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00八年五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工信部规[2008]75号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通信建设发展需要,合理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规范通信建设概、预算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邮部[1995]626号)以及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标准。
新修订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配套文件包括:《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五册:第一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通信线路工程、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原邮电部《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等标准的通知》(邮部[1995]626号)以及《关
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2项定额标准的通知》(邮部[1996]5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2、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3、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
4、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章)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另发)
主题词:邮电通信建设预算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08年5月27日印发
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通信建设工程发展需要,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文件,对原邮电部《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邮部[1995]626号)中的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信建设项目新建和扩建工程的概算、预算的编制;改建工程可参照使用。
通信建设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通信铁塔安装工程时,应按各地区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建、铁塔安装工程的相关标准编制工程概算、预算。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具体内容、计算方法、计算规则应依据信息产业部发布的现行通信建设工程定额及其他有关计价依据进行编制。
第四条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的编制应由具有通信建设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概预算编制、审核以及从事通信工程造价的相关人员必须持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
第二章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第五条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相应的设计阶段进行。当建设项目采用两阶段设计时,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采用一阶段设计时,应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列预备费、投资贷款利息等费用。建设项目按三阶段设计时,在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
第六条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应在投资估算的范围内进行。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施工图预算应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进行。
第七条一个通信建设项目如果有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时,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统一概算、预算的编制原则,并汇总建设项目的总概算。分设计单位负责本设计单位所承担的单项工程概算、预算的编制。
第八条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应按单项工程编制。单项工程项目划分见下表。
通信建设单项工程项目划分表
第九条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一、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初步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目前通信工程用预算定额代替概算定额编制概算)、《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及其有关文件;
五、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土地征用和赔补费等有关规定;
六、有关合同、协议等。
第十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一、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有关文件;
二、施工图、标准图、通用图及其编制说明;
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及其有关文件;
五、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土地征用和赔补费用等有关规定;
六、有关合同、协议等。
第十一条设计概算由编制说明和概算表组成。
一、编制说明包括的内容:
(一)工程概况、概算总价值;
(二)编制依据及采用的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三)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主要分析各项投资的比例和费用构成,分析投资情况,说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概算表(见附表)。
第十二条施工图预算由编制说明和预算表组成。
一、编制说明包括的内容:
(一)工程概况、预算总价值;
(二)编制依据及采用的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三)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预算表(见附表)。
第十三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收集资料,熟悉图纸;
二、计算工程量;
三、套用定额,选用价格;
四、计算各项费用;
五、复核;
六、写编制说明;
七、审核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