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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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四)接受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第四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二)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三)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四)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协助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三)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四)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明确保安服务主管机构,归口负责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情况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工作证、车辆行驶证等。

2按照规定登记车辆及物品,并接待来访人员。

3指挥和疏导人员与车辆,确保出入口秩序正常。

4发现证件、出入人员、车辆及携带物品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常用报警设备报警。

相关知识和技能要求:1门卫操作规程与标准。

2查验证件和货物的基本方法。

3指挥疏导人员、车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

4常用报警设施和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

5接待来访人员的规范和礼仪。

6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

在上岗前,门卫保安员应该按照规定着装,携带防护用具,并备有门卫勤务登记簿。

在门卫勤务实施中,保安员需要验证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登记车辆及物品,接待来访人员,并指挥和疏导人员与车辆,确保出入口秩序正常。

同时,保安员需要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常用报警设备报警。

为了做好门卫勤务,保安员需要掌握门卫操作规程与标准,查验证件和货物的基本方法,指挥疏导人员、车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掌握常用报警设施和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接待来访人员的规范和礼仪,以及掌握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

和技能要求:1.了解保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保安职责2.熟悉常见的安全隐患和应急处理方法3.掌握常用保安器械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技巧4.了解消防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5.了解隔离区的设置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设置和维护隔离区6.具备基本的沟通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7.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能够积极配合其他保安员完成任务。

和报告3.能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4.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5.能熟练掌握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二)相关知识1.了解安全防范的基本理论和知识2.了解消防器材的种类、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3.了解安全隐患的识别方法和预防措施4.了解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报警流程5.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安业务标准在担任守护任务之前,保安员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着装规范、携带防护用具、备有守护勤务登记薄等。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0.02.03•【文号】公安部令第112号•【施行日期】2010.02.0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令(第112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已经2009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二○一○年二月三日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四)接受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第四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二)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三)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四)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协助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三)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四)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四)接受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第四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二)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三)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四)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协助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三)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四)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明确保安服务主管机构,归口负责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

合用文档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术的情况一、保安员的守那么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标准,遵守本院所有规章制度。

2.遵照领导、遵照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帮,准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展动工作,作业场所严禁没关人员逗留。

4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医院机密,廉洁奉公,保护集体利益和医院声誉。

5保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保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6节约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所有浪费现象。

7衣容整齐、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二、保安工作态度1遵照领导――彻完全底地遵照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分派。

2严于职责――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

3正直老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当合,同心戮力地解决困难。

5勤奋高效――弘扬勤奋扎实的精神,优异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效劳态度1. 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根本的态度,在任何时辰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

2.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款待客户。

3.友善――“微笑〞是表达友善最合适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供给方便,热情效劳。

5.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仔细、耐心地聆听。

6.同样――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病人,不能够有贫富之分、薄此厚彼。

四、仪容仪表〔一〕着装1、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齐,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定结正。

2、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展现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展现与工作没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3、除因工作或经赞成外,严禁穿着或携带制服走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

〔二〕仪容仪表1精神振作、姿态正直,严禁留长发、大鬓角,胡须2着装整齐,帽子戴正,扣好纽扣。

不得敞衣露怀,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锁匙扣3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外,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

公安部令第112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部令第112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2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已经2009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部长孟建柱二○一○年二月三日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四)接受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第四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二)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三)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四)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协助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三)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四)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保安人员培训总结范文(11篇)

保安人员培训总结范文(11篇)

保安人员培训总结范文(11篇)保安人员培训总结 1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安队伍,服务好超市广大经营户,保安部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队员进行学习,内敛素质,外树形象。

通过每天的班前训练及每周的集中培训,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要求做到文明执勤,微笑服务。

1、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保安部参照行业规范对保安员进行专题培训,重点讲解管理素质、服务意识、礼貌待客、专业技能、消防知识、突发事件分析等,通过讲解、点评、交流使保安员在思想认识和日常工作中皆有不同程度的'感悟与提升。

2、按照各月计划对保安员进行岗位培训,对保安一线岗位做好培训工作。

通过培训提高了保安员整体思想素质,服务态度和业务技能。

3、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针对保安部的实际情况,引导保安员与时俱进、提升素质、转变观念。

教育安保人员要有紧迫感、应具有上进心、培养精气神。

通过树标兵,激上进,在日常超市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的过程中体现自身价值,并感受人生乐趣。

4、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岗位培训及部门培训,确保新入职员工培训率100%,合格率100%。

我超市地处黄金地段,超市经营品种繁多,每天人流量很大,超市里出现的各种纠纷也很多。

为此,部门专门组织队员进行交流,相互取经,学习管理方法,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原则,不论什么原因,先以劝开双方为主,再仔细询问情况,划定责任,尽量使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

如确实不能处理的,立即报市场部或相关部门处理,全年累计参与处理超市纠纷百余起,尽量做到公平、公正,让商户满意,让客户满意。

切实体现四星级文明超市的良好购物氛围。

总之,一年来,保安部对超市管理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操作,讲安全、讲效率、讲标准,做到了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去改进、去完善。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1、新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意识不足。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基本法律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行政法律法规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信访条例》的相关知识。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知识。

《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3)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常识: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相关内容。

(4)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内容。

保安专业知识基础理论知识(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

(2)保安服务的概念、性质。

(3)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及组建条件。

(4)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

专业基础知识(1)保安勤务知识。

(2)安防技术与设施知识。

(3)消防安全知识。

(4)现场保护知识。

(5)现场救助常识。

(6)内务管理知识。

(7)保安礼仪常识。

(8)安全管理知识。

(9)交通安全知识。

(10)防卫术知识。

(11)人际沟通技巧保安勤务知识和技能要求门卫出入口守卫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技能要求1.能查验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2.能按照规定登记车辆及物品,接待来访人员3.能指挥、疏导人员与车辆4.能发现证件、出入人员、车辆及携带物品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5.能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对讲机、电话、有线和无线按钮、键盘等常用报警设备报警相关知识1.门卫操作规程与标准2.查验证件和货物的基本方法3.指挥疏导人员、车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4.常用报警设施和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5.接待来访人员的规范6.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一、上岗前的准备担任门卫任务的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法律知识是保安员必备的基础知识之一、保安员需要熟悉公安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案件报警、调查取证、协助公安机关执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保安员需要明确自己的职责,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保安专业知识包括保安工作的原则、基本任务和基本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保安员需要了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学习安全防范、灭火逃生、应对突发事件等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和操作方法。

保安员还需要了解社会治安状况、安全隐患和预警机制等,具备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技能培训是保安员在岗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保安员需要掌握一定的体能、武术和自卫技巧,保证能够在应对突发情况时自保和保护身边人员安全。

同时,保安员还应具备基本的通讯、电子设备操作、消防器材使用等技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应变能力。

另外,保安员在岗培训还应包括心理辅导和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具备强大的责任心、纪律性和职业道德。

培训内容应涵盖心理健康、应对压力、疲劳驾驶和合理休息等方面的内容,培养保安员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保安员在岗培训应由专业的培训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

培训机构应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工作,严格控制培训内容和教学质量,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相匹配。

培训机构还应根据保安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注重培养保安员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保安员在岗培训是提高保安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

通过培训,保安员可以全面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培训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保安员培训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00101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100101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2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已经2009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二○一○年二月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四)接受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第四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二)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三)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四)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协助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三)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四)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
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一)基本法律常识:
保安员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知识。

二)行政法律法规常识:
保安员需要了解《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三)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常识:
保安员需要了解《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四)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内容。

二、保安专业知识
一)专业基础知识
保安员需要掌握保安勤务知识、安防技术与设施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现场保护知识、现场救助常识、内务管理知识、保安礼仪常识、安全管理知识、交通安全知识、防卫术知识和人际沟通技巧等专业基础知识。

二)保安勤务知识和技能
保安员需要掌握门卫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以及巡逻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

这些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巡逻路线的规划、巡逻中的安全防范、门卫值勤中的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理等方面。

制定保安员在岗培训计划

制定保安员在岗培训计划

制定保安员在岗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1.提高保安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规范保安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提升其服务质量和形象。

3.增强保安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荣誉感,培养其团队合作精神。

二、培训内容1.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范知识、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应急逃生措施等。

重点培训内容:(1)火灾防范知识:包括火灾原因、火灾预防措施、火灾应对流程等。

(2)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包括突发事件的分类、应对原则、处置流程等。

(3)应急逃生措施:包括建筑物逃生通道的识别、逃生演练等。

2.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公安管理法规、治安管理条例、保安员法律责任等。

重点培训内容:(1)公安管理法规:包括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保安员权责等。

(2)治安管理条例:包括保安员的行为规范、保安设备使用规定等。

(3)保安员法律责任:包括保安员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处理等。

3.服务技能培训内容包括:礼仪、沟通技巧、危机处理能力等。

重点培训内容:(1)礼仪:包括形象管理、言行举止规范、礼貌用语等。

(2)沟通技巧:包括语言表达训练、人际关系处理、冲突调解等。

(3)危机处理能力:包括应急反应训练、紧急情况处理等。

4.职业道德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操守、责任心培养、团队合作精神等。

重点培训内容:(1)职业操守:包括保密规定、职业操守标准、廉洁自律等。

(2)责任心培养:包括责任意识培养、主动服务观念培养等。

(3)团队合作精神:包括团队合作意识、配合协作能力培养等。

三、培训方式1.理论培训采用讲授、问答、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

2.实操培训通过模拟演练、场景模拟等方式进行。

3.案例教学通过真实案例讲解、分析讨论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保安员在岗培训将定期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五、培训效果评估1.培训前进行基础知识测试,确定培训内容和深度。

2.培训后进行岗前实操测试,评估培训效果和提出改进建议。

3.持续跟踪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12 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已经2009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二○一○年二月三日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四)接受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第四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二)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三)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四)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协助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三)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四)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保安服务管理培训制度

保安服务管理培训制度

保安服务管理培训制度一、培训目的1.提高保安人员的专业技能,使其能够胜任各项保安工作任务;2.培养保安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感;3.加强保安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提升其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4.培养保安人员的危机应变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5.加强保安人员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培训内容1.保安服务基本知识:包括保安工作法律法规、保安服务管理知识、保安岗位职责等;2.保安技能培训:包括应急处置能力、安保设备操作和维护、常见保安技能等;3.专业素养培养:包括职业道德修养、服务礼仪、沟通技巧等;4.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等;5.突发事件处理培训:包括火灾、抢劫、窃盗等突发事件处理方法;6.团队协作培训:包括团队合作意识、沟通与协调等。

三、培训方式1.岗前培训:新聘员工进入企业后,进行必要的准备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2.在岗培训:在岗保安人员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训,包括专业知识、专业素养、技能培训等;3.临时培训:针对突发事件处理等特殊情况,进行及时的培训;4.外部培训:鼓励保安人员参加外部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培训评估1.培训成绩考核: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评估保安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掌握程度;2.岗位工作考核:对保安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评估其应用培训知识的能力和工作效果;3.定期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保安人员的工作绩效和培训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培训方案。

五、培训效果跟踪1.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保安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培训知识和技能的情况;2.倾听保安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效果的可持续提升。

六、奖励机制1.对培训成绩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2.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奖励,鼓励其发挥榜样作用。

总结:保安服务管理培训制度是企业提高保安人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工具。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发布部门】公安部【发文字号】公安部令第112号【发布日期】2010.02.03 【实施日期】2010.02.03【类别】公安综合规定【文件代码】127097*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4日实施日期:2016年01月14日)修改公安部令(第112号)(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8篇地方法规71篇裁判文书11篇)《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已经2009年12月2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二○一○年二月三日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2篇)第三条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指导本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单位的保安培训许可证;(三)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四)接受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公安机关除行使省级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监督管理职能外,还可以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核发保安员证,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地方法规1篇)第四条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下列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一)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二)接受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三)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四)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五)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情况保安行业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为了提高保安员在工作中的水平和能力,保安单位经常会进行在岗培训。

其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成为了培训内容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对保安员在岗培训中法律保安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情况进行探讨。

首先,保安员在岗培训中的法律知识培训是至关重要的。

保安员需要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在工作中正确行使职责。

这些法律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治安管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在培训中,保安单位通常会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讲解,向保安员传授法律知识。

他们会详细讲解法律条文的内容以及在工作中的应用,帮助保安员更好地理解并运用法律知识。

其次,保安员在岗培训中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

保安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安全威胁。

例如,他们需要学习火灾事故处理、急救知识、安全防范技巧等。

培训中,保安单位会安排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讲解和示范,教授保安员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技能。

同时,保安员还需要进行实际操作训练,以增加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应对问题的能力。

此外,保安员技能的培训也是培训计划的重要一部分。

保安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体能和自卫能力,以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并保护自己的安全。

因此,在岗培训中会加强对保安员体能和自卫技能的训练。

如拳击、跑步、健身等体育锻炼,以及自卫术、防卫技巧等的学习。

这些训练有助于提高保安员的身体素质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此外,保安员在岗培训还会涉及到案例分析和模拟演练。

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和模拟不同场景的演练,保安员可以更好地理解工作中的难点和挑战。

同时,这些案例和演练活动还有助于保安员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工作的实战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保安员在岗培训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

保安行业的发展和变化始终需要保安员与时俱进。

因此,保安单位会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为保安员提供更新和拓展知识的机会。

幼儿园保安培训简报 幼儿园保安培训

幼儿园保安培训简报 幼儿园保安培训

一、培训目的幼儿园保安是为了确保幼儿园内部安全和秩序,保障幼儿在校期间的安全。

保安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知识,才能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行。

二、培训内容1. 幼儿园保安岗位职责保安人员需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包括安全巡逻、保安值班、安全检查等内容,同时要学会如何与其他职工合作,有效解决安全问题。

2.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幼儿园保安需要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如火灾、自然灾害、人员伤害等,培训内容将包括逃生途径、急救知识、疏散演练等。

3. 保安技能培训保安人员需要学习各种防范技术,包括维持秩序、应对纠纷、协助学校管理人员解决问题等。

4. 法律法规知识对于幼儿园保安来说,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培训内容将涉及《治安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

5. 心理素质培训幼儿园保安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培训将包括心理调节、交流技巧等内容,以增强保安人员的心理承受能力,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稳定应对。

三、培训方式1. 理论培训通过课堂教学的方式,向保安人员传授相关法律法规、技能知识等内容。

2. 情景模拟设置各种突发情况的模拟场景,让保安人员在真实的环境中学习应对技能,增强应对能力。

3. 实地考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实地演练,让他们了解实际工作环境和应对方式。

四、培训考核1. 知识考核对保安人员进行理论知识的考核,确保他们对相关法规、技能知识的掌握。

2. 技能考核在实地考察和情景模拟中对保安人员的技能进行考核,包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交流协调能力等。

3. 综合考核对保安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察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应对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培训考核标准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安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在工作中不违反相关规定。

2.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安人员需要具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确保幼儿园的安全。

3. 良好的交流协调能力保安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交流协调能力,与其他职工合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保安基本培训知识具体内容

保安基本培训知识具体内容

保安基本培训知识具体内容1. 保安职责保安的基本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而言,保安应该:•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入侵。

•维护社会秩序,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如火灾、意外事故等。

•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制定安全保卫方案。

2. 法律法规在保安工作中,保安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人员应了解和遵守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措施。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涵盖了保安服务的组织、管理要求,保安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刑法》:保安人员要了解刑法的基本内容,特别是涉及侵犯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以便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3. 安全防范知识3.1. 人身安全防范保安人员需要了解以下人身安全防范知识:•避免与陌生人过多接触,在保安范围内注意观察可疑人员。

•学会判断和识别可疑行为,如持有明显过大的包裹、穿着过厚的衣物等。

•掌握简单的自卫技巧,能有效应对突发状况。

3.2. 火灾防范保安人员需要了解以下火灾防范知识:•学习和熟悉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全面了解所在区域的灭火器位置和逃生通道,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行动。

3.3. 保安装备知识保安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以下保安装备知识:•对各类安防设备,如监控设备、闸机、门禁系统等的使用和维护具有一定的了解。

•学习使用各种防卫器械,如电棍、防刺背心等。

4. 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作为一名保安人员,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单位和客户的安全相关信息。

•保持机密性,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尊重他人权益,不歧视、不侵犯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

5. 心理素质和沟通技巧保安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沟通技巧:•学会应对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保持冷静的心态。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保安员在岗时需要接受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这些培训包括基本法律常识,如《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与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等。

同时还需要了解行政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与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等。

保安员还需要了解XXX等相关部委制定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以及与保安业务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保安专业知识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基础理论知识包括保安服务业的产生与发展、保安服务的概念和性质、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和组建条件、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等。

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保安勤务知识、安防技术与设施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现场保护知识、现场救助常识、内务管理知识、保安礼仪常识、安全管理知识、交通安全知识、防卫术知识和人际沟通技巧等。

门卫是保安员的一种任务,需要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知识。

门卫需要能够查验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按照规定登记车辆和物品,接待来访人员,指挥和疏导人员和车辆,发现证件、出入人员、车辆和携带物品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对讲机、电话、有线和无线按钮、键盘等常用报警设备报警。

门卫需要了解门卫操作规程和标准,查验证件和货物的基本方法,指挥和疏导人员和车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常用报警设施和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接待来访人员的规范,以及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

在上岗前,担任门卫任务的保安员需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

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并备有门卫勤务登记簿。

门卫勤务的实施在门卫勤务中,保安员需要进行验证、检查和观察等工作。

在验证方面,保安员需要逐个查证来人的证件,着重查验照片与持证人的相貌是否相符,印鉴单位与签发证件单位是否相符,是否过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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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基本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行政法律法规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信访条例》的相关知识。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知识。

《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3)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常识:
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相关内容。

(4)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内容。

保安专业知识基础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

(2)保安服务的概念、性质。

(3)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及组建条件。

(4)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

专业基础知识
(1)保安勤务知识。

(2)安防技术与设施知识。

(3)消防安全知识。

(4)现场保护知识。

(5)现场救助常识。

(6)内务管理知识。

(7)保安礼仪常识。

(8)安全管理知识。

(9)交通安全知识。

(10)防卫术知识。

(11)人际沟通技巧
保安勤务知识和技能要求
门卫
出入口守卫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技能要求1.能查验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
2.能按照规定登记车辆及物品,接待来访人员
3.能指挥、疏导人员与车辆
4.能发现证件、出入人员、车辆及携带物品等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
5.能识别报警信号,并使用对讲机、电话、有线和无线按钮、键盘等常
用报警设备报警相关知识
1.门卫操作规程与标准
2.查验证件和货物的基本方法
3.指挥疏导人员、车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
4.常用报警设施和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
5.接待来访人员的规范
6.报告和报警的程序和方法
一、上岗前的准备
担任门卫任务的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
护用具。

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

备有门卫勤务登记簿。

二、门卫勤务的实施
1验证
1)逐个查证。

在一般情况下,当来人距门卫2m~3m时,保安员应请其止步并出示证件,接过证件后先看证件的封
面、再翻看主页的身份情况。

要着重查验照片与持证人
的相貌是否相符,印鉴单位与签发证件单位是否相符,
是否过期。

夜间验证时,应提高警惕,注意保护自身安
全。

经查证未发现问题的,归还证件并礼貌地示意放行。

对拒不交验证件、证明的人员,不准其入内。

发生纠纷
时,及时向客户单位报告,请有关人员前来处理。

2)重点查验。

在人员、车辆出入比较集中时,保安员应站在大门一侧查验证件,并仔细观察,注意发现异常。

对无证件的人员、车辆,待高峰过后经检查再决定是否
放行。

3)对于上级事先通知的免检
对象,应根据车号和特殊的免检标志,免检放行。

2检查
对携物进出的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带有违禁物品。

对进入车辆要检查是否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是否载有无关人员,对无关人员应劝其下车在外等候。

对携物外出人员和车辆,仔细检查携物证件或出库单据,重点查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证件是否相符。

检查时要让被检查人动手打开车门、后备箱和包装物,视情况逐件清点或重点抽查。

要与对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注意观察其神态表情,防止其弃物逃跑、突然驾车逃跑或持物行凶,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

发现有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应先礼貌地要求其说出物品
的名称、数量、来源及用途,请其自行拿出物品按单检查
核对,并出示有关证件或由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对无手
续和拒绝检查的应移交客户单位有关部门处理。

保安员不
能对可疑人员进行搜身,应报告客户单位或交公安机关处
理。

3观察
在验证检查过程中,要从进出人员的身份、陈述、行为、表情、携物、痕迹等方面进行观察,对有疑点者应重点查验。

三、紧急情况的处置
当发生干扰、破坏客户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的特殊情况时,保安员应按照应急工作预案,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客户单位或当地公安机关。

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守护
目标部位守护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技能要求
1.能清理目标区域内无关人员和可疑物品
2.能发现火险、水电气泄漏、盗窃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
3.能徒手或使用常用保安器械进行防护
4.能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
5.能按规定设置隔离区保护案件、事故现场
相关知识
1.守护操作规程与标准
2.防火、防盗、防泄漏常识
3.常用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4.安全隐患的识别方法
5.案件、事故现场保护常识
一、上岗前的准备
担任守护任务的保安员要按规定着装,携带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

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

备有守护勤务登记薄。

二、守护勤务的实施
1固定岗位。

严格检查进出守护区域的人员及车辆,维护秩序,
保卫目标的安全。

2移动岗位。

反复巡查,消除守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保卫目
标安全。

3瞭望岗位。

观察守护区域内及周围的情况,发现可疑
人员和可疑情况立即向客户单位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目
标安全。

三、紧急情况的处置
1遇有无关人员违反规定欲进入守护区域时,应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坚决制止并迅速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2遇有无证车辆,欲进入守护区域时,应示意停车,对不听指挥强行闯入的,应立即报告客户单位或有关部门,并记下车型、牌号、颜色等特征。

3发现不法侵害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并将不法行
为人送交客户单位或公安机关。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4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客户单位。

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巡逻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
(一)区域巡逻技能要求
1.能按照预定方案巡逻
2.能使用有线、无线等通讯器材进行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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