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工资标准2020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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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最低工资标准2020文档Dongguan minimum wage standard 2020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2020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

搜集了一篇关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据悉,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

次调整为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4.4元/小时,属于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

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

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且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20xx年全解读

一、东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在什么范围内实施?

从5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范围包括:

1、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可否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传统意义的包吃包住在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中如何理解?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对于“包吃包住”的理解:

1.如用人单位把“包吃包住”作为企业的一项福利制度,则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亦不受影响。如果将来企业因经营等其他原因需要劳动者承担一定的吃住费用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办理。

2.企业已明确劳动者在企业吃住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且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的时候一并扣除的,那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假设劳动者领取最低工资1510元/月,吃住费用是210元,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时一并扣除,那么该劳动者领到手的工资是1300元。这种情况并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五、未提供正常劳动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劳动者因旷工或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又如,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六、5月才发4月的工资,那么4月的工资需要按新标准调整吗?

4月的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从5月1日开始,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取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多少?

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8.68×150%=13.02(元);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8.68×200%=17.36(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

8.68×300%=26.04(元)。

八、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工资是否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是法律法规

赋予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九、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用人单位应贯彻落实哪些工作?

1.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

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2.用人单位工资未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的,应及

时作出调整计划,确保支付5月份及以后的工资时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3.用人单位在调整工资标准和工资结构时,应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向劳动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加强沟通协商,避免影响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4.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情况,在切实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面向劳动力市场,参照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做好薪酬结构调整,使工资向劳动力市场回归,以提高自身用工的市场竞争力。

十、劳动者如何保护工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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