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类容器制造通用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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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类容器制造通用工艺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储罐类容器制造、试验、检验和验收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制造的储罐类容器(以下称储罐),不包含搅拌容器、换热容器和塔式容器。

2 总则

本公司生产的储罐类容器的制造、试验、检验和验收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标准及本公司其它相应规程的规定,并符合图样和专用工艺文件的要求。

3 储罐类容器结构

储罐类容器结构见图3—1,各序号名称见表3-1。

图3-1储罐类容器结构简图

表3-1

序号名称

1 液位计口

2 人孔

3 壳体

4 安全附件接口

5 物料进出口

6 排污口

7 支座

4 材料

4.1用于制造储罐类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必须具有钢材生产单位的钢材质量证明书和确认标记,且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GB150中的有关规定。

4.2三类压力容器的筒体、封头、开孔补强圈、设备法兰、M36以上的设备主螺栓及公称直径≥250mm的接管和法兰等主要受压元件、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图样规定及用户要求进行复验的受压元件用钢材应按本公司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材料标准的要求。

4.3焊接材料应符合JB/T4709《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的规定。

5制造、检验与验收

5.1储罐类容器制造检验的主要流程见图5-1。

5.2下料及坡口加工

5.2.1下料前应根据容器结构及尺寸和材料情况编制容器主体(筒体、封头)下料排版图。

5.2.2下料可采用机械加工、氧乙炔焰和等离子等方法进行切割,如采用氧乙炔焰和

等离子等方法进行切割,应将切割面熔渣和氧化皮清理干净,并用砂轮打磨呈金属光泽。

5.2.3对接接头坡口一般应采用机械加工,如采用氧乙炔焰和等离子等方法切割坡口,应将切割面熔渣和氧化皮清理干净,并用砂轮打磨呈金属光泽。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

>540MPa的钢材及Cr-Mo低合金钢材经火焰气割的坡5.2.4对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σ

b

口表面,应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当无法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时,应由切割工艺保证坡口质量。

5.3封头的制造应符合本公司«封头制造通用工艺规程»的规定。

5.4筒节的制造及筒体组装应符合《筒体制造通用工艺规程》的规定。

5.5法兰面应垂直于接管或筒体的主轴中心线。接管法兰应保证法兰面的水平或垂直,其偏差均不得超过法兰外径的1﹪(法兰外径小于100㎜时按100㎜计算),且不大于3㎜。

5.6法兰螺栓孔应按筒体主轴中心线跨中布置。如有特殊要求,按图样规定。

5.7壳体上开孔、补强圈、鞍座、内件等应避开焊缝,必须覆盖时,被覆盖的焊缝应打磨至与母材平齐,并经100﹪射线或超声检测合格。

5.8机械加工表面的自由尺寸公差,按GB/T1804的m级精度,非机械加工表面的自由尺寸公差按c级精度。

6 产品焊接试板

6.1按GB150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制备产品焊接试板。试板的下料尺寸为650×280,试板的宽度方向必须与轧制方向一致。

6.2制备产品焊接试板的要求

6.2.1试板的材料必须是合格的,且与容器筒体用材具有相同钢号、相同规格、相同

热处理状态。

6.2.2试板应由施焊罐体的焊工,采用施焊罐体时相同的条件和相同的焊接工艺在筒节A类纵向焊接接头延长线部位与筒体同时进行施焊。

6.2.3试板应和罐体同炉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6.3产品焊接试板的检验与评定

6.3.1产品焊接试板的检验项目应包括:拉伸、弯曲、冲击。

6.3.2产品焊接试板的试验用试样,其尺寸、形状、取样部位及加工要求等均按《产品试板试样取样工艺规程》的规定执行。

6.3.3产品试板的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评定结果应符合JB/T4744的有关规定。

7 无损检测

壳体、封头及压元件上的焊接接头,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按图样和专用工艺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并符合JB/T4730和本公司有关规程的规定。

8 热处理

8.1图样规定需要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的容器,应在容器本体上所有焊接工作结束和缺陷消除后,并经总检合格后方能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卧式贮罐当直径大于或等于φ3600时热处理前可先只焊支座垫板,待热处理后再焊支座。

8.2焊后热处理应按GB150-1998中10.4.5规定和《焊后热处理通用工艺规程》及专用焊后热处理工艺进行。

8.3热处理应有时间与温度曲线的实测记录。

9 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9.1容器的开孔补强圈应在压力试验以前通入0.4~0.5Mpa的压缩空气检查接管、补强圈与壳体焊接接头的焊接质量。

9.2对于带夹套的容器应在内筒体试压合格后,再焊夹套和做夹套压力试验。确定夹套的试验压力后,必须按内筒体的有效厚度校核在该试验压力作用下的稳定性。如果不能满足稳定要求,则应规定在作夹套100%压力试验时,必须同时在内筒体内保持一定压力,以使整个试验过程(包括升压、保压、卸压)中的任一时间内,夹套和内筒体的压力差不超过允许压差。

9.3容器的压力试验按《压力试验通用工艺规程》进行。

9.4图样规定要求进行气密性试验的容器的气密性试验应在容器水压试验合格且全部附件组装完毕,并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

10 储罐安全附件的组装

10.1储罐上设置的各种附件和安全装置,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各种阀门等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并必须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明书。

10.2储罐的安全阀、球阀、截止阀应有合格证且各阀门管路附件均应分别进行气密性或性能检验、经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组装。

10.2.1安全阀必须进行性能试验,开启压力和回座压力按图样的要求,安全阀经检验调试合格后,予以铅封。

10.2.2压力表必须经计量校验,并在压力表的储罐设计压力处涂一红线标记,校验合格后予以铅封。

10.2.3液面计按图纸外购,并应有合格证。

10.2.4在组装附件前应将罐体内的焊药皮和焊条头及其它杂物清理干净,罐内不得有积水,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组装。

11 铭牌

压力试验合格后,按图样和的要求装订产品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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