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养生主》在《庄子》内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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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养生主》在《庄子》内篇中的作用
摘要、《庄子?养生主》以“知无涯”接续《齐物论》,突显生命的主题,提出保养生命的纲要。庄子对生命的理解包含生命与社会、形与心、个体生命与大化流行的关系几个层次。在《养生主》中,“庖丁解牛”阐述了处世即生命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这是《人间世》的主题。“右师一足”和“泽雉”两段探讨了形与心的关系问题,这是《德充符》的主题。“老聃之死”和“薪尽火传”则探讨了个体生命与大化流行的关系,这是《大宗师》的主题。《养生主》篇幅虽短,却上接《齐物论》并依次涵摄了《人间世》、《德充符》和《大宗师》各篇的主题。
关键词、《庄子》;养生;齐物;大化流行
中图分类号、B22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6)03-0083-005
《养生主》是《庄子》内七篇中最为短小的一篇,也常被看作思想最为单纯的一篇,但是,从古至今,对该篇的解读仍有很多歧见和未解的难题。“养生主”标题之义主要有两种解释。一种解为“养生――主”,意为养生之要。陆德明《经典释文》讲、“养生主,养生以此为主也。”[1]406另一种解为“养――生主”,意为保养生命之主。陆西星讲、“养生主,养其所以主吾生者也。”[1]407生命之主或解为心、性,或解为神。如释德清讲、“此篇教人养性全生,以性乃生之主也。”[2]62释性通讲、“心不能不应物,特不为物所伤便是养也。”[1]407陆树芝讲、“生者,形也;王者,神也;神者,形之所恃以立也。”[1]409体现了在生命之形心或形神关系中以心、性或神为主的观点。(1)历代学者也注意到该篇与前一篇《齐物论》和后一篇《人间世》的关系,可以说该篇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如王讲、“夫齐物者必无我,无我者必无生,无生所以为养生之主,而生之所以存。此庄子作《养生主》之篇而次之于《齐物》
也。”[1]406释德清讲、“能养性复真,所以为真人,故后《人间世》即言真人无心而游世。”[2]68成玄英《庄子序》则梳理出《庄子》内篇前后相继的逻辑关系、“所以逍遥建初者,言达道之士,智德明敏,所造皆适,遇物逍遥,故以逍遥命物。夫无待圣人,照机若镜,既明权实之二智,故能大齐于万境,故以齐物次之。既指马天地,混同庶物,心灵凝澹,可以摄卫养生,故以养生主次之。既善恶两忘,境智俱妙,随变任化,可以处涉人间,故以人间世次之。内德圆满,故能支离其德,外以接物,既而随物升降,内外冥契,故以德充符次之。止水流鉴,接物无心,忘德忘形,契外会内之极,可以匠成庶品,故以大宗师次之。古之真圣,知天知人,与造化同功,即寂即应,既而驱驭群品,故以应帝王次之。”[3]7林希逸却认为、“先言逍遥之乐,次言无是无非,到此乃是做自己工夫也。此三篇似有次第。以下却不尽然。”[4]47本文通过对《养生主》一篇的解读,疏通《养生主》全篇的思想内容,重新思考该篇与内七篇其他各篇的关系,明确此篇在内七篇中的作用,进而确定《养生主》篇题之义并澄清《庄子》内七篇的逻辑。
一、知识与生命、《齐物论》与《养生主》
《养生主》开篇、“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知”是对物的一种分别。从范围上说,“知”的对象无穷,而且,即使面对同一对象,达到确定的知识也不可能。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是非不定”的观点,认为每个认识主体都会从“成心”出发而得出是非判断,却不存在判定谁的“是”才是真“是”的标准。因此,是非从来都是某个人的是非,而不是真理。而且,“知”又不仅仅关乎”知”本身。人有“知”也就是有了对万物的分别,有了从自己成心出发的是非判断,就会产生善与恶、好与坏、荣与辱、贵与贱等相反的价值判断,从而产生对自己所认可的事物和价值进行追求的欲望。物无限则知无限,知无限则欲无限,这才是危险所在。
正如《齐物论》所说,人因为执着是非对立的分别而陷入“与物相刃相靡”、“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的令人悲哀的人生境况。《养生主》以无限之知与有限生命的关系开篇,接续《齐物论》对执着是非分别的无限之知的否定,将文章的主题转向了生命。
那么,如何超脱无限的分别之“知”而保养有限的生命?庄子讲、“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此句至为重要,它提出了庄子养生的原则和养生的目的。“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此句招致很多误解,尤其是“为恶无近刑”的主张与一般的道德观念相违。于是,张默生提出这两句“当系倒句,当解作‘无为善近名,无为恶近刑’也,即善、恶皆不当为”[5]134。陈引驰讲、“这两句的意思不是说可以为善或为恶,只要不至为名所累或招致刑罚即可;而是说不该去有意为善或为恶。”[6]137-138实际上,此处的“善”与“恶”是以世俗的价值标准来衡量的,而“名”和“刑”也是世俗中对人的行为进行评判的结果,而庄子“不遣是非”,也无所谓善恶。《德充符》中那些遭受刑罚、身体残缺之人并不是内德不全,而只是没有谨慎实践庄子的“为恶无近刑”的主张而造成对自己形体的伤害。而“为善无近名”提出做世俗认为善的事情而不能招致名声之累,这符合庄子的一贯主张,因为“名”在庄子看来同样是凶器,和“刑”一样是可以杀人的。“名”和“刑”虽然是对人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后的不同结果,但在伤害人的生命这一点上却是共同的。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要求人们遵从中道的行为原则,也就是“缘督以为经”。“缘督以为经”,郭象注为“顺中以为常也”[3]117,将“督”解为“中”。因此,此处的意义是要求人们遵从中道的行为准则。但又有学者将“督”解释为“虚”,如王夫之说、“缘督者,以清微纤妙之气,循虚而行。”[7]30-31这一解释可以从下文“庖丁解
牛”的寓言中得到支持。实际上,这两种解释并不矛盾。在庄子看来,世俗人的思想世界中完全是各种相反的判断,相反的两端为”实”,中间为“虚”,是与非,善与恶,名与刑为两端,为“实”;善与恶之间,名与刑之间为“中”,为“虚”。庄子认为顺着中虚的原则就可以“保身”、“全生”、“养亲”、“尽年”。“全生”指保全生命。又有一种观点认为“生”通作“性”,“全生”意为保全天性,但在《庄子》内篇中并没有探讨性的问题,而且本文开篇讲“吾生也有涯”,“生”也指生命,因此不宜将“全生”之“生”解为“性”。“尽年”指享尽自然所赋予的寿命,也就是“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实际也是保全生命之义。“保身”一般被解释为“保全身体”,但是,“身”不仅指人的形体,也有生命之义,如《楚辞?离骚》、“鲧直以亡身兮,终然|乎羽之野。”如果依从这样的解释,则“保身”也是“保全生命”之义。“养亲”从字面上讲指奉养双亲,但这种解释使上下文意不能衔接,旧说称不为父母留下忧患,亦觉牵强。如果“保身”、“全生”、“尽年”均可解释为“保全生命”之义,则“养亲”也就不应该解释为“侍奉双亲”,而同样应解释为“保养生命”。那么,“保身”、“全生”、“养亲”、“尽年”并不是递进的关系,也不是并列的不同方面,而是庄子用不同的语言强调了相同的”保全生命”的主题。由这一养生主旨可见,庄子的养生只就“保身”、“全生”、“养亲”、“尽年”而言,并不以追求长生为目的。《养生主》开篇不仅彰明了本篇的主题,也揭示了庄子思想的主题是个体的生命。正如王博在《无奈与逍遥》中所说、“我们读的是庄子的生命,庄子对生命的理解,他怎么样来思考生命与世界的一种关系,他怎么样和这个世界相处。”[8]20
二、养生与处世、《养生主》与《人间世》
在提出养生的原则和目的后,庄子讲了著名的“庖丁解牛”的故事。庖丁解牛的动作符合“桑林”的节奏,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