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
定期定额户核定和调整定额
1.定期定额户核定和调整定额【业务描述】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其他申报项目的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受理部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管理科。
【办理时限】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供上述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即时受理,采取计算机核定式的可即时领取结果。
【报送资料】(一)《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免填单);(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基本流程】二维码:2.居民企业所得税调整核定申请【业务描述】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9条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受理部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管理科【办理时限】限时办结【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式鉴定表》(免填单)。
(2)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式的纳税人应填写《税务行政可申请表》。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格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收集表格1 / 1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收集表填表日期:年 月 日一致社会信誉代码 (纳税人辨别名) 纳税人名称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 申请审定 □ 调整定额,(调整原由)目前审定定额为:(元 / 月)目前实质月均营业额(元):(元/ 月)按期定额审定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存案。
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纳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关于未办理存案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杂乱或许成本资料、收入凭据、花费凭据残破不全,难以查账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能够推行按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税款。
□是,详细为:主要经营行业 兼营行业□否项目申报数据经营场所性质□自有1(元/月)□租借:详细租金纳税人基本状况经营场所面积 (平方米)2从业人数(人)3制造业,采矿业,设施租借业,客运业,水上 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设施总价(万元)4水生产和供给业填写运输车数目(辆)5货物运输业(陆路)填写总吨位(吨)6纳税人(署名):税务机关核实人员(署名): 时间:时间:一、合用范围: 个体工商户初次审定定额或调整定额业务。
二、填表说明:(一)栏次 1“经营场所性质”,如为场所性质为自有,在“自有”前打√;如场所性质为租借,在“租借”前打√,并依据租借合同填写月租金。
(二)栏次 2“经营场所面积”按房产证或租借合同填写。
(三)栏次 4 由制造业,采矿业,租借业,客运业,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给业填列,统计范围包含用于生产制造 ( 供给租借服务 / 供给客运服务 ) 的设施或交通工具 ,其余行业填“ 0”(四)栏次 5 和栏次 6 由货物运输行业(仅指陆路运输)填列,其余行业填“ 0”。
(五)“建账标准” :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第 17 命令)规定, 对切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该设置复式账: 1. 注册资本在 20 万元以上的。
营改增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填表说明一、本表仅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无需再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信息补录表》、《税种登记表》和《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二、填写要求:1.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2.纳税人应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3.本表由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填写,纳税人不明确事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4.本表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中纳税人提供的基本信息,如主管税务机关因特殊原因需纳税人提供其他信息的,不受本表限制;5.本表所列投资方、分支机构、地税票种核定信息、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内容、试点前应税服务项目享受营业税减免情况等信息如超出所列内容的,可另附资料单独说明;6.本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和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税务登记信息录入部门各留存一份。
三、纳税人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原在国税机关登记的纳税人无需提供以上资料。
四、税务登记信息的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不得填写简称;2.经工商机关核准成立的纳税人,填写工商机关名称、证照名称、证照号码和工商发照日期;经有关部门审批成立的,填写批准设立机关、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3.“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4.“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5.“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6.“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7.“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附填表说明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附填表说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附填表说明一、填表说明在进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时,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
下面是填写表格的详细说明:表格名称: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表表格内容: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经营收入、纳税情况等内容。
填写要求: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表格样式:根据附件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确保整个表格的规范和一致性。
填写方式:请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确保字迹清晰可辨。
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表填写要点1. 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在此部分填写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注册号、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等相关信息。
确保填写的信息与工商登记资料一致。
2. 经营收入填写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入情况,包括销售额、服务收入等。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确保数字的准确性。
3. 税务情况填写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情况,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各项税种的纳税金额。
请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填写,并确保纳税金额的准确性。
4. 公示期限填写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的时间段,通常为一个会计年度。
确保填写的公示期限与实际公示时间一致。
三、注意事项1. 如实填写信息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是为了公示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所以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不能夸大和隐瞒实际情况。
2. 保护机密信息在填写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表时,要注意保护个体工商户的机密信息,如银行账号、纳税识别号等。
确保这些信息不被泄露。
3. 提交材料要齐全在进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请确保所需材料齐全,以便顺利完成公示手续。
四、结语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是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的公示,是一项重要的法定义务。
通过填写准确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纳税诚信,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
大家在填写表格时务必仔细、认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表格的规范性。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典型调查)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典型调查)
纳税人识别号 工作产生时间 纳税人名称 业主姓名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调查项目名称 调查结果
行业明细(代码)
代码
定额项目
经营面积(m ) 本地等级 从业人数
本地等级
代理品牌数量 代理区域 代理区域级别 仓储面积(m ) 经营状况及商誉 资产投资总额(元)
等级
经营方式 经营年限 国税原月核定税额 所属乡镇、街道 本地等级 所属集贸市场 本地等级 所属路段 本地等级
年房屋租金(元/年)
淡季旺季情况 交通工具 广告类别
年工资费用(支出总额)
毛利率(%) 兼营情况 原定额计算公式或方法
其他情况说明
纳税人签字 纳税人签字日期
调查人姓名 调查时间 表单是否有效
(商业纳税人)
2
2。
杭州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单位名称:采集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业户名称
业主姓名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是否已参保(必填)
是()否()
调查项目名称
调查项目内容
所属行业(必填)
资产投资总额(元)
经营面积(m2)(必填)
年房屋租金(元)(必填)
仓储面积(㎡)
所属乡镇、街道
所属集贸市场
从业人数(必填)
经营方式
兼营情况
淡季旺季情况
所属路段
经营年限
信誉程度
应纳消费税经营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其他项目月销售(营业)Fra bibliotek(必填)“其他项目”补充说明:
纳税人签字:
年月日
税务机关管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
定期定额核定表及调查表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适用于营业税纳税人)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调查项目名称 定额项目 资产投资总额(元) 经营面积(m2) 主要经营用具及台 (套)数 月发票开具额 年房屋租金(元) 仓储面积(m2) 所属乡镇、街道 所属集贸市场 从业人数 经营方式 代理品牌数量 淡季旺季情况 代理区域 交通工具 所属路段 经营年限 广告类别 信誉程度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补充说明: 采集日期: 年 月 日 业户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调查项目内容
项目
应纳 税经 营额 1
税 税率 税额 税率
税 税额 税率
税 税额 税率
税 税额
合计
主管税 务机关 核定
2
管理环节意见 主管税务机关 意见 县(市)级 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签章) 月 日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和县(市)级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人签字:
税收管理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业主姓名 电 话
经 营 地 址 应纳 税经 营额
核定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
税 税率 税额 税率
税 税额 税率
税 税额 税率
税 税额
合计
业 户 自 报 上期定额 定额 比对 上期月均开具普通 发票应税金额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从业人数
经营方式
兼营情况
代理品牌数量
淡季旺季情况
代理区域
交通工具
所属路段
经营年限
广告类别
信誉程度
国税月核定税额
应纳消费税经营收入
占总收入比例(%)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补充说明:
纳税人签字:
年月日
税收管理员签字: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适用参数法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
单位名称:采集日期:年月日
18
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及型号
设备台套数
19
摊位编号
20
原月核定税额
21
核定方法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适用参数法商业)
单位名称:采集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业户名称
业主姓名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调查项目名称
调查项目内容
定额项目
资产投资总额(元)
经营面积(m2)
年房屋租金(元)
仓储面积(m2)
所属乡镇、街道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适用于成本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序号
调查项目名称
调查项目内容
1
经营面积
2
所属路段
3
月房屋租金(元)
4
仓储面积
5
所属乡镇、街道
6
所属市场
7
从业人数
8
人员工资
9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商管理费
10
通讯费
11
水电费
12
其他费用
13
大行业代码及名称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申报表》
纳税人(签章):年月日
业主:
经办人:
如代理人填报,应填写以下内容:
兹授权为我(单位)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我(单位)此项税务事宜,任何与本报表有关的来往文件都可寄于此代理人。
授权人(签章):年月日
代理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代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代理人联系电话:
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盖章):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若不如实申报,将承担虚假申报、偷(逃)税的法律责任。
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申报表
申报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业主姓名
电话
经营地址
申请日期
申请事项
定额调整原因
核定有效期起
核定有效期止
定额比对
上期核定月经营(所得)额
上期月均开具普通发票应税金额
业户自报
经营
情况
经营项目
应纳税经营额
申请定额情况
征收项目
征收品目
税率
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声明:此表是我(单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完整、可靠的,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3.湖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表(适用地税单管户个体纳税人)~!
湖南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表(适用地税移交单管户个体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信息填表说明一、“纳税人识别号”,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按6位行政区划代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以身份证号码作为识别号的,按18位身份证号+2位顺序码来填写。
二、“纳税人名称”,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三、“注册地址”,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四、“生产经营地址”,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五、“国标行业”,分国标主行业及3个附属行业。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大类为标准,2位代码。
六、“国标行业明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行业小类为标准,4位代码,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明细填写纳税人的国标主行业明细。
国标行业及国标行业明细,应对照《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行业与国标行业明细对照表》来填写。
七、“身份证件名称”,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
八、合伙人投资情况中的“国籍和地址”,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合伙人填地址。
九、“银行开户登记证号”,填写纳税人现有的银行开户登记证号。
十、“账户性质”、“开户银行”、“账号”,填写纳税人所有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一、税务登记信息税种登记填表说明税种登记的征收品目代码及名称,应对照《营改增试点行业明细与征收品目对照表》填写。
文化建设事业费信息填表说明一、“隶属关系”,分为“中央”、“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无隶属关系(包括个人)”、“中央地方联营”四种类型,与税务登记中的隶属关系并非一致。
一户纳税人只能选择一种类型填写。
二、“投资比例构成”,分为“中央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三种。
其与隶属关系对照如下:三、“预算科目”、“预算分配比例”,与隶属关系对照如下:四、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种登记,涉及的申报期限(天)、纳税期限、征收项目分类、征缴方式等信息,见税种登记(改征增值税)的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8.06.26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6号
•【施行日期】2018.07.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
公告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进行了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商业、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修理修配业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在采集纳税人信息时应分别使用修订后的《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商业)》《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业)》(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商业)
2.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
3.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业)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6日。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范本模板】
年房屋租金(元)
仓储面积(m2)
所属乡镇、街道
所属集贸市场
从业人数
经营方式
兼营情况
代理品牌数量
淡季旺季情况
代理区域
交通工具
所属路段系数
经营年限
广告类别
信誉程度
国税月核定税额
应纳消费税经营收入
占总收入比例(%)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补充说明:
纳税人签字:
年月日
税收管理员签字: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业主姓名
电 话
经营地址
核定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
应纳税经营额
税
税
合计
税率
税额
税率
税额
业
户
自
报
定额
比对
上期定额
上期月均开具普通
发票应税金额
项目
应纳税经营额
税
税
合计
税率
税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税率
税额
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管理环节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
意见
(签章)
负责人:年月日
县(市)级
税务机关意见
(签章)
负责人:年月日
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和县(市)级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商业)
单位名称:采集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业户名称
业主姓名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调查项目名称
调查项目内容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附填表说明
信誉程度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补充说明:
纳税人签字: 年月日
【表单说明】 无
税收管理员签字: 年月日
A07100《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
【分类索引】 业务部门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业务类别 税务管理基础事项 表单类型 内部流转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征管规范自制表单 【政策依据】 无 【表单】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业户姓名 联系电话
调查项目名称 Biblioteka 册资金 定额项目资产投资总额(元) 经营面积(m2) 主要经营用具及台( 套)数 月发票开具额 年房屋租金(元) 仓储面积(m2) 所属乡镇、街道 所属集贸市场 从业人数 经营方式 代理品牌数量 淡季旺季情况 代理区域 交通工具 所属路段系数 经营年限 广告类别
采集日期: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1.定期定额户核定和调整定额
1.定期定额户核定和调整定额【业务描述】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其他申报项目的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受理部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管理科。
【办理时限】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供上述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即时受理,采取计算机核定方式的可即时领取结果。
【报送资料】(一)〘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免填单);(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基本流程】二维码:2.居民企业所得税调整核定申请【业务描述】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9条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受理部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管理科【办理时限】限时办结【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免填单)。
(2)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纳税人应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最新版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征管范围,分别核定其所管辖税种的定额.?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定联系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第六条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8.06.26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6号
•【施行日期】2018.07.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体工商户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的
公告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相关文书进行了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商业、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修理修配业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在采集纳税人信息时应分别使用修订后的《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商业)》《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业)》(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商业)
2.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
3.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业)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6日。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附件1: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业税纳税人)(商业)(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修理修配业)附件2: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纳税定额表填表时间:年月日单位:人、平方米、元说明:1.本表由申报核定或申请调整定额的定期定额户填报基础信息时使用。
2.自行申报定额的纳税人不必填写“调整项目”的内容,申请调整定额的纳税人不必填写“申报项目”的内容。
3.税务机关应留存本表。
附件3: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和县(市)级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附件4: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汇总审批表填报单位:8附件5:核定定额通知书税核〔〕号(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规定,经审核你户月应纳税额为元(分税种税额见下表)。
请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应纳税款。
本通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执行。
应纳税额明细表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事项:1、定额执行期间内,如你户月应纳税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的核定定额百分之二十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2、定期定额户应当在定额执行期满后十日内,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总申报。
3、不按规定的期限进行申报或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6:不予变更纳税定额通知书税不变[ ]号(纳税人):你(申请人)于年月日提交的《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收悉。
经审核,原核定定额符合实际,决定不予变更,特此通知。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11。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信息采集表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定额项目代码及名称:参照《行业明细与定额项目对照表》,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选择行业明细相对应的定额项目代码及名称。
2、行业明细代码及名称:根据业户实际生产经营内容对应填写。
3、注册资金:按纳税人实际注册资本数额填写(无注册资本的可不填写)。
4、从业人数:填写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数。
5、经营面积、仓储面积、月均房屋租金、月均用电量(度):按实际数额填写。
6、所属区域、所属路段、所在市场、代理区域、经营能力、人员技术资质、维修种类:选择相对应的内容,各内容等级划分由各区县局确定。
7、交通运输工具(机动车)数量:填写纳税人为从事生产经营而使用的机动运输车辆数量。
8、当前月核定税额:填写当前该纳税人核定的国税月定额。
9、主要设备名称及台(套)数:按影响纳税人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填写。
10、其他项目:填写对定额影响较大而采集表中未涉及的项目。
并在“其他项目补充说明”栏中说明原因。
5。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申报表(适用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申报表
(适用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
申报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业户姓名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调查项目名称
调查项目内容
注册资金
定额项目
资产投资总额(元)
经营面积(m2)
主要经营用具及台(套)数
年房屋租金(元)
仓储面积(m2)
所属乡镇、街道
所属集贸市场
从业人数
经营方式
代理品牌数量
淡季旺季情况
代理区域
交通工具
所属路段系数
补充说明:
纳税人声明:此表是我(单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完整、可靠的,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纳税人(签章):年月日
业主:
经办人:
如代理人填报,应填写以下内容:
兹授权为我(单位)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我(单位)此项税务事宜,任何与本报表有关的来往文件都可寄于此代理人。
授权人(签章):年月日
代理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盖章):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若不如实申报,将承担虚假申报、偷(逃)税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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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品牌数量
淡季旺季情况
代理区域
交通工具
所属路段系数
经营年限
广告类别
信誉程度
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补充说明:
纳税人签字:Leabharlann 年月日税收管理员签字: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适用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名称:采集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业户姓名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调查项目名称
调查项目内容
注册资金
定额项目
资产投资总额(元)
经营面积(m2)
主要经营用具及台(套)数
月发票开具额
年房屋租金(元)
仓储面积(m2)
所属乡镇、街道
所属集贸市场
从业人数