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概要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12.25•【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为推进长江水系内河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工作,在分析和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由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会同有关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我部《关于发布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0年修订版)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发布的主尺度系列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补充了长江水系有关主要支流过闸船舶的主尺度系列,制定了《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统称《主尺度系列》),现予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3号公告同时废止。
一、航运业者应当按照《主尺度系列》建造船舶。
二、长江水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是《主尺度系列》的组织实施和监管主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长江干线及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和合裕线新建船舶运力审批或登记时,应明确告知申请人新建船舶应符合《主尺度系列》的相关要求。
对2013年4月1日之后新建(含船舶主尺度发生变化的重大改建,下同)的不符合《主尺度系列》的过闸运输船舶,各有关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审图、检验;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营运手续;各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通过船闸的出港签证。
三、长江水系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和船舶检验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保证《主尺度系列》的实施。
四、我部此前有关长江干线及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汉江、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和合裕线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的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2年第69号)

附件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目录1通则 (2)1.1目的 (2)1.2适用范围 (2)1.3一般要求 (2)1.4定义 (3)1.5生效、适用及解释 (3)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3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4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6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前言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长江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1.1目的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长江水系通过枢纽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附件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目录1通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一般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3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错误!未定义书签。
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长江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水系、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方案

《长江水系、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方案一、《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69号)修订方案:1、长江水系过闸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维持现行“第69号”公告公布的主尺度系列,不做调整。
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中船宽11米系列增加一档,如下表1所示。
表1 增补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3、修改《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1通则”中“1.4款”中总长、总宽的定义,将其改为:总长—通常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
当船舶过闸时,若活动突出物(如靠把、跳板、起重。
吊臂、输送装置等)未收起,其长度应计入总长。
符号:LOA总宽—通常指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
当船舶过闸时,若活动突出物(如靠把、跳板、起重吊臂、输送装置等)未收起,其宽度应计入总宽。
符号:B。
OA4、《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删除“型宽不超过16.2m”的备注。
二、《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73号)修订方案:1、《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中“京淮驳-5”和“京淮驳-6”的总宽由11m修改为10.8m。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增补一型,如表2所示。
表2 增补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3、《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京淮货-9”船长范围和总宽,修改后该系列如下表3所示。
表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4、修改《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中“京淮集-2”船长范围,修改后该系列如下表4所示。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前言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川江及三峡库区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
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目录1.通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1.3一般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2.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错误!未定义书签。
2.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2.2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3.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化学品船错误!未定义书签。
3.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3.2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4.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油船错误!未定义书签。
4.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5.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队)错误!未定义书签。
5.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5.2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6.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错误!未定义书签。
6.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6.2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7.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载货汽车滚装船错误!未定义书签。
17.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7.2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8.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运输客船错误!未定义书签。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9.17•【文号】交水函〔2019〕661号•【施行日期】2019.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交水函〔2019〕6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部海事局:由我部组织起草、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审定的《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GB 38030—2019,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可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查阅)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近期印发,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2月1日起,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通过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和淮河水系、西江航运干线、珠江水系“三线”、黑龙江—松花江的新建过闸运输船舶以及改建中涉及总长或总宽变化的现有过闸运输船舶,其总长、总宽尺度按《主尺度系列》执行。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新(改)建过闸运输船舶可自愿选择申请按现行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规定,或是按《主尺度系列》规定执行。
三、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船闸管理部门要加强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政策宣贯实施。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积极引导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新(改)建符合《主尺度系列》要求的过闸运输船舶;2020年1月31日后,不得为不符合《主尺度系列》要求的新(改)建过闸运输船舶办理审图、检验、登记、营运、过闸等手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交通运输部2019年9月17日。
长江干线标准化船型

长江干线标准化船型
长江干线是中国重要的水路运输通道,其运输能力和效率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长江干线水路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必须对船舶进行标准化设计和建造,以适应长江干线的特殊环境和运输需求。
首先,长江干线船型的标准化设计需要考虑长江水域的特点。
长江上游地势险峻,水流湍急,航道狭窄,对船舶的机动性和稳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因此,标准化船型应当具有良好的操纵性能和稳定性能,以确保船舶在复杂的水域环境中能够安全航行。
其次,长江干线船型的标准化设计需要考虑货物运输的需求。
长江干线是我国重要的货运通道,对于货物的吨位和装载量有着明确的要求。
因此,标准化船型应当具有较大的载货能力和良好的装卸货性能,以满足货物运输的需求。
此外,长江干线船型的标准化设计还需要考虑环保和节能的要求。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淡水资源,保护长江水质和生态环境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标准化船型应当具有低排放、低噪音和低能耗的特点,以减少对长江水域的环境影响。
综上所述,长江干线标准化船型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长江水域的特点、货物运输的需求以及环保和节能的要求,以确保船舶能够安全、高效、环保地进行运输。
只有通过标准化设计和建造,才能够提高长江干线水路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标准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

2)西江航运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3 西江干线通航枢纽尺度模数分析
3.3.1 现有西江干线水电枢纽
表 3-1 西江干线水电枢纽尺度
建筑物名称
闸室或承船厢有效尺度 (m) 门槛
长度 宽度 水深
船闸 吨级
最大船舶尺度(m) 船长 船宽 吃水
二、标准编制的目的、原则、范围和技术内容........................................................ 3 1、标准编制目的................................................................................................... 3 2、标准编制的原则............................................................................................... 3 3、标准编制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4
国家标准 西江航运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
型主尺度系列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长江船舶设计院(武汉) 2018 年 8 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1、任务来源........................................................................................................... 1 2、 参编单位......................................................................................................... 1 3、 主要工作过程................................................................................................. 1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所做的工作....................................................................... 3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征求意见稿)前言《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结构调整及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工作,根据《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在分析和总结《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对原主尺度系列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系列标准中有关定义及要求,对船舶种类及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基于运输需求的变化和航道、通航设施条件的改善,对船型主尺度进行了补充。
目录1.通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一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认识及优化创新的意见(民生)

系
完
能效指标尚没有涵盖现在市场亟需
整
的江海通航船舶
性
3.评价标准的科学性
评价标准 的科学性
主尺度系列
能效指标
仅对船舶的平面尺寸(总长和 总宽)作了强制性的规定,尚 不能与船闸运行时间的协调性 及实际货物通过量的辩证关系
大尺度的三峡船型目前也仅推 出1型干散货船(总长130m*总 宽16.3m),不能适应专用集装
市政府有关部门与交通运输部协调对《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 主尺度系列》体系进行修订,增加船舶大型化的船型主尺度系列范围 完善各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
建立开放性船型研发平台
未来优化创新型船型标准化尺度建议(参考)
加快渝—洋江海直达集装箱船型的立项和研究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长江干线及三峡库区新标准船型的研究及船舶建造提
或淘汰状态。
原有的800车位滚 装船、1300车位滚 装船两种船型尺度 并未列入其中,虽 然企业在实际使用 中各方面都反应良 好,但无法续造。
300TEU集装箱船
800车商品汽车运输滚装船
1300车商品汽车滚装船
2、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完整性
标
准 船
能效指标涵盖船型不全
型
指 标 体
船舶吨级没有完全涵盖现有长江船 舶
设计验证阶段,由于内河船舶附加值 低、试验周期长、试验费用高进行船
模试验的船舶很少;
实船验证阶段,由于内河航道水流的 作用及航道条件的限制,导致影响船 舶试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验证结果
的可靠性、代表性受到质疑。
5、评价机制的合理性
➢ 从过去的主尺度系列及能效标准制订情况来看,技术标准主要是 在政府主导下,由专业技术机构(大学、设计院、船级社)进行评估 论证,再向业界征求意见完成; ➢ 作为市场主体的航运企业参与度不够,话语权不大,导致部分成 果与市场需求脱节; ➢ 建立政府可有效监管、社会可广泛参与、可及时响应市场需求的 第三方评估模式及动态评估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建造质量提升的探讨

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建造质量提升的探讨摘要: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船舶检验对航运发展、航运安全的基础性、支撑性、服务性作用,探讨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建造质量提升措施,有效提升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全面保障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全生命周期持续安全航行性能。
关键词:长江干线;标准船型;船舶建造;质量提升引言: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支持,以及国家船型标准化政策的实施和深入,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加快,内河水路运输的需求量不断提高,新建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不断增加,三峡过闸船舶平均吨位达4680吨,过闸运输船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但长江上游地区船舶工业发展速度远不及沿海一带,船舶工业产业化程度低、配套产业不足、创新能力不强、融资能力不强、绿色低碳技术落后等现象制约了船舶建造质量的提升。
鉴于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运距长、载量大、航速快等情况,确保船舶建造质量对航行安全意义重大。
1、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1.1重要性长江航运是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的重要支撑。
推进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化,有利于提高长江航道和三峡大坝船闸(含葛洲坝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有利于推动内河船舶技术进步,保障船舶安全航行;有利于减少船舶污染,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港口机械对船舶的装卸效率;有利于提高内河航运的综合竞争能力。
对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规范性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化工作,川江及三峡库区船舶标准化工作自2003年正式启动,2004年、2010年先后颁布了“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2012年颁布了“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进一步明确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的总体技术要求和主要参数。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认识及优化创新的意见(民生)

万吨级船舶直航重庆具备现实可能,为达到这一目标,对 于现行的《长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适应 性必须进行优化创新探索,并结合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使船 舶主尺度面向大型化发展。
目 录
对现有过闸运输标准船型体系的认识
“三峡”库区未来船型研发及创新发展的建议
对现有过闸运输标准船型体系的认识
未来优化创新船型标准化尺度建议(参考)
船型名称 船宽 B m 17.2 19.2 总长 LOA m 110 125-130 参考设计吃水 m 3-3.5 4.3-5 参考载箱量 TEU 325、350 450-500 江海直达 内河船型
集 装 箱 船
300TEU (现有保留) 450TEU
700TEU
航运融资担保 业态单一
对“三峡”库区未来船型研发及创新发展的建议
市政府有关部门与交通运输部协调对《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 主尺度系列》体系进行修订,增加船舶大型化的船型主尺度系列范围
未来 船型 研发 创新 发展 建议
完善各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 建立开放性船型研发平台 未来优化创新型船型标准化尺度建议(参考) 加快渝—洋江海直达集装箱船型的立项和研究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长江干线及三峡库区新标准船型的研究及船舶建造提 供政策支持
要兼顾全航线裕度的经济性、安全性。
7、三峡升船机承载能力无法适应船舶大型化的需求
三峡升船机仅能承受2000吨级(排水量3000吨)船舶,而现实的干
散货船、集装箱船的盈亏平衡点均在5000吨级以上,故无法适应船舶 大型化市场需求,仅适应位置型小吨位船舶。
二、三峡过日益拥堵严重,影响长江上游航运的可持续发展
能效指标
实船验证阶段,由于内河航道水流的 作用及航道条件的限制,导致影响船 舶试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验证结果 的可靠性、代表性受到质疑。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

附件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目录1通则 (2)1.1目的 (2)1.2适用范围 (2)1.3一般要求 (2)1.4定义 (3)1.5生效、适用及解释 (3)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3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4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6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前言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长江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1.1目的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长江水系通过枢纽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研究

一、主尺度系列的生效由全国内河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交通运输2019年9月1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交水函〔2019〕661号),要求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新(改)建过闸运输船舶可自愿选择申请按当时现行的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规定,即《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69号,简称长江水系《2012主尺度系列》)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73号,简称京杭运河淮河水系《2012主尺度系列》),或是按《2019主尺度系列》规定执行。
《2012主尺度系列》于2012年12月25日由交通运输部发布,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二、主尺度的定义假定本文选取的典型船最大船长L E =52.8 m,总长L OA =52.67 m,最大船宽为10.8 m,船宽B=10.6 m,船壳板、护舷材厚度均为10 mm,护舷材净宽度(不含船壳板、护舷材厚度)为80 mm。
(一)最大船长和总长《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定义最大船长L E :指船首最前端到船尾最后端之间的水平距离,包括外板和船首尾两端结构性突出物(如舷伸甲板、护舷材、舷墙、假首、假尾、顶推装置等)在内,活动突出物(如跳板、起重吊臂、输送装置等)根据航行状态的情况计量[1]。
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研究典型Series Research on Standard Ship Type Dimensions of the Typical Inland Water Lockage Transit Ship(扬州市船舶检验局,江苏 扬州 225009)为推进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选取一艘典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对新版《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进行深入剖析,讨论了主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定义,比较了新旧主尺度系列的浮动范围,明确了新版主尺度系列的认定标准,对主尺度系列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更好地宣贯实施新版主Abstract : To standardize the type of transportation ships passing lockage in inland waters, the paper, taking a typical ship as an example, probes into the new version of the Main Dimension Series of the Standard Type of Transportation Ships Passing Lockage in Inland Waters, and studies the definition of overall length and overall width in the main dimension series. It also compares the floating domain between the new and old version of main dimension series, sets the standar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dimensions in the new version,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eries, aiming at more effective publicity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version of main dimensions. Key words : Transportation ship; standard ship; main dimension series中图分类号: U6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278(2021)05-0033-03YIN Ye-ting (Yangzhou Ship Survey Bureau, Yangzhou, Jiangsu 225009, China)收稿日期:2020-07-20;修回日期:2021-02-19作者简介:殷业廷(1986—),男,山东蒙阴人,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主要从事船舶检验和图纸审查工作。
交通运输部解读《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交通运输部解读《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近期,由我部组织起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审定的《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GB38030-2019,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印发,对长江水系、京杭运河和淮河水系、西江航运干线、珠江水系“三线”、黑龙江-松花江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总长、总宽尺度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规范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尺度,是提升船闸通过效率、充分发挥内河优势作用的重要举措。
长期以来,我部高度重视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规范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2004年以来,陆续发布并修订出台了主要水系(或河流)的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覆盖我国主要内河通航水域,涉及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共163种,其中,船舶总长、总宽为强制性要求。
《公告》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提升了船闸通过效率,缓解了内河运输瓶颈制约,同时,加快了内河运输船舶运力结构调整,促进了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
我部在组织实施《公告》过程中,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航运市场变化、港航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等情况,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对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进行了动态跟踪维护研究,并结合国家关于标准管理改革相关精神,积极推进将《主尺度系列》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历经两年左右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审查等工作,近期出台。
二、《主尺度系列》主要内容《主尺度系列》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从保证船闸总体通过效率最大化、适应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角度出发,充分考虑航道、港口、船闸尺度等限制性条件,结合不同吨级船舶船型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尽可能赋予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对船型主尺度选择的灵活性,共确定了124种船型主尺度。
与《公告》相比,《主尺度系列》的主要变化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术语和定义”部分,统一调整了船舶总长、总宽的定义,并明确规定船艏艉两端或两舷的固定突出物长度、宽度应分别计入总长、总宽,活动突出物在船舶过闸前未能提起的,也应计入总长和总宽。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是目前内陆河运输中常用的船型,其具有适应性强、能够在较窄的水域中行驶等特点,因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设计和建造中,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介绍一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主要参数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要参数包括船长(L)、船宽(B)、设计吃水(T)、设计载重吨位(DWT)、最大航速、排水量以及主机功率等。
船长和船宽是影响船舶外形和船舶货物容积的主要参数。
同时,为了适应内河过闸运输的需要,设计吃水一般控制在1.5m以下。
设计载重吨位是船舶装载能力的重要参数。
2.主要船型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要船型有平底船、V型船和双底船等。
平底船和V型船的底部不太凸起,适应性强,能够在浅水和较狭窄的水域中运作;而双底船在承载能力上具有一定优势,但灵活性不如平底船和V型船。
3.主机系统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主机系统一般采用柴油机和舵机。
柴油机的优点在于功率大、燃油消耗少,舵机的优点在于操作方便、维修成本低。
此外,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还应配有缆绳等操作设备,以保证船只能够顺利通过闸门。
4.结构设计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的结构设计需要特别考虑其通过闸门的需求。
因此,船舶的风格一般以矮胖、稍微凸起的形状为主,以便能够通过比船舶本身窄的闸门。
此外,船舶的结构设计还需要考虑货物的装卸和保护,为此应设计出合理的货舱和操作设备等。
总之,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内陆河运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建造,可以提高船舶的适应性和经济性,使内河过闸运输更加高效。
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

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是指船舶设计中的重要参数,它直接影响着船舶的性能和运行效率。
船舶的主尺度包括船长、船宽、吃水和型深等,这些参数在船舶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对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和学习者有所帮助。
首先,船长是指船体的长度,通常以总长或水线长来表示。
船长的选择直接影响着船舶的载货量和航行性能。
较长的船舶通常具有更大的载货量和更好的航行稳定性,但也会增加船舶的阻力和造价。
因此,在设计船舶时,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和经济性进行合理的选择。
其次,船宽是指船体的宽度,它决定了船舶的稳定性和操纵性能。
较宽的船舶通常具有更好的稳定性,但也会增加船舶的阻力和建造成本。
在设计船舶时,需要综合考虑船舶的使用环境和性能要求,选择合适的船宽。
吃水是指船舶从水面到船底最低点的垂直距离,它直接影响着船舶的载重能力和航行深度。
较大的吃水可以提高船舶的载重能力,但也会限制船舶的航行深度和进入港口的能力。
在设计船舶时,需要根据航行路线和港口情况选择合适的吃水。
型深是指船舶从水面到船底最高点的垂直距离,它决定了船舶的结构强度和舱容。
较大的型深可以提高船舶的结构强度和舱容,但也会增加船舶的自重和建造成本。
在设计船舶时,需要综合考虑船舶的使用环境和结构要求,选择合适的型深。
总之,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是船舶设计中的重要参数,它直接影响着船舶的性能和运行效率。
在设计船舶时,需要综合考虑船舶的使用环境、性能要求和经济性,选择合适的主尺度参数,以实现船舶的最佳性能和经济效益。
希望本文能对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和学习者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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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征求意见稿)
目录
前言 (II)
1通则 (1)
1.1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一般要求 (1)
1.4定义 (2)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2)
2.长江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
3长江干线过闸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
4长江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
5长江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
6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5)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修订了长江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1.1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修订《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航行于长江干线船闸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等标准船型,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舶等非运输船舶。
1.2.2 多用途过闸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的船型名称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
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各船型名称、种类,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过闸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长江干线和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最低对岸航速要求。
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1.3.7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13号)。
1.3.8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1.3.9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允许偏差范围为:±L/1000mm及±B/1000mm。
1.4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
方向量度的距离。
符号:L
OA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
符号:B。
OA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1.5.1 本尺度系列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1.5.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5.3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2.长江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干线过闸的干散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长江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长江干线过闸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干线过闸的内河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长江干线过闸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长江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干线过闸的内河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与驳船组成船队的总长、总宽应控制在航道、船闸允许的范围内。
表3 长江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5长江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干线过闸的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长江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6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干线过闸的滚装货船(商品汽车运输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