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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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1、目的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

3、责任部门3.1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

3.2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组成人员的选用审批,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

3.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薪资管理及奖罚管理工作,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3.4总经办负责组织综合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3.5质安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4、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

*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

*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

(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津贴标准5.1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及项目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

5.2工程项目津贴实行包干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

5.3工程项目津贴的标准:5.3.1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在广州市内的,按工程造价划分津贴标准:1)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叁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A.项目负责人每月一次性补贴500元(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B.一般管理人员每月一次性补贴300元(包干)。

工程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项目执行力,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的原则,以岗位价值、绩效表现、能力素质为依据,确定薪酬水平。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地区差异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岗位责任、岗位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团队绩效、项目绩效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奖金:包括项目奖金、年终奖等,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个人表现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津贴和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加班费等,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计算。

第十一条员工薪酬按照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地区差异等因素,结合公司薪酬政策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一)定期调整:根据公司薪酬政策,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二)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绩效、岗位变动、工作年限等因素,经公司批准,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薪酬结算。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工程项目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绩效、团队绩效、项目绩效等。

第十五条个人绩效考核依据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因素进行。

第十六条团队绩效考核依据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团队协作、工作氛围等因素进行。

第十七条项目绩效考核依据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因素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铁路基建工程流动施工津贴暂行办法

铁路基建工程流动施工津贴暂行办法

铁路基建⼯程流动施⼯津贴暂⾏办法============================================================================ --------------------------------------------------------------------------------------------------------------------------------------铁路基建⼯程流动施⼯津贴暂⾏办法【颁布单位】铁道部【颁布⽇期】 19620929【实施⽇期】 19620929【章名】全⽂⼀、基建⼯程流动施⼯津贴主要是为了适应新建铁路基层流动施⼯单位的职⼯长年随⼯程在外流动施⼯期间,⼯作条件较为艰苦,⽣活费⽤较⼤的需要,所给予的⼀种补贴。

⼆、本办法适⽤于新建铁路基层流动施⼯单位的正式职⼯(包括实习⽣、练习⽣、学徒⼯)。

三、津贴标准:(表略)。

四、津贴发给范围:1、对直接从事流动施⼯⼯作的⼯程段(原⼯区)或分队职⼯,按第⼀类津贴标准发给。

2、对随⼯程流动的直接领导施⼯的⼯程处或⼯程段、队(相当于⼯程处)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职⼯,按第⼆类津贴标准发给。

3、新建铁路在临时管理期间,由于⽣活条件、尚未改变对临时管理的职⼯,可按第⼆类津贴标准发给,正式交付营之次⽉起应停⽌发给。

4、随⼯程流动的各级机构,在转移⼯地时,暂留守在原⼯作地的职⼯,原享受的流动施⼯津贴⼀律按第⼆类津贴标准发给。

对留守在固定基地的职⼯不发给此项津贴。

5、对属于较长期固定性的单位,如⼯程局机关及直属医院、学校、命运如同⼿中的掌纹,⽆论多曲折,终掌握在⾃⼰⼿中============================================================================ --------------------------------------------------------------------------------------------------------------------------------------印刷⼚(所)、临时管理处(科)以及机械经租站、机械修配⼚、制⽊⼚、材料⼚等单位的职⼯,⼀律不发给流动施⼯津贴。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2013)-渝建发[2013]77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2013)-渝建发[2013]77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2013)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渝建发〔2013〕77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高温天气期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6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二、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的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一)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凡在建筑工地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规定享受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三)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施工企业按劳动(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或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同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

2023修正版津贴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津贴管理办法

津贴管理办法津贴管理办法1. 引言津贴是指公司向员工提供的额外补助,用于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和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

为了规范津贴的发放和管理,提高津贴的使用效果,制定了本津贴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津贴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3. 津贴类别公司设立了以下津贴类别:3.1 工龄津贴工龄津贴是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短而发放的津贴。

具体工龄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在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发放1000元工龄津贴;- 在公司工作满5年的员工,发放2000元工龄津贴;- 在公司工作满10年的员工,发放3000元工龄津贴。

3.2 绩效津贴绩效津贴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而发放的津贴。

绩效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优秀绩效: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绩效津贴;- 良好绩效:发放基本工资的20%作为绩效津贴;- 合格绩效:发放基本工资的10%作为绩效津贴。

3.3 职务津贴职务津贴是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而发放的津贴。

职务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部门经理级别及以上职务:发放基本工资的50%作为职务津贴;- 部门主管级别职务: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职务津贴;- 普通员工职务:不发放职务津贴。

4. 津贴发放和管理公司津贴的发放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4.1 发放标准根据津贴类别,按照具体的发放标准确定津贴的金额。

4.2 发放时机津贴将于每月的薪资发放日一同发放。

4.3 申请和审核员工在符合津贴发放条件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员工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将向财务部门发出津贴发放通知。

4.4 津贴记录人力资源部门将建立津贴管理系统,记录员工的津贴发放情况,包括发放日期、津贴类别和金额等。

4.5 津贴调整津贴的调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薪资调整或津贴政策的变更等。

5. 惩罚和纠正措施对于违反津贴管理规定的员工,公司将采取适当的惩罚和纠正措施,包括扣除津贴、取消津贴资格或纪律处分。

薪酬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一、背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关键。

为了提高工程的施工管理效率,规范薪酬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薪酬发放,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管理和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正义性。

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薪酬管理,对施工班组、技术工人以及其他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人员实行薪酬管理。

四、薪酬管理制度(一)薪酬项目薪酬项目包括:1.基本工资2.绩效工资3.加班费4.带班津贴5.高温补贴6.技能岗位津贴7.其他福利和津贴(二)薪酬计算本办法采用计件计时制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按照作业单位标准,将施工任务拆分为多个单元,每个单元对应一个计件或计时标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计件或计时系数。

计件时按照单元的计件标准计算薪酬;计时时按照个人的工作时间计算薪酬。

(三)薪酬管理1.薪酬发放周期:按月发放2.工资支付:工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工资支付应当通过单位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或发放现金,并及时记录工资的发放情况3.薪酬条款:员工应当签署薪酬条款,在薪酬管理方面要实行标准化管理,确保员工的薪酬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四)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是保证薪酬管理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本办法采用绩效考核制度,以员工的工作量、质量、效率、安全等为考核指标,结合管理和技能水平考核,通过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等级和津贴待遇。

五、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实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完善,确保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总结薪酬管理制度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标准化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薪酬管理效率,规范施工行为,提高项目管理和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公正性和正义性。

同时,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也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

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

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日期: 2013/07/29来源:【文字大小:大中小】【关闭】【返回首页】渝建发〔2013〕77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高温天气期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6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二、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的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一)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凡在建筑工地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规定享受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三)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施工企业按劳动(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或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同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

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做好记录。

三、高温天气期间,建筑工地的作业劳动者数量由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每日共同统计确定,并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高温天气天数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计算高温津贴费用。

工程部工地补贴制度

工程部工地补贴制度

工程部工地补贴制度
补贴目的
制定此补贴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工程部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促进项目顺利
推进。

通过合理的经济补偿,鼓励员工克服工地环境的不利因素,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补贴对象
本补贴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地现场工作的工程部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等。

补贴种类及标准
1. 生活补贴:鉴于工地通常位于偏远地区,员工可能面临较高的生活成本,公司将提供相
应的生活补贴,以弥补额外开销。

2. 高温补贴:对于夏季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员工,将按国家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3. 加班补贴:对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进行加班费的支付。

4. 交通补贴:考虑到员工往返工地的交通费用,公司将根据实际距离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5. 住宿补贴:如员工需在工地附近租房居住,公司将提供住宿补贴或安排集体宿舍。

补贴发放流程
1. 申请: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交通票据等)。

2. 审核:由工程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复核。

3. 确认:人力资源部门确认无误后,汇总成表,报送财务部门。

4. 发放:财务部门在每月工资发放时一并处理补贴发放事宜。

补贴调整机制
随着市场环境和个人工作性质的变化,补贴标准可能会需要适时调整。

公司将每年至少评
估一次补贴政策,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调整。

附则
1. 本补贴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补贴标准,须经过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结语。

中铁十三建人[2016]40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十三建人[2016]40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十三建人〔2016〕40号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基层项目岗位工资明细表2.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说号3.基层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或薄瀛漫次、法中铁十艇团第三建奶限公司2016年2月27日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薪酬分配,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人员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国内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的人员。

第三章岗薪制的组成和内容第三条岗薪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辅助工资(生活保障和工龄工资)三部分组成。

(一)岗位工资:是岗薪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须根据公司核定的定员标准,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的原则设定岗位定员编制,并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确定员工的岗位,根据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员工的岗位工资,务必做到人随岗走,薪随岗变,能上能下。

岗位工资本着充分体现岗位职务责任大小、技术含量、工作繁简不同工资标准有所差异的原则确定,实行一岗三档,岗位工资共设6类岗位16档,(详见附件1:基层项目岗位工资明细表)。

(二)绩效工资:包括业绩工资和效益工资。

1.业绩工资:根据中铁十三建人〔2016〕5号《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基层项目一般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按岗位工资的50%计算。

2.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与基层项目的经济效益及成本财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发放,效益工资标准暂定按岗位工资标准的15%计算,公司每半年根据对基层项目的考核兑现情况进行发放。

(三)辅助工资1.生活保障工资: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的劳动报酬,其标准按机关所在地合肥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生活保障工资随安徽省政府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而调整。

工程福利制度

工程福利制度

一、薪酬福利1. 基本工资:根据岗位级别和个人能力,设定合理的基本工资标准。

2. 绩效奖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个人贡献,发放季度或年度绩效奖金。

3. 加班补贴:对于加班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或给予相应的调休。

4. 年终奖: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个人表现,发放年终奖励。

二、保险福利1. 社会保险: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 商业保险:提供额外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增强员工的安全感。

三、假期福利1. 法定假期: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法定节假日的规定,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

2. 带薪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提供相应天数的带薪年假。

3.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时,提供病假工资或医疗补助。

四、工作环境与设施1. 安全工作环境:确保工作场所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 休息区:设置舒适的休息区,供员工在工作间隙休息和放松。

3. 餐饮服务:提供工作日的餐饮补贴或食堂服务,确保员工饮食健康。

五、培训与发展1. 在职培训:定期组织职业技能和管理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2. 职业规划: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帮助员工规划职业生涯路径。

3. 学历提升:支持员工参加进修学习,提供学习时间和费用的支持。

六、员工关怀1. 生日福利:在员工生日时,提供生日礼物或组织庆祝活动。

2. 节日慰问:在重要节日为员工提供节日慰问品或举办庆祝活动。

3. 家庭关怀:对有特殊困难的员工家庭给予关怀和帮助。

1. 体检服务:每年为员工提供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

2. 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

3. 运动健身:鼓励员工参与体育锻炼,提供健身房设施或健身补贴。

八、其他福利1. 交通补贴:为员工提供通勤交通补贴或公司班车服务。

2. 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提供电话和网络通讯补贴。

3. 住房支持:为外地员工提供住宿或住房补贴。

工程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工程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工程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内部的管理和控制,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操作空间上充分地配合,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同时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服务质量,并促使工程项目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作为确定工程津贴的发放依据.二、启用时间及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工程忙时(如各期交换工程集中施工或TD电路集中调度时段)启用,适用于综合施工处骨干员工。

三、管理细则:(一) 管理组织:1、综合施工处指定专人对工程津贴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部门综合员负责工程津贴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按处室工程津贴管理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工程津贴考核及考核结果处理工作。

3、该考核方式为逐级考核(由上一级考核下一级),再由部门主任进行审核.4、各管理人员在考核时必须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二)考核管理:1、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工程忙时每月1日至月底的最后一日,次月的5日前必须完成考核的打分工作(遇节假日顺延),在考核工作完成后于当月发放工程津贴.2、考核权限:(1)考核由直接上级评定。

(2)工程津贴管理专人根据考核实际得分进行强制性排名,从而确定享受工程津贴的人员及金额。

(3)上级可以对任何下级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可以纠正下级不适当的考核评定,津贴管理专人对所有考核行为进行监督,有权随时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3、考核内容:根据综合施工处总体施工任务情况,针对员工的岗位职责,主要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忠诚度、责任心、品德言行、专业技能、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成本意识、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等进行全方面的考核、测评.4、考核细则:方式:总成绩以100分为基数,根据评分标准得到和扣除相应分值。

综合成绩:业务技能占10 %,劳动纪律占10 %,工作态度占20 %,现场规范占20 %,工作效能占40 %,综合成绩分为3级,90分以上的员工获得1级工程津贴待遇500元(所占比例不超过15%),85-89分的员工获得2级工程津贴待遇400元(所占比例不超过40%),80-84分的员工获得3级工程津贴待遇(所占比例不超过20%),80分以下的员工不享受工程津贴。

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

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

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
工程项目的工资发放制度应当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制度中应明确工资的计算方式,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各项工资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例如,基本工资可以根据工人的技能等级和工作年限来确定,加班工资则应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工资发放的时间和频率也需要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承诺按月支付工资,并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将工资直接打入工人的个人账户。

这样既保证了工人的现金流,也减少了因现金交易可能产生的纠纷。

为了确保工资发放的透明性,企业应建立工资条明细制度。

每期工资发放后,工人都能收到详细的工资条,上面列明了各项工资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这样一来,工人对自己的收入情况一目了然,企业也能通过这种方式展示其公开透明的管理态度。

在处理拖欠工资的问题上,制度应规定企业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解决欠薪问题,并为此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

一旦工人提出工资问题,企业应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

同时,企业还应定期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在特殊环境下工作的工人,如高温、高海拔等环境,企业应在工资制度中给予适当的补贴或奖励,以体现对这些工人辛勤付出的认可和尊重。

为了保障工资发放制度的顺利实施,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但不限于工人代表的参与、第三方监督机构的介入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

通过多方的共同监督,可以有效避免工资发放中的不规范行为,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工程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工程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工程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工资分配机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资结构公司工程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资历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项目任务挂钩;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费补助等;奖金则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个人贡献进行发放。

三、工资发放1. 基本工资按月支付,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 绩效工资按季度评估,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在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发放。

3. 津贴补贴根据公司规定和员工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或发放。

4. 奖金在年终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及员工个人贡献进行评定,并在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四、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工资薪酬管理的核心环节,公司将建立一套公正、透明、可操作的考核体系。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发放。

五、薪酬调整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个人表现适时调整薪酬水平。

薪酬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岗位变动引起的薪资变化、年度普调等形式。

六、福利待遇除了工资薪酬之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职业培训等福利待遇,以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七、其他规定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能会影响其薪酬福利。

施工项目工程奖金发放制度

施工项目工程奖金发放制度

施工项目工程奖金发放制度一、总则为了调动工程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施工项目工程奖金发放制度,确保在完成工程质量的同时,有效提高工程施工团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土木工程等领域。

三、奖金计算1. 工程奖金将根据工程施工团队的整体表现来确定,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a) 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达成程度;b) 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c) 工程安全和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d) 工程造价控制情况;e) 工程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2. 工程奖金的计算比例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如下:a) 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达成程度:50%b) 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20%c) 工程安全和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15%d) 工程造价控制情况:10%e) 工程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5%3. 工程奖金的总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四、奖金发放方式1. 工程奖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个人或团队的表现情况陆续发放,发放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

2. 工程奖金将直接发放到员工或团队的个人账户或团队账户中,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

3. 工程奖金的发放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税法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等项目。

五、奖金使用1. 获得工程奖金的员工或团队可自由支配奖金资金,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奖金资金如需用于特定用途,需提前向公司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3. 奖金资金如有违规使用情况,将被公司追回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奖金评定1. 工程奖金的评定将由公司专门组织评定小组进行,确保评定公平公正。

2. 工程奖金的评定结果将由公司领导审核并最终确定,一经审定无异议。

3. 员工或团队如有异议,可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公司将进行再次核实并作出最终处理。

工程项目现场补贴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补贴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补贴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工程现场的管理和运营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和高效完成,保障工程人员的权益,很有必要在工程现场实行一套完善的补贴制度。

本文针对工程项目现场补贴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探讨,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二、补贴对象1. 工程项目现场的职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

2. 工程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包括工程项目经理、工程部主管等。

3. 工程项目现场的其他相关人员,如设备维护人员、安全员等。

三、补贴范围1. 交通补贴:对于在工程项目现场工作的职工,公司可根据其距离现场的远近,给予相应的交通补贴,以便职工能够顺利到达工作地点。

2. 住宿补贴:对于需要在工程项目现场长期工作的职工,公司可给予相应的住宿补贴,以保障职工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3. 餐费补贴:对于在工程项目现场工作的职工,公司可给予每天的餐费补贴,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4. 加班补贴:对于需要在工程项目现场加班工作的职工,公司可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以激励职工提高工作效率。

5. 特别情况下的补贴:如天气原因、工程项目需要等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额外的补贴。

四、补贴标准1. 交通补贴:公司应根据职工所在地距离工程项目现场的远近,制定相应的标准,确保补贴合理公平。

2. 住宿补贴:公司应根据当地的住宿标准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住宿补贴标准,保障职工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3. 餐费补贴:公司应根据当地的餐饮消费水平和实际需要,制定每天的餐费补贴标准,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4. 加班补贴:公司应根据职工加班时长和工作强度,制定相应的加班补贴标准,激励职工提高工作效率。

5. 特别情况下的补贴: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特殊情况下的补贴标准,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五、补贴申领1. 职工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补贴制度和标准,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相关部门申请补贴。

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

关于计取和发放建设工程高温津贴的通知
巫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三年八月八日
高温工作主要事项:
1.防止摄入污染食物:不食病死牲畜肉;食品在生产、存贮和运输、销售过程中要防蝇、防鼠、防尘、防污;烹饪时生熟肉要分开处理,盛食物的容器要消毒。
2.食物要存放得当:控制食物中微生物生长繁殖关键在于存放的环境,比如,动物食品一般宜冷藏低温保存(在5℃以下避光保存);熟食不宜存放太久。
(二)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
(三)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施工企业按劳动(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或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同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做好记录。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二、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的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一)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凡在建筑工地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包括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规定享受高温津贴。
五、高温天气期间,施工企业应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足额计算高温津贴并及时支付给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按规定计算、支付和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六、本通知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七、本通知自2013年6月27日执行,原《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计取和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的通知》(渝建发〔2007〕163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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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的管理和控制,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操作空间上充分地配合,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同时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服务质量,并促使工程项目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作为确定工程津贴的发放依据。

二、启用时间及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工程忙时(如各期交换工程集中施工或TD电路集中调度时段)启用,适用于综合施工处骨干员工。

三、管理细则:
(一) 管理组织:
1、综合施工处指定专人对工程津贴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部门综合员负责工程津贴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按处室工程津贴管理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工程津贴考核及考核结果处理工作。

3、该考核方式为逐级考核(由上一级考核下一级),再由部门主任进行审核。

4、各管理人员在考核时必须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二) 考核管理:
1、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工程忙时每月1日至月底的最后一日,次月的5日前必须完成考核的打分工作(遇节假日顺延),在考核工作完成后于当月发放工程津贴。

2、考核权限:
(1)考核由直接上级评定。

(2)工程津贴管理专人根据考核实际得分进行强制性排名,从而确定享受工程津贴的人员及金额。

(3)上级可以对任何下级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可以纠正下级不适当的考核评定,津贴管理专人对所有考核行为进行监督,有权随时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3、考核内容:
根据综合施工处总体施工任务情况,针对员工的岗位职责,主要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忠诚度、责任心、品德言行、专业技能、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成本意识、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等进行全方面的考核、测评。

4、考核细则:
方式:总成绩以100分为基数,根据评分标准得到和扣除相应分值。

综合成绩:业务技能占10 %,劳动纪律占10 %,工作态度占20 %,现场规范占20 %,工作效能占40 %,综合成绩分为3级,90分以上的员工获得1级工程津贴待遇500元(所占比例不超过15%),85-89分的员工获得2级工程津贴待遇400元(所占比例不超过40%),80-84分的员工获得3级工程津贴待遇(所占比例不超过20%),80分以下的员工不享受工程津贴。

A、业务技能
1)、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2分);
2)、熟练掌握本专业施工规范。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2分);
B、劳动纪律
1)、早上8:3 0以前,所有人员必须签到,由于工程原因直接到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由片区管理确定并负责考勤。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2分)
2)、施工队伍必须在8:35前整理好工程物资并前往施工现场。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1分,工程主管和片区管理负管理责任,每次扣1分。

)3)、上班时间,喧哗、嬉戏、赌博、喝酒滋事、擅离岗位、怠慢工作等。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4)、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早退或无故矿工。

(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当月工程津贴评选。


5)、因故请假人员,需按公司规定提交《请假申请表》,经公司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休假。

(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当月工程津贴评选。


C、工作态度
1)、工作期间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2)、全体员工必需24小时开机,不能无故关闭电话。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后果每次扣5-10分。


3)、片区管理和施工队长必须保存施工日志,且记录要求真实、完整。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2分。


4)、仪器仪表、常用工具、机具等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外借。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5分。


5)、凡遇违法乱纪、损坏公司利益者取消当月工程津贴评选。

D、现场规范
1)、进入机房施工人员按要求统一更换拖鞋或布鞋,并统一保管随身金属
物品。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2分,片区管理负管理责任,每次扣2分。

)2)、进入机房施工人员按要求统一作着工作服。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2分,片区管理负管理责任,每次扣2分。


3)、现场规范严格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通信工程局房施工现场操作手册(试行)》实施,各功能区要合理划分、并进行有效标识。

(违反上述规定者,片区管理每次扣5分,工程主管承担管理责任,每次扣3分。


4)、施工现场设立1个临时垃圾点,施工现场不得有凌乱的杂物,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人员及时清理作业面的垃圾,每天中午和下午工程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保持机房内部及楼层过道环境整洁。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2分,片区管理负管理责任,每次扣2分。


5)、通信机房严禁携带水和食物入内。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扣2分,片区管理负管理责任,每次扣2分。


6)、通信机房内严禁吸烟。

(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当月工程津贴评选。

)E、工作效能
1)、全体员工必须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后果每次扣2-5分。


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综合施工处日常工作统计表》中的要求完成其相关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后果每次扣2-5分。


3)、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综合施工处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其相关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后果每次扣2-5分。


4)、施工队要严格按照《综合施工处工程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并及时开展施工队质量自检工作。

(处室质量检查中每发现1处质量问题,责任人
每次扣2-5分;公司职能部门、通服公司及建设方检查中每发现1处质量问题,片区管理每次扣5-10分,工程主管和质量监督承担管理责任,每次扣5-10分。

5)、施工队要严格按照工期要求组织施工,把施工任务合理的分配到每个工作日。

工程进度以建设方或部门的工期要求为依据,因特殊客观因素不能按时完工的工程,各片区应及时告知工程管理,同时由工程管理转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

(无正当理由,施工工期超出预计工期的,责任人每次扣5-10分,片区管理负管理责任,每次扣5-10分。


6)、各个片区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需要变更必须上报工程管理现场核实,然后上报监理公司签设计变更单或变更方案。

(私改设计者,责任人每次扣5-10分,片区管理负管理责任,每次扣5-10分。


7)、施工期间发生任何施工安全或通信安全事故,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取消当月工程津贴评选。

加分细则:
1)、认真勤奋、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每次加2-5分。


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可作为公司优秀员工的评选优势。

(每次加2-5分。


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可作为公司优秀员工的评选优势。

(每次加2-5分。


4)、检举违法乱纪、损坏公司利益者。

(每次加2-5分。


5)、公司职能部门或通服公司、甲方(移动公司)检查取得良好印象和现场称赞(含口头)。

(直接享受当月最高工程津贴。


5、考核结果:
1、对在考核中不负责人的考核结果,津贴管理小组有权调整其考核成绩,津贴管理小组根据员工的考核情况,对相应等级的员工按相应标准发放津贴。

2、考核成绩将同时作为绩效成绩上报公司。

3、考核过程中若出现意见分歧,必须先与上级进行协调和解释,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考核管理小组提出申诉,管理小组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四、其它:
1、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本办法与公司制度有冲突的,以公司为准。

2、本管理办法由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1:《工程津贴考核评分表》
(附表1)
工程津贴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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