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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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综合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标准

广西综合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标准

广西综合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标准
广西综合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标准是根据广西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结合园林绿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准则。

该设计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植物选择与配置:根据广西的气候特点,要求在设计中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树种和植物,并合理配置,使之能够在各个季节都能展现出美丽的景观效果。

2. 道路和广场设计:道路和广场是园林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标准要求根据不同功能和场所的需要,合理设计道路和广场的布局,包括道路的宽度、弯曲度、坡度等,以及广场的形状、大小、设施等。

3. 灌溉和排水系统:设计标准要求根据广西的降水情况和土壤条件,合理设计园林绿化工程的灌溉和排水系统,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和园林设施的正常运行。

4. 绿地管理和养护:设计标准要求在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中考虑到后期的管理和养护工作,包括绿地的修剪、病虫害的防治、垃圾清理等,以保证园林绿化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5. 绿化景观效果评价:设计标准要求在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中考虑到景观效果的评价,包括景观的美观度、景色的变化性、观赏性等,以确保设计的实施和效果的达到。

通过以上的设计标准,可以保证广西综合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
和建设符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达到美化环境、改善生态、提升城市形象的目的。

同时,也可以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日照和自然采光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日照和自然采光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日照和自然采光的规定规划与建筑单体设计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和各地区对日照的要求,应使用日照软件模拟进行日照分析。

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房间的有效采光面积和采光系数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居住建筑设计应以自然采光为主。

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应设置外窗并可以自然采光,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

住宅的公共部分,如楼梯间,电梯厅等宜以自然采光为主。

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等的采光系数宜大于1%,楼梯间,电梯厅等采光系数宜大于0.5%。

2)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3)中小学类建筑主要的教学功能用房室内采光系数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的要求;4)宜通过采光计算与模拟,定量评价与优化调整平面布置;5)利用自然采光时应避免产生眩光;6)设置遮阳措施时应满足日照和采光标准的要求。

结合场地和建筑条件,设计宜采用下列措施改善室内的自然采光效果:1)平面空间进深较大的建筑宜设计天井、中庭等进行采光,宜采用适宜技术(下沉广场、半地下室等)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自然光利用效果。

2)自然采光为主的地下空间,其采光系数不宜低于0.5%。

3)商业建筑、宾馆大厅等宜采用适当面积比例和避免阳光直晒的顶部采光窗采光,但应满足节能设计的标准要求。

4)采用反光板、散光板、集光导光设备等措施。

广西绿色住宅建筑节能要求.doc

广西绿色住宅建筑节能要求.doc

广西绿色住宅建筑节能要求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的基本要求及等级划分。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其中,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绿色住宅建筑节能与能源利用的要求是怎样的?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住宅建筑节能要求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和DB45/221的规定。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符合DB45/ 221的有关规定值。

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设遮阳设施。

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和系统。

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DB45/T 392的规定。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DB45/T 392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

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他节能控制措施,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

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建筑主要朝向在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范围内。

地下空间直接或间接利用出入口、天井、侧窗、天窗等部位进行自然采光通风。

结合建筑形体和朝向,合理选择有效的隔热措施保证夏季隔热效果。

采暖或空调能耗不高于DB45/ 221规定值的80%。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相关政策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相关政策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政策汇编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政策要点引导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前期咨询、后期检测等各方面的专业服务,逐步建立规划设计、技术咨询、科研、检测及能效测评各领域全方位的绿色建筑节能服务机构。

到2015年末,南宁市新增绿色建筑300万㎡以上,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20%以上,其中五象新区新建1万㎡以上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目录1.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 3 -2.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的通知.................................................................. - 9 -3.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 - 11 -4.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 14 -5.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 - 15 -6.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 - 17 -7.南宁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 31 -1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桂建科〔2012〕42号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11〕19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标准规范

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标准规范

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标准规范一、引言随着环保意识的日益普及和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增加,绿色建筑的概念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标准规范主要是为了指导设计师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遵循环保原则,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并为用户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二、建筑外观与布局在绿色建筑设计中,建筑的外观与布局应考虑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光线和自然通风。

建筑应采用环保材料,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建筑物应有适当的遮阳设施,以降低室内温度,减少空调使用。

同时,建筑物的布局应考虑人流和交通流线,使得室内外交通更加便利。

三、能源利用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在能源利用上应尽可能降低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

建筑应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如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地源热泵等。

建筑物的照明系统应选择节能灯具,合理设计照明布局,减少能源浪费。

四、水资源利用在绿色建筑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回收利用。

建筑物应配备节水设备和技术,如低流量厕所、节水淋浴头等。

建筑物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用于冲洗和灌溉。

同时,应建立合理的排水系统,防止污水对环境的污染。

五、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在室内环境质量方面要注意减少有害气体和微粒物质的排放,提高室内空气的新鲜度。

建筑物应配置高效的通风系统和过滤设备,减少有害气体和微粒的室内浓度。

建筑内部装修应选择环保材料,如低甲醛板材、无污染油漆等,避免对室内空气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六、可持续发展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应考虑建筑物的可持续性和长期使用性。

建筑应具备可维护性和可更改性,方便进行维修和改建。

建筑材料应具备可再生性和可回收性,以降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和破坏。

建筑物应考虑实施生态景观,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提高建筑物的生态适应性。

七、结论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标准规范是为了推动建筑行业向环保可持续方向发展。

通过减少能源消耗、节约水资源、改善室内环境质量等措施,绿色建筑可以为社会和环境带来诸多益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新建建筑节能第三章既有建筑节能第四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五章绿色建筑推广第六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节能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民用建筑节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开发与推广使用,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自治区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民用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推广使用目录和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将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纳入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内容。

第二章新建建筑节能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文件审查工作.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广西地区针对居住建筑制定的节能设计标准,旨在提高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为广西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以下是对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标准概述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筑热工设计、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设备能效。

这些方面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只有综合考虑,才能实现居住建筑的全面节能。

二、建筑热工设计建筑热工设计是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广西地区,建筑热工设计的重点在于控制建筑物的热量散失和获取。

为此,需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采取合理的保温措施和遮阳措施,以达到降低建筑物能耗的目的。

具体来说,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建筑热工设计提出了以下要求:建筑物保温:建筑物外墙、屋顶、地面等需要采取合理的保温措施,如设置保温层、使用保温材料等,以减少热量散失。

建筑物遮阳:建筑物外窗、外墙等需要采取合理的遮阳措施,如设置遮阳篷、遮阳帘等,以减少阳光直射和反射。

自然通风:建筑物需要合理设计门窗和通风口,以便在夏季时能够自然通风,降低室内温度。

建筑物气密性:建筑物需要采取措施提高气密性,如设置密封条、封堵漏洞等,以减少室内热量的流失。

三、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核心目标之一。

在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对能源利用效率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备能效:建筑物内的空调、照明等设备需要选用能效高的产品,以减少能源消耗。

能源回收:建筑物内的余热、余冷等能源可以进行回收利用,以减少能源浪费。

能源管理系统:建筑物需要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对能源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可再生能源利用在广西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为丰富,如太阳能、风能等。

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建筑能源供应,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太阳能利用:建筑物可以设置太阳能集热器,收集太阳能用于热水供应、采暖等用途。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环境的规定.doc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环境的规定.doc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环境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

那么,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环境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环境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环境噪声控制
住区应做防噪规划,环境噪声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

集中布置住区内的高噪声源,以耐受噪声的公用区域作缓冲带,减少机动车在组团内穿行。

住区和医疗、教育建筑白天噪声允许值应≤55dB,夜间噪声允许值应≤45dB,夜间偶然噪声允许值应≤60dB。

其他公共建筑场地白天
噪声允许值应≤60dB,夜间噪声允许值应≤50dB,夜间偶然噪声允许值应≤65dB。

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并宜进行噪声专项分析。

对固定噪声源应采用适当的隔声和降噪措施。

热环境设计
规划区应进行热环境设计,用地面积20万㎡以上的住区应进行热岛效应模拟。

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应大于1.5 ℃。

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舒适度指标-湿球黑球温度应符合舒适标准。

地面应采用浅色、反射率α控制在0.3~0.5的铺装材料。

采用适当反射率和低反射率的屋面材料。

采用浅色外墙颜色。

宜采用立体绿化。

减少不透水硬质铺地面积,硬质地面遮荫率不应小于30%,雨水的基地保水指标符合r≥0.8。

减少地面停车比例,低层、多层住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20%,中高层住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

公共建筑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20%。

广西绿建标准

广西绿建标准

广西绿建标准广西绿色建筑标准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一项标准,旨在推广绿色、低碳、环保的建筑理念,促进建筑节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广西绿色建筑标准适用于广西境内新建和改扩建的民用、公用、工业和农业建筑物。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1.能源利用效率建筑能源消耗是对环境的最直接的影响之一,因此,广西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在建筑服务期内达到以下要求:(1)建筑能耗比要低于国家同类建筑的要求值;(2)实现建筑能源利用最大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广西是中国南方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但同时也要求实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1)建筑在建设过程、服务期内要合理使用水资源;(2)设置节水措施,减少用水量;(3)重点控制建筑用水消耗的高峰期,避免浪费。

3.建筑物环境质量和健康性建筑物环境质量是保证居住者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因此,广西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建筑内部环境具备以下标准:(1)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4)设备、工艺符合国家标准。

4.建筑垃圾减少和资源利用建筑垃圾是对环保影响比较大的一项问题,因此,广西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建筑办理施工规划许可证时需提交建筑垃圾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该方案。

5.生态环境保护广西是中国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因此,广西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建筑必须保护现有自然环境,并在建设过程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同时,建筑在使用过程中也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

6.可持续发展广西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建设、使用、维护、改造、拆除,力争实现建筑物的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三、标准推广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广西绿色建筑标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和建筑从业者的意识和理解,促进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和应用。

四、总结广西绿色建筑标准在促进节能减排,推广绿色建筑理念,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同时,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当不断完善标准,提高标准的实施效果,切实保护地方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广西建筑地方标准

广西建筑地方标准

广西建筑地方标准一、建筑设计1.广西地区的建筑设计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注重建筑的艺术性、文化性和实用性。

2.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广西地区的气候特点,如雨季、台风、地震等自然环境因素,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建筑设计的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注重保护传统建筑文化和地方特色。

4.建筑设计应注重绿色建筑理念的应用,如采用雨水收集系统、绿色屋顶、节能窗户等绿色建筑技术。

二、建筑构造1.建筑构造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荷载要求,进行合理的结构设计和构造措施。

2.建筑构造应考虑广西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气候特点,如防水、防潮、防晒、防风等。

3.建筑构造应注重绿色建筑理念的应用,如采用保温隔热材料、节能门窗等绿色建筑材料。

三、建筑材料1.建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构造要求进行合理选择。

2.建筑材料应考虑广西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气候特点,如耐久性、防水性、防晒性等。

3.建筑材料应注重绿色建筑理念的应用,如采用环保材料、节能材料等。

四、建筑结构1.建筑结构设计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荷载要求,进行合理的结构设计。

2.建筑结构设计应考虑广西地区的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如抗震、抗风、抗滑等。

3.建筑结构设计应注重绿色建筑理念的应用,如采用高效节能型结构体系、绿色建筑材料等。

五、建筑施工1.建筑施工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建筑施工应注重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3.建筑施工应注重绿色施工理念的应用,如采用节能型施工机械、绿色建筑材料等。

六、建筑设备1.建筑设备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要求进行选择和设计,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2.建筑设备应考虑广西地区的自然环境和气候特点,如空调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系统等。

3.建筑设备应注重绿色建筑理念的应用,如采用节能型设备、环保型设备等。

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全文

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准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45 - XXX -202X备案号: XXXX-202X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修订)(征求意见稿)202X-XX-XX 发布202X-XX-XX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图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标【2019】21号)的要求,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的相关要求,结合广西地方气候、经济、文化特点,总结绿色建筑发展及实施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安全耐久;5. 健康舒适;6. 生活便利;7. 资源节约;8. 环境宜居;9. 提高与创新。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 2. 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时间节点;3. 增加了绿色建筑等级;4. 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5. 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邮编:530028)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南宁市北大南路17号,邮编:530005) 。

本标准主编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本标准参编单位:本标准参加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3.1 一般规定 (4)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4)4 安全耐久 (6)4.1 控制项 (6)4.2 评分项 (6)5 健康舒适 (9)5.1 控制项 (9)5.2 评分项 (10)6 生活便利 (13)6.1 控制项 (13)6.2 评分项 (13)7 资源节约 (17)7.1 控制项 (17)7.2 评分项 (18)8 环境宜居 (23)8.1控制项 (23)8.2评分项 (23)9 提高与创新 (26)9.1一般规定 (26)9.2加分项 (26)本标准用词说明 (28)引用标准名录 (29)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三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三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三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12.14•【字号】桂建标〔2022〕12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三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桂建标〔2022〕12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我厅批准立项,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主编的《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大学主编的《地下工程抗浮技术规程》等三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获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

标准编号如下:DBJ/T45-049-2022《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T45-139-202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45-140-2022《地下工程抗浮技术规程》上述标准于2022年12月14日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原《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45-049-2017)自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上述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各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2月14日DBJ/T45-049-2022《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T45-139-202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45-140-2022《地下工程抗浮技术规程》。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空调通风自动控制系统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空调通风自动控制系统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空调通风自动控制系统的规定应对建筑空调通风系统能源消耗之总量进行计量。

在同一建筑中应根据建筑的功能、归属等情况,分区、分系统或分层对冷、热能耗进行计量。

冷热源中心应具有根据负荷要求变化,系统特性和优化程序自动空调运行的功能。

宜设置二氧化碳检测装置控制室内空调系统运行状态和新风量大小。

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采用新风量需求控制。

当空调或采暖系统采用二次泵或多次泵系统时,宜根据所服务的水环路中最不利末端的压差信号自动控制该泵的转速。

合理选择空调系统的手动与自动控制模式,并与建筑将来的管理制度相结合。

空调系统应具备手动开关、定时或自动控制装置,以便在部分负荷时,或只有部分区域使用空调的时,可以关闭部分空调,达到节能目的。

旅馆建筑每一间客房的空调设备,当客人离开房间时,应能自动关闭。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应具备室温独立调节的措施。

如空调末端设具备温度设定、显示功能的温度控制面板等。

设置机械通风的车库,宜设一氧化碳检测装置。

集中制冷机房宜设置制冷剂泄露检测报警装置。

中央空调系统的下述环节,建议设置计量、监测设施,以对系统的运行进行考察、评价及优化:1)监测并记录冷水机组进、出水瞬时温度及流量,以考察机组运行状态及制冷量。

2)监测并记录冷水机组的瞬时耗电量,以考察冷水机组在不同负荷下的制冷效率。

3)监测并记录锅炉进、出水瞬时温度及流量,以考察锅炉运行状态及制热量。

4)监测并记录锅炉设备的耗气(油)量,以考察锅炉的热效率。

5)设置必要的检测装置,以对热回收设备的热回收效率进行考察。

如,新/排风热回收装置,应分别监测并记录新风和排风的进/出风温度、风速(风量),并自动计算得出该热回收设备的热回收效率。

6)监测并记录集中送风管道主干管的风速(风量)和静压,以考察送风管路系统的运行状态。

7)监测其它特殊的节能系统和设备效率。

广西绿色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要求.doc

广西绿色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要求.doc

广西绿色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要求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的基本要求及等级划分。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其中,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绿色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有哪些要求?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要求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GB50189中的设计计算要求。

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GB50189的设计要求。

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GB50325中的有关规定。

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符合GBJ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水平满足GB 9670的相关要求。

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GB 50034中的有关要求。

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

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

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满足GBJ 118中的一级要求。

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

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GB/T 50033的要求。

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建筑内合理设置适宜人们接近自然的开敞、半开敞空间,改善室内环境质量。

采用可调节外遮阳,改善室内热环境。

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采用合理措施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效果。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绿化设计的规定.doc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绿化设计的规定.doc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绿化设计的规定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

那么,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绿化设计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绿化设计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住区内应设集中绿地和分散绿地。

绿地率南区宜大于35%,北区应大于30%,旧区改造的绿地率应大于25%,绿地本身的绿化覆盖率大于70%。

公共建筑绿地率应根据各自的设计规范执行。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满足以下要求:组团绿地不宜低于0.8㎡,小区绿地不宜低于1.3㎡,居住区绿地不宜低于1.8㎡;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

充分利用建筑散地,停车位,墙面,平台,屋顶和阳台等部位进行绿化,宜有以上6种场地中的4种以上。

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乡土植物的选用比率及常用植物的选用比率宜符合表5.4.4的要求;种植成活率应≥98%,优良率应≥90%。

不种植对人体有害,对空气有污染和有毒的植物。

绿化设计应乔、灌、草结合,采用3种以上人工植物群落类型,选用绿量大的植物,构成复层结构的植物群落,每100m²绿地上乔木量不应少于3.5株,灌木量不宜少于10株。

人行道应栽种可形成连续遮荫的乔木,其间距不宜大于6m。

南区乔木中棕榈科比例不宜大于25%,北区不宜种植棕榈科乔木。

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应满足表5.4.7要求。

公共绿地和室外公共活动区域宜有大于40%的面积在大寒日获得不少于1小时的连续日照。

规划区内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露天停车场、建筑周边、庭院地面、车房出车道和公共广场宜采用透水铺设,透水地面面积占上述场地面积比率不应小于50%。

草坪坡度应为0.5%~1%,阴影区应种植耐阴植物,绿化乔木中心距建筑外墙应大于3m。

平台绿化种植土厚度应满足植物生长要求,平台绿化的荷载根据种植土厚度应控制在500~1000kg/ ㎡。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空气质量与自然通风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空气质量与自然通风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空气质量与自然通风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

那么,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空气质量与自然通风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是本店铺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空气质量与自然通风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规划区内大气质量标准应达到二级。

应避免不利于空气流通的建筑布局。

室外活动场地应根据当地不同季节的主导风向,疏导自然气流;南区建筑宜采用架空层的方式, 疏导自然气流。

用地面积10万㎡以上的住区规划应进行自然通风数值模拟设计。

建筑面宽不宜过大。

住宅的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正投影南区不宜大于70m,北区不应大于80m;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正投影南区不宜大于65m,北区不应大于70m;建筑高度大于60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正投影南区不应大于55m,北区不应大于60m;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正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

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应进行风环境模拟分析,并应符合第下面几条的规定。

规划区内75%的板式建筑前后压差在夏季应保持1.5Pa左右,建筑前后压差在冬季不应大于5Pa。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高处风速应低于5m/s。

人行及活动区域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应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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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道路交通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道路交通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道路交通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绿色建筑理念在建筑设计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广西作为我国的一个重要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其中对于道路交通方面有着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减少交通对环境的影响,提高交通的效率和安全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道路规划与布局在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中,道路的规划与布局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规划应充分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情况,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

道路的走向应顺应地形,避免大填大挖,减少土方工程量和对植被的破坏。

同时,要合理规划道路网络,确保道路的连通性和可达性。

减少断头路和迂回路线,提高交通的流畅性,减少车辆的行驶时间和能源消耗。

在小区和建筑群的规划中,应设置合理的出入口,避免车辆集中在少数道路上,造成交通拥堵。

另外,规范还强调了步行和自行车道的规划。

要为行人和自行车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通行环境,鼓励居民采用绿色出行方式。

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应与机动车道分离,并有明显的标识和引导系统。

二、道路材料的选择道路材料的选择对于绿色建筑设计也至关重要。

在广西的规范中,提倡使用环保型、可再生的道路材料。

例如,采用透水混凝土、透水砖等透水材料铺设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能够增加雨水的渗透,减少地表径流,补充地下水资源。

对于机动车道,应选择低噪音、低扬尘的路面材料,如改性沥青混凝土,以降低交通噪音和粉尘污染。

此外,还可以考虑使用废旧材料再生的道路材料,如再生沥青、再生混凝土等,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废弃物的排放。

三、交通设施的设置为了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规范中对交通设施的设置也有明确要求。

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应清晰、准确、醒目,引导车辆和行人有序通行。

在交通繁忙的路口和路段,应设置智能交通控制系统,根据实时交通流量调整信号灯的时长,优化交通信号配时。

同时,要合理设置停车位。

在建筑物周边,应按照一定比例配备停车位,并优先考虑地下停车场或立体停车场,以减少地面停车对土地的占用和对景观的影响。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4 前期策划
4.1 策划目标 4.1.1 绿色建筑策划应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目标、适宜的投资配比与投资回收期、适宜的建设标准、合 理的功能需求与对应的技术策略。 4.1.2 绿色建筑策划的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绿色建筑各个阶段达到的等级或目标; 2) 绿色建筑能源与资源高效利用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室内外环境质量目标。 4.1.3 绿色建筑策划应包括前期调研、项目定位和论证、全过程组织管理策划、绿色建筑技术策划、成 本效益分析和风险分析等。 4.2 策划步骤 4.2.1 绿色建筑策划宜按以下步骤进行: 1)前期调研; 2)项目定位与目标分析; 3)绿色建筑实施技术策略分析; 4)绿色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5)编制项目策划书。 4.2.2 绿色建筑策划的前期调研应包括基地分析、市场分析和社会环境分析。 1) 基地分析应包括地理位置、周边物理与生态环境、道路交通、人流、绿地构成等; 2) 市场分析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要求、市场需求、使用者状况、使用模式、技术条件、居民的 意见与建议等分析;
2.6 穿堂风 cross ventilation 室外空气从建筑物一侧进入,穿过内部,从另一侧流出的自然通风现象。
2.7 单侧通风 one-side ventilation 依靠同一面墙上开启的外门窗进行室内外空气交换的通风方式。
2.8 光污染 light pollution 照明装置发出的光落在目标区域或边界以外的部分或建筑表面反射光线的数量或方向足以引起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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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 TXXX—2010
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1 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 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设计。(公共 建筑包括的类型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45/T392-2007 第一章的规定。 类型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学研究建筑,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 交通建筑,政法建筑,纪念建筑,宗教建筑等。) 1.3 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整体设计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与城镇规划,环境保护与人身安全健康的关系, 推广运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防治污染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 1.4 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当地的地域环境气候特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1.5 绿色建筑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广西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结构设计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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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结构设计的规定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广西绿色建筑的指导性文件,代表了广西省绿色建筑的最高水平,起着规范和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的作用。

其中,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结构设计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结构设计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新建建筑宜适当提高结构的可靠度及耐久性水平,包括荷载设计标准、抗风压及抗震设防水准等。

在保证安全性与耐久性的情况下,应通过优化结构设计控制材料的用量,并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受力特点选择材料用量较少的结构体系。

2)在高层和大跨度结构中,合理采用钢结构、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及钢与混凝土组合构件。

3)对于由变形控制的钢结构,应首先调整并优化钢结构布置和构件截面,增加钢结构刚度;对于由强度控制的钢结构,应优先选用高强钢材。

4)在较大跨度混凝土楼盖结构中,合理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等技术。

5)宜采用节材节能一体化的新型结构体系。

6)基础方案应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受力合理、施工安全、环保。

应合理采用高性能结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混凝土结构的墙柱及较大跨度结构的水平构件宜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

2)高层钢结构和大跨空间结构宜选用轻质高强钢材。

3)受力钢筋宜选用高强钢筋。

达到或即将达到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结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等结构可靠性评定。

根据结构可靠性评定要求,采取必要的加固、维护处理措施后,可按评估使用年限继续使用。

改扩建工程宜保留原建筑的结构构件,并应对原建筑的结构构件进行必要的维护加固。

因建筑功能改变、结构加层、改建、扩建,导致建筑整体刚度及结构构件的承载力不能满足现行结构设计规范要求,或需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等级时,应优化结构整体及结构构件的加固方案,并应优先采用结构体系加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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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的基本规定
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场地、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

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

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与智能化、经济等各专业应紧密配合。

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分区按北区和南区划分,详见下图。

划入北区范围的有夏热冬暖地区北区、夏热冬冷地区及温和地区的市县,其余市县划入南区,分别执行本规范的相应设计规定。

项目选址必须控制在广西城乡基本生态环境控制线以外,不应破坏划定的生态保护区环境。

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和利用广西的气候特征、城乡经济特点与社会人文状况。

项目选址与建设严禁破坏广西城乡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原则是严格保护、积极维修、合理改建、风貌不变。

绿色建筑设计应调查分析建筑场地的建设适宜性,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场地内不应有危害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危险因素。

绿色建筑设计应结合技术与经济分析,在全寿命周期成本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全过程设计,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

绿色建筑策划应明确绿
色建筑的建设目标、适宜的投资配比与投资回收期、适宜的建设标准、合理的功能需求与对应的技术策略。

规划设计应保留与利用场地内有环保价值和资源再利用价值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迹。

建筑物应与场地周围环境或城镇空间肌理相协调,并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建筑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方案,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专篇应注明对项目施工的要求和注意要点。

设计者提供的最终设计文件中应包括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应有绿色建筑的专项内容。

应建立绿色建筑设计在建筑建成后运行阶段的监测系统,确保建筑整体功能的合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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