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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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70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起,在全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职责,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人群间的服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三)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坚持资源整合和开发相结合,合理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作用,以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效益和健康公平。

(五)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

四、主要目标任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居民建档率农村80%,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城市农村95%以上。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

3.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6岁以下儿童健卡率达98%;,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均90%以上,加强免疫单苗接种率85%以上,乙肝疫苗及时接种

率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及时接种率90%以上。

4.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100%。

5.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度和第3年度每年至少2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70%。

6.孕产妇保健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产妇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全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8%以上。

7.老年人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95%。

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

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两类人群健康管理率达95%。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95%。五、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 1.镇卫生院职责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要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基层乡村医疗卫生单位,并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组织实施项目工作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2. 镇卫生院财务科职责负责贯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原则,根据考评结果,政府资金到账后及时足额下拨上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3.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职责本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本院有关科室和村卫生所室等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承担。(1)本院有关科室和村卫生所室等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的职责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在上级指导下,按期保质完成基本公共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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