期:年月日广东省卫生厅编制- 1 -填表说明1.本省辖区内凡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均应如实填报本表。

2.申请表的一、二、三、四、五由申请医疗机构填写。

⑴医疗机构名称:请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第一名称规范填写。

⑵医院业务数据信息以上一年度为准。

“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集体、民营、中合外资4类。

⑶申请配置(更新)主要理由及主要用途:指医、教、研需求的情况,在哪些临床学科中、可发挥作用。

填明所申请装备的设备属于更新或是新增,如属于更新需写明设备的更新理由、购置时间、更新设备的处理意见,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每年的检查治疗人次,开机天数,故障停机天数);如本栏不够填写,可另行填写并附于表后。

⑷拟定工作人员不包括回聘、兼职和顾问。

⑸可行性论证报告按照附件4格式要求书写。

⑹专家论证意见由专家组填写,专家组的组成和专家论证会由省卫生厅组织。

⑺本表一式5份,由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各存1份,省卫生厅存2份。

- 2 -- 3 -- 4 -申请增配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 年门急诊量:年手术人数:原台CT 年检查量:万人次例例单机每日使用量:例年出院人数:人次申请增配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 年门急诊量:年手术人数:原台MRI 年检查量:万人次例例单机每日使用量:例年出院人数:人次申请增配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 年门急诊量:年手术人数:原台DSA 年检查量:万人次例例单机每日使用量:例年出院人数:人次申请增配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 年门急诊量:年手术人数:原台LA 万人次例年治疗病人数量:例年出院人数:人次申请增配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 年门急诊量:年手术人数:原台SPECT 万人次例年检查量:人次年心脏检查量:人次年出院人数:人次。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设置申请表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设置申请表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设置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学校名称
联系部门、电话
学校情况
在校生
总数
(人)
医学类专业
学生数
(人)
相关医学类专业学生数
(人)
本科医学生数
(人)
现有直属附属医院总数
(所)
现有非直属附属医院总数
(所)
现有直属附属医院核定床位总数
(张)
现有非直属附属医院核定床位总数
年月日(盖章)
备注
(人)
现有附属医院核定床位累计总数与本科医学生比例
拟设置非直属附属医院
情况
医院名称
联系部门、电话
医院等级
核定床位数
(张)
何年何月评为教学医院
近3年接收本科以上层次毕业实习生数
(人)
拟设附属医院称谓
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县区级卫生行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门意见
年月日(盖章)
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年月日(盖章)
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意见

电白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电白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电⽩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1.满⾜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不予许可的情形:1)不能提供满⾜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2)投资总额不能满⾜各项预算开⽀。

3)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4)污⽔、污物、粪便处理⽅案不合理。

5)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个⼈。

6)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员。

7)不能独⽴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8)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员。

9)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

10)省、⾃治区、直辖市政府卫⽣⾏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2、3、4、5、6项所列情形之⼀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

11)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2)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13)发⽣⼆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员。

⼆、办理材料设置申请书⽂字清晰填写。

设置医疗机构可⾏性研究报告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所、医务室、卫⽣保健所、卫⽣站、村卫⽣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性研究报告内容。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图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设施情况;(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学校、⾷品⽣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四)占地和建筑⾯积。

三、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本事项⽹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

申请⼈登录⼴东省⽹上办事⼤厅茂名市电⽩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员对材料进⾏预审,在2个⼯作⽇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广东省城镇医疗机构分类核定申报审批表

广东省城镇医疗机构分类核定申报审批表

广东省城镇医疗机构分类核定申报审批表
设置单位(人):(章)
医疗机构名称:
经营性质:医疗机构
申报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一、政府设置的二级医院由所在地县区卫生局、财政局签署初审意见,报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签署核定意见。

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备案。

现有非政府设置的不满100床位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条办理,但不需会市财政局。

二、政府设置的三级医院由所在地市卫生局、财政局签署初审意见,报省卫生厅,会省财政厅签署核定意见。

现有非政府设置的100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条办理,但不需会省财政厅。

三、乡镇卫生院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由县区卫生局会县区财政局签署核定意见,并报市卫生局、财政局备案。

四、现有工业及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设置的各类医疗机构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首先签署意见。

五、现有医疗机构须在相应栏目填写登记号和盖医疗机构公章。

六、有“□”的请直接在选项前的“□”内划“√”表示选取该项内容。

七、数字应以右对齐方式填写在“□”内。

八、本表一式四份。

核定完毕后,一份退回医疗机构,一份送该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一份在登记注
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存档,一份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中山东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中山东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中⼭东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1、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列实施细则》、《中⼭市卫⽣事业发展规划》、《中⼭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各镇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设置诊所的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专业的临床⼯作。

⼆、办理材料⽂字清晰填写。

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及法定代表⼈基本情况(姓名、年龄、专业履历、⾝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式、时间、诊疗科⽬和床位编制;(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员配备;(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污物、粪便处理⽅案;(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道、消防设施情况;(12)资⾦来源、投资⽅式、投资总额、注册资⾦(资本);(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包括以下内容:(1)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设施情况;(2)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学校、⾷品⽣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3)占地和建筑⾯积;(4)医疗机构选址⽅位图、建筑设计平⾯图;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单位设置需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

个⼈设置需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

由两个以上法⼈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需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

申请个⼈诊所的需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委托⼈、被委托⼈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方案

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方案

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方案一、认定依据和必备条件㈠认定依据: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1992〕2号),结合我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㈡必备条件:1、医院级别:按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本科院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或相当于三级甲等以上水平;专科学校(含本科院校内设的医学类专科二级学院)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二级甲等或相当于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2、医院规模:综合性医院≥600张(其中内、外、妇、儿病床数占医院总数70%);专科医院、中医院≥350张(其中可供教学实习的床位数占医院病床总数70%);口腔专科医院≥80张,牙科治疗椅≥150张(台)。

3、医院资格:具备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资格,并承担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工作,其中近3年接收本科以上层次的毕业实习生不少于50人次(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除外)。

二、认定内容及方法㈠教学条件(占15%)⑴床位数:综合性医院≥600张(其中内、外、妇、儿病床数占医院总数70%);专科医院、中医院≥350张(其中可供教学实习的床位数占医院病床总数70%);口腔专科医院≥80张,牙科治疗椅≥150张(台)。

⑵学科建设: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各层次人员配备较齐全,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

近3- 1 -年承担了省级或厅(市)级科研项目10项以上,发表科技论文(主治医师以上)人均不少于1篇。

有市级(含市级)以上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部分专科基本具备申报硕士点的条件。

⑶师资队伍:具有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95%以上,其中研究生学历占比例应达到20%以上;具有正、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占40%以上。

⑷教学设施:有良好的临床教学环境和充足的教学用房,包括教室、示教室、学生值班床位、学生宿舍,有能满足实习生需要的图书阅览室和图书资料,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电教设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加强监管的原则,结合广东省实际,现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以及县级以下(包括县级)人民政府设置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省、部属高等医药院校直属驻穗附属医院以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疗机构的设置,由省卫生厅负责审批(属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由省中医药局负责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

三、其他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含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进行设置审批,同时报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在乡镇和村设置个体诊所的个人,其条件应当与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相同。

六、《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一)诊所:6个月;(二)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年;(三)不满200张床位:2年;(四)200张床位以上不满400张床位:3年;(五)400张床位以上:4年。

七、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必须符合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试行)》的规定。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审批表(一)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审批表(一)
□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
□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
□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服务方式
□门诊□急诊□住院□家庭病床□巡诊□其他: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Leabharlann 日职称学历专业
身份证号码
□□□□□□□□□□□□□□□□□□
投资总额
申请性质
□非营利性□营利性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审批表
申请单位(人)
申请日期
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
类别
□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服务站□其它:
名称
服务对象
□社会□内部
所有制形式
□全民□集体□私人□中外合资合作□其他:
医疗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
提交文件目录: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置申请单位的有效证件(工商执照等)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
□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资信证明。
设置单位(人):签字盖章
受理意见:
年月日
审查意见:
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年月日
主管领导核批意见:
年月日
注:填报时请在相应栏目的□内划“√”。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管理,保证临床教学质量和医疗安全,适应新形势下我省高等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教高[1992]8号)制定本办法.第二章临床教学基地的类型第二条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以下简称临床教学基地)系指承担省内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教学任务的相关级别和类别的医院。

临床基地分附属医院(含直属关系附属医院和非直属关系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

直属关系附属医院隶属于相应高等医学院校,承担医学生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非直属关系附属医院原隶属关系不变,与某一特定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承担医学生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教学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部分临床理论教学、临床实习、临床见习和毕业实习任务.实习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部分学生临床见习和临床实习任务;原则上不能承担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任务。

第三章临床教学基地的设置与认定第三条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是我省临床基地资格认定和监管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科教处),负责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设置临床教学基地须向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申请.第四条直属附属医院的设置依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规定及程序办理,报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备案。

第五条非直属附属医院的设置由高等医学院校根据办学规模和临床实践教学的需求,选择取得2年以上教学医院资格的医院,并与其达成建设非直属附属医院的初步意向,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创建。

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并管理好各种临床教学基地,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临床教学基地分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

第三条承担一定教学任务是各级各类医疗单位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附属医院第四条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附属医院”)是学校的组成部分.承担临床教学是附属医院的基本任务之一。

附属医院的设置、规模、结构及其工作水平,是对高等医学院校进行条件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附属医院的主要教学任务是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

第六条附属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综合性附属医院应有500张以上病床(中医院应有300张以上病床),科室设置应该齐全,其中内、外(中医含骨伤科)、妇、儿病床要占病床总数的70%以上。

口腔专科医院应有80张以上病床和100台以上牙科治疗椅。

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95%以上,其中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5%以上。

应具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建筑面积,包括教学诊室、教室、示教室、学生值班室、学生宿舍和食堂等。

按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本科院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专科学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第七条附属医院病床总数应不低于在校学生人数与病床数1:0。

5的比例。

附属医院的医疗卫生编制按病床数与职工1:1。

7的比例配给。

学校按教职工与学生1:6-7的比例配置附属医院教学编制。

第八条附属医院应保证对教学病种的需要,内、外、妇、儿各病房(区)应设2-4张教学病床,专门收治教学需要病种病人;在不影响危重病人住院治疗的前提下,尽可能调整病房中的病种,多收容一些适合教学的患者住院治疗.第三章教学医院第九条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以下简称“教学医院”)是指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的,与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的地方、部门、工矿、部队所属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的部分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或更新

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或更新

广东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或更新
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
申请设备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卫生厅编制
填表说明
1.本省辖区内凡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均应如实填报本表。

2.申请表的一、二、三、四、五由申请医疗机构填写。

⑴医疗机构名称:请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第一名称规范填写。

⑵医院业务数据信息以上一年度为准。

“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集体、民营、中合外资4类。

⑶申请配置(更新)主要理由及主要用途:指医、教、研需求的情况,在哪些临床学科中、可发挥作用。

填明所申请装备的设备属于更新或是新增,如属于更新需写明设备的更新理由、购置时间、更新设备的处理意见,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每年的检查治疗人次,开机天数,故障停机天数);如本栏不够填写,可另行填写并附于表后。

⑷拟定工作人员不包括回聘、兼职和顾问。

⑸可行性论证报告按照附件4格式要求书写。

⑹专家论证意见由专家组填写,专家组的组成和专家论证会由省卫生厅组织。

⑺本表一式5份,由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各存1份,省卫生厅存2份。

广东省普通高等院校教学医院评审合格标准测评表

广东省普通高等院校教学医院评审合格标准测评表

广东省普通高等院校教学医院评审合格标准
测评表
2008年1月
说明
一、关于评审指标: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评审标准共有3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4项三级指标。

其中三级指标中:①内外妇儿科床位数、②本专科毕业医师数、③教研室、④医疗文件修改、⑤主治医师教学查房、⑥操作指导、⑦教学病例讨论、⑧小讲课、⑨考核鉴定等9项指标为核心指标,其余15项为非核心指标。

二、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合格评定标准:
8项核心指标和12项非核心指标均“合格”。

Ⅲ—18带教教师修改学生医疗文件评价表*
Ⅲ—19带教教师指导学生临床技能操作评价表*
Ⅲ-22主治医师教学查房评价表*。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管理,保证临床教学质量和医疗安全,适应新形势下我省高等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教高[1992]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临床教学基地的类型第二条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以下简称临床教学基地)系指承担省内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教学任务的相关级别和类别的医院。

临床基地分附属医院(含直属关系附属医院和非直属关系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三种类型。

直属关系附属医院隶属于相应高等医学院校,承担医学生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非直属关系附属医院原隶属关系不变,与某一特定高等医学院校建立稳定教学协作关系,承担医学生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教学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部分临床理论教学、临床实习、临床见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实习医院承担高等医学院校部分学生临床见习和临床实习任务;原则上不能承担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任务。

第三章临床教学基地的设置与认定第三条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是我省临床基地资格认定和监管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科教处),负责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设置临床教学基地须向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申请。

第四条直属附属医院的设置依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规定及程序办理,报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备案。

第五条非直属附属医院的设置由高等医学院校根据办学规模和临床实践教学的需求,选择取得2年以上教学医院资格的医院,并与其达成建设非直属附属医院的初步意向,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创建。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在学科(二、三级学科)申报单位(盖章)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邮政编码524001申报日期2007年5月26日填表说明一、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二、申报表填写内容须打印。

三、申报表须按规定程序要求、经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厅直属单位、省一级学会签署具体意见,并盖章后,如期(以邮戳为准)上报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过时不予受理。

四、若表内填写不完,可用同样大小的纸续写。

五、申报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1、申报表填写思路: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2、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要求。

3、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4、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5、学分计算方法: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

六、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编号说明㈠组成⑴年份的后两位数字⑵各地级市、厅直属单位、有关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学术团体代码⑶二级学科分类代码⑷三级学科分类代码⑸项目数字号码例::㈡各市、厅直属单位、有关学术团体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广州市34 汕头大学医学院02深圳市35 广东医学院03珠海市36 暨南大学医学院04汕头市37 广东药学院05韶关市38 其他单位06河源市07梅州市08惠州市09汕尾市10东莞市11中山市12江门市13佛山市14阳江市15湛江市16茂名市17肇庆市18云浮市19清远市20潮州市21揭阳市22省人民医院23省职业病防治院24省卫生防疫站25省妇幼保健院26省口腔医院27其它省直医疗单位28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29中国药学会广东分会30广东省预防医学会31广东省护理学会32中山医科大学33广州医学院㈢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及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全科医学。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认定
查阅教研室教学工作岗位责任制,教学活动记录以及教学实施计划
M2—2
临床教学基本建设
M2-2-1
教学(实习)
实施计划
0.4
根据临床教学需要制定工作规范程序,并按教学、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分专业的教学、实习实施工作计划、实习进度表、实习轮转表;有满足见、实习计划需要的病种
查阅资料
M2-2-2
医德医风教育
0.3
查看试卷,考核成绩,登记册、出科鉴定。召开师生座谈会。
M3—2
专业理论
教学
M3-2-1
集体备课
0.8
教研室每学期至少组织四次讲授理论大课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备课目标明确,教案规范,有合适于课程的多媒体课件,教师表达清晰,同行的建议有指导意义。
专家现场参加集体备课活动。
M3-2-2
理论授课
0.8
专业理论授课紧扣教学大纲、内容合理、重点突出,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理解,能启发学生的临床思维,有利于指导自学。
M3-1-3
病例讨论
0.8
各三级学科(组)要对常见病、多发病有计划地进行教学病例讨论。讨论目标明确,病例选择合适,教师善于启发学生科学的临床思维和培养学生分析、综合与表达的能力,学生发言踊跃,教师能把握知识深度,理论联系实际,归纳总结恰当。
在内、外、妇、儿科现场观摩教师组织教学病例讨论,检查以前已讨论过的教学病例讨论记录
M2—2
临床教学基本建设
M2-2-4
教学工作制度
0.4
有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查阅制度执行和实施情况,听取师生意见
M3




(60%)
M3—1
临床
实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用房
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宿舍:平方米,值班室:平方米

图书情况
总藏书册,其中专业图书册,阅览室:平方米

电教设备情况
电视机台,摄(录)像机台,投影机(仪)台
教学模具情况
护理模型具,复苏模型具,录音录像带(片)盒
医院
意见
年月日(盖章)



局意见
年月日(盖章)
高院
等校
医意
学见
年月日(盖章)
省理
教办
学公
基室
地意
管见年月日(盖ຫໍສະໝຸດ )备注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毕业实习证明
同学系大学(医学院)系毕业实习生,于年月——年月在我院科毕业实习,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
特此证明。
医院(盖章)
二00年月日
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设置审批表
申报单位
联系部门、电话
医院名称
联系部门、电话
医院等级
何年何月评为教学医院
拟设附属医院称谓
大学(医学院)第附属医院

床位情况
总数:其中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

医师情况
总数:其中本科以上人,大专人,正副高人

教学用房
总面积平方米,其中课室:平方米,示教室平方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