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缉拿百名外逃人员详细名单
海外追逃:归案的和未回的
海外追逃:归案的和未回的作者:来源:《新传奇》2016年第02期2015年,是一个注定会被载入海外追赃追逃史册的年份。
据报道,截至2015年11月底,“天网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863人,其中,从境外追回738人,追赃12亿元;在国内抓获偷潜回国人员125人,首次实现追回人员超过外逃人员数量,初步遏制了外逃蔓延势头。
赴美追逃取得突破现年64岁的黄玉荣是首个从美国主动回国投案的“百名紅通”人员。
黄名列“天网行动”百名红色通缉令名单(以下简称“百名红通”)第4位,曾任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于2002年8月潜逃美国。
黄玉荣还有一个身份——原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发亮的妻子。
在石发亮2002年被“双规”前,黄预感要出事,提前办理了各种手续,潜逃美国。
经查明,石发亮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单独或伙同黄玉荣收受贿赂1900余万元。
2005年石发亮已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12月,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将黄玉荣案确定为中美重点合作案件之一,2015年4月,又将其列入“百人红通”名单之中。
最终,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司法、外交等部门及河南省追逃办密切协作,在美方配合下,成功规劝其自首。
观察人士认为,一个逃亡美国13年的犯罪嫌疑人最终能够回国投案自首,不仅体现了追逃工作人员所做的努力,还彰显了反腐的决心与力度。
在中国海外追逃史上,欧美发达国家“拒不配合”的态度,一直是绕不过去的“痛点”。
以美国为例,虽然近年来偶有因具体个案达成的合作,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但是因为两国间没有引渡条约,且存在意识形态、法律制度和其他方面的差异,美国始终对中国提出的绝大部分追逃要求置之不理。
突破始于中共十八大之后。
2014年12月5日,西方各大主流媒体报道称:中国政府向美国方面递交了一份“外逃贪官”名单,名单上列出的人数超过了100人。
百人名单中的那些“名人”
百人名单中的那些“名人”女巨贪杨秀珠列红色通缉令榜首:涉案2.5亿元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名列榜首。
查看全部通缉对象名单2015年4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这100人中不乏此前数次被媒体曝光的“名人”,也有一些人是相关部门通过通缉令的方式首次证实。
杨秀珠:贪2.5亿列百人通缉令榜首此次公布的100名外逃人员中包括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而且其名列榜首。
杨秀珠出生于一个普通市民家庭。
19岁那年,杨秀珠在浙江温州食品总公司下属的一家馒头店卖馒头。
因为她很会巴结领导,很快被提拔为开票员。
杨秀珠的飞黄腾达源于认识了一位省级领导,并认这对领导夫妻为干爹干妈。
此后,杨秀珠从温州市妇联主任做到了温州市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
杨秀珠任温州副市长期间,把温州市的土地任意以“跳楼价”批给外商和不法商人,从中谋取好处。
据悉,杨秀珠是在2003年4月20日,带着女儿、女婿和外孙女,悄然从上海登机离开中国的。
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涉案达2.532亿元人民币、相当于10个成克杰受贿金额)的杨秀珠,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多个国家,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终日。
杨秀珠已在2005年5月在荷兰落网。
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程慕阳:程维高之子已故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1933.9-2010.12)之子就是程慕阳(1969年)。
程维高的籍贯为江苏苏州,1949年8月起先后在江苏、河北等地工作,曾任江苏常州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河北省长、省委书记等职,是中共第十三至十五届中央委员。
2003年8月9日,新华社宣布,“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红色通缉令追捕美女高管
个 月更是进 行 了充 分准备 和策划 ,包 括 出售2 套 房产 、
并将名 下的4 辆 车分别藏 匿处理 。 与此 同时 ,陈 还多 次前 往新西 兰 、澳 大利 亚等 国 家考察 ,物色移 民目标 国家 ,并在上海 、浙江先后 办理 了5 0 份移 民公 证 ,又查询 了1 0 多个 国家 的移 民政策 ,开 设境外账户等 等 ,最终选择瓦努阿 图作为移 民国家 ,并 申请到 了绿卡 。
体披露 的所谓 卷款5 亿 元并不准 确 ,犯 罪嫌疑人 随身携 带 的财物近千万元 ,通过地 下钱庄 转到境外个人账户 的
案值仍在 审计 没有5 亿元之 巨
境 外缉 捕工 作组成 员分 别 由京 沪乘机 飞抵 香港 汇
合 ,却 由于 突发情况未能赶上香港 至斐 济的最 后一班航 班 。加之前往斐济没有直 飞航班 ,只能从香港 或韩 国 中
转 ,且两地每周仅两个航班直达斐济 ,一旦错 过 ,就将 严重影响办案进程 。 紧要 关 头 ,公 安 部 及 时与 新 西 兰移 民局 取 得 联
子 ,里 面有欧元 、美金 、港币 、斐 元等折合 人 民币7 0 0 多万元 ,还有一大批金银首饰 、名 表 、名包等奢侈 品,
其 中最贵重的一个钻戒就价值8 0 多万元 。
为避 免夜 长梦 多 ,抓捕 组决 定立 即启 程 回 国。其
间经多 次转机 ,于8 月1 9 日晚 间安全抵达 上海 。因为搭
斐 济移 民局 以护 照失效 和携带 物 品未 申报 为 由扣 押两人 。抓捕组 惊讶地 发现 ,两 人随身携 带 了7 个 大箱
捕小 组 的成员 之一 。在 他看来 ,这次抓 捕 用 “ 惊 心 动
魄”形容并不为过 。
“ 从 确定 陈怡 和男 友在 斐济 开始 ,我 们就一 直 在
登上“红色通缉令”的航运人
登上“红色通缉令”的航运人作者:王海来源:《珠江水运》2015年第23期近日,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据了解,这次集中公布的100人包括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都是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人员。
查阅这份100人名单,发现有2位从事航运业,且均为女性。
她们是原上海海事局吴泾海事处出纳顾震芳和原上海黄石航运部财务人员王诚建。
顾震芳200年10月外逃,可能逃往泰国,涉嫌罪名是贪污;王诚建2005年5月外逃,可能逃往美国,涉嫌罪名也是贪污。
无独有偶。
据媒体报道,2014年7月,中国海运(集团)韩国釜山公司原财务经理李克江涉嫌贪污人民币5.3亿余元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补充开庭。
财务、贪污。
这是上述案件的核心关键词。
那么,财务人员成了航运界的“高危职业”。
航运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船东也好,船厂也罢,哪怕是货运代理,在运费和租金收支、偿还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与利息、为客户垫付资金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现金周转。
没有充足的资本,难以开展经营业务。
而掌管这些的财务人员,很可能通过规避财务制度中的漏洞,将钱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
比如李克江。
1997年,李克江进入中国海运(集团)工作。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2月至2008年1月,李克江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委派至其控股的中国海运(韩国)株式会社担任财务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财务工作及对财务人员的管理。
其间,李克江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公司需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垫付某案件诉讼保证金的事实,先后骗取公司为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代收的运费计649.27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5.3亿元)。
在我国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采取的是“收支两条线”制度。
具体来说,是指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红色通缉令跨国追逃犯——天津警方侦查引渡特大诈骗犯纪实
红色通缉令跨国追逃犯——天津警方侦查引渡特大诈骗犯纪
实
王继然;世人
【期刊名称】《重庆与世界》
【年(卷),期】1999(000)003
【摘要】在天津诈骗1100余万元人民币的特大诈骗犯罪人崔志义和郭雨飞携款潜逃近两年,天津警方历时18个月,在外交部、公安部的协调下,终于将他们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市引渡回国。
【总页数】2页(P56-57)
【作者】王继然;世人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2
【相关文献】
1.跨国追逃中引渡措施的困境及其应对 [J], 熊安邦
2.追捕"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李华波涉案金额高达9400余万元,海外追逃历时4年,终被遣返回国 [J], 郭芳
3.覆灭——沈阳警方侦破特大跨国冰毒案纪实 [J], 鞠彬;
4.爱妻呀,我为你披肝沥胆抓逃犯——一名热血男子自费追逃犯纪实 [J], 周宏根;
5.“红色通缉令”追逃的本土化价值及制度构想 [J], 武晓艺;陈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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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百名逃犯之一改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 第 …
的在逃犯。
“china”,就可以查询到的中国
每 一 张 红 色 通 缉 令 都 包 籍被通缉人员目前有 160 人之
含有被通缉者的姓名、性别、 多。这一数字远多于可以查到
出生日期、国籍、所涉罪名等 的欧美发达国家的被通缉者数
基 本 身 份 信 息 描 述 。 绝 大 部 量。在这 160 人大名单中,有
分 还 配 有 至 少 一 张 照 片 ,并 超过 50 人的罪行明确涉及职
标 注 了 头 发 、眼 睛 颜 色 等 外 务犯罪和贪污腐败,比例占被
貌特征。
通缉中国籍人员总人数的三
红 色 通 缉 令 每 五 年 重 新 成;涉嫌的具体罪行包括贪污、
发 布 一 次 ,但 只 要 涉 案 人 员 贿赂、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
戴 学 民 ,红 色 通 缉 令 号 码 A-19/1-2002,原中国经济开发 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 理,涉嫌贪污 1100 万元,于 2001 年 8 月潜逃出境后,近期改换身 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公安、 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及时开展
缉捕工作,将其缉拿归案。目前, 戴学民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有关 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中国伟哥之父”将被引渡回国
“中国伟哥之父”闫永明将 被引渡回国。
闫永明在中国海外追逃红 色通缉令中列第五,目前潜逃 新西兰。
闫永明,通化金马药业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原 董 事 长 ,曾 以 3.18 亿收购号称“中国伟哥”的 壮阳药物奇圣胶囊,因此被称 为“中国伟哥之父”,在这份百 名追逃名单当中位列第五。中 国有关部门和新西兰方面一直 就其引渡进行接洽协商。
国际刑警组织公布姓名均 为英文(汉语拼音),一般通过 与 之 同 音 汉 字 名 称 、籍 贯 、照 片、年龄等信息,查寻相关性最 强的已知外逃人员。例如在红
时事:中国首次公布百份全球追逃红色通缉令
时事:中国首次公布百份全球追逃红色通缉令(学习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学校: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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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外逃归案的启示
“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外逃归案的启示作者:栗希荣来源:《领导之友·综合版》2017年第02期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美两国司法、执法和外交等部门密切合作,“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这是第37名归案的“百名红通”嫌犯。
从2003年出逃到2016年归案,杨秀珠外逃了13年,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外逃不是贪官的避风港,无论贪官逃多久、跑多远都难逃过法律的审判与制裁。
杨秀珠,女,1946年出生,历任温州市城市建设局副局长,温州市规划局局长,温州市市长助理、金温铁路副指挥长,温州市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兼浙江省城市化办公室主任。
从她担任温州市规划局局长到1998年调往省厅,足足掌握温州的土地、规划、城建大权十余年,其间她利用手中权力大肆受贿。
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
2003年5月13日,浙江省对杨秀珠立案侦查。
2003年6月23日,浙江省委批准开除杨秀珠党籍,浙江省政府批准撤销杨秀珠行政职务,检察机关发出逮捕令。
2004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发出“红色通缉令”,杨秀珠列在这“百名红通”嫌犯之首。
杨秀珠的归案,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之地,异域不是避罪天堂,腐败分子想一走了之、逃脱法律的制裁是不切实际的白日做梦。
一、杨秀珠归案是中国国际地位和反腐能力提升的有力证明杨秀珠作为中国“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疑人,结束13载亡命生涯,回国投案自首,对那些仍然亡命天涯和心存侥幸的外逃贪官产生的影响和震撼是不言而喻的。
那些劝返外逃人员的中间人
那些劝返外逃人员的中间人前些日子,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的播出引起热议,片中所讲述的国际追逃追赃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中,提到了一个词——中间人。
其实梳理国内诸多劝返外逃人员案例可以发现.中间人在其中往往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却也带有不少神秘色彩。
他们到底是谁,如何履行这一使命?谁来当中间人?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采用的追逃方式主要有三种:引渡、遣返和劝返。
其中引渡必须是两国之间有正式缔结的引渡条约;遣返双方要签署司法协助协议,同时以被遣返人自愿和构成非法移民为前提;劝返则是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让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
中央追逃办1月9日通报,“天网2018”行动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335名,其中劝返500人,成为最主要的追逃方式。
“中间人”一词,也常出现在众多案例报道中。
那么问题来了,中间人到底是谁?有专家告诉记者,中间人主要包括外逃人员的亲属和朋友,由他们对外逃人员进行劝说,转达办案人员的意见,待时机成熟,检察机关再联系外逃人员。
2015年回国投案自首的安徽淮南江氏啤酒公司原总经理葛宝伟曾因行贿外逃,淮南市检察院在跟踪查询其信息时发现,在7年时间里,葛宝伟的爱人基本上每半年出入国境一次。
办案人员就是通过对葛宝伟的爱人开展劝导工作,最终促使他决定回国。
同样以妻子为突破口进行劝返的例子,还有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
从2006年开始,李华波转出境外赌博资金高达9850万元人民币,后举家移民新加坡。
在劝返李华波的过程中,其妻子徐爱红成为关键。
据报道,经过沟通,徐爱红主动打电话给办案人员要求谈回国事宜,并写下自首书,同时表示将劝说丈夫李华波自首。
2015年1月,徐爱红携两个女儿回国自首,李华波随后也自首。
除了配偶,外逃人员的子女也常作为中间人出现。
1999年,原昆山开发区建设集团公司掌舵人戴林根出逃,一度音讯全无。
在其外逃的第16年,办案人员在春节前一周与戴林根的两个女儿分别联系,讲明政策形势和利害关系,希望她们劝说父亲早日归案。
中纪委公布女外逃人员通缉照片 竟有如此美女组图
中纪委公布女外逃人员通缉照片竟有如此美女组图据中纪委网站报道,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黄红(别名:黄利),原河北省玉田县豪门集团驻京办事处会计,可能逃往美国。
刘芳,原中国人保湖北分公司副处长,可能逃往美国郭洁芳,原广东省广州市交警支队民警,可能逃往澳大利亚杨秀珠,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可能逃往去美国袁梅,原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信贷员,可能逃往去美国。
莫佩芬,原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可能逃往美国。
孙燕,原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工作人员,可能逃往新西兰。
席秀萍,原洛阳市白金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可能逃往美国。
王林娟,原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快件监管中心经理助理,可能逃往加拿大。
周世勤,原沈阳铁路局大连铁路房产生活段财务室主任,可能逃往去澳大利亚。
宣秀英,原南方证券公司广州分公司珠海景莲营业部主任,可能逃往新西兰。
牛丽英,原太原迎宪焦化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可能逃往加拿大。
顾震芳,原上海海事局吴泾海事处出纳,可能逃往泰国。
张丽萍,原单位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可能逃往美国或泰国。
王诚建,原上海黄石航运部财务人员,可能逃往美国。
陈祎娟,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公司湖南分公司综合部员工,可能逃往去英国。
方翠英,原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可能逃往加拿大。
郭欣,原云南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可能逃往去美国。
黄艳兰,原桂林市依兰发展有限公司(原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逃往去美国或加拿大。
黄玉荣,原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可能逃往去美国。
唐东玫,原福建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会计,可能逃往澳大利亚。
张清曌,原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出纳,可能逃往泰国、格林纳达。
周静华,原云南铜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国项目部负责人,可能逃往泰国。
揭秘“红色通缉令”
解 码DECIPHER |政府法制文摘版
第一份“红色通缉令”1924年
发出
1924年,国际刑警发布第一份“红色 通缉令”,通缉对象是一名法国人。此人 因为在美国纽约犯有抢劫罪,受到纽约 市警察局的追捕。那份“红色通缉令”上 印有嫌疑人的照片、体貌特征和犯罪事 实,采用的是法文和德文两种文字。
犯罪通报不仅是现代法治的产物, 在古代,早就有在官府衙门前张贴悬赏 缉拿公告的做法,内容包括标注罪犯的 姓名、年龄、籍贯、相貌特征等信息。近 现代,司法机关用照片和文字合一的方 式通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由警察和执 法人员持逮捕证执行缉捕任务,从而使 得通缉通报的作用进入新的高度。尤其 国际刑警组织催生了跨国犯罪通报制 度,全面的信息加上快速的传递,对刑事 犯罪嫌疑人的跨国流窜形成了有力的钳 制。
相片比对、DNA与指纹等生物比对的方 法,确认改变身份之后的杨秀珠正是她 本人。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就可以
将她缉捕。此前被通缉8年之久的上海 康泰国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钱宏,虽然
追赃专项行动,靶向非常明确,就是要集 他换了身份,还做了整容手术.但最终还
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是被抓了回来。只要这些犯罪嫌疑人在
通报称为国际通缉令。时间一长,标有 高的知识水平和社会地位,人际关系广,
红色方块的国际刑警犯罪通报在中国也 活动能量大,他们的犯罪过程往往经过
有了一个简捷的名称“红色通缉令”。
了周密的准备,绝大多数人有假造的其
天网行动、猎狐行动、百名红
他身份,因此,他们在案发前或案发时, 能够顺利出逃。他们以什么身份出境,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共从120多 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5000多名, 其中“百名红通人员”56人,追回赃款100 多亿元,成绩卓著。2019年1月10日,中 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的专题片《红色
轰动全国的外逃贪官
轰动全国的逃亡贪官有:●2003年4月,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出逃。
●2002年4月,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烟草公司经理、党组书记蒋基芳,因经济问题潜逃海外。
●2002年2月,任贵州省交通厅厅长、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董事长的卢万里,因非法套取40多亿元人民币巨额工程款,逃亡海外。
●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远遁海外。
上亿美元资金通过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赌场被洗成现钱,存入涉案人在国外的账户。
●2001年5月,身为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的程三昌,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1000多万元和情妇跑到新西兰定居。
●2001年初,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干部陈新,携带4000多万元公款,一共换了29个假身份证,辗转潜逃于越南、缅甸。
●1999年12月,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索取、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案发后携妻仓皇出逃澳大利亚。
●1999年8月,云南省旅游集团公司董事长罗庆昌(副厅级),涉嫌挪用和贪污巨额公款,潜逃出境。
外逃贪官主要去向外逃贪官的去向主要有三处:一、泰国、缅甸、蒙古、马来西亚、俄罗斯等。
它们是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出逃人员的首选,但风险也较大。
因为中国与邻国合作打击犯罪较为紧密,例如蒙古,和中国签订了引渡疑犯的双边协议。
所以,这些地方往往成为贪官们再次转移的跳板。
二、非洲、拉美、东欧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国。
一些直接弄不到去西方大国证件的官员,索性龟缩在那里,过起了隐姓埋名、深居简出的生活;或者把那里作为临时跳板,伺机过渡。
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
这些是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员的主要目的地。
对于那些曾在国内拥有显赫地位的人来说,以上两种地方是他们不齿的。
同时,美国、加拿大等移民国家也相对容易接纳一个外来者。
如加拿大,一旦夫妻中的一方入了加籍,另一方很容易拿到该国的绿卡。
所以很多官员在出逃前,就将家人移民到这些国家,这也是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
红色通缉令中的“熟面孔”
红色通缉令中的“熟面孔”作者:暂无来源:《读报参考》 2015年第14期“中国第一女巨贪”杨秀珠百人通缉名单中,排名榜首的便是多次见诸报端的“中国第一女巨贪”杨秀珠。
此前,曾有杨秀珠己被缉捕回国的消息,但后来被辟谣。
2003年4月20日,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途经新加坡出逃美国。
2004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据了解,杨秀珠己在荷兰被拘捕,但因荷兰和中国没有缔结叔边引渡条约,一直没有引渡回国。
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 532亿元。
己追回金额4240多万元,冻结7000多万元的资金或房产”。
杨秀珠一案被定为特大贪污受贿案,在中国涉案外逃的官员中处醒目位置,曾引起中国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
河北原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背上红色通缉令的外逃者中,不乏许多贪官的亲属。
在2014年8月就己受到红色通缉令通缉的程慕阳,因系已故河北原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而备受关注。
程维高的籍贯为江苏苏州,1949年8月起先后在江苏、河北等地工作,曾任江苏常州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河北省长、省委书记等职,是中共第13至15届中央委员。
程维高于2003年落马。
这年8月,中央纪委宣布开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的党籍,并撤销正省级职级待遇。
程慕阳和他的父亲一同出现在中央纪委的通报中:“经查,程维高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程慕阳早在2000年便已外逃至加拿大。
外逃前,他的身份是北方国际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香港佳达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伟哥之父”闫永明闫永明别名刘阳,公开报道称,他拥有3个身份证号。
而闰永明最广为人知的身份,是“中国伟哥之父”。
1992年6月30日,闫永明和他人一起出资成立通化三利化工公司(以下简称“三利化工”).注册资本为4 6亿元人民币,其中闫永明个人占96%,成为通化乃至东北地区屈指可数的亿万富翁。
哪些人上了《红色通缉》榜单
头条新闻·HEADLINES哪些人上了《红色通缉》榜单文|方圆记者 王丽2019年1月10日至14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五集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
《红色通缉》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专题片,反映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该片彰显了党中央“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红色通缉》选择了16名外逃人员作为追逃典型例子;那么,哪些人员上了《红色通缉》的榜单呢?他们又有哪些匪夷所思的“传奇”经历?其间,杨秀珠曾拒绝回国,甚至说:“死也要死在美国”,然而2016年11月15日,杨秀珠却放弃自己在美国的政治庇护申请,主动回国投案20杨秀珠曾声称“死也要死在美国”杨秀珠在“百名红通人员”中名列榜首。
杨秀珠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涉嫌在土地开发、项目推进、建筑面积增加、配套费减免等事项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同时涉嫌贪污公款,于2003年4月出逃,历时13年7个月,先后逃亡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
2005年6月,荷兰警方应中国的要求,拘捕了杨秀珠,但杨秀珠提出上诉,并申请避难。
自2005年到2014年,杨秀珠案在阿姆斯特丹法院等荷兰多家法院多次审理,后杨秀珠逃往美国。
2015年6月9日,杨秀珠“违反签证规定”案在美国曼哈顿移民法庭开庭。
其间,杨秀珠曾拒绝回国,甚至说:“死也要死在美国”,然而2016年11月15日,杨秀珠却放弃自己在美国的政治庇护申请,主动回国投案。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秀珠贪污、受贿案。
杨秀珠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7年10月13日,杨秀珠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贪污、受贿所得人民币2640万元。
闫永明82分钟内输掉了近500万新西兰元“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闫永明是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涉嫌侵占公司资金约1.8亿元人民币,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被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立案,于2001年11月化名“刘阳”潜逃往澳大利亚,随后逃亡新西兰,并以虚假身份取得新西兰国籍。
红色通缉令:让外逃嫌犯无处可逃
红色通缉令:让外逃嫌犯无处可逃作者:呼满红来源:《民主与法制》2015年第18期2015年4月22日,中国向全球针对百名外逃人员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通缉。
国际刑警组织公布“红色通缉令”国际刑警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各国刑事警察间合作组织,共有190个成员国(地区),协助成员国侦查罪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
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这一渠道进行的。
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
其中,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报是让各成员国发出的逮捕令能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但其自身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对成员国没有强制缉拿要求,只是要求各国协助缉查,查与不查的决定权在各国自身。
有的成员国认可红色通报作为临时性拘捕的有效依据,但也有国家拒绝认可。
如果接到“红色通缉令”的国家认同它为临时拘捕国际证书时,会对被通缉的人实施临时拘捕。
一般情况下,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接到红色通报后,最先考虑的是缉拿该人是否符合本国的法律。
另外,红色通报能否发挥效力,在某种程度上还依赖于两个国家的政治关系。
1984年,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在北京成立,担负着对外联络和打击走私、贩毒、伪造国家货币、国际恐怖活动和国际诈骗等国际性犯罪的任务。
到2005年为止,中国国家中心局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已达800多份;从1993年至2005年,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的配合,中国已经先后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230多名外逃疑犯缉捕回国。
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等;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