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改革举措和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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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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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9.07•【字号】宁交办发〔2020〕116号•【施行日期】202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116号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分工方案>工作措施》暨《<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措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激发奋斗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真抓实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各单位要把《工作措施》作为本单位的重点任务,立足职能、着眼全局,认真履行抓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化细化各项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工作举措,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处室)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配合意识,建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共同推进落实的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要自觉负起抓落实的主要责任,会同参加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年年有进展、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2.04.01•【文号】环环评〔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2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我部研究制定了《“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生态环境部2022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4月2日印发“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形势与挑战回顾“十三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效能,取得积极进展。

展望“十四五”,面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艰巨任务,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仍任重道远。

(一)“十三五”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取得新进展制度改革创新蹄疾步稳。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试点推进到全面铺开,完成了所有省级成果发布。

排污许可确立核心制度地位,出台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发证登记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

环评“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取消了竣工环保验收和环评机构资质审批等多项行政许可,登记表由审批改为在线备案,审批和监管向基层下沉。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地方层面设定,2019年版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地方层面设定,2019年版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地方层面设定,2019年版)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
依据
实施部门
改革方式
备注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天津市水务局
城市供水企业经营、歇业或停业许可
城市供水许可证
《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市水务局,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城市供水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统计表、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和输配水管网图、出厂水、管网水水质常规指标检测报告复印件、化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情况清单、企业自检项目及检测频率清单、水质委托检测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报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报告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2.01.21•【字号】沪环法〔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报告生态环境部:2021年,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力保障了本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我局总结形成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报告包括四个方面,主要是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以及2022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现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上,请审阅。

报告内容将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月21日附件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有力保障了本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简|繁|EN|注册|登录国务院总理新闻政策互动服务数据国情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报道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关情况索 引 号:000014349/2021-00048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2021年05月19日标 题: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发文字号:国发〔2021〕7号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3日主 题 词: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山东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地方层面设定,2019版)

山东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地方层面设定,2019版)


省住房 城乡建 设厅
燃气供应许 可证核发
燃气供应 许可证
«山 东 省 燃 气 管 理条例»第十七 条
政审批部门 或城镇燃气 供应行业主
优化 审批 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 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 提供人员身份证 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 明、社 保 证 明、 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管部门
资质资格证书等 2.加 强 信 用 监 管, 对 失 信 主
监 管, 通 过 信 息 公 示、 抽 查、 抽验 等 方 式, 综 合 运 用 提 醒、 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 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 强 信 用 监 管, 对 失 信 主
体开展联合惩戒.
1.实 行 电 子 化 1.开 展 “双 随 机、 一 公 开 ”
市、县级行
申报和审批.2. 监 管, 通 过 信 息 公 示、 抽 查、
城市供水 经营许可 证
«山 东 省 城 市 建 设管理条例»第 二十五条
市、县级行 政审批部门 或城市供水 行业主管部 门
审批 改为 备案
企业提交备案材 料,主管部门进 行备案.
监 管, 通 过 信 息 公 示、 抽 查、 抽验 等 方 式, 综 合 运 用 提 醒、 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 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 强 信 用 监 管, 对 失 信 主
备注
1.开 展 “双 随 机、 一 公 开 ”

省农业 农村厅
渔业港口经 营许可
渔业港口 经营许可 证
«山 东 省 渔 业 港
口和渔业船舶管 设 区 的 市、 优化
理 条 例 » 第 三 县渔业主管 审批
条、第 十 一 条、 部门
服务
第十二条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新)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新)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X发〔X〕3X号)精神,在我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自乂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二、改革任务(一)分类改革涉企行政审批事项。

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1.直接取消审批(2项)。

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监管制度,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做到检查全覆盖,监管无死角。

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1项)。

对“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条件、内容、程序、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19项)。

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暂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要制订相应管理办法,明确监管措施,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首推以来,通过对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现就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试点范围和内容在深入总结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成熟做法。

试点期为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和《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已经批复上海市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国务院或部门已取消的事项除外),在上述10个自贸试验区内适用,不再另行发文。

116项以外不涉及修改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地方可自行确定是否纳入改革范畴。

改善营商环境 激发企业活力

改善营商环境 激发企业活力

改善营商环境 激发企业活力/张银平世界银行在2019年11月份发布了《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

报告显示,由于我国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使我国的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继2018年大幅提升32位后,2019年再度跃升15位,位居全球第31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又分为政府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国际化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和社会化服务环境等。

营商环境是国家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早在2001年世界银行曾提出,为加快发展各国私营部门新战略,急需一套衡量和评估各国私营部门发展环境的指标体系,即企业营商环境指标体系。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整理和归纳,目前将10个重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分别是“开办企业、申请建筑许可、获得电力供应、注册财产、获得信贷、投资者保护、缴纳税款、跨境贸易、合同执行和办理破产”。

近一两年又增加“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标等。

该体系是世界上较为完善,也被广泛认可的一套衡量标准。

这一指标,要求政府通过“聪明的监管”,建立积极有效、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实现高效监管与有力保障的统一。

世界银行发布的一项报告说明:良好的营商环编者按:自 2014 年开始,每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聚焦营商环境建设。

今年1月1日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成为推进转型综改的重要突破口。

正所谓纲举目张,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应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核心,而法治化,是优化营商环境基础的基础。

然而,在有些地方实践中,营商环境的改善却千差万别,甚至有的愈发趋于恶化,这是需要警惕和思考的。

为此,本刊开设“聚焦营商环境”专栏,从理论探讨、评价维度、考核体系和地方实践几个方面,展开深入的报道,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发布部门: 国务院发布文号: 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公平公正。

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坚决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让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给市场主体以稳定预期。

分级分类。

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区分一般领域和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及安全的重要领域,分别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

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

科学高效。

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8.11•【字号】浙环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浙环发〔2020〕12号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功能,深入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全力支持服务“六稳”“六保”,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改革,进一步打通转化通道1.打造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示范样板。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鼓励各地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支持湖州、衢州、丽水和宁海、洞头、新昌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安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改革试验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等建设,以点带面,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示范样板。

2.拓展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实现途径。

结合“诗画浙江”大花园建设,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制造、文旅、医养等新产业新模式,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推进丽水、安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动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标准,探索形成GEP与GDP协同增长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加强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积极服务重大项目3.做好重大项目要素保障。

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四大建设”以及“4+1”重大项目、“六个千亿”产业投资、新基建等重大决策,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机制,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

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储备调配,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在符合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减排的前提下,属地指标不足部分由省级予以调配支持。

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变动清单(2020年版)

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变动清单(2020年版)
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全省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和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资金、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3.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层级下放至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印刷业
管理条例》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
全省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和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资金、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3.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层级下放至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依法查处无证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加大现场监管力度。3.加强信用监管,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将环境信用纳入信用共享平台,向全社会公开,对失信排污单位开展联合惩戒。
全省(除自贸试验区)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处理。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5
151
省生态
环境厅

高中政治人教版必修二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练习题

高中政治人教版必修二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练习题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一、选择题1.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不能让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

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①有利于政府加快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交稿费②扩大了民主监督范围,拓展了公民政治参与方式③以完善行政制约监督体系、扎牢制度的笼子为目的④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坚守初心,担当使命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2.2019年5月6日,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设该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

这一举措有利于①便民利民,提高政府工作效率②政府真正依法行政,杜绝腐败③优化政府放管服,打造服务型政府④扩大企业群众基本权利,推进民主决策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3.从2019年12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破解“准入不准营”、深化“放管服”。

这表明我国政府致力于①放活政府权力,精简政府职能②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③树立清正廉洁、自律无私新形象④落实新发展理念,激发市场活力A.①③B.①④C.②④D.②③4.某市政府坚持政务公开,集中发布12幅惠民便民地图,覆盖教育、医疗卫生、空气质量监测等重点民生领域,实现1630所公办中小学、2042个医疗卫生机构、672家养老机构、3924个蔬菜零售网点等民生服务信息一站查询。

材料表明()①服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方面②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政府的宗旨③加强舆论监督是政务公开的核心④严格依法行政是政府的基本原则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5.记者2月26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精神,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研判审慎决定开学复课时间,不能保证学校绝对安全,就不能贸然开学复课。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30•【文号】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监督中心、职业卫生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以下简称7号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和《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实验区版)》中涉及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的改革事项进行了细化,并制定了落实举措。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职业健康领域改革措施2.公共卫生监督领域改革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1年6月30日附件1职业健康领域改革措施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改革事项落地落实此次改革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丙级资质认可,优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等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7号文件提出的改革举措,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工作任务,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方案,增强服务意识,抓紧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完善工作规则和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确保相关政策全面落实,让相关企业及机构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二、平稳有序,扎实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改革衔接工作(一)按照7号文件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依照程序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以下简称2号文件)作相应修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23•【字号】•【施行日期】2020.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的报告根据工作安排,近期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对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汇总。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单位)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将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稳步回升、持续向好,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前三季度,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96亿元,同比增长2.6%,比全国高1.9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五。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持续强化风险防控。

对债务高风险地区采取严格限制性措施,实施政府债务全口径动态监测,加快推动自治区高速公路隐性债务市场化剥离,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

持续实施不良贷款“双控”措施,截至10月末,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0.42个百分点。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开展“四查四补”,全力实施挂牌督战,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5.4万个排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西吉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守好生态环境底线。

截至10月底,全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6.6%,PM2.5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均低于国家考核要求。

15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3.3%(14个),劣Ⅴ类水体实现清零。

1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0.9%(10个)。

第08课 法治中国建设(练习)(原卷版)

第08课 法治中国建设(练习)(原卷版)

第08课法治中国建设(模拟精练+真题演练)1.(2023·全国·校联考一模)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水文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监测与资料管理、情报预报与预警、监测环境与设施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40条,将为四川省依法治水、规范各类水文活动提供法治保障。

由此可见( )①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②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权力机关,行使决定权③要立良善之法,良法能够保障善治、促进社会发展④该法实施将推动依法治水,促进四川省水利事业发展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2.(2023·湖北·统考一模)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施行。

该法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污染防治、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方面做了规定。

此法的颁布( )①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具体体现③旨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④将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3.(2023·广东·统考一模)绿水青山需要法治守护。

近年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先后就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余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亮剑”执法检查,系列执法活动进一步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

“亮剑”执法检查活动( )①重在提高人大行政效能,完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②旨在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助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③有利于强化法律监督机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④可以推进良法善治,维护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权威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4.(2023·河北张家口·统考三模)近年来,A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便民惠民,实现了村(社区)综合服资办”覆盖,155个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4700多项便民服务实现“掌上办”上述改革措施旨在( )①建设执法严明的政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②建设职能科学的政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③明确政府职能责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权威④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5.(2023·江西·二模)2023年2月,《M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简称“双不新规”)正式施行。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10.14•【文号】•【施行日期】2021.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覆盖,我部制定了《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0月14日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做好生态环境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生态环境领域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自2021年7月1日起,中央层面设定的生态环境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出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方案

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方案

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方案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努力构建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监管更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更强的营商环境,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画卷创造更优的发展环境。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落实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方案>》(固政办规发〔2020〕3号)要求,现制定***县落实自治区、***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方案。

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1.企业开办实行“一网一窗通办”。

改造升级企业登记系统,优化企业开办线下服务,将企业开办涉及到的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企业参保登记、用工信息登记等全部办理事项实现“线上一网一界面、线下一窗一表单”,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责任部门:县审批局;协同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2.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即时办结。

新开办企业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办理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对小规模纳税人免费发放税控设备(税务Ukey)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改革,大力优化办税流程和环节。

(牵头责任部门: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3.企业员工参保登记“秒批”。

登录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员工参保信息等内容,无需另行登录社保业务系统或平台。

员工参保信息经过后台数据共享对比后推送至社保部门,无需人工核对,自动、即时生效。

(牵头责任部门:县审批局;协同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完成时限: 2020年底前)4.优化印章刻制服务。

推进印章制作企业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布印章制作企业名称、收费标准,刻制时限控制在0.5天以内,严禁印章刻制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垄断经营。

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总结

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总结

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
企业和个人办事成本,促进经济发展。

在这一背景下,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成为了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以期为未来的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首先,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在过去一段时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政府部门通过
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审批程序,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一照一码”制度,实现了证照分离全覆盖。

这一系列措施大大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为企业和个人办事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环境。

其次,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
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如审批流程仍然繁琐、审批时限不够明确等。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和个人对于新的政策和制度变化还存在一定的适应困难,需要政府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

最后,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

政府部门需要不断优化和完
善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宣传和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政策和制度。

总的来说,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对于促进经济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大局、惠及民生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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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 环境部门
实行 告知 承诺
1.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的格 式,编制告知承诺书。2.对从事放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 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 虚假承诺或严重不实的依法处理。2.建 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能够证 立联合惩戒及信用共享机制,向社会公 明符合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相关要求 布监测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进行 (包括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体系、 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的将违法违规信 质量控制、技术活动记录等)的材 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推动 料,实行告知承诺,生态环境部门 企业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不再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机 构 资 质 质许可证
承诺 括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体系、质
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
强对各类放射性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认定
量控制、技术活动记录等)的材料,
管理制度。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虚
实行告知承诺,生态环境部门不再
假承诺或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3.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1.深入开展核安全设备监督检查,督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
持证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大纲,有效运行 质量保证体系,保障核安全设备质量。
三十六条:为核设施提供核安全
2.严格执行核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依法
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
民用核安
生态环境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 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细化表
序 改革事 许可证 号 项 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 级和部

改革 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责任 司局
辐射监测 1 机构资质 无
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对从事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 行资格管理制度;对从事放射性 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 管理制度。
验服务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
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
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民用核安
4
全设备设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全设备设
生态环境
优化 审批
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
3.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对投 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
核设施安
计单位许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
计许可证
规范,从事放射性监测工作的机构按照
性 污 染 监 放射性污
实行 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能够证明符
2
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 测 工 作 的 染监测资
生态环境
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告知 合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相关要求(包
核设施安
行资格管理制度;对从事放射性

2.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 全监管司
文化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
2
序 改革事 许可证 号 项 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 级和部

改革 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责任 司局
1.深入开展核安全设备监督检查,督促
持证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大纲,有效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
质量保证体系,保障核安全设备质量。
三十六条:为核设施提供核安全
2.严格执行核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依法
1.将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对申请材料的审查从串联办理改为 并联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 180 天 压减至 150 天。
1.健全法规体系。发布《核设施实物保 护》《核设施出入口控制》《核动力厂 核材料衡算》等核安全导则,通过建立 健全法规体系,强化监管依据,细化监 管标准,深化监管效能。 2.开展核材料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 对核材料许可证持有单位每两年开展一 次例行核材料安全监督检查。根据实际 需要,对有关持证单位开展核材料安全 核设施安 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 全监管司 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选取重点核设施 单位开展核设施实物保护工作评估。按 照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要求,将核材料安全监督检查职能 下放到地区监督站,国家核安全局做好 业务指导督导。 3.对持证单位提出核材料许可重大变更 申请的,组织重新开展相应审评工作。
1
序 改革事 许可证 号 项 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 级和部

改革 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责任 司局
民用核材 3 料许可证 无
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 条例》第六条:国家核安全局负 责民用核材料的安全监督,在核 材料管制方面的主要职责 是:……(三)核准核材料许可 证。
生态环境 部
优化 审批 服务

服务 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 重点监管。
全监管司
可证核发
例》第十二条:民用核安全设备
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 4.组织开展经验反馈交流,反馈违法违
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
件等材料。
规企业处理情况,强化警示效果和震慑
位应当防止同类问题发生。 5.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核安全文 化评估,推动持证单位人员提高核安全
审批
诉举报和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实施
造单位许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
造许可证

服务 核级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和计量 重点监管。
全监管司
可证核发
例》第十二条:民用核安全设备
人员、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 4.组织开展经验反馈交流,反馈违法违
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
件等材料。
规企业处理情况,强化警示效果和震慑
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
民用核安
验服务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核
2.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营业执
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民用核安
5
全设备制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全设备制
生态环境 优化 照、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 3.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访问题,对投 核设施安
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领
作用,防止同类问题发生。
取许可证。
5.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核安全文
化评估,推动持证单位人员提高核安全
辐射源安 全监管 司、核设 施安全监 管司
1.完善放射性监测机构制度管理体系。
1.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的格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制定
式,编制告知承诺书。2.对从事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监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从事放射
射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应具备的检
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对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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