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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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施行日期】2024.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根据广西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整改验收,现将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共95个,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依托高校要认真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主体责任,严格依照《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和申报时所作出的承诺,将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提供场地、人员、经费等条件保障,坚持“四个面向”和科教协同,强化绩效考核,引导实验室为广西科教振兴、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各依托高校要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过程管理,指导重点实验室围绕国家战略需求、聚焦区域优势资源和产业开展有组织科研,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广西高校科研管理与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将学校的年度考核情况及重点实验室的年度报告报我厅备案。

2025年建设期满后,我厅将组织验收,对验收未通过的予以通报,并取消其立项建设资格。

对评估为优秀的实验室我厅将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重点实验室。

三、在上一轮建设优化调整以及整改验收后,部分高校重点实验室因已升格为省部级等高级别实验室,或因人员场地任务重叠、未实际建设运行、整改核验未通过等原因,未纳入新一轮立项建设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2),不再纳入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序列,不得再以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名义开展活动。

附件:1.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2.退出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行列的实验室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附件1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附件2退出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行列的实验室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2•【字号】桂政办发[2010]132号•【施行日期】201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等职责。

(三)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四)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职责,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广西科技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自治区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0]78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0.06.16【实施日期】2000.06.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78号)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六月十六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3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00]9号),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是主管科技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原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的自治区海洋开发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西海洋局),划归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管理。

(二)划入的职能将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方向、重点及相应政策措施,编制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的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的职能,交给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三)增加的职能1.承担自治区科学技术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对地、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实行目标考核。

2.负责区内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审批、登记工作。

3.负责自治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四)下放的职能1.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一般项目的论证、评估、跟踪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3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3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3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7.19•【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12届第8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7月1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7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3年7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应用第三章企业科学技术进步第四章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第五章研究开发机构与科学技术人员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与推广、科学技术普及以及相关的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自治区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桂、人才强桂、创新驱动战略,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广西。

自治区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高等教育、产业发展相结合,鼓励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和相互促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整合科学技术资源,加大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实行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27•【字号】桂发改高技〔2014〕1341号•【施行日期】2014.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高技〔2014〕134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西的若干意见》(桂发〔2012〕21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西的若干意见》,加强和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加快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发展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我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办法适用于对工程中心的申报、审核、评价和管理等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中心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建设创新型广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

广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中期评估、复查评估标准

广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中期评估、复查评估标准

(一)班子精干,团结开拓。 地在本校实施素质教育。
领导班子成员政治坚定,按 职数配齐。党政之间、各成 员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合 作,作风正派,富有开拓进
2.领导成员善于总结积累教育经验,不 断反思和改进;以身作则,公正廉洁,民 主管理,依法治校,以德治校。
取精神。
3.领导成员按职数配齐、结构合理。党
10 15
当地党委、政府对示范性普
1.政府没有出台任何优惠政策,
条 件
通高中建设高度重视,为示 3.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发展出台优惠政
范性普通高中的发展提供
策,并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支持示范性 普通高中建设,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办
10
扣 5 分。 查阅政府决议、 2.各职能部门支持示范高中建设 文件,各职能部 工作不力,扣 5 分。
9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评估 方式
扣分要点


二、 环 境 条 件 (120 分)
(四)设备现代,品质一流。 学校各种设备的现代化程 度高,尤其是电脑设备能充
1.信息技术教学和学科电化教学所需要的 设备现代化程度高,能满足教学、科研工作 的需要。
分满足信息技术教学和学 科电化教学需要,基本实现 办公自动化、校园网络化。
考查德育机构、 措施计划、总结, 召开专题座谈会
1.机构不健全,扣 2 分。 2.人员配备不足,扣 2 分。 3.德育工作未形成网络,扣 2 分。 4.没有具体措施,扣 2 分。
1.无具体措施,扣 2 分。
查阅学校计划、 2.虽有具体措施,但执行不力,
总结、措施,听 效果不明显,扣 3 分。
取汇报
3.有明显背离方针和方向的办学
六、有以下任何一项即一票否决,不能通过验收评估和复 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自治区科技厅。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运行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广西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西组织较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特色资源利用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广西学科发展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为相关学科领域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供技术储备与科技支撑。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滚动发展”的建设原则,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实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自治区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

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厅”)是重点实验室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和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总体发展规划;(二)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方针和政策,指导、监督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三)认定、培育重点实验室;(四)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和检查,对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依据评估和检查结果对重点实验室进行调整与撤销。

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流程

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流程

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流程嘿,想申报广西重点实验室的朋友们,今天我就来给大家唠唠这申报流程,那可真是一件既充满挑战又超级有意义的事儿呢。

我有个朋友,他在科研领域那可是满腔热血,一心就想把自己的实验室申报成广西重点实验室。

他刚开始的时候,那真的是一头雾水,就像走进了一个迷宫一样。

不过没关系,我现在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具体的步骤。

第一步,那肯定得先有个好的想法和扎实的科研基础啊。

你想啊,如果一个实验室都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科研成果,就像一个厨师没什么拿手菜一样,怎么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呢?这就要求实验室的科研团队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得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比如说,在生物科技领域的实验室,那得有几个核心的研究项目,像对本地特有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研究之类的。

这就好比建房子得先有个稳固的地基一样重要。

我的朋友那个实验室,他们在前期就花了大量的时间去积累科研成果,发表了不少高质量的论文,还申请了一些专利呢。

这时候他就开始琢磨着可以尝试申报重点实验室了。

接下来,就是要仔细研究申报的指南和要求啦。

这可不是走马观花地看一眼就行的,得像侦探破案一样细致入微。

指南里会详细说明申报的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等等。

你要是不看清楚,就可能做很多无用功。

我朋友当时就把那申报指南打印出来,逐字逐句地研究,还把重点的地方用红笔圈出来,像什么实验室的人员组成结构要求啊,设备的配备标准啊之类的。

这一步要是没做好,就像出门没带地图,很容易迷失方向的哦。

然后呢,就是准备申报材料。

这可真是个大工程,就像准备一场超级盛大的宴会一样。

首先是实验室的基本情况介绍,这得把实验室的历史、研究方向、取得的成果都清晰地展现出来。

就好比你要向别人介绍你的家庭成员一样,得让人家一目了然。

还有人员情况,哪些是学术带头人,哪些是科研骨干,他们的学历、科研经历、取得的成绩都得写得清清楚楚。

这就像一个足球队介绍自己的球员阵容一样,每个球员的特点都得让大家知道。

设备方面也不能含糊,要有详细的设备清单,哪些是高端设备,这些设备对实验室的研究有什么重要意义等等。

教育部关于部分立项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部分立项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部分立项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8.02.01•【文号】教技函[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教育部关于部分立项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教技函[2008]1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专家组对已满建设期的部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

根据专家验收意见,经研究,我部同意“机器感知与智能(北京大学)”等16个实验室和教育部含油气盆地构造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名单见附件1)以及“三维信息获取与应用(首都师范大学)”等27个省部共建实验室(名单见附件2)通过验收,正式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义开放运行。

同时,在经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我部对其中3个实验室的名称进行了调整(名单见附件3)。

希望各有关高校继续通过“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加大对实验室的投入力度,努力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新环境。

各实验室要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科技前沿,加强原始性创新和竞争前高技术研究;大力培养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水平。

对尚未聘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的重点实验室,请共建单位和依托单位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从国内外优秀的科学家中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主任,并进行严格评审。

招聘工作结束后由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地方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向我部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推荐同时请附重点实验室主任招聘工作报告(招聘过程、依托单位推荐意见)、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简历。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自评表、运行情况总结提纲、变更申请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自评表、运行情况总结提纲、变更申请

附件2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托单位:(公章)合作共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心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二O二三年六月填写要求1.应当逐项如实填写,不得空项,并注意按要求核准。

2.填报内容时间为:2020年1月一2022年12月。

3.“依托单位”是指中心组建任务书中乙方第一单位;“合作共建单位”是指中心组建任务书中乙方除第一单位外的其他单位;“主管部门”是指依托单位的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市科技局。

4.申报中心应如实、详细填写有关内容,并经依托单位核准。

5.申请书不够填写或者需要详细说明的内容,请自行加页,栏目没有内容可填的写“无”。

6.表中所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取得的数据、案例、成效,一律附相关佐证材料。

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请彩色复印(打印),作为附件与申请书装订成册。

应提交的附件材料在表格下方逐一注明,中心可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相应附件作为佐证材料。

7.请按照《申请书》《自评表》、附件的顺序一并装订成册,注意排序,不再另加封面,纸张规格为A4,双面打印,竖向左侧装订(如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页附后)。

8.表中文字说明使用四号仿宋体填写,报表数字使用五号宋体填写。

一、依托单位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本情况二、中心建设及运行成效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四、工作亮点(典型案例)五、附件清单六、单位意见附表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员情况表13—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提纲)一、中心建设情况(一)场地设备1.办公、研发场地建设情况。

2,科研设备情况。

3.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或自主建设的其他创新平台情况。

(二)科研团队1.科研团队建设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管理,规范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提升实验室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6‟150号),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期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检查实验室评估周期内的整体运行和发展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引导实验室更好地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和产业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实验室建设与发展。

第三条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负责实验室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评估规则及指标体系,委托和指导第三方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审定评估实施方案,对评估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进行监督,研究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受理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的实名异议,对评估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四条评估机构受科技厅委托开展具体的评估工作,应具备开展评估工作的能力,熟悉相关领域发展情况,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并对评估中的有关过程和情况严格保密。

评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拟定评估实施方案,受理评估材料,组织专家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建立评估工作档案并按期提交到科技厅。

第五条实验室实行定期评估,评估周期为3年,每3年评估一次。

评估工作按相同(近)学科领域分别进行。

开放运行满3年的实验室都应参加评估,未满3年的实验室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估;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经培育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不再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评估、考核按国家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实验室定期评估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建立定期评估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的制度。

评估工作坚持“分类考核、坚持标准、以评促建、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的总体定位与发展潜力、研究水平与贡献、科研团队建设、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和运行管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桂科基字〔2016〕150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6〕15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和产业方向,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针对解决相关学科、领域及产业发展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它具有基础科学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建设的科研实体,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滚动发展”为原则,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考核评估。

第五条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维护和更新以及自主创新研究。

有关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自治区有关科技计划项目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是重点实验室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发展计划和相关政策及有关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二)批准重点实验室的认定、调整和撤销,组织制订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和评估指标体系,对重点实验室开展检查和定期评估;(三)批准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下简称“培育基地”)的立项建设和撤销,组织对培育基地的检查和验收;(四)成立广西重点实验室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学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协助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广西重点学科(建设)评价指标

广西重点学科(建设)评价指标
信息查阅(图书)
30分
(1)有很好的图书信息条件,能方便地从网上收集、查阅信息,国内外期刊和资料能够得到满足(30分)
(2)有较好的图书信息条件,能方便地从网上收集、查阅信息,国内外期刊和资料基本得到满足(15分)
(3)图书信息条件一般,国内外期刊和资料不能得到满足(5分)
综合档案
10分
(1)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卫生)、财务相关档案,资料详实,保存完好,检索方便,并通过国家二级档案评审(10分)
(2)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卫生)、财务相关档案,资料详实,保存完好,检索方便,但未通过国家二级档案评审(8分)
指标
评估标准
备注
一级
二级





50

重视程度
10分
领导高度重视学科建设,落实有主管领导,优先解决学科建设所遇到的问题(15分)
制度建设
30分
(1)学科制定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的人员岗位职责,有履行职责的检查和考核记录(10分),每缺少一样减5分
备注
一级
二级





140

仪器设备
40分
(1)学科拥有国际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20分)
(2)医院拥有支撑该学科的国际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20分)
(3)学科拥有国内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15分)
(4)医院拥有支撑该学科的国内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15分)
(5)学科拥有区内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5分)
(6)医院拥有支撑该学科的区内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5分)
学术论著、著作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著(15分/篇)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系列医学期刊发表论著(8分/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模板】
**学院
45
广西移植医学重点实验室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O三医院
46
广西自动检测技术与仪器重点实验室
桂林**大学
47
广西道路结构与材料重点实验室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48
广西地表过程与智能模拟重点实验室
**学院
49
广西近诊治研究重点实验室
**大学
51
广西水稻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广西农业科学院
52
广西基因组与个体化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大学
53
广西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
**大学
54
广西喀斯特植物保育与恢复生态学重点实验室
广西植物研究所
55
广西精密导航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桂林**大学
56
广西壮瑶药重点实验室
**大学
57
广西糖资源绿色加工重点实验室
**大学
58
广西清洁化制浆造纸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6
广西中药药效研究重点实验室
**大学
7
广西无线宽带通信与信号处理重点实验室
桂林**大学
8
广西岩溶动力学重点实验室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9
广西生物炼制重点实验室
广西科学院、**大学
10
广西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广西海洋研究所
11
广西林产化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
**大学
12
广西电子信息材料构效关系重点实验室
***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
序号
名称
依托单位
1
广西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重点实验室
**大学
2
广西有色金属及特色材料加工重点实验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5.17•【字号】桂政发〔2023〕14号•【施行日期】2023.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5月17日广西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统筹推进质量强桂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质量为根,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健全质量政策,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扎实推进“九大工程”,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居民质量素养,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标准,深入参与中国—东盟开放合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重要支撑,为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国作出广西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十二批自治区一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十二批自治区一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十二批自治区一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7.14•【字号】•【施行日期】202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十二批自治区一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名单的通知防城港市教育局:经学校申报、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初评,我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决定确认东兴市东兴中学为第十二批自治区一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学校,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一星级特色普通高中牌匾。

希望东兴市东兴中学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继续发扬成绩,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目标和建设规划,主动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需要,建立以学生发展指导、选课走班、学分制和评价制度等为核心的实施体系,建立以学科教师结构调整、学科教室和创新实验室建设、教学资源配置等为核心的保障体系。

优化办学条件,巩固大班额治理成果。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严格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形成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学校特色,充分发挥学校在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方面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你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践行“特色立校,特色强校”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指导学校按照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

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实行动态管理,我厅将加强对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指导,对已命名的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采取随机、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

我厅将于评估结束期满3年后,组织复查评估,重点对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学校接受评估过程中作出的承诺进行复核。

评估结束至复查评估期间,学校要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当年度的整改工作情况及特色内涵发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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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管理机制及制度建设; 运行管理 10% 2、实验室用房与新增仪器设备; 3、依托单位的经费支持; 4、实验室网站建设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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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 指标体系(学科类)
指标 总体定位与 发展潜力 研究水平与 贡献 权重 10% 评分要点 1、总体定位与研究方向; 2、发展思路与潜力; 3、实验室特色与优势。 1、承担国家、自治区级基础研究、应 用基础研究等科研项目情况; 2、代表性研究成果水平及影响; 3、合作研究与自主研究课题的组织情 况和实施效果。 1、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作用; 2、队伍结构与人才梯队; 3、青年骨干培养与引进; 4、客座教授、访问学者与博士后研究 人员情况。 1、推动学科建设水平提升; 2、促进学科交叉和新兴学科发展; 3、研究生参与科研课题及本科生参与 科研活动; 4、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1、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2、实验室开放与开放课题设置; 3、仪器设备和资源开放共享; 4、学术委员会活动; 5、科学传播与科普。 1、运行管理机制及制度建设; 2、实验室用房与新增仪器设备; 3、依托单位的经费支持; 4、实验室网站建设及宣传; 5、创新氛围和学风建设。
30%
科研团队 建设
20%
学科发展与 人才培养
20%
开放交流
10%

运行管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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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 指标体系(企业类)
指标 总体定位与 发展潜力 权重 评分要点 1、总体定位与研究方向; 10% 2、发展思路与潜力; 3、实验室特色与优势。 1、承担行业相关的国家、自治区级应用 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科研 项目情况; 研究水平与 贡献 50% 2、代表性研究成果水平及影响; 3、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 创新能力提升的情况; 4、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自治区重大产业需 求中成果应用和转化效果。 科研团队建设 与人才培养 1、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作用; 20% 2、队伍结构与人才梯队; 3、青年骨干培养与引进。 1、产学研合作; 2、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开放交流 10% 3、实验室开放与开放课题设置; 4、仪器设备和资源开放共享; 5、学术委员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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