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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统计调查制度2021

渔业统计调查制度2021

渔业统计调查制度2021渔业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了了解和掌握渔业资源、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统计调查规范和程序。

这些调查主要包括对渔业资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的调查,以及对渔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的调查。

首先,渔业统计调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渔业资源状况,包括各类渔业资源的数量、体型和分布等,以便进行科学的资源评估和管理。

这有助于合理规划渔业经营活动,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渔业统计调查制度还可以提供渔业生产情况的详细数据,包括捕获量、产值、技术规模、生产成本等。

这些数据能够为政府部门制定渔业政策和方针提供科学依据,也有助于渔民和渔业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同时,渔业统计调查还可以了解渔工劳动力、船舶和渔具的情况,有助于掌握渔业劳动力的数量和结构,船舶和渔具的状况,从而为渔业管理提供依据。

这能够帮助政府对渔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船舶和渔具的装备水平,确保渔业经营有序进行。

此外,渔业统计调查还可以获取渔业相关经济数据,比如渔业产品的流通、加工和销售情况,以及与渔业活动相关的就业和收入等信息。

这些数据能够为渔业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也有助于政府制定渔业相关政策,促进渔业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为了保证渔业统计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现行的渔业统计调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渔业资源调查:包括对渔业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和生物学特征等方面的调查和监测,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和统计数据采集,获取准确的资源信息。

2. 渔业生产调查:包括对渔业开发、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调查,主要包括渔业捕捞量、渔获物产量、质量、产品流通和销售等数据的采集和统计。

3. 渔业管理调查:包括对渔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等机构的调查,了解渔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渔业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渔业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4. 经济数据调查:包括对渔业经济数据的调查,包括渔业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情况、与渔业活动相关的就业和收入数据的采集和统计。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是指针对海洋资源和环境状况进行系统性的调查和统计的规定和程序。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的目的是收集海洋数据,了解海洋资源的分布、数量、质量、变化趋势等信息,为科学研究、资源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调查对象和范围:确定调查的海洋区域、水域类型和具体调查对象,如渔业资源、海洋生态系统、水质等。

2. 调查方法和技术:确定合适的调查方法和技术,如测量、观察、抽样等,以获取准确的数据。

3. 调查内容和指标:确定需要收集的具体信息内容和统计指标,如物种分布、数量、生长状况和环境参数等。

4. 调查频率和持续性:确定调查的频率,可以是定期调查、不定期调查或连续监测,以监测海洋环境的变化。

5. 数据收集和管理:明确数据收集和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包括数据采集、录入、存储和使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数据发布和共享:规定数据发布和共享的原则和机制,促进数据的广泛应用和科学交流。

7.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建立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的机制,确
保调查数据的质量和可比性。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密切合作,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调查效率和数据质量。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共同推进全球海洋统计调查工作,为推动可持续海洋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管理统计)海域使用统计报表制度精编

(管理统计)海域使用统计报表制度精编

(管理统计套表)海域使用统计报表制度海域使用统计报表制度国家海洋局制定二○○九年二月目录壹、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4三、调查表式5表1运营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确权情况6表2公益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确权情况8表3运营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注销情况10表4公益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注销情况12表5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情况14表6海域使用权变更情况16表7海域使用权抵押情况18表8临时用海管理情况20表9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内非运营性公共设施用海登记情况22表10原有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情况23表11新增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情况24表12海域使用金减免情况26表13海域有偿使用情况28四、主要指标解释30壹、总说明壹、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准确掌握全国海域使用现状及动态变化,分析、研究海域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挥海域使用统计的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建立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统计报表制度由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主要指标解释四部分组成。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我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的海域使用管理情况。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海域使用确权、海域使用权注销、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海域使用权变更、海域使用权抵押、临时用海管理、海域使用金征收减免等情况。

五、本统计报表制度的报送采用分级统计、逐级汇总上报的形式。

各省、市、县的本级统计数据(包括海域使用权证书本数、项目用海面积和海域使用金等)均不包括由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用海项目。

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项目用海情况,统计报表报送所在市(地)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且抄送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市(地)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市(地)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项目用海情况,且汇总全市(地)海域使用统计数据,将汇总报表报送所在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计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项目用海情况,且汇总全省海域使用统计数据,将汇总报表报送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且抄送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500m2以下岛屿普查登记表

500m2以下岛屿普查登记表
500m2以下岛屿普查登记表(附件三)
登记单位:登记日期:年月日
海岛名称
是否已经开发利用
是□否□
隶属里)
地理位置
经度
纬度
海岛物质构成
基岩□砂泥(土)□
海岛形态构成
群岛□列岛□独岛□
有无构筑物、设施及临时居住人员
有□无□
其它
备注
岛礁表面状况
礁石□树木□
简要描述
有无构筑物、设施及居住人员
有□无□
简要描述
岛礁有无开发活动和人为破坏现象
有□无□
简要描述
岛礁附近海域有无生产养殖
有□无□
简要描述
岛礁周边海域环境
简要描述
等级
优□
良□
差□
检查人员:检查组长:

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

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

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了了解和监测海洋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通过收集、整理和发布相关统计数据,为政府决策和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下面将从海洋经济统计调查的背景、目的、制度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背景:随着全球海洋经济的蓬勃发展,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已成为各国的共同关注。

而了解和监测海洋经济发展状况是制定相关政策、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对于有效监测、分析和评估海洋经济的发展状况、问题与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1.了解海洋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了解海洋经济各个领域的产出、投资和就业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2.评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性:通过调查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传递海洋经济信息:通过统计数据的发布,向社会各界传递海洋经济发展的动态信息,促进公众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关注和理解。

4.提供决策支持:通过对海洋经济数据的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

制度:1.统计指标制定:根据海洋经济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关的统计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投资、就业、贸易、利润等方面的指标,并根据需要进行分类和细化。

2.数据收集与整理:建立海洋经济统计调查的数据收集和整理机制,通过调查问卷、追溯调查等方法,收集企事业单位、农渔户以及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相关数据。

3.数据分析与估算: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估算,得出海洋经济相关指标的数值和趋势,为政府决策和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4.数据发布与公布: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将统计调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和发布,通过官方网站、报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相关海洋经济统计数据。

方法:1.常规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方法,收集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的相关数据,了解其产出、投资、就业等情况。

渔业统计管理制度汇编

渔业统计管理制度汇编

渔业统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管理,提高渔业经营效益,维护国家渔业安全,保护渔业资源,确立科学、规范的统计管理制度,根据渔业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渔业统计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渔业生产、渔业经营和渔业统计工作,涉及各级渔业管理机构、渔业企业以及渔民。

第三条渔业统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便民。

第四条渔业统计管理制度包括渔业数据采集、整理、分析、报送等环节,确保渔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第五条渔业统计管理制度的实施单位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负责统计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实施。

第六条渔业统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渔业调查、渔业统计、渔业信息发布等方面,具体细则由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制定。

第七条渔业统计管理制度的监督机构是国家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级渔业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渔业数据采集第八条渔业数据采集是渔业统计工作的基础,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机制,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

第九条渔业数据采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渔船登记和渔民登记;(二)捕捞量、产值、价格等统计资料的采集;(三)渔业生产设施、港口基础设施等统计资料的采集。

第十条渔业数据采集工作要依靠现代化技术手段,如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提高数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渔业数据采集工作要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严禁泄露和滥用数据。

第三章渔业数据整理第十二条渔业数据整理是将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形成统计报表或数据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渔业数据整理工作应当遵循数据整理原则,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渔业数据整理工作要统一标准,确保不同来源的数据可以比较和分析。

第十五条渔业数据整理工作要及时更新,确保数据报表的及时发布和使用。

第四章渔业数据分析第十六条渔业数据分析是对整理过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规律和趋势,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七条渔业数据分析工作要遵循统计分析方法,采用适当的统计学工具,确保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管理统计套表)海域使用统计报表制度最新版

(管理统计套表)海域使用统计报表制度最新版

(管理统计套表)海域使用统计报表制度海域使用统计报表制度国家海洋局制定二○○九年二月目录壹、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4三、调查表式5表1运营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确权情况6表2公益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确权情况8表3运营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注销情况10表4公益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注销情况12表5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情况14表6海域使用权变更情况16表7海域使用权抵押情况18表8临时用海管理情况20表9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内非运营性公共设施用海登记情况22表10原有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情况24表11新增项目海域使用金征收情况25表12海域使用金减免情况27表13海域有偿使用情况29四、主要指标解释31壹、总说明壹、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准确掌握全国海域使用现状及动态变化,分析、研究海域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挥海域使用统计的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建立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统计报表制度由总说明、报表目录、调查表式、主要指标解释四部分组成。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我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的海域使用管理情况。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海域使用确权、海域使用权注销、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海域使用权变更、海域使用权抵押、临时用海管理、海域使用金征收减免等情况。

五、本统计报表制度的报送采用分级统计、逐级汇总上报的形式。

各省、市、县的本级统计数据(包括海域使用权证书本数、项目用海面积和海域使用金等)均不包括由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用海项目。

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项目用海情况,统计报表报送所在市(地)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且抄送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市(地)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市(地)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项目用海情况,且汇总全市(地)海域使用统计数据,将汇总报表报送所在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计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项目用海情况,且汇总全省海域使用统计数据,将汇总报表报送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且抄送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档案管理规定-

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档案管理规定-

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档案管理规定正文:---------------------------------------------------------------------------------------------------------------------------------------------------- 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领导小组、国家档案局1990年5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档案(以下简称海岛调查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的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岛调查档案是指在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开发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软盘等形态的史历记录。

第三条海岛调查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四条海岛调查档案工作是海岛调查、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应重视档案工作,在经费和人员上予以保证,要把档案工作与计划、调查和成果管理紧密结合。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五条全国海岛调查档案工作由全国海岛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为加强全国海岛调查档案工作的领导,全国海岛调查领导小组设档案组,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青岛、宁波、厦门市海岛调查领导小组亦应成立相应的档案组。

第七条全国海岛调查档案组的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全国海岛调查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二)协调全国海岛调查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负责组织全国海岛调查成果档案的审查、验收,提交档案工作报告及验收的建议;(四)对各级海岛调查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五)负责组织接收向全国海岛办移交的海岛调查档案;(六)完成全国海岛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事宜。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海洋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了了解和掌握海洋资源的状况与变化而采取的一系列统计调查活动的组成部分。

海洋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财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当今任何国家的共同责任。

通过建立健全的海洋统计调查制度,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海洋资源的数量、分布、质量及变化趋势,为科学管理和综合利用海洋资源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海洋统计调查制度的建立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的前提和基础。

海洋生态环境是维持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产力和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础。

而海洋资源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包括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能源资源等。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必须构建全面、完善的统计调查制度。

首先,建立海洋资源调查与监测网络。

海洋资源的调查与监测是获取海洋资源信息的基础工作。

通过建立海洋资源调查与监测网络,可以覆盖广泛的海域和多样化的海洋环境,获取全面、准确的海洋资源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反映海洋资源的实际情况,为政府决策、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

其次,健全海洋统计调查技术与方法。

海洋调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与方法进行。

在海洋统计调查制度中,应加强对相关技术与方法的研究与应用,提高海洋调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尤其需要发展海洋遥感技术、海洋无人机技术和深海探测技术等,以便更好地开展海洋资源的调查与监测工作。

再次,加强海洋统计调查人才队伍建设。

海洋统计调查是一项专业的工作,需要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实践经验。

在海洋统计调查制度中,应加强对海洋统计调查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加强相关学科教育与科研机构的建设,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只有建立起一支专业化、专业化的海洋统计调查队伍,才能够保证海洋统计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加强海洋统计调查的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海洋统计调查的信息化建设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通过建立海洋统计调查的信息系统,可以实时获取海洋统计调查的数据和信息,方便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共享。

海事统计调查制度

海事统计调查制度

海事统计调查制度海事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在海事领域内建立的统计调查制度,其目的是通过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相关数据,为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公众供给海事方面的参考和支持,推动海事事业的进展和进步。

本文将从制度的必要性、内容及实施方法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制度的必要性1.了解行业进展情形。

通过统计数据能够反映行业进展的现状,从而可以订立出相应的政策和规划,引导企业健康进展。

2.评价政策效果。

统计数据能够评价政策的实施效果,监督政策的执行,为政府部门调整政策供给决策参考。

3.促进交流合作。

通过收集和汇总相关数据,能够促进国内、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帮忙企业了解海外市场情况,拓展经济合作渠道。

二、内容1.基础数据收集。

收集海事领域相关的基础数据,包括船舶数量、货物吞吐量、港区面积、码头数量等等。

2.市场调研。

深入了解市场需求,调查市场开发情况,以及进行市场推测和分析,为企业或政府部门订立相关决策供给数据支持。

3.企业调查。

调查和收集从业企业的生产运营情况与管理模式,以及讨论企业绩效,为企业决策供给参考依据。

4.政策讨论。

调查国家海事法规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为政府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和参考看法。

三、实施方法1.建立统计制度。

订立海事统计的方法和标准,明确统计范围,为后期数据的收集以及统计指标的订立供给管束。

2.人员配置。

为海事统计调查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并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牢靠性。

3.数据收集。

订立严格的数据收集标准和流程,并开发相关的数据处理工具和软件,确保数据的精准性和完整性。

4.发布分析报告。

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整合,发布海事市场报告、统计分析报告等,为政府部门和企业供给数据分析和参考,推动海事领域的进展。

海事统计调查制度是推动海事事业进展的紧要工具。

只有建立科学完善的统计调查制度,才能更全面、精准地了解海事领域的进展情形,解决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供给更好的决策支持。

海事统计调查制度

海事统计调查制度

海事统计调查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海事领域各项数据的统计和调查工作,更好地为海事决策、管理和服务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海事统计调查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海事统计调查工作由海事主管部门统一负责,设立专门的统计调查机构。

2. 统计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部门,包括人员统计、船舶统计、货物统计、事故统计等部门。

3. 统计调查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统计调查能力和技术。

第三章数据范围1. 海事统计调查涵盖船舶、港口、货物、人员等各个方面的数据收集及统计工作。

2. 船舶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名称、船舶型号、船舶国籍等信息。

3. 港口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港口名称、港口位置、港口吞吐量等信息。

4. 货物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种类、货物数量、货物价值等信息。

5. 人员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船员、码头工人、海事管理人员等信息。

第四章数据收集1. 统计调查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制度,明确数据来源、采集方式和时间节点。

2. 数据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

3. 统计调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数据进行核实、整理和更新,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五章数据分析1. 统计调查机构应当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掌握数据的规律性和趋势性。

2. 数据分析结果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为海事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六章保密管理1. 统计调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保密制度,严格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 未经授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获取、使用或泄露统计调查数据。

第七章法律责任1.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故意篡改、伪造或隐瞒数据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调整,应当及时修订。

2. 本制度解释权归海事主管部门统一。

以上为海事统计调查制度,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共同促进海事领域数据的准确统计和科学分析,为海事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XX区渔业统计工作制度

XX区渔业统计工作制度

XX区渔业统计工作制度为了做好XX区渔业统计工作,现制定工作制度如下:一、渔业统计组织、人员及条件保障。

(一)加强渔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渔业统计工作原则上由主要负责人分管。

渔业技术推广机构作为本级渔业统计机构,专人作为渔业统计人员。

统计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统计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胜任统计工作。

统计人员变动时工作交接规范。

区级统计人员与“XX 省渔业统计报送系统”的用户信息相符。

(二)保障统计工作经费。

积极向财政争取统计工作专项经费,争取在区级费用预算和支出中有明确的渔业统计工作内容和预算。

(三)强化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组织渔业统计人员开展渔业统计工作研讨、渔业形势分析、统计数据质量分析评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统计工作条件保障。

渔业统计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网络传输、打印机等设备,根据统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及时改善统计工作条件。

二、渔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制度数据质量审核采取本级渔业主管部门自审、上级渔业行政部门下核一级的办法进行。

数据质量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统计数据是否符合渔业生产实际;(二)各项指标数据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三)各项指标数据的同比波动情况。

对波动幅度较大的指标,应当采取重点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查明波动真正原因,如果指标数据同比增减幅度超过5%,必须同时提供相应文字说明。

二、渔业统计工作考核制度(一)日常工作考核要求按《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程序进行数据收集、处理、报送,保存渔业统计资料,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健全、统一。

(二)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材料考核1.月报报送工作要求按《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时限报送,报表要求内容完整,表内、表间关系平衡,数据无错误,指标数据同比增减幅度超过5%有相应文字说明。

2.半年报报送工作要求按《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时限报送,报表内容完整),表内、表间关系平衡,数据无错误,指标数据同比增减幅度超过5%有相应文字说明。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一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一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一附件3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一一号标题:宋体统计报表制度单位制定三号仿宋20月X年8/ 1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一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二三宋体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四仿《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8/ 2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一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目录黑体三号录目宋体五号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表(表) (3)四、主要指标解释 (7)五、附录调查制度的版芯的尺寸见左方及下方标尺。

16.68/ 3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一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总说明黑体三号一、总说明宋体五号(一) ………………………………(说明本调查项目的目的意义)。

(二) ………………………………(说明说明本调查项目的统计对象和范围)。

(三) ………………………………(说明本调查项目的主要指标内容)。

(四) ……………………………… (说明本调查项目的时间要求和调查频率) 。

(五) ………………………………(说明本调查项目的调查方法、组织方式和渠道)。

(六)………………………………(说明统计资料公布的时间、范围,内容,频率、方式)(七)………………………………(说明统计调查获得的数据是否能与其他政府部门共享)(八)………………………………(说明本调查项目的其他需要阐明的问题,如调查结果的提供使用范围等内容)。

总说明的内容可根据统计调查项目的需要增加适当内容。

8/ 4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一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报表目录黑体三号二、报表目录5 8 / 5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封一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范本-调查表式三、调 查 表 式 三号黑体宋体 四号(一)表法定标识须注明表号、批准机关、文磅 号:表表 1磅线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原阳县统计局 )批准文号:原统设管制字()号 县(区、市、旗) 地(市、州、盟) (省自治区、直辖市_□□□□_□□ 有效期至: 行政区划代码: 年20综合机关名称:数1:报出日期:统计负责人:20 年月填表人:日单位负责人填报说明:.统计范围:辖区内全部。

海岛统计报表制度研究与实践

海岛统计报表制度研究与实践

海岛统计报表制度研究与实践张峰;王晶;李佳芮;孙苗;蔡大浩【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相关要求,开展了海岛统计报表制度的研究和建立工作,统计内容包括海岛生态保护、海岛开发利用、海岛人居环境、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和海岛管理5个方面,共15张表,386个统计指标.该制度具有依法设置报表指标、充分考虑跨部门数据获取的可行性、历史数据与变化数据有机衔接、分级填报、逐级汇总等特点.通过对海岛保护法条文的研究以及报表制度分析和实践验证,该报表内容丰富全面,指标设置科学合理,将为国家各级海洋管理部门实施科学有效的海岛保护与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期刊名称】《海洋通报》【年(卷),期】2016(035)001【总页数】5页(P11-15)【关键词】海岛;统计;报表;制度;海岛保护法【作者】张峰;王晶;李佳芮;孙苗;蔡大浩【作者单位】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300171;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300171;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300171;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300171;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津30017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829.22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域辽阔,海岛众多,仅面积大于500m2的海岛就有6 900多个,其中有居民海岛400多个(周学锋等,2013)。

作为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海岛拥有丰富的生物、旅游、港口、矿产等资源,是我国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因此,加强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20世纪80年代,国家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国海岛数量、分布、资源、生态等基础情况。

2004年开展的908专项调查中设立了海岛专题调查任务,对500m2以上海岛开展了遥感和实地踏勘相结合的综合调查,获取了宝贵的海岛基础数据。

近年来,随着海洋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和加剧,我国海岛的自然形态、生态环境、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海岛的保护与可持续开发利用面临严峻挑战。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统计调查制度(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统计调查制度(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统计调查制度(2024
年修订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公布日期】2024.01.26
•【文号】海计装〔2024〕10号
•【施行日期】2024.01.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统计调查制度(2024年修订
版)的通知
海计装〔2024〕10号《海事统计调查制度(2024年修订版)》按规定程序已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现予公布。

本统计调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海事统计调查制度(2024年修订版)》文本请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1月26日。

海岛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研究

海岛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研究

海岛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研究
李宜良;王震;王晶
【期刊名称】《中国渔业经济》
【年(卷),期】2011(29)5
【摘要】海岛统计调查是海岛开发、保护与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国海岛的资源、环境、经济、管理等情况,是加速海岛开发建设、加强海岛管理的向导,有利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对我国海岛和海洋发展的宏观调控和战略指导,有利于我国海岛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本文研究分析了海岛统计调查对我国海岛开发、海岛管理的作用及开展海岛统计调查的必要性,以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海岛经济调查、国民经济统计调查指标为基础,结合我国海岛管理工作实际,研究构建了一套较为可行、全面的海岛统计调查指标体系,为国家建立完善海岛统计调查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
【总页数】7页(P138-144)
【作者】李宜良;王震;王晶
【作者单位】国家海洋信息中心,300171;大学海洋环境学院,300171;国家海洋信息中心,30017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6.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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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统计调查制度2018年3月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目录0一、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3三、调查表式51.海岛周边海域环境情况52.无居民海岛岸线和植被情况63.海岛生态修复情况74.海岛资源及利用情况85.海岛开发利用情况106.海岛地区经济发展情况117.海岛淡水和电力情况128.海岛地区交通情况139.海岛地区污染防治情况1410.海岛地区海洋灾害情况1511.海岛防灾减灾设施情况1612.涉及海岛的保护区建设情况1713.海岛公益设施情况1814.海岛行政管理情况1915.海岛保护执法情况22四、附录23(一)主要指标解释23(二)主要标准规范26(三)向国家统计局报送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27(四)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31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国海岛生态保护、开发利用和海岛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为我国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为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海岛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调查对象为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科研单位。

统计范围为全国(港澳台地区和海南岛本岛除外)海岛,包括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

(三)调查内容调查内容涉及海岛生态保护、海岛开发利用、海岛人居环境、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和海岛管理5个方面,主要由海岛生态修复情况、海岛开发利用情况、海岛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海岛淡水和电力情况、涉及海岛的保护区建设情况、海岛行政管理情况等15张报表构成。

调查频率和时间:报告期为年度报表,时期指标为全年数据,时点指标为年末数据。

(四)调查方法本制度通过全面调查、遥感调查和行政记录等方法收集资料,本制度中未规定的其他方面统计资料,将采用专项统计调查方法进行统计。

(五)组织实施本制度由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沿海各省、市、县级海洋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本级海岛统计数据并汇总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海岛统计数据的汇总、审查工作,并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海岛统计数据进行汇审。

报送要求:采用分级统计、逐级汇总的形式上报海岛统计数据。

报送单位于每年3月1日前,通过海岛统计数据填报平台报送统计数据。

(六)质量控制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上级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形式审查和数据审查。

为审核逻辑关系、平衡关系,若数据太小,无法按制度规定的单位和小数保留位数填报的项目应填“…”,零值的指标项目应填“0”或“无”,无法获取数据的填“—”。

(七)统计指标公布海岛统计资料将于次年以海岛统计调查公报等方式,利用电视、网络等手段予以公布。

(八)统计资料共享海岛统计资料可以与相关部门共享,共享内容为海岛统计调查公报中所涉及的海岛生态保护、海岛开发利用、海岛人居环境、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和海岛管理相关指标,以数据库表的形式共享,责任单位为本制度的制定单位。

(九)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海岛统计调查制度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海岛周边海域环境情况表号:海岛统1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地区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9号填报单位:201 年有效期至:2021年3月1. 海岛所在海域水质总体情况2.海岛周边海域水质实测情况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了解报告期内海岛周边海域水质情况。

“海岛所在海域水质总体情况”表数据来源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由海洋环境监测结果面图层与海岛进行空间叠加分析获得;“海岛周边海域水质实测情况”表中,国控站位数据来源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地方站位数据来源于省、市、县级海洋主管部门,填写2公里半径范围内有海岛分布的监测站点或监测站位的本年度实测数据。

2.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填写后直接报至自然资源部;各级海洋主管部门逐级填写、审核、上报,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报送自然资源部。

无居民海岛岸线和植被情况表号:海岛统2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地区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9号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数据为遥感监测数据,来源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2.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填写后直接报至自然资源部。

海岛生态修复情况表号:海岛统3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地区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9号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统计报告期内管辖区域内新增的或有进展的海岛生态修复项目情况。

统计范围为利用中央海域使用金返还、中央海岛保护专项资金、中央海域和海岛保护资金、地方资金、企业及个人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海岛整治修复与保护项目、生态岛礁工程项目、领海基点保护项目、地方设立的整治修复类别的项目和已批准立项但未开工的项目。

2.数据来源于省、市、县级海洋主管部门,如涉及沿海防护林整治修复项目的,有关数据来源于林业部门。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逐级填写、审核、上报,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报送自然资源部。

3.本表以项目为单位填写,例如海岛生态修复项目分3期完成的,应填写3行数据。

4.涉及海岛名称指标项,若有多个海岛,在海岛名称之间用顿号分隔。

5.指标关系:1=2+3+4+5。

海岛资源及利用情况表号:海岛统4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地区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9号填报单位:201 年有效期至:2021年3月续表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以县(区)为基本统计单元,用于了解本年度管辖区域内海岛资源及利用情况。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逐级填写、审核、上报,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报送自然资源部。

2.生物资源数据来源于农业、林业和海洋部门;旅游资源数据来源于旅游和海洋部门;气候资源数据来源于气象部门;林业资源及无居民海岛林业资源利用变化情况数据来源于林业部门;无居民海岛土地资源利用变化情况数据来源于国土部门。

3.“海水浴场名称”、“旅游景区包含的海岛名称”若涉及多个名称,填写名称并以顿号分隔;如无海水浴场,填写“无”。

4.若林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发生变更,请填两条数据,分别填写变更前和变更后的证书情况。

海岛开发利用情况表号:海岛统5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地区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9号填报单位:(盖章)201 年有效期至:2021年3月1.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许可情况2. 依托海岛用海情况3.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情况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许可情况”统计报告期内新增许可,“依托海岛用海情况”用于统计报告期内新增的、已办理用海手续的,依托海岛岸线开展的填海造地、围海和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项目,包括已开工和未开工的项目。

国家、省、市、县海洋主管部门根据行政记录,按照审批权限填写。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许可情况和依托无居民海岛围填海情况由海岛管理机构填写,依托有居民海岛围填海情况由海域管理机构填写。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逐级填写、审核上报,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报送自然资源部。

2.“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情况”数据为遥感监测数据,来源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填写后直接报至自然资源部。

3.一个围填海项目涉及多个海岛的,填写一行数据,在海岛名称中填写多个海岛的名称,以顿号分隔。

4.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许可情况指标关系:1≥2;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情况指标关系:05≥06。

海岛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表号:海岛统6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地区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9号填报单位:201 年有效期至:2021年3月1. 海岛地区经济发展总体情况2. 海岛海洋产业发展情况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的填报范围为**县、**县、**区、**县、**县、**区、**区、**市、**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区、**区、**区、**县、横琴新区、**市、**市。

以上地区的海洋主管部门填表,其上级海洋主管部门只审核数据、不需汇总,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报送自然资源部。

2.数据来源于县(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海洋统计报表制度》。

海岛淡水和电力情况表号:海岛统7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地区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9号填报单位:(盖章)201 年有效期至:2021年3月1. 海岛淡水和电力供应情况2. 海水淡化工程建设情况4. 海岛水库建设情况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填报报告期内海岛淡水和电力供应、工程建设发生变化的海岛情况。

2.本表中海岛淡水和电力供应情况以单岛为统计单位,海水淡化、引水、水库和新能源工程建设情况以县(区)为统计单元。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逐级填写、审核上报,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报送自然资源部。

3.“引水工程建设情况”、“海岛水库建设情况”数据来源于水利部门,其中引水工程包括大陆引水和岛际引水;“海水淡化工程建设情况”和“淡水获取方式”数据来源于水利和海洋部门;“海岛新能源工程建设情况”和“海岛电力供应方式”数据来源于电力和海洋部门。

海岛地区交通情况表号:海岛统8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地区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9号填报单位:(盖章)201 年有效期至:2021年3月3. 连岛海底隧道情况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本表统计报告期末管辖区域内的海岛交通情况。

2.“连岛桥梁情况”表、“连岛海底隧道情况”表、“客货码头数量”数据来源于交通部门;“渔港码头数量”数据来源于农业部门;“公务码头数量”数据来源于各级海洋主管部门的码头用海项目审批行政记录。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逐级填写、审核上报,由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报送自然资源部。

3.“连接海岛名称”若涉及多个海岛,填写多个名称,并以顿号分隔。

海岛地区污染防治情况表号:海岛统9表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地区名称: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39号填报单位:(盖章)201 年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审核人:报出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以县(区)为统计单元,用于统计报告期末管辖区域内的污水和垃圾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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