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技术管理办法
化验室煤的管理制度
化验室煤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化验室煤的管理工作,确保化验室煤的安全使用以及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内煤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一级主管负责本单位化验室煤的管理工作,负责煤的购买、存储、使用等工作;2. 二级主管监督并指导本单位化验室煤的管理工作;3. 煤的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煤的管理工作。
四、煤的购买1. 本单位煤的购买应向正规供应商采购,购买时必须有购货凭证,并将购进的煤按品种、产地、规格、数量登记入库。
2. 购进的煤应进行外观、水分含量等质量检测。
3. 在购进煤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煤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五、煤的存储1. 煤的存放应当分门别类,按照行业标准堆放。
2. 应保持存放场所的通风干燥,严禁混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3. 存放煤的场所应当定期清理,保持通道畅通。
4. 存放煤的场所必须设置防火措施。
六、煤的使用1. 煤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化验室的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
2. 使用煤的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如私自增加煤的使用量、调整炉火等。
3. 在使用煤的过程中,必须保证煤炉周围的环境整洁,严防煤的燃烧引起的火灾事故。
4. 煤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5. 使用完煤后,必须及时进行清理,保持煤灰清理干净。
七、煤的保养与维护1. 煤炉应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保证煤炉的正常使用。
2. 煤炉的润滑部位应按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
3. 对于煤炉的一些易损部位,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煤炉的安全使用。
八、煤的废弃处理1. 煤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环保标准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2. 煤的废弃物应当进行分类处理,并交由专业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3. 对于煤的废弃物,必须做好记录,并定期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九、违章处罚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一旦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 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行为,化验室主管将给予警告处罚,情节较重的将进行停课停职直至开除。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2日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我省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环保水平,加强对重点化工生产企业监控管理,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化工重点监控点(以下简称监控点),是指处于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规模总量大、税收贡献突出、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化工生产企业。
第三条被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执行。
第四条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化工专项行动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监控点认定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标准第五条监控点认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所在市、县(市、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二)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三)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符合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四)当年度没有受环保限批、挂牌督办,不存在限期整改未完成事项;(五)厂区须连接成片;(六)上年度税收贡献在1亿元以上,并且主营业务收入石化企业在50亿元以上(炼油企业须有使用进口原油资质)、煤化工企业在30亿元以上、其他企业在10亿元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税收贡献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装备水平国内领先、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的企业;(七)拥有较为成熟的延伸产业链规划项目,具有能够满足发展需要的建设空间;(八)新一轮评级评价安全、环保单项评级均在85分以上,并且总评为“优”。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4篇)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节能在化工企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与生产成本,还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为此,化工企业需要制定节能管理办法,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能源消耗。
下面将从节能意识、节能管理与监控、技术改造和员工培训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加强节能意识的培养要从企业内部做起,加强员工的节能意识培养。
可以通过开展节能意识培训、张贴节能公告、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员工普及节能知识。
同时,在员工的绩效考核中加入能源消耗指标,激励员工主动参与节能工作。
二、建立节能管理与监控体系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节能工作有序进行。
应设立节能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节能计划,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耗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节能措施。
在节能管理方面,可以采用以下措施:1. 制定全面的能源消耗计划和目标,对企业的能源消耗进行科学规划和控制。
2. 对能源使用进行监控和计量,建立能源消耗的数据矩阵,定期进行能源评估和分析,找出能源消耗的问题和瓶颈,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 鼓励和推广先进的节能管理和监控技术,如智能监控系统、能源管理软件等,实现对能源消耗的精细化控制。
4. 加强能源消耗的监督和审核,建立能源消耗数据的档案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能源消耗的异常情况。
三、加强技术改造与优化技术改造是化工企业实现节能的重要手段。
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施技术改造与优化:1. 更新老化设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设备的能效和运行效率。
2. 优化生产工艺,采用高效节能的工艺,减少能源的消耗和排放。
3. 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节能器材,如高效燃烧器、余热利用装置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加强能源管理系统与生产系统的集成,实现能源消耗的智能化控制和优化。
四、加强员工培训要提高化工企业的节能意识和技术水平,必须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可以采取以下培训措施:1. 开展员工的节能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专业知识,培养员工的技术技能。
煤化工设备管理标准
煤化工设备管理标准1. 引言煤化工是一种重要的能源转化和化工加工方式,煤化工设备的管理对于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煤化工设备管理标准,以规范煤化工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
2. 煤化工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2.1 设备安全煤化工设备的安全是设备管理的首要要求,下面是确保设备安全的基本措施:•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煤化工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
2.2 设备维护设备的正常维护是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以下是设备维护的基本要求:•要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和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护时间;•设备维护工作必须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维护人员要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流程;•定期开展设备巡检和检修,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润滑、清洗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设备管理设备管理是煤化工企业高效运行的保障,以下是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设备管理应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采用专业的设备管理软件进行设备管理;•设备管理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梳理和整顿,合理优化设备配置;•建立健全的设备档案和资料,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维修记录等;•对设备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更新,及时淘汰老化设备,更新更新设备。
3. 煤化工设备管理的程序和流程3.1 设备入库管理设备的入库管理是对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以下是设备入库管理的程序和流程:1.设备的入库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2.对入库的设备进行编号和分类,建立设备档案;3.建立设备登记表,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购买日期、供应商等;4.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设备质量合格;5.设备入库后,进行设备封存,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3.2 设备维护管理设备的维护管理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以下是设备维护管理的程序和流程:1.建立设备维护计划,包括维护内容、维护周期和维护责任人等;2.进行设备定期巡检和检修,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3.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润滑、清洗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制定设备更换和更新计划;5.对设备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更新,及时淘汰老化设备,更新更新设备。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化工企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
为加强公司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管理水平,保障煤化工设备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进一步促进设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范的主要业务内容,包括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计划的编制与审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实施及效果评价,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资料的整理归档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煤化工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煤化工管理部是项目公司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按本办法履行管理职责,全面负责项目公司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统一管理,指导项目公司不断改进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改造和技术更新的工作水平。
其管理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煤化工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集团公司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订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范围内的管理制度、规程、标准、规定。
(三)组织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做好设备管理骨干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组织设备技术考察,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促进装备技术进步。
(四)组织项目公司设备改造与技术更新检查、达标和考核评比工作。
(五)组织或参与项目公司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项目公司恢复生产并制定防范措施。
(六)指导项目公司解决重大设备技术问题,组织开展重大设备技术攻关和国产化工作。
(七)参与重、特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设计方案论证和设计审查,参与重大改造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五条项目公司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制定本公司的设备管理目标、规划和措施,提高项目公司生产装备技术水平、运行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项目立项原则:(一)以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基础,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带有全局性、方向性、基础性、储备性的关键技术;(二)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对企业技术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能够形成集团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高技术产品与重大产业化开发项目;(三)在生产、建设、经营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节能增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治理环境污染等亟待解决的重大技术项目;(四)开展煤矿安全高效开采、现代物流、煤化工、信息化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并促进上述重点高技术领域科研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五)公司重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及应用技术推广;(六)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有关课题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科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具体职责是:(一)经集团公司审核,组织申报国家级科技项目;(二)组织编制公司系统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查;(三)下达公司系统内200万元以下科技项目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四)对单项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进行管理,并协助集团公司做好单项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五)组织领导公司煤炭领域科技项目的研发、技术攻关等工作;(六)监督检查科技项目执行情况;(七)组织科技项目的验收;(八)负责公司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九)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物流管理部、煤化工管理部、电力管理部分别负责物流领域、煤化工领域和电力领域科技项目的研发、技术攻关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煤矿技术部规章制度
煤矿技术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技术部的管理,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和科学发展,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技术部全体员工,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劳动者。
第三条煤矿技术部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第四条煤矿技术部应当加强技术管理,提升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煤矿技术部应当加强设备管理,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设备利用率,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煤矿技术部应当加强人员管理,做好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煤矿技术部的组织结构由技术部长负责,下设生产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安全生产科、信息技术科等职能科室。
第八条技术部长对技术部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科室的工作。
第九条生产管理科负责煤矿的生产计划编制、生产技术管理和生产进度监控工作。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负责煤矿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运转监控和设备更新改造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科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信息技术科负责煤矿的信息化建设、数据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技术部长负责煤矿技术部的全面工作领导,负责技术部的目标、任务和规划的确定和实施。
第十四条生产管理科负责煤矿的生产计划编制,根据煤矿的生产容量和市场需求确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科负责煤矿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设备日常检修和定期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科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监控和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
2024年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是指煤炭、天然气等矿产资源进行化工加工的过程,包括煤化工炼焦、煤制甲醇、煤矿气化、天然气加工等工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独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等。
第四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国家鼓励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优化工艺流程,减少安全风险。
第六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记录、档案,保存至少五年以上。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安全管理法规,能够独立承担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
第十三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措施,保障生产场所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五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煤化工防泄漏安全管理办法(二篇)
煤化工防泄漏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生产现场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导致的潜在风险,提高煤化工生产单位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健康。
努力做到“不泄漏、不着火、不爆炸、不中毒、不窒息,无死亡”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化工板块各级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相应级别的“煤化工防泄漏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防泄漏考核工作以及防泄漏先进监测监控措施的推广工作。
第四条各级工艺、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的各类泄漏(含内漏)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研究本专业范围内的防泄漏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五条各煤化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的管理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阶段防泄漏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各煤化工生产单位是本公司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日常防泄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泄漏的定义、分级及主要危害第七条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
第八条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
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第九条液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为轻微泄漏、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级。
(一)轻微泄漏:指静密封点的渗漏(无明显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钟1滴)以及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内。
轻微泄漏一般是因法兰密封面或垫片失效、阀门不严或密封失效或管线、设备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导致的物料轻微外漏。
轻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却散发快,一般不会导致着火、爆炸等事故;轻微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轻微污染。
(二)一般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连续液滴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上。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采煤技术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采煤技术,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高效运营。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矿山管理部门。
二、术语和定义2.1 采煤技术采煤技术是指在煤矿中采取的各种技术和方法,包括开采方法、采掘工艺、支护方式等。
2.2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指对矿山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
三、采煤技术管理责任3.1 矿长或矿山管理负责人应对采煤技术管理负责,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制度。
3.2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采煤技术管理方案,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四、采煤技术管理流程4.1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矿山采煤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煤层情况、巷道条件、设备设施等。
4.2 根据采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采煤计划和方案,并落实相关的技术措施。
4.3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4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和调整采煤技术管理方案,以保证矿山采煤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五、技术培训和交流5.1 矿山应建立健全的技术培训体系,对采煤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5.2 采煤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技术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5.3 矿山应加强与其他矿山或相关行业的技术交流,共同解决采煤技术中存在的难题和问题。
六、安全防护措施6.1 采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6.2 采煤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
6.3 采煤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其安全可靠使用。
七、技术改进和创新7.1 矿山应积极推动采煤技术的改进和创新,提高采煤效率和质量。
7.2 采煤技术管理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研究和试验,探索新的采煤方法和工艺。
7.3 矿山应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共同开展采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最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资料
附件1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公司各技术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集成国内外科技成果和推动内部科技创新两个平台的作用,带动公司科技队伍的成长,增强企业科技活力。
在科研项目、“五小”活动、技术革新、科技进步、技术引进、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科技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由公司和系统各单位两级创新管理机构组成。
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各单位设立科技创新工作组,科委领导组织机构如下:主任:董事长常务副主任:总经理、分管科技副总经理副主任:副总经理成员: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专业委员会成员科委是公司科技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科技创新推广运营中心(以下简称“科技推运中心”)。
办公室挂靠在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主任由生产技术部主任兼任,负责科委日常工作。
科技推运中心设在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拓公司”),中心设立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是公司技术支持的专家咨询机构,由外聘院士、专家及公司科委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委员会是由公司专业分管领导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设煤炭(采矿、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环保、信息、工程、安全、综合、煤化工、物流、电力专业委员会分会。
科技创新工作组是系统各单位的科技创新管理机构,在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知识产权工作组管理机构和职责按《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机构职责(一)公司科委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科技法律、法规、科技政策、行业技术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与管理制度;2.负责与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科技工作的联系、配合和协作;3.负责制定公司科技发展纲要、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指导和审查;4.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招投标技术方案审查、科技合同审查、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结题验收、经济效益审核、组织鉴定、成果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和申报奖项;5.负责组织公司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组织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申报、立项审查、组织审查、报批及发布实施;6.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考察、调研、推广应用和适用技术的研发;7.负责管理公司科研计划,对年度科研经费计划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议;8.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的评审和奖励,以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9.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每年一次的科学技术大会;10.工作中涉及“三重一大”的项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化工企业工艺管理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工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所有从事工艺生产的员工,包括生产、技术、质量等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艺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艺管理第四条工艺管理是指对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原料、设备、工艺、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第五条工艺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系统、有效”的原则,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第六条工艺管理应当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工艺管理应当加强对关键工艺参数的监控和调整,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格率的提高。
第八条工艺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工艺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考核制度,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九条工艺管理应当加强对工艺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
第三章工艺管理程序第十条工艺管理程序应当包括产品工艺设计、原料采购、设备调试、生产操作、质量检验等环节。
第十一条产品工艺设计应当按照产品的特点和市场需求进行设计,确定工艺流程和生产要求。
第十二条原料采购应当根据产品的需求和质量标准选择合适的原料供应商,确保原料的质量和供应稳定。
第十三条设备调试应当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设备参数调整和操作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生产操作应当按照工艺程序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第十五条质量检验应当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工艺管理操作规范第十六条工艺管理操作规范应当按照工艺管理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包括以下内容:(一)生产设备操作规定:对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二)物料搬运操作规定:对原料和成品的搬运方式和保管要求进行规定。
关于印发《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四个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规则、办法的通知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煤建监字(2008)03号关于印发《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四个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规则、办法的通知各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总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具体实际,组织修订、制定了《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工作规定、认证办法等同时停止使用。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与总站联系。
附件:一、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二、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三、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四、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办法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抄送:各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矿区站、检测机构。
附件一: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等法规,结合煤炭建设工程及其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煤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煤炭工业建设项目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并依据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行使政府对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职能。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新)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2009年11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保证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2条煤业公司总经理、各矿矿长全面负责本单位防治水工作,总工程师具体实施和主抓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地测处或生产技术部(地测科或生产技术科)负责技术指导、计划落实、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3条煤业公司和矿井应分别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防治水组织机构和配套的防治水管理制度,配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要保证防治水资金的投入和设备材料等物资的供应。
第4条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水措施。
第二章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第5条坚持防治水工作“年报、月报制度”和“防治水月例会制度”,认真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其基本要求是:一、矿井根据每年采掘生产计划,逐头逐面进行水害因素综合分析,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二、矿井每月底前召开地质及水文地质综合分析例会,及时对当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安排下月采掘区域水情水害预报和防治水工程计划,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较准确地预报出水情水害的威胁程度,并做出处理意见,保证矿井正常生产。
当月防治水工作总结和下月计划一并报煤业公司。
各煤业公司汇总分析后,月底前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为了加强地质及防治水工作,促进各矿地质人员的技术交流和地质条件的互相了解,在工作方法上做到取长补短、积累经验,共同分析和研究各矿当前地质及防治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矿井每月28日前定期召开一次矿井地质及防治水工作分析和研究例会,煤业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矿井地质及防治水工作分析和研究例会,研究防治水工作。
煤炭监管管理规章制度
煤炭监管管理规章制度一、煤炭资源开采管理规定1. 煤炭资源勘探评价:煤炭资源的开采需要进行勘探评价,确定煤炭储量和质量等相关指标,编制开采方案和规划。
2. 煤炭矿井设计审批:对于新建的煤炭矿井,需要进行设计审批,确保其安全、高效的开采。
3. 煤炭矿山行业准入管理:对于新的煤炭开采项目,需要进行行业准入管理,保证经营者具有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
4. 煤炭资源开采权管理:对于煤炭资源的开采权进行管理,规范煤炭开采行为,保护矿业权益。
二、煤炭生产运输管理规定1. 煤炭生产管理:对于煤炭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生产设施和工艺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2. 煤炭运输管理:对于煤炭的运输过程进行管理,包括运输工具、线路选址、运输数量和运输安全等相关要求。
3. 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煤炭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煤炭利用管理规定1. 煤炭利用规划:确定煤炭的利用方向和重点领域,制定煤炭利用规划和政策。
2. 煤炭利用技术监管:对煤炭利用技术进行监督,鼓励采用清洁高效的煤炭利用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煤炭利用产业发展:促进清洁煤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排放。
四、监督管理机制1. 煤炭监管管理部门:设立煤炭监管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炭资源开采、生产、运输和利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煤炭监管责任:明确煤炭监管管理部门和煤炭生产企业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3. 煤炭违法违规处罚:对于违法违规的煤炭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确保监管措施的有效实施。
总结通过以上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加强对煤炭资源开采和利用的监督管理,提高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促进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可以减少煤炭资源开采和利用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执行煤炭监管管理规定,共同维护煤炭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煤化工装置性能考核与技术标定管理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装置性能考核与技术标定管理办法中国XXXX集团有限公司中国XXXX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装置性能考核与技术标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中国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化工装置性能考核与标定工作,确保工作过程规范、有序,结果真实有效,提升集团公司煤化工项目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和运行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性能考核是指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后,对装置进行生产能力、工艺指标、环保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定额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全面考核。
化工装置技术标定是指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化工装置生产过程的生产能力、工艺参数、物料质量、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系统性评定的技术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的煤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1.组织装置技术标定,会同公司有关部门、企业等共同实施;2.参与装置性能考核,协助完成考核工作。
第五条企业职责:1.组织装置性能考核,会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设计、总承包或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全面安排考核工作;2.企业是标定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在集团公司组织下开展装置标定的全面工作。
第三章装置性能考核与技术标定管理第六条性能考核与装置技术标定的主要内容:1.装置生产能力;2.原料、燃料及动力消耗;3.主要工艺指标;4.产品质量;5.自控仪表、在线分析仪表和联锁投用情况;6.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7.“三废”排放达标情况;8.环境噪声强度和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9.技术或商务上规定要考核的其他项目。
第七条性能考核应在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装置满负荷或高负荷持续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重点工程项目应在6个月内完成,一般工程项目应在3个月内完成。
第八条标定的目的是为了找到装置瓶颈,发现薄弱环节,或为重大技术调整提供依据。
第九条装置原则上四年标定一次,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对装置进行标定:1.新建装置建成投产1年内;2.装置重要技术改造前、后;3.工艺路线及生产方案发生较大变化;4.重大关键催化剂更换品种。
煤矿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规范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生产秩序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包括矿井生产、机电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技术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各级煤矿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第二章矿井生产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保障矿井生产稳定有序。
第五条矿井的开采、支护、通风、排水等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井的进尺、回采进度、矿岩质量等情况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隐患及时处理。
第七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作业面巡检制度,对工作面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机电设备使用第八条煤矿应对生产所需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九条机电设备的购置和更换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严格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设备的故障维修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或参数。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矿井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四条矿井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能及时应对。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矿井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安全救援工作,做好事故报告及调查。
第五章技术培训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员工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技能档案,进行技能等级评定,激励员工提升技术水平。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煤矿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违规操作。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煤矿将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矿方领导批准。
化工企业工艺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工艺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保证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所有生产工艺和生产线。
3.化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二、工艺设计1.工艺设计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工艺设计知识和技能,且具备至少3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工艺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并考虑安全、环保、经济等因素。
3.工艺设计师应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进行工艺设计,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
三、工艺审核1.工艺审核应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工艺设计符合相关要求。
2.工艺审核应注重安全、环保和能源的综合利用。
3.工艺审核应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工艺实施1.工艺实施应按照工艺设计的要求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工艺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工艺实施后,应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确保工艺流程的稳定性和可行性。
五、工艺监控1.工艺监控应采用现代化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工艺参数。
2.工艺监控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故障设备。
3.工艺监控数据应实时记录并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工艺改进1.化工企业应建立工艺改进的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2.工艺改进应经过合理评估和试验验证,确保改进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3.工艺改进的实施应有明确的计划和时间表,并及时进行跟踪和评估效果。
七、紧急情况和事故处理1.化工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及时报警、疏散人员,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工艺管理绩效评估1.化工企业应建立工艺管理绩效评估的机制,定期评估和考核工艺管理的效果。
2.工艺管理绩效评估应包括安全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等方面考核指标。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关于印发《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四个管理规定的通知》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煤建监字[2008]03号关于印发《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四个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规则、办法的通知各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为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总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具体实际,组织修订、制定了《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工作规定、认证办法等同时停止使用。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与总站联系。
附件:一、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二、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则三、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四、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办法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抄送:各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矿区站、检测机构。
附件一: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炭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等法规,结合煤炭建设工程及其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煤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煤炭工业建设项目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并依据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行使政府对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职能。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为加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考核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综合素质,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属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具有资质的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者考试认定 ,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人员。
(二)在专业技术或者专业管理岗位,从事机电、机械、电气、煤化工、工业及民用建造、计算机、通信、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政工等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资料的采集整理、组织安排及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规定的评审权限设立单位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单位有关专业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一)属国家高考统招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属工程类,且从事与本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参预本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或者评审。
后继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序列,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被破格选拔到与其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可参预本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否则,不予评审。
(二)属国家高考统招的老中专毕业生,已属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按照上级规定条件可继续参评或者通过考试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晋升评审或者考试的人员。
(四)不在专业技术或者专业管理岗位且个人所学专业与岗位不同或者不相近人员,不参预本专业岗位职称评审或者考试。
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和评审的专业范围(一)考试专业范围:经济系列和计算机、通信等专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通信等专业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取得,按规定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及审批条件,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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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责:
1.组织拟定集团公司煤化工技术发展和科技创新规划,提
出集团公司煤化工科技创新领域和研究开发方向建议;
2.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煤化工技术发展和科技创新规划、制
定年度煤化工科技创新计划,组织申报集团公司煤化工重大科
2
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煤化工技术管理遵循专业化、制度化、
信息化、科学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的煤化工
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煤化工管理部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煤化工技
术工作。集团公司各煤化工企业必须加强对煤化工技术管理工
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总工程师(或
XXXX集团有限公司
煤化工技术管理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X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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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技术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煤化工技术管理,保障煤化工企业规范、安全、高效建设、运
营和煤化工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根据国家和
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煤化工发展实际情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