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是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需要严格的管理和规范。
为了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和防火工作的有效实施,我们制定了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明火作业的人员。
3. 明火作业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的明显、易发生明火或引发火灾的作业,如焊接、切割等。
4. 所有参与明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明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作业区域、检查作业设备等。
2. 明火作业区域必须清理干净,无易燃物、易爆物等火灾隐患。
3. 明火作业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三、明火作业人员的管理1. 所有参与明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明火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服和安全帽,并使用防火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3.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4.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发现火灾隐患或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上级。
四、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1. 明火作业必须在专门的作业区域进行,并进行必要的隔离措施。
2. 明火作业区域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确保灭火器可靠有效。
3. 明火作业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防火人员,他们负责监视和及时处理火灾隐患。
4. 明火作业必须在风力较小的时候进行,避免风吹散火星或火焰。
五、明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1. 明火作业必须经过专门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监督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防火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3. 监督人员必须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中的火灾隐患,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惩罚。
4. 明火作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以提高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应对能力。
六、明火作业事故的处理1. 发生明火作业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报告有关部门。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灭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1.因工程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如防水、电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班组长根据施工作业点周围实际情况制定防火、灭火等安全措施,开出动火申请单,并经项目部批准,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时需携带作业人员上岗证,并留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备案。
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3.现场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看护人,并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明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点周围及垂直下方有无易燃、可燃物品。
如有,必须清理或使用阻燃材料进行覆盖浇水后方可作业。
作业点下如有孔洞,要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从孔洞中落下,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火花接挡措施,防止火花及切割物自由落下。
5.在遇有周围及下方有可燃物品又无法清除,必须施焊作业时,必须用铁板、防火布等遮接火花,并将可燃物品用水浇湿后,派专人看守,确保安全后方可施焊作业。
6.在气割作业时,必须控制切割物落点,并及时用水将切割落下物浇透。
切不可在类似聚苯板等易燃物品附近盲目作业。
7.五级风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电焊、切割等明火施工。
8.气焊用氧气、乙炔瓶保持____米以上,与火源作业点保持____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动火点与气瓶垂直作业,乙炔瓶严禁倒卧使用。
9.焊机一、二次防护罩齐全完好,焊把线必须用线鼻子与端子连接牢固,不准使用长螺栓压线,防止短路;焊把线不准破损露铜,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脚手架护栏等作回路。
10.动火作业结束后,看火人员要留有足够的观察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11.防水作业必须制定防火措施预案,经审批后按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灭火器方可作业。
此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现场所有施工单位。
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违章处理,如发生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斯文里办公楼项目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施工动用明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等用火作业的工作。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和高效施工,规范明火作业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
第三条明火作业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所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从事作业。
第二章安全措施第七条明火作业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耐火服、防火鞋、安全帽等。
第九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适量的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积聚可燃气体。
第十一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消防知识培训,了解火灾防范措施和逃生方法。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二条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对明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要求立即终止作业。
第十四条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会议,明确作业内容和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志,警示他人注意作业进行。
第十六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七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循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作业。
第十八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设备和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维护工作。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九条明火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二十一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
第二十二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火灾应急演练,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和救援技能。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二十三条管理人员必须对明火作业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
厂区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厂区内明火作业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厂区设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厂区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进行明火作业的人员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烧烤、灶具使用等明火作业。
三、工作责任1. 厂区领导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明确明火作业的管理责任。
2. 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开展明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检查,确保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 各部门负责对明火作业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明火作业的安全培训、操作规程的执行,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不安全行为。
4.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厂区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并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安全培训1.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厂区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
2. 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火作业的危险性,防护措施的要求,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等。
五、作业许可1. 所有进行明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作业许可,并在规定的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
2. 作业许可的申请程序和要求由安全主管制定,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及签发。
六、安全措施1. 所有进行明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 明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严格按照消防规定进行布置。
3. 在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有专门的安全标识,提醒人员注意作业区域内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风险。
七、作业监督1. 安全主管负责对明火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2. 各部门负责对明火作业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
八、应急处理1. 所有从业人员在发生明火作业安全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应急演练,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检查和修订。
九、违规处罚1. 对违反本制度以及相关安全规定的从业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明火作业管理制度一、概述明火作业是指在作业现场明火照明、明火烹制餐饮等使用明火的作业行为。
由于明火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安全隐患,因此在进行明火作业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二、管理责任1. 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充分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管理部门要对明火作业的实施程序和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 生产部门要对明火作业的实施和管理负责,明火作业人员负有督促和管理责任。
三、明火作业的程序和管理1. 明火作业的程序(1)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清晰的作业计划和方案。
(2)明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岗前培训并且持有相关操作证的员工进行,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明火作业。
(3)明火作业必须在专门的作业场所进行,必须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和通风情况良好。
(4)明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切实进行作业现场的清理和安全检查。
2. 明火作业的管理(1)必须制定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通道,以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3)必须对明火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保证一旦发生意外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四、明火作业中的安全防护1. 明火作业必须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等。
2.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作业规范和操作程序。
3. 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和其他应急救援设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处理意外。
5、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 《劳动合同法》五、明火作业中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 企业必须针对明火作业的特点,设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明火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防护方法。
明火使用管理制度(5篇)
明火使用管理制度一、使用明火前,必须报分公司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同意后报请公司保卫处,会同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发证后方能动用明火。
二、动用明火时,必须保证安全,设专人看管,当需要焊接、切割工作,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消除,近旁应放有灭火设备。
三、冬季取暖火炉和烘烤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看守,禁止紧靠炉火烤衣物和可燃物品。
四、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木工棚、暖棚以及冬季保温场地,严禁使用明火或吸烟,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五、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
严禁使用电炉子和自做电器烧水、取暖、做饭。
明火使用管理制度(2)是指通过制定一系列措施和规定,对明火的使用进行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安全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明火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火使用的范围:明确规定哪些场所可以使用明火,以及明火的种类和用途。
2.明火使用许可:对于需要特殊许可的明火使用,如焚烧大型建筑物、烟花爆竹等,规定审批程序和条件。
3.明火使用申报:规定明火使用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报,提交明火使用计划和安全措施,并接受审查和监督。
4.明火使用的安全要求:明确明火使用的安全要求,如明火禁止使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禁止在高风险天气或恶劣环境条件下使用明火等。
5.明火使用的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督查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对明火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明火使用符合规定。
6.明火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明火使用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事故报告、疏散和救援措施等。
7.违规行为的处理:对违反明火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补救措施。
通过明火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监管明火的使用,提高明火使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时,它也可以促使明火使用者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增强安全意识,减少火灾事故的风险。
明火使用管理制度(3)是指对明火使用进行管理和规范的制度。
明火使用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明火进行烹饪、取暖、照明等活动。
学校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以及进入校园从事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
三、明火作业定义明火作业是指在校园内进行的,使用火焰、高温等能够引起火灾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电焊、气焊、喷灯、烟头等。
四、明火作业审批程序1. 明火作业单位或个人应提前向学校保卫处提出申请,填写《明火作业申请表》。
2. 保卫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
3. 审核通过后,保卫处将《明火作业许可证》发放给申请单位或个人。
4. 明火作业单位或个人在作业前,应将《明火作业许可证》张贴在作业现场明显位置。
五、明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
2.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禁止吸烟、禁止明火作业等。
3. 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砂等。
4. 作业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5. 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六、违反本制度处理1. 违反本制度,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进行明火作业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依法追究责任。
2. 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作业人员未遵守作业安全规定的,由学校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明火作业管理制度为规范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杜绝事故发生,责任到人,制定本制度:一、具体要求:1、明火作业是指:在酒店内部、南山宿舍、洗衣房所进行的电气焊以及喷灯等明火操作工作,称为明火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下发的“特种行业操作证书”,无此证书者不得违章操作。
3、操作部门(工程部或外来施工单位)在操作前必须将操作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现场20米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现场备好灭火器、清水或灭火毯及消防沙等灭火设施。
4、明火作业操作人必须要配备规定的劳保用品;检查操作工具完好;氧气瓶、乙炔瓶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开关阀门完好、压力表有效使用、气体输送管符合压力要求并且无破损。
5、操作部门或施工单位在明火作业前向酒店综合部提出“明火作业申请”,提报操作人员名单及“特种行业操作证书”,由综合部安排专人对现场查看后方可办理动火证。
无“明火作业动火证”的一切操作均为违章操作。
6、在操作过程中,综合部安排专人现场看护,看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离明火作业现场。
7、明火作业结束后,在看护人员现场监督下,将现场清理干净,彻底消除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灭火器材归位。
8、“明火作业动火证”当日作废,次日重新办理,使用过期作业证按章违章作业处理。
9、外来施工队或人员的管理及责任由酒店工程部全权负责。
二、考核:1、无证、违章操作每次考核操作人50元,造成事故处100---200元处罚,并赔偿50%的损失;严重事故追究操作人法律责任。
2、无证、违章操作每次考核工程部经理100元,造成事故处200元---1000元处罚;并赔偿50%的损失;严重事故追究部门经理法律责任。
学校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明火作业的活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以下明火作业活动:1. 烹饪作业;2. 焚烧作业;3. 实验室实验;4. 焚烧垃圾、落叶等;5. 其他涉及明火的作业。
三、管理制度1. 明火作业审批制度(1)凡涉及明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申请内容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人员、明火种类、作业目的、安全措施等。
(3)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2. 明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1)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4)作业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安全。
3. 明火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如防火服、手套等。
(2)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作业流程1. 提前申请:作业单位或个人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明火作业申请。
2. 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3. 准备:作业单位或个人根据批准的作业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人员、设备、消防器材等。
4. 作业:作业人员按照批准的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 监督:安全管理部门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6. 收尾:作业完成后,作业单位或个人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7. 总结:作业完成后,作业单位或个人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作业总结报告。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医院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明火作业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气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作业。
三、职责1.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明火作业的监管,确保作业安全。
3. 从事明火作业的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并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四、安全要求1. 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桶等。
4.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防静电、防高温等防护用品。
5. 作业前,应检查电源、气源、氧气等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6. 作业过程中,严禁吸烟、饮酒、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7. 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确保无残留火种。
五、作业程序1. 申报:明火作业前,作业部门需向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交《明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2. 风险评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
3. 安全措施落实:作业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 作业实施: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
5.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六、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火灾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明火作业安全。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明火作业是教唆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喷涂、熔炼等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明火作业行为。
为了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能够安全进行,并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公司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完善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3.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落实本制度,并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三、明火作业的权限管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明火作业的权限管理制度,规定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定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才略参加明火作业。
2.每位操作人员应将本身的操作证书放置在指定的地方,随时向监督部门出示证书。
四、明火作业前的准备1.明火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对作业场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可燃物、易燃物等不安全品,并确保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正常运行,并进行检查记录。
2.明火作业前,操作人员应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包含防护手套、防护面具、防护眼镜等,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3.明火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合的通风设备、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记录。
五、明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1.明火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需进行明火作业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2.明火作业时,必需配备专人负责监督安全,并设立安全警戒线,确保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作业区域。
3.明火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防火毯、防火罩等,保护四周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六、明火作业后的安全处理1.明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明火,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2.明火作业后,操作人员应对作业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更换。
3.明火作业后,应及时进行事故的统计和分析,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不绝提升。
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用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动用明火作业的生产、施工、维修等环节。
第三条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类第四条动火作业分为以下三类:(一)一级动火作业: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区、仓库、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二级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运输管道、储罐、仓库、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三级动火作业:指除一、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其他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审批与实施第五条动火作业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作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二级动火作业:由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三)三级动火作业:由车间(部门)负责人审批,无需备案。
第六条动火作业实施前,必须进行安全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八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九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二)动火作业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三)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动火作业完成后,应立即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残留火种。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动用明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动用明火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7)使用明火应注意的问题
①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
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②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
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时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五、明火管理制度
1、动用明火前,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2、明火作业,远离易燃、易爆场所。
3、氧气、乙炔瓶有安全防护措施,相互距离不低于5米。
4、明火作业,须设专人看管。
5、在作业场所,应放置灭火器材。
6、加强明火管理,实行奖罚制度。
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1)使用电器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2)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作业。
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并在动火前后应落实防范措施。
(3)具有火灾危险的场地禁止动用明火。
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4)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统一由安全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
(5)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能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看管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
(6)施工现场设吸烟室,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擅自明火作业。
医院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明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气焊、切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可能产生明火的作业。
三、职责1. 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制度,对明火作业进行统一管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作业人员应具备明火作业的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四、安全措施1. 明火作业前,必须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确保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的安全距离。
3. 作业人员应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手套等。
4. 作业现场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砂等。
5. 作业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
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可燃气体积聚。
7. 作业完成后,应立即熄灭明火,清理现场,确保无火种遗留。
五、操作规程1. 作业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明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确认无火灾隐患。
3. 作业过程中,应随时观察火势,防止火灾发生。
4. 作业结束后,应立即熄灭明火,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遗留。
5. 作业人员应保持警惕,发现火险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六、监督检查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明火作业进行检查,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明火作业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3. 作业人员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
七、奖惩1. 对遵守本制度、在明火作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个人和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车间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车间生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内所有涉及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明火作业安全可控。
第二章明火作业分类及许可第四条明火作业分为以下类别:1. 焊接、切割作业;2. 热切割作业;3. 热加工作业;4. 热处理作业;5. 热熔作业;6. 热封作业;7. 其他明火作业。
第五条凡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严禁进行明火作业。
第六条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1. 作业单位填写《明火作业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安全措施;2.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表及安全措施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由安全管理部门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4. 作业单位凭《明火作业许可证》进行明火作业。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明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桶等。
第九条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十一条作业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酒精、溶剂等。
第十二条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产生有害气体。
第四章作业过程管理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
第十四条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火源,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立即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残留火种。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火灾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报警。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救援。
第十八条灭火救援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服从指挥,配合救援工作。
第六章奖惩第十九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明火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明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明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明火设备、明火工具等有引发火源的作业活动。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明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考虑预防火灾事故,防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明火作业应符合合法、科学、规范的要求,确保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六条明火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施工环境、作业条件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七条进行明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设立明火作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第八条明火作业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和专职人员,负责明火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和操作控制。
第九条明火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第十条明火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明火作业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火作业环境的防火措施,如清理作业区域,阻挡可燃物等;(二)明火使用设备的安全控制,如电源接地,设备检修等;(三)明火工具的安全使用,如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等;(四)明火作业的人员防护,如安全教育培训,防护装备等;(五)明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如火灾报警器安装,人员工时统计等;第十二条明火作业的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火作业的施工组织,如组织机构,责任分工等;(二)明火作业的操作程序,如启动顺序,停机程序等;(三)明火作业的安全检查,如明火点火前的检查,作业过程中的检查等;(四)明火作业的事故应急处理,如火灾事故的报警、疏散等;(五)明火作业后的安全整改,如作业结束后的现场整理,设备维护等;第十三条明火作业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应通过培训和考核的方式传达给作业人员,确保其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安全施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管理。
第三条明火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使用明火进行的加工、焊接、切割、熟悉、打磨等作业。
第四条本制度执行人员为安全员和专职安全人员。
第二章明火作业前期准备第五条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源风险预评价,包括明火作业的可能燃烧物、作业地点的气候、环境、人员密集情况等相关要素的分析和评价,确定安全防范措施和所需设备。
第六条明火作业前,必须成立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明火作业人员组成的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明火作业的安全组织、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明火作业前,必须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明火作业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明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明火作业方案,对作业步骤、作业顺序、安全措施等进行系统安排,明确责任人和执行人。
第九条明火作业前,必须配备齐全的作业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火鞋、防火面罩、防火手套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明火作业前,必须准备好相应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等,并由专人负责检查和保养。
第三章明火作业的安全控制第十一条明火作业必须进行现场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人员参与,确保施工现场满足明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火作业区域标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必要时,可以设置警戒线或隔离带。
第十三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畅通,防止燃烧物积聚和烟雾扩散。
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防止杂物积聚和易燃物品靠近。
第十五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离明火作业区域近,操作人员熟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明火作业的安全操作第十六条明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的人员操作。
第十七条明火作业必须在现场指定位置进行,禁止在不设防的地方进行明火作业。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4篇)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管理施工动用明火作业,保障施工期间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动用明火的作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施工期间动用明火作业的安全,无伤亡事故和火灾发生。
第四条职责分工: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劳务公司负责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督促执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第五条安全准入:所有需要动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经过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按要求配备专业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方案第六条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施工动用明火的具体工序、作业区域、施工时间和人员配备。
(二)评估施工动用明火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制订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和逃生路线。
(四)制定明火作业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安全管理方案需经安全专家审查,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作业区域安全管理第九条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域必须划定明确,设置施工围挡和警示标志,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十条作业区域内必须保持通畅,消防通道不得被堵塞。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门的临时储存区域,明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将明火放置在指定的存放区域,严禁随意放置明火。
第十二条作业区域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疏散和扑灭。
第十三条作业区域内必须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区域,并定期清理和处理。
第四章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参与明火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鞋、安全帽、耳塞等。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明火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明火作业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明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 作业部门:负责明火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作业人员:遵守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明火作业管理要求1. 明火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明火作业申请表;(2)明火作业方案;(3)作业人员名单及安全教育培训记录;(4)消防器材配备清单。
2.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作业提出审批意见。
3. 作业部门根据审批意见,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 作业前,作业部门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以下措施落实到位:(1)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2)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3)作业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4)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监护,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5. 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明火作业;(2)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3)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4)不得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5)不得将火种带入作业现场。
6. 作业完成后,作业部门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残留火种,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作业情况。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明火作业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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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术语及定义
1.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2易燃易爆场所:本标准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1.3 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1.3.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1.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1.3.3 二级动火作业
1.3.3.1
作业。
1.3.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行政中心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2、动火作业要求
2.1进行明火作业前,必须向行政中心申请填报《明火作业审批单》,经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并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审批单。
2.2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把动火现场及周围可燃物品清理干净,做好防护,确保动火范围无安全隐患。
2.3在进行明火作业时,现场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并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会熟练操作各类消防器材,并且熟知作业现场的工艺流程和火灾危险性。
2.4
留守察看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并熟知各项防火安全规程,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内操作,作业现场始终要有专人看护。
2.6电、气焊工必须严格按焊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7盛装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在没有进行严格的清洗、蒸脱、抽空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凡处于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2.8禁止使用破损的焊割工具和连接气管,氧气瓶、乙炔瓶应保证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一切焊割作业器材不得与油脂或带油的物品接触。
2.9在风力超过
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发火灾。
2.10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如必须进行焊割时,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2.11
明火。
3、易燃易爆区域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3.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3.2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3.3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4、动火作业的管理
4.1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2
业管理,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4.3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单》有效期不超过
h;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单》有效期不超过
行动火分析。
4.4特级动火作业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4.5特殊动火作业的《审批单》必须经经理级以上人员审核确认;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单》经车间主任级以上审核确认;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单》由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